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金元丰祥: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2号)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2号]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八月 重要提示 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简称“惠利保本基金”)根据2012 年11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元 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56号) 进行募集。 截至2014 年12月8日,惠利保本基金的累计收益率为15.3%,满足《金 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惠利保本 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第一个保本周期提前结束的条件,2015年1月7日为金 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由于不符合保本基 金存续条件,按照惠利保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惠利保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 转型为债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修订后的《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于2015年1月5日在公司网站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告,修订后的《基 金合同》于2015年1月14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于 2015年7月15日由“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金元顺安 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同时做相应修订变更。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 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 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8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 8 四、基金托管人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基金的募集 ............................................................................................................................. 3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8 九、基金的投资 ............................................................................................................................. 47 十、基金的财产 ............................................................................................................................. 60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61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5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67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8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69 十六、风险揭示 ............................................................................................................................. 73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5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76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98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7 二十一、其它应披露事项 ........................................................................................................... 120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和查阅方式 ................................................................................... 120 二十三、备查文件 ....................................................................................................................... 120 一、绪言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 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金元顺安丰祥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名金元惠理丰 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金元顺安丰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9、《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3、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4、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5、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6、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7、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8、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19、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0、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 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1、销售机构: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2、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金元顺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4、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2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起始日,即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到期选择期到期日的次 日,原《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终止 27、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8、存续期:指《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至《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日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2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0、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1、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2、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4、《业务规则》:指《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5、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6、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7、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38、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39、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0、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1、元:指人民币元 42、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3、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4、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5、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6、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7、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48、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13日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2号 经营范围:募集基金、管理基金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 许可的凭证经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45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葛雪莹 联系电话:021-68882932 股权结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51%,惠理基金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9%。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 的利益。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 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公司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履行《公司 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经理等经营 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向股 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基金投资部、 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及量化部、研究部、产品开发部、市场营销部、专户理财 部、北京分公司(筹)、华东营销中心、华南营销中心、信息技术部、基金事务 部、交易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监察稽核部等16个职能部门。此外,公司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与合规审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公 司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博士学位。曾任长春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新华 证券有限公司监事长,金元证券有限公司投行总监。2008年至今,任金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0年7月出任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9月出任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史克新先生,董事,学士学位。曾任珠海会计师事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君 安证券有限公司审计师、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兴安证券东莞营业部 总经理和深圳丽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金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经纪服务总部总经理、副监事长。 王焱东先生,董事,硕士学位,具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 基金从业资格。王先生于2003年3月加盟惠理集团,为惠理集团高级基金经理, 参与公司的投资过程及运作,亦包括组合投资管理。王焱东先生拥有16年的金 融行业工作经验,曾于麦格里银行任职经理,主要负责中国房地产投资业务发展 项目。 范剑平先生,独立董事,硕士学位。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国家 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国家信息中心研究员、经济预测部主任。 张屹山先生,独立董事。曾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教,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任副教授,日本关西学院大学客座教授,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2 年5月,出任吉林大学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梁宝吉先生,独立董事,学士学位。曾任新加坡财务顾问公司Octagon Advisors Pte. Ltd 董事总经理,DBS Securities HongKong Limited执行董事及 DBS Securities Holding Pte Ltd. 董事,信和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DBS Securities HongKong Limited执行董事及DBS Securities Holding Pte Ltd. 董事, 信和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DBS Asia Capital Limited 总裁及星展银行香港分行 执行总经理,大华银行中国区总管及大总华区企业银行部主管;2005年出任中 国玉柴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张嘉宾先生,董事,公司总经理,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 深业美国公司(新泽西)副总裁,瑞银华宝(纽约)业务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总监,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官, 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首席运营官,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 张津伟先生,董事,现任惠理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拓展总监,工商管理硕士。 2011年8月加盟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集团在大中华市场的业务。曾于 摩根斯坦利国际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1月至2011年7月,在德 勤企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监。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吴毓锋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 任海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历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业务主管、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现任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 毛俊华先生,监事,学士学位,为执业会计师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于 2012年7月加盟惠理集团,为惠理首席运营总监办公室董事,负责管理集团后 勤办公室的营运事宜,亦负责提升集团内部组织程序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并执行 战略性计划及项目。曾于汇丰银行任职客户服务主管,处理汇丰银行在香港另类 基金服务业务,管理的团队包括提供基金管理、托管及对冲相关服务的行政人员、 基金会计师以及亚太区营运的另类基金经理。毛先生还曾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的审计部门负责投资管理工作。 陈渝鹏先生,员工监事,兼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金元惠理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曾任银通证券信息部主管,金元证券电脑总部助 理主管工程师。 3、管理层人员情况 任开宇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凌有法先生,督察长,兼任子公司分管合规和风控的副总经理,硕士学位。 曾任华宝信托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债券业务部高级经理,联合证券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业务董事,金元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首席研究员,首都机 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家。 符刃先生,副总经理,兼任子公司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海 南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香港海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金元证券 有限公司基金筹备组负责人,公司督察长。 邝晓星先生,财务总监,兼任子公司财务总监,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上海宜山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宜山路 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部经理助理,历任金元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基金筹备组成员。 4、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李杰先生,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上海交通大学理学硕士。曾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分析员、 固定收益高级研究员。2012年4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年证券、 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历任基金经理: 何旻先生: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 李飞先生:2009年6月至2012年4月; 谷伟先生: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张嘉宾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李杰先生,基金经理,简历同上。 晏斌先生,金元顺安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成长动力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上海惠理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基金经理等。 2012年12月加入本公司任投资副总监,历任金元顺安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和金元顺安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12年证券、基金等金 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侯斌女士,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 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价 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光大保德 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10年6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高级行业研究 员,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和金元顺安核 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等职位。13年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 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 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 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 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 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 决议的执行中,“四眼”原则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 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 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 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 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 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 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 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 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 台。