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凯迪电力:2015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

时间:2015年09月13日 17:31:43 中财网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99

2015年09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李林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义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汪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目录
2015半年度报告 ................................................................................................................................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8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10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12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2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7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2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44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2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凯迪电力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凯迪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凯迪工程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蓝光电厂



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宿迁电厂



宿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望江电厂



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祁东电厂



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万载电厂



万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五河电厂



五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桐城电厂



桐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来凤电厂



来凤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崇阳电厂



崇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南陵电厂



南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淮南电厂



淮南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霍山电厂



霍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太湖电厂



太湖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庐江电厂



庐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金寨电厂



金寨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霍邱电厂



霍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丰都电厂



丰都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酉阳电厂



酉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阳新电厂



阳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谷城电厂



谷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江陵电厂



江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隆回电厂



隆回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安仁电厂



安仁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茶陵电厂



茶陵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汝城电厂



汝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北流电厂



北流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平乐电厂



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浦北电厂



浦北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赤壁电厂



赤壁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松滋电厂



松滋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吉安电厂



吉安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监利电厂



监利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鄱阳电厂



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蕲春电厂



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益阳电厂



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岳阳电厂



岳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京山电厂



京山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天水电厂



天水市凯迪阳光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永新电厂



永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双峰电厂



双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临澧电厂



临澧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蛟河电厂



蛟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汪清电厂



汪清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运营公司



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桦甸电厂



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勉县电厂



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从江电厂



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祁阳电厂



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德安电厂



德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平乡电厂



平乡凯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永顺电厂



永顺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宣城电厂



宣城中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嫩江电厂



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桂阳电厂



桂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敦化电厂



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广元电厂



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紫云电厂



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凤冈电厂



凤冈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汉寿电厂



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黄平电厂



黄平凯迪绿色能源开发限公司

绥宁电厂



绥宁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都电厂



三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乐安电厂



乐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南县电厂



南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陇县电厂



陇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德江电厂



德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竹溪电厂



竹溪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兴安电厂



兴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民勤电厂



民勤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彭水电厂



彭水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天门电厂



天门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桐梓电厂



桐梓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安远电厂



安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承德电厂



承德凯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赤城电厂



赤城凯盈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慈利电厂



慈利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大姚电厂



大姚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丹江口电厂



丹江口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道县电厂



道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道真电厂



道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独山电厂



独山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衡阳电厂



衡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临湘电厂



临湘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茂名电厂



茂名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沐川电厂



沐川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全椒电厂



全椒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桑植电厂



桑植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上饶电厂



上饶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石城电厂



石城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桃源电厂



桃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通江电厂



通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瓮安电厂



瓮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武冈电厂



武冈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黄龙电厂



黄龙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晃电厂



新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秀山电厂



秀山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印江电厂



印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永丰电厂



永丰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长顺电厂



长顺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方正电厂



方正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黄平电厂



黄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广德电厂



广德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公司

叶集电厂



叶集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依兰电厂



依兰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正安电厂



正安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宣城电厂



宣城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丹江电厂



丹江口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武宣电厂



武宣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开阳电厂



开阳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陵水电厂



陵水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陇县电厂



陇县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勉县电厂



勉县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石门电厂



石门阳光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北海凯迪或北海项目



北海凯迪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第一代电厂



使用中温高压循环硫化床生物质发电机组

第二代电厂



使用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发电机组

格薪源



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阳光公司



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

000939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凯迪电力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WUHAN KAIDI ELECTRIC POWER CO., 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林芝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鸿健

高旸

联系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
凯迪大厦807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
凯迪大厦807

电话

027-67869018

027-67869270

传真

027-67869018

027-67869018

电子信箱

zhanghongjian1@qq.com

xuexuejing@kaidihi.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14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
见2014年年报。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342,416,832.61

1,314,547,356.54

1,775,019,590.43

-2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3,068,658.57

83,856,908.83

74,853,043.35

117.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47,295,093.19

82,149,347.65

72,277,223.58

103.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35,781,009.78

289,417,784.05

696,624,003.41

48.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0

0.090

0.080

6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0

0.090

0.080

6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1%

3.29%

1.00%

1.2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30,882,931,959.39

14,180,938,271.77

25,652,231,980.82

2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845,567,980.64

2,773,850,304.48

6,841,302,324.84

-14.55%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
益金额

√ 是 □ 否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82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163,068,658.57

