[公告]华灿光电:审计报告

时间:2015年09月11日 20:32:12 中财网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15]第2-00735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15]第2-00735号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按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5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备考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5年1-5月、2014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的责任

编报和公允列报备考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和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中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备考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备考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备考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备考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备考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备考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后附备考财
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5年5月31日、2014年12月31
日的备考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5月、2014年度的备考经营成果。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时使用,不得用于
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武汉华灿光电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而来,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取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根据《关于武汉华灿光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公
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筹)章程的规定,公司以审计的净资产扣除分配的股东利润采用整体
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0,000,000.00元,股份总数150,000,000.00股。


2012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7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0,000,0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200,000,000.00 元。


根据公司2013年5月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00元,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


根据公司2014年4月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0,000.00元,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


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8号

法定代表人:刘榕

报告期内,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二)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要业务

本公司属电子器件制造行业,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
照明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三)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9日批准报出。


(四)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HC SemiTek Limited、云南蓝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三家子公司纳入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


动。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1、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本公司拟进行的发行股票和重大资产购买方案,本公司向云南蓝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所有股东发行股票,以收购云南蓝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后本公司持有云南
蓝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2、拟收购公司的基本情况说明:

云南蓝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取得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变更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

法定代表人:吴 康

注册资本:9,700.00万元

企业法人注册号:530400100002957

公司前身为云南省玉溪市蓝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14日,系由自然
人吴康、吴龙宇、吴龙驹、吴晟、吴嘉、吴育共同出资组建,并取得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初始注册资本600.00万元,其中:吴康出资210.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35.00%;吴龙宇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吴龙驹出资60.00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吴晟出资1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0%;吴嘉出资4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0%;吴育出资4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


2004年3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400.00万元,增资后股东出资占注
册资本的比例为:云南省玉溪市恒达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出资7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7.50%;吴康出资4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50%;吴龙宇出资210.00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10.50%;刘琼华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吴龙驹出资160.00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8.00%;吴晟出资1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0%;吴嘉出资48.00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2.40%;吴育出资4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0%。


2005年9月,股东吴晟将其持有公司的9.00%股权转让给吴龙驹;吴育、吴嘉分别将其
持有公司的2.40%、2.10%股权转让给吴龙宇,转让后吴龙驹持股增至17.00%,吴龙宇持股增


至15.00%。


2007年6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吴康、吴龙宇、吴龙驹、刘琼华以借给公司500.00
万借款转增注册资本,同时云南省玉溪市恒达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150.00万元
出资转让给吴康,此次变更后股东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云南省玉溪市恒达空间钢结构
有限公司出资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00%;吴康出资6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00%;
吴龙宇出资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吴龙驹出资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
刘琼华出资2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00%。


2009年9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吴康、吴龙宇、吴龙驹、刘琼华分别将其持有
的公司25.00%、20.00%、20.00%、11.00%的股权转让给云南省玉溪市恒达空间钢结构有限公
司,转让后,云南省玉溪市恒达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0.00%股权。


2010年5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云南省玉溪市恒达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将其持
有的公司25.00%、20.00%、20.00%、11.0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吴康、吴龙宇、吴龙驹、刘琼
华,转让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为:云南省玉溪市恒达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出资600.0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24.00%;吴康出资6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00%;吴龙宇出资500.00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吴龙驹出资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刘琼华出资27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00%。


2010年11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全体股
东作为发起人,以本公司截止201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8,348,943.79元, 按1:
0.9426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的总股本5,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各股东按原出资比例享有
折股后的股本,其中:云南省玉溪市恒达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持股1,320.00万股,占注册资
本的24.00%;吴康出资1,375.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5.00%;吴龙宇出资1,100.00万股,
占注册资本的20.00%;吴龙驹出资1,100.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0.00%;刘琼华出资60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00%。并于2010年11月9日取得云南省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的53040010000295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0年11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并经云南省商务厅云商资[2010]224
号《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同意股权并购云南蓝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公司增加股
本680.00万股,由Kai Le Capital Limited(以下简称“Kai Le”)认缴,变更后的股本为
6,180.00万股,变更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云南省玉溪市恒达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持1,320.0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1.36%;吴康持1,375.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22.25%;吴龙宇持1,100.0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7.80%;吴龙驹持1,100.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7.80%;刘琼华持605.0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9.79%;Kai Le持680.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11.00%。并取得云南省人
民政府于2010年12月1日颁发的外资滇胞字[2010]00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
企业批准证书”。


根据公司2010年12月31日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7,820.00万股,变更后的股本为24,000.00万股,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同等增加股本。