74,853,043.35

5,845,567,980.64

6,841,302,324.84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163,068,658.57

74,853,043.35

5,845,567,980.64

6,841,302,324.84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828.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235,964.83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35,062,425.2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20,171,247.5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51,282.46



减:所得税影响额

-9,870.2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79,006.52



合计

15,773,565.3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2015年是公司实施整体生态环保发展战略开局之年,是公司战略转型的启动之年,是公司资产、业
务及管理架构重组之后升级的起步之年。今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根据战略发展整体规划和实施步骤,按照
2015年度工作计划带领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奋斗,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经营计划和
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42 亿元,利润总额 2.1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
润1.63 亿元,同比增加 117.85%。


1、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圆满完成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确立以“生物质能”为核心,兼顾发展“风力发电”、“水力发电”、“页岩气”及“煤
制天然气”,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清洁能源平台的发展战略的首要前提,是公司战略转型的基础,通过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加速对传统业务的升级改造,降低传统业务的收入占比,并且围绕清洁能源这一核
心业务持续进行技术更新和业务流程优化,提高生物质电厂的度电盈利水平,并且充分利用技术优势,抓
住行业整体发展机遇,持续扩张生物质电厂布局,成为行业内的领军企业。是公司上半年的首要工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4月7日通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与于2015年5
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12号)

2015年6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资产交割;2015年7月31日公司
发布《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
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标志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圆满完成。


2、加快注入资产的资源整合,加强管理架构换代升级,提高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资产重组注入资产包括生物质电厂、风电厂、水电厂及林业资产,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关注注入
资产和上市公司资产的整合,在业务、人员、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进行规范和上市公司的整合;通过格薪源
燃料公司,协调分配全国不同区域的生物质电厂燃料供应,确保各生物质电厂充足的燃料供应,从而提高
电厂全年的发电利用小时数和发电量;充分发掘利用林地资源对生物质电厂的燃料保障作用,进一步降低
燃料供应的成本,提高生物质电厂的盈利能力;加快对风水电的投资建设,多元化上市公司的经营产业,
加强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同时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注入资产,对
原有的组织机构进行了升级,并进行了相应的人事调整,大大充实了公司的管理力量,利于公司在更大范
围整合资源,促进公司的战略转型。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计划安排,公司在2015年8月2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公司更名
的议案,将公司名称由“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这次更名
标志着公司的战略转型进入快车道。作为改革的重点,坚定不移的转变发展方式,是现实的国家战略,董
事会认为公司的命运是和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多年的创新和探索,公司已拥有领先的生物质
发电技术优势,并摸索出了一条深入到田间地头的生物质能源产业链,让生物质能源产业能够实现对第一
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带动,打造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行不悖、共生公长的产业生态
圈,这种实现共赢的互生再生的可持续发展模型,真正成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正是公司更名以
后的平台战略。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结合目前宏观经济环境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在2015年下半年度保障公司
全年经营实践的工作指导方针是:

1、根据公司现有资产规模及未来发展的规划,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符合公司经营和


发展的管理架构和人力资源体系,以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组织基础。


2、加强经营管理力度,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通过综合计划和合同管理、绩效管理优化
资金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进而加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已经营发电电厂为工作中心,进一
步加快资产、业务、人员、管理、资金的整合,通过不断提升管理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持续盈利能力,努
力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3、以风险控制为核心,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为目标,结合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实际
情况,采取多种手段,引进战略投资者,吸收资本,充实和完善公司的权益结构。


二、主营业务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342,416,832.61

1,775,019,590.43

-24.37%

主要系发电量及煤价下
降,导致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

937,549,915.92

1,441,303,750.02

-34.95%

主要系本公司燃料采购
价格降低所致。


销售费用

2,999,053.88

4,005,657.39

-25.13%

主要系杨河煤业销售费
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

117,729,717.29

108,881,446.37

8.13%

主要系重组后机构人员
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203,547,803.27

162,483,548.50

25.27%

主要系借款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32,625,315.75

16,917,911.17

92.84%

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
加所致。


研发投入

76,865,725.00

71,503,000.00

7.50%

与上期基本保持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035,781,009.78

696,624,003.41

48.69%

主要系收到往来款增加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446,229,667.70

-1,465,454,885.92

-1.31%

与上期基本保持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342,165,974.48

1,022,398,683.03

31.28%

主要系取得借款增加所
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931,698,029.29

253,601,499.99

267.39%

主要系本期回款及现金
存量增加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分行业

原煤销售

233,553,345.46

198,866,495.46

14.85%

-33.18%

-24.81%

-9.48%

电建承包

206,499,099.44

125,851,164.78

39.05%

76.55%

76.55%

0.00%

环保发电

203,136,230.63

142,796,899.84

29.70%

-16.91%

-27.90%

10.72%

生物质发电

682,628,257.95

464,226,552.67

31.99%

-35.26%

-48.63%

17.69%

风力发电

15,149,219.13

5,808,803.17

61.66%

100.00%



61.66%

其他

1,450,680.00



100.00%

100.00%



100.00%

分产品

原煤销售

233,553,345.46

198,866,495.46

14.85%

-33.18%

-24.81%

-9.48%

电建承包

206,499,099.44

125,851,164.78

39.05%

76.55%

76.55%

0.00%

环保发电

203,136,230.63

142,796,899.84

29.70%

-16.91%

-27.90%

10.72%

生物质发电

682,628,257.95

464,226,552.67

31.99%

-35.26%

-48.63%

17.69%

风力发电

15,149,219.13

5,808,803.17

61.66%

100.00%



61.66%

其他

1,450,680.00



100.00%

100.00%



100.00%

分地区

国内

1,135,917,733.17

811,698,751.14

28.54%

-31.49%

-40.75%

11.17%

国外

206,499,099.44

125,851,164.78

39.05%

76.55%

76.55%

0.00%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业先发优势

根据发改委2010年8月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生物质发电
厂应布置在粮食主产区秸秆丰富的地区,且每个县或100千米半径范围内不得重复布置生物质发电厂;一
般安装2台机组,装机容量不超过3万千瓦。


公司现有的生物质发电厂加上本次资产注入18家已运营、20家在建、49家未建生物质发电项目公司,
系阳光凯迪项目开发人员自2008年起,历时多年对全国范围内生物质资源调查、项目选址进行详细勘察,
通过走访、考察多达1,500余个县、乡镇,最终确定,均经过严格筛选,布局在生物燃料丰富的区域。此外,
根据阳光凯迪与各未建项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书》,鉴于生物质资源的有限
性,在当地政府辖区范围内,不再批准其他第三方发展以生物质能源为原料或燃料生产、加工产品的项目
及企业,从而确保了未建项目资源排他性的战略地位。


2、燃料收购网络体系优势

为确保电厂正常生产,保障充足的燃料供应量,提出了“去中间商,走村级收购模式直购”的新思路。



公司按“四个依靠”即依靠政府提高量,依靠模式提高质,依靠流程化、标准化、机械化和信息化降低成本,
依靠企业文化提高执行力的燃料收购指导方针,建立了“村级收购”为主、“大客户”收购为辅的燃料收购网
络保障体系。除实现燃料收购的网络化覆盖外,在燃料收购上,我们实行了全面的网络化调度,确保了燃
料收购成本最低化、效率最高化。


3、林地资源作为排他性的战略资源,为生物质能源产业提供强大的资源保障

农业生物质资源(农作物秸杆、稻壳等废弃物)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特征,而结合充分发掘林业生
物质资源,能够为生物质燃料资源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本次资产重组注入公司的1,018.7万亩林地,截至
2014年12月31日,现有的林业生物质资源存量超过3,434.4万吨,活立木蓄积达2,313.4万立方米。上述林地
仅在自然生长状态下,即可每年新增加林业生物量300万吨左右,相当于拥有一座现有库存量已达3,000万
吨以上且每年仍将保持自然增长的巨型原料仓库。因此,通过对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可为生物质能产业
提供强大的资源保障,为生物质能项目的原料供应找到最根本、最革命性的出路。本次资产重组注入上市
公司的林业生物量,仅目前存量就可供应约100余家生物质电厂一年的全部燃料需求。对于资产重组后,
公司生物质电厂的燃料供应而言,无疑提供了强大的资源保障。