根据公司2012年11月22日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并经云南省商务厅商资
[2012]262号《关于同意云南蓝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公司申请减
少股本16,500.00股,变更后的股本为7,500.00万股,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相应减少所持股
本。


根据公司2014年4月15日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并经云南省商务厅云商资
[2014]30号批复批准,公司申请增加股本2,200.00万股,由Kai Le公司认缴,同时云南省
玉溪市恒达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216.94万股本转让给Kai Le公司,变更后股本
总额9,700.00万股。




三、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重组已于合并基准日完成,并依据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
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根据以下假设编制:

1、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2、假设于合并基准日,本公司已完成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9,341.9486万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 元的 A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91元,并且于合并基准日与购买资产相关的手续已
全部完成。


3、本备考财务报表以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和云南蓝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015年1-5月、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基础,采用本附注中所述的重要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进行编制。


4、本备考财务报表未考虑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重组配套资金事项。


5、本备考财务报表未考虑本次重组中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


由于本次重组方案尚待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最终经批准的本次


重组方案,包括本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份及其作价,以及发行费用等都可能与本备考财务报表
中所采用的上述假设存在差异,则相关资产及负债,都将在本次重组完成后实际入账时作出
相应调整。




四、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备考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
了本公司备考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三)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
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
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
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
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
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时控制
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六)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
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
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
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
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
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
相关负债的,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
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
处理。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
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当月期初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
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
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
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
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
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
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
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
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
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
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
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
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
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
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
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
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
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
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
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
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
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本公司各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认定标准包括下列各项: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


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
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
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⑦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
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一般而言,对于在
流动性良好的市场上交易活跃的权益性投资,超过 50%的跌幅则认为属于严重下跌。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一般而言,如
果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6 个月,则认为属于“非暂时性下跌”。


(十) 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
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0万以上(含100万)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公司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除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外,按账龄划分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
项,以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
险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采用下述账龄分析
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3.00

3.00

1至2年

10.00

10.00

2至3年

30.00

30.00

3至4年

50.00

50.00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4至5年

80.00

8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
减值,根据历史损失率及实际情况判断其减值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一)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
在产品、产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
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
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


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
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
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
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
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
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
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
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十三)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等;折旧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
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
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
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5-40

5

1.90-4.75

机器设备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5

5

19.00

其他设备

5

5

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
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
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
准备。


(十四)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
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
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
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
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十五)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
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
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
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
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


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
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
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十六)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
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
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
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
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
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
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
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
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
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
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
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
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


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
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
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
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
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十七) 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
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
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
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
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
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
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
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八)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
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九)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
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
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
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
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
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有关设定提存
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
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二十)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
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
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
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
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一) 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


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
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
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
进行分摊。


(二十二) 收入

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
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
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本公司根据合同的完工进度确定完工百分比。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公司在货物已发给客户,购货方签收无误后,相
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证时视为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
货方,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1)国内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由客户验收后,公司在取得相
关凭据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2)出口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等的要求,办妥报关手续后,公司在
取得相关凭据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十三)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
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
依据: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


4、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
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


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二十四)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
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
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
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五)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
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六、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企业会
计准则,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从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实施外,其他
准则从2014年7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实施。本公司根据准则规定重新拟定了
相关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4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述。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本公司将其他(非)流动
负债中列报的政府补助,调至递延收益列报,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如下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说


对2013年12月31日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2014年修订)》

递延收益

19,483,006.5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9,483,006.5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2013年末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和净资产以及2013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七、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收入、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

17%

城建税

应纳流转税额

7%、1%

教育附加费

应纳流转税额

3%

堤防费

应纳流转税额

2%、1%

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二)重要税收优惠及批文

注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有
关规定,经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税局、湖北省地税局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批准,本公司
201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242000113,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在认
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2013、2014年度、2015年1-5月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注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有关
规定,经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税局、云南省地税局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批准,云南蓝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并于2012年9月13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253000034,
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在认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云南蓝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3、2014年度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公司2015年度正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15年1-5月所得税暂按15%
的比例计提。




八、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类 别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现金

83,873.01

38,190.89

银行存款

83,292,980.55

91,399,031.20

其他货币资金

108,524,876.10

98,790,264.63

合 计

191,901,729.66

190,227,486.72




其他货币资金按明细列示如下:

项 目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信用证保证金

30,436,072.16

82,915,681.70

承兑保证金及其他

78,088,803.94

15,874,582.93

合 计

108,524,876.10

98,790,264.63



注:截止2015年5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中受限3个月以上的银行承兑保证金为3,962,025.74元。