4、技术优势

公司生物发电项目,大多采用的是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发电技术,运行参数领先行业水平,综合
能源转换效率较高,单位发电量消耗燃料较少,以此取得了明显的成本优势。


5、产业链优势

公司的生物发电业务,从项目开发、建设,电厂运营,原材料供应等各个业务环节,都形成了成熟
的运行系统,各系统在公司的管理体系内相互衔接,协同运行,使公司在生物发电领域保持了稳定而强大
的发展优势。


6、市场领先优势

公司是生物发电行业的领先公司,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居首位,行业领先地位有助于公司在项目开
发、设备采购、燃料资源开发、人才招聘等方面可以获得较为优惠的条件。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被投资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上市公司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比例

禹州市佳定煤业有限公司

煤炭业务

50.00%

武汉凯迪电力环保有限公司

脱硫环保业务

20.00%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公司类别

最初投资

期初持股

期初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

报告期损

会计核算

股份来源




成本(元)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值(元)

益(元)

科目

汉口银行

商业银行

25,800,000.00

20,000,000

0.89%

20,000,000

0.89%

25,800,000.00

2,400,000.00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协议转让

合计

25,800,000.00

20,000,000

--

20,000,000

--

25,800,000.00

2,400,000.00

--

--



(3)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
或服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郑州煤炭
工业(集
团)杨河煤
业有限公


子公司

煤炭采掘

原煤

500000000

2,084,025,813.44

1,480,872,248.42

233,553,345.46

-11,311,007.12

-12,007,969.23

河南蓝光
环保发电
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电力

环保发电

439000000

1,386,629,358.98

324,769,002.04

203,136,230.63

37,295,805.99

37,103,440.09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
累计实际投入
金额

项目进度

项目收益情况

披露日期(如
有)

披露索引(如
有)

祁东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19,000

0

19,000

100.00%

-566.31





南陵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0

24,000

100.00%

912.56





淮南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0

24,000

100.00%

-256.86





霍山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0

24,000

100.00%

155.99





太湖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8

5,048

21.03%

-





庐江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0

24,000

100.00%

-305.11





金寨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0

24,000

100.00%

1,742.56





霍邱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24,000

0

24,000

100.00%

638.63








限公司

丰都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0

24,000

100.00%

585.37





酉阳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1,920

23,040

96.00%

-





崇阳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0

24,000

100.00%

838.33





来凤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0

24,000

100.00%

235.94





松滋市凯迪阳
光生物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24,000

0

24,000

100.00%

1,387.28





阳新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2,880

23,280

97.00%

-





谷城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0

24,000

100.00%

-802.04





江陵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240

24,000

100.00%

315.66





隆回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0

24,000

100.00%

-444.65





安仁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0

24,000

100.00%

1,410.80





茶陵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180

10,020

41.75%

-





汝城县凯迪绿
色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

24,000

120

7,320

30.50%

-





赤壁凯迪绿色
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

24,000

0

24,000

100.00%

507.62








合计

499,000

5,348

447,708

--

--

--

--



六、对2015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23,475.79

--

28,170.95

13,080.85

增长

80.00%

--

12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

0.19

0.14

增长

80.00%

--

120.00%

业绩预告的说明

公司重组后业务规模及盈利大幅增长



七、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采取财务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比
例原则上根据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分配比例由董
事会根据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决定。2015年2月8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符合证监会、交易所、公司《章程》、以及《武汉凯迪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相关计划已经第七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明:






十、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
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目前,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公司治理情况具体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障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
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都是按照《公司法》、《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历次股东大会均聘请了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对其合法性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行使了股东权利并履行了股东义务,
没有利用其控制权地位获取额外利益或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管理,公司对交易的定价依据、协议订立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充分
及时的披露,并同时披露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同意见。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没有超越股东大会权限直接或间接
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的行为,公司与其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情形。


3、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公司董
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组建成立,董事会人数和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更换程序符合规定。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了职权。三名独立董事能够独立的履行职责,并
对公司重要及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的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确保了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不受侵
害。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职责。监事会本着对
股东和职工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收购和出售、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
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客观、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并加强了
公司对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意识和责任。


6、与投资者关系 公司确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投资者关系
管理的日常事务。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同时,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刊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的获得公
司相关信息。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和公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万
元)