(二)应收票据

类 别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332,248,588.07

201,211,319.70

商业承兑汇票

13,944.06



合 计

332,262,532.13

201,211,319.70



截至2015年5月31日,已用于质押的金额最大前五项应收票据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4-11-17

2015-11-17

12,687,705.56

质押于中信银行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4-12-31

2015-12-31

10,613,489.02

质押于中信银行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3

2015-10-23

9,662,948.42

质押于中信银行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5-4-7

2016-3-16

9,486,115.74

质押于中信银行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4-12-31

2015-12-31

8,596,434.77

质押于兴业银行



注:截至2015年5月31日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金额为226,894,306.00元,质押于中信银行59,939,991.49 元,质押于湖
北银行57,272,082.50元,质押于兴业银行46,232,809.80元,质押于建行张家港支行银行8,151,721.08 元,质押于招商银行
张家港支行15,743,601.13 元,质押于浦发银行39,554,100.00元。




(三)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

类 别

2015年5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462,093.60

1.30

8,462,093.60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

644,304,275.58

98.60

37,551,472.84

5.83

组合小计

644,304,275.58

98.60

37,551,472.84

5.8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58,212.09

0.10

658,212.09

100.00




类 别

2015年5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合 计

653,424,581.27

100.00

46,671,778.53

7.14





类 别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461,579.86

1.52

8,461,579.86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

548,927,412.01

98.37

33,526,725.62

6.11

组合小计

548,927,412.01

98.37

33,526,725.62

6.1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58,212.09

0.11

658,212.09

100.00

合 计

558,047,203.96

100.00

42,646,517.57

7.6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562,108,818.86

3.00

18,545,696.77

472,460,004.57

3.00

16,183,192.59

1至2年

37,110,937.24

10.00

3,711,093.72

34,986,977.86

10.00

3,498,697.79

2至3年

40,846,419.65

30.00

12,253,925.89

38,643,597.46

30.00

11,763,274.44

3至4年

2,145,198.39

50.00

1,072,599.20

1,393,129.24

50.00

696,564.62

4至5年

623,720.89

80.00

498,976.71

293,533.51

80.00

234,826.81

5年以上

1,469,180.55

100.00

1,469,180.55

1,150,169.37

100.00

1,150,169.37

合 计

644,304,275.58

——

37,551,472.84

548,927,412.01

——

33,526,725.62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2015年5月31日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广州市鸿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49,847,651.91

7.63

1,495,429.56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45,508,618.80

6.96

146,753.69

深圳市晶台光电有限公司

43,779,547.94

6.70

1,313,386.44

深圳市旭日之芯科技有限公司

39,268,094.85

6.01

2,573,040.01

湘能华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6,941,376.05

5.65

1,612,874.72

合 计

215,345,289.55

32.95

7,141,484.42








(四)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39,181,300.23

95.32

35,149,500.08

97.55

1至2年

1,464,834.20

3.56

524,801.34

1.46

2至3年

55,539.79

0.14

44,077.42

0.12

3年以上

402,895.94

0.98

312,891.22

0.87

合 计

41,104,570.16

100.00

36,031,270.06

100.00



2、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款项情况

3、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2015年5月31日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云南省玉溪市恒达空间钢结构有限公司

6,920,786.56

16.84

江苏省电力公司张家港市供电公司

3,878,696.29

9.44

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

3,142,000.00

7.64

梅耶博格环球股份公司

2,804,673.60

6.82

成都追日工控设备有限公司

1,831,800.00

4.46

合 计

18,577,956.45

45.20





(五)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

类 别

2015年5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

34,056,461.51

100.00

2,992,788.34

8.79

组合小计

34,056,461.51

100.00

2,992,788.34

8.7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34,056,461.51

100.00

2,992,788.34

8.79





类 别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150,000.00

2.6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

42,231,800.48

97.18

2,297,242.79

5.44

组合小计

42,231,800.48

97.18

2,297,242.79

5.4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77,134.52

0.17

-

-

合 计

43,458,935.00

100.00

2,297,242.79

5.2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27,682,563.52

3.00

1,211,686.87

34,993,497.41

3.00

1,247,804.29

1至2年

1,082,045.71

10.00

108,204.57

6,027,258.91

10.00

602,725.89

2至3年

5,109,945.12

30.00

1,532,983.54

1,038,846.23

30.00

311,653.87

3至4年

29,041.23

50.00

14,520.62

19,332.00

50.00

9,666.00

4至5年

137,365.93

80.00

109,892.74

137,365.93

80.00

109,892.74

5年以上

15,500.00

100.00

15,500.00

15,500.00

100.00

15,500.00

合 计

34,056,461.51

——

2,992,788.34

42,231,800.48

——

2,297,242.79



2、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保证金、押金

13,331,185.91

31,136,729.01

备用金

2,133,634.06

1,043,672.88

出口退税



3,987,652.85

海关进口增值税



1,150,000.00

往来款及其他

18,591,641.54

6,140,880.26

合 计

34,056,461.51

43,458,935.00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2015年5月31


账龄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
例(%)