是否形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
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14年7月山西
省高院受理了我
公司诉运城关铝
热电有限公司建
设工程合同纠纷
一案,2015年6
月19日山西省高
级人民法院
[(2014)晋民初字
第8号]判决如下:
被告运城关铝热
电有限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后三十
日内支付原告武
汉凯迪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工程款
157800960.00元,
并从2011年6月1
日起,按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计算利息至本
判决确定的付款
日期止

15,780.09



已判决

经法院判决:被告
运城关铝热电有
限公司于本判决
生效后三十日内
支付原告(我公
司)工程款
15,780.09万元,
并从2011年6月
1日起,按中国人
民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利息至
本判决确定的付
款日期止。合计金
额为20,036.98万
元。


尚未执行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三、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交易对方
或最终控
制方

被收购或
置入资产

交易价格
(万元)

进展情况
(注2)

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
(注3)

对公司损
益的影响
(注4)

该资产为
上市公司
贡献的净
利润占净
利润总额
的比率

是否为关
联交易

与交易对
方的关联
关系(适用
关联交易
情形)

披露日期
(注5)

披露索引

阳光凯
迪、中盈
长江、中
国华融资
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
司、华融
渝富基业
(天津)
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武汉
百瑞普提
金股权投
资基金中
心(有限
合伙)、武
汉金湖科
技有限公
司、北京
金富隆投
资有限公
司、深圳
天长投资
顾问有限
公司、宁
波博睿成
长股权投
资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杨
翠萍、李

生物质发
电、水电、
风电业务
经营性资
产以及林
地资产。具
体包括87
家生物质
电厂100%
股权、1家
生物质电
厂运营公
司100%股
权、5家风
电厂100%
股权、2家
水电厂
100%股
权、1家水
电厂
87.5%的
股权以及
58家林业
公司100%
股权,交易
标的合计
共154家
公司。


685,023.84

完成









大股东及
其附属企


2015年06
月20日

巨潮资讯





春兰、李
伟龙、赵
玉霞、李
永成、崔
青松合计
15名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阳光凯迪、关联方中盈长江及华融资产、华融
渝富、百瑞普提金、武汉金湖、北京金富隆、深圳天长、宁波博睿、杨翠萍、李春兰、李伟龙、赵玉霞、
李永成、崔青松等无关联第三方合计15名交易对方持有的生物质发电资产、风电、水电及林地资产,并向
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注入资产交易价格为685,023.84万元。公司向15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42,398.36万股并支付现金
370,852.01万元;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14,000万股,配套融资总额不超
过195,721.10 万元。详见第九节财务报告第八项合并范围变更。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
易方

关联关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
易定价
原则

关联交
易价格

关联交
易金额
(万元)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获批的
交易额
度(万
元)

是否超
过获批
额度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可获得
的同类
交易市


披露日


披露
索引

武汉凯
迪电力
工程有
限公司

大股东
及其附
属企业

工程分


越南升
龙项目
主要设
备的采
购及安
装调试

协议定


3.0315
亿美元

20,649.91

100.00%





现金交




2011年
04月19


巨潮
资讯





合计

--

--

20,649.91

--

0

--

--

--

--

--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

关联关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
易定价
原则

转让资
产的账
面价值
(万元)

转让资
产的评
估价值
(万元)
(如有)

市场公
允价值
(万元)
(如有)

转让价
格(万
元)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交易损
益(万
元)

披露日


披露
索引

阳光凯
迪、中盈
长江、中
国华融
资产管
理股份
有限公
司、华融
渝富基
业(天
津)股权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武汉百
瑞普提
金股权
投资基
金中心
(有限
合伙)、
武汉金
湖科技
有限公
司、北京
金富隆
投资有
限公司、
深圳天
长投资
顾问有

大股东
及其附
属企业

资产重


购买生
物质发
电、水
电、风电
以及林
地资产

资产基
础法

505,806.55

631,532.5



685,023.84

股份及
现金



2015年
06月30


巨潮
资讯





限公司、
宁波博
睿成长
股权投
资合伙
企业(有
限合
伙)、杨
翠萍、李
春兰、李
伟龙、赵
玉霞、李
永成、崔
青松合
计15名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信息