坏账准备

余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东湖新技
术开发区海关

保证金、押金

10,800,000.00

1年内

31.71

324,000.00

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往来款及其他

11,387,819.57

1年内

33.44

341,634.59

玉溪研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往来款

3,840,000.00

2-3年

11.28

1,152,000.00

云南电网公司玉溪供电局

保证金

2,000,000.00

1年以


5.87

60,000.00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2015年5月31


账龄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
例(%)

坏账准备

余额

张家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
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

保证金、押金

1,000,000.00

1年内

2.94

30,000.00

合 计

——

29,027,819.57

——

85.24

1,907,634.59





(六)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类别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53,020,157.74



253,020,157.74

222,795,332.85



222,795,332.85

低值易耗


11,767,356.22



11,767,356.22

4,777,486.50



4,777,486.50

在产品

62,609,193.13



62,609,193.13

86,935,034.27



86,935,034.27

产成品

305,095,869.14

13,091,027.44

292,004,841.70

243,225,876.30

9,538,592.94

233,687,283.36

合 计

632,492,576.23

13,091,027.44

619,401,548.79

557,733,729.92

9,538,592.94

548,195,136.98



2、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

存货类别

2014年12月31日

本期计提额

本期减少额

2015年5月31日

转回

转销

产成品

9,538,592.94

3,552,434.50





13,091,027.44

合 计

9,538,592.94

3,552,434.50





13,091,027.44



注:本公司相关产品可变现净值根据年末的市场销售价格减去相关费用确定,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按照该材料
年末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七)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待抵扣增值税

231,551,102.32

243,161,349.72

合 计

231,551,102.32

243,161,349.72





(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项 目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22,583,175.89



22,583,175.89

22,583,175.89



22,583,175.89




项 目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其中:按成本计量的

22,583,175.89



22,583,175.89

22,583,175.89



22,583,175.89

合 计

22,583,175.89



22,583,175.89

22,583,175.89



22,583,175.89



2、 期末以成本计量的重要权益工具投资明细


项 目

2015年5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在被
投资
单位
持股
比例
(%)

本期
现金
红利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价值

韩国株式会社Semicon
Light

22,583,175.89



22,583,175.89

22,583,175.89



22,583,175.89

10.00

-

合 计

22,583,175.89



22,583,175.89

22,583,175.89



22,583,175.89

10.00

-



注:2014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HC SEMITEK LIMITED认购韩国株式会社Semicon Light 新发行股票402,625股,公司
通过HC SEMITEK LIMITED间接持有韩国株式会社Semicon Light 发行股票后总股份的10%。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4年12月31日

523,122,203.20

2,171,124,049.15

5,276,714.44

55,315,892.97

2,754,838,859.76

2.本期增加金额

397,660.57

266,702,844.83



3,117,119.81

270,217,625.21

(1)购置

397,660.57

260,574,801.08



3,117,119.81

264,089,581.46

(2)在建工程转入



6,128,043.75





6,128,043.75

3.本期减少金额

100,000.00

1,937,517.82



60,420.94

2,097,938.76

(1)处置或报废

100,000.00

1,937,517.82



60,420.94

2,097,938.76

(2)其他减少











4.2015年5月31日

523,419,863.77

2,435,889,376.16

5,276,714.44

58,372,591.84

3,022,958,546.21

二、累计折旧











1.2014年12月31日

33,400,871.20

394,547,002.48

4,324,169.18

26,588,097.71

458,860,140.57

2.本期增加金额

10,789,252.68

101,917,882.49

204,624.17

3,900,082.70

116,811,842.04

(1)计提

10,789,252.68

101,917,882.49

204,624.17

3,900,082.70

116,811,842.04

3.本期减少金额



96,760.41



3,895.00

100,655.41

(1)处置或报废



96,760.41



3,895.00

100,655.41

(2)其他减少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4.2015年5月31日

44,190,123.88

496,368,124.56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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