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相关信息如下:

1. 截止报告期末,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余额为173,562,718.85元;


②各类租入固定资产的期初和期末原价、累计折旧额、减值准备累计金额(金额单位:
万元)

融资租赁租入

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原价/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额

减值准备

累计金额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机器设备


271,405.66


271,405.66


15,702.29



汽轮机和发电机


72,727.55


72,727.55

411.03





③以后年度将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剩余租赁期

最低租赁付款额(金额单位:元)

1年以内(含1年)



543,671,263.71

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



1,096,270,766.55

合计



1,639,942,030.26



(2)售后租回交易相关信息

2012年12月,本公司与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租赁公司”)就本公
司下属生物质电厂汽轮机和发电机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
将该批账面价值为34,751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农银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30,000万元,


回租期限36个月,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2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
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合同签订时年利率为7.07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
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万元留购.

2014年7月14日,本公司与湖北国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租赁公司”)
就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生产基地内的
机器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该批账面价值为
84,192.41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国中租赁公司,转让价格60,000万元,回租期限三年,每
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2个连续的租金支付期。月利率为4.74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
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600元留购.

2014年10月21日,本公司子公司酉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酉阳
凯迪公司")与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平租赁公司”)就其在建的
发电设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酉阳凯迪公司将账面价值为12,031.51万元的机器设备
转让给太平洋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2,000.00万元万元,租赁合同期为五年,每季度结
算一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贷款基准利率,合同签订时年
利率为6.40%,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万元留购。


2015年3月5日,本公司子公司望江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江凯
迪公司”)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租赁公司”)就其机器设备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望江凯迪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账面价值为4647.94万元的机器
设备转让给中安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4000.00万元,回租期限为三年,每季度结算一次
租金,共分12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订时
年利率为6.037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000元的名义价格
“届时现状”留购。


2015年4月14日,本公司子公司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
凯迪公司”)与太平石化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租赁公司”)就其机器设
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益阳凯迪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账面价值为14400.65万元的机
器设备转让给太平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0.00万元,回租期限为五年,每季度结算一
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合同签
订时年利率为6.3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万元的名义价
格“届时现状”留购。


2015年4月15日,本公司子公司鄱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鄱阳
凯迪公司”)与太平石化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租赁公司”)就其机器设
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鄱阳凯迪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账面价值为13827.54万元的机
器设备转让给太平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0.00万元,回租期限为五年,每季度结算一
次租金,共分2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合同签
订时年利率为6.3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万元的名义价
格“届时现状”留购。


2015年4月9日,本公司与中航纽赫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
公司”)就本公司下属生物质电厂汽轮机和发电机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以
售后回租方式将该批账面价值为 37976.55万元的机器设备转让给农银租赁公司,转让价
格为20,000万元,回租期限30个月,每季度结算一次租金,共分10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
国人民银行1-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0.80%,合同签订时年利率暂定为6.55%,租期满后
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万元留购。


2015年5月22日,本公司子公司蚌埠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


凯迪公司”)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租赁公司”)就其机器设
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蚌埠凯迪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账面价值为8067.97万元的机
器设备转让给中安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8000.00万元,回租期限为三年,每季度结算一
次租金,共分 12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
订时年利率为5.77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000元的名义价
格“届时现状”留购。


2015年6月25日,本公司子公司岳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
凯迪公司”)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租赁公司”)就其机器设
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岳阳凯迪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账面价值为21240.33万元的机
器设备转让给中民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2500.00万元,回租期限为84个月,每季度结算
一次租金,共分28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7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
订时年利率为5.93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元的象征性价
格留购。


2015年6月25日,本公司子公司祁东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东
凯迪公司”)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租赁公司”)就其机器设
备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祁东凯迪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将账面价值为21269.40万元的机
器设备转让给中民租赁公司,转让价格为12500.00万元,回租期限为84个月,每季度结算
一次租金,共分28期结算。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7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合同签
订时年利率为5.9325%,租期满后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公司按1元的象征性价
格留购。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
完毕

是否为关
联方担保

来凤县凯迪绿色
能源开发有限公


2011年07
月25日

23,000

2011年07月28


982

连带责任保


2011.7.28至
2015.10.30





来凤县凯迪绿色
能源开发有限公(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