由监察稽核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 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 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 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 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 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 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 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 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 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 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 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 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 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 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 “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 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 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 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 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共287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 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 益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 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 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 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 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丰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 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 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 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 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LOF)、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 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 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 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 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金元 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新社会责任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7 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 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 利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14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 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 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南方稳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华夏永福养老理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 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双月红一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国有企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信用主题 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息产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 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信用增 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 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中 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改革红利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隆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沪深300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永鑫收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 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 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兴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国证食 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医药卫生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现金 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沪 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夏 沪港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前海开源股息率100强等权重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战略转型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端生活 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 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工业指数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融新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原材料指数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智能装备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转型动力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稳健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能源汽车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英大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信息产业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新区域新经济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农业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寿安保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交银施罗德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乐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清洁能源主题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申万 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信息 技术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 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 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先生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 电话:021-68882850 传真:021-68882865 联系人:孙筱君 客户服务专线:400-666-0666,021-61601898 网址:www.jyvpfund.com (二)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 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杨菲 电话:010-66107909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人:张作伟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于菲 电话:(0755)83161095 传真:0755-83195050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4467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姚磊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 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n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 8515639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95562 联系人:林武能 电话:0591-38281978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1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1-68751860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2、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电话:0551-68167423 传真:0551-62272100 联系人:李灿 客服电话:95578、400-888-8777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朱雅葳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275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黄蝉君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或400-8888-111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电话:010-60838995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第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6577 公司网址:http://www.zxwt.com.cn 1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佳苗 电话:0571-86609015 传真:0571-86065161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 www.bigsun.com.cn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4008888788、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152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尹伶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http://www.txsec.com 2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苗汀 电话:021-20613638 传真:021-68596916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 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6089784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2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021-20835787 客户服务电话:010-85625158 公司网址:www.hexun.com 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联系电话:021-20691942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网址:www.erichfund.com 2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徐汇区龙田路(近田东路)195号3C楼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朱玉 电话:021-545099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联系人:张晔 电话:010-56810330 客服热线:400-786-8868-5 公司网址:www.chtfund.com 30、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高静 电话:010-59158281 客服热线:400-893-6885 公司网址:www.qianjing.com 3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250号2幢三层B367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16F 法定代表人:刘世谨 联系人:徐烨琳 电话:021-80133828 客服热线: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3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C座9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58325388 客服热线: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www.jrj.com.cn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任开宇先生 电话:(021)68881801 传真:(021)6888187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2131358666 传真:2131356000 联系人:秦悦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人代表:葛明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汤骏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汤骏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为混合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 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募集。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1月6日《关于核准金元惠理惠利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56号)的核准。 (一)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四)募集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销售总额为 408,046,535.50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78,049.66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2月5日全额划入在基金托管人中国 农业银行开立的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本次募集有效 认购总户数为7,077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期的有 效认购份额408,046,535.50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78,049.66份,两项合计共 408,124,585.16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 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五部 分第(一)条。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 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 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 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 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机构投 资者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 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 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 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申购 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0.6% 100万≤M<500万 0.4% M≥500万 每笔1,000元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注册登记和销售。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1年 0.3% 1年<持有期≤2年 0.2% 持有期> 2年 0.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中25%归入基金资 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 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 资者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举例说明:假定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申购金额10万元,计算 如下: 适用申购费率为 0.6% 净申购金额= 100,000 /(1+0.6%) = 99,403.58元 申购费用= 100,000-99,403.58 = 596.42元 申购份数= 99,403.58/ 1.200= 82,836.32份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本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假定T日的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赎回份数为10,000份, 各时期赎回金额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赎回总金额 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 持有期≤1年 0.3% 12,000 36 11,964 1年<持有期≤2年 0.2% 12,000 24 11,976 持有期>2年 0.0% 12,000 0 12,000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 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 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 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 额。 2、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 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 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会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 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 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 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 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 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 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 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 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 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 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基金投资者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 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如基金投资者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 2日内通过指定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 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 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六)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 的其它情况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 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投资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 理日起2个月内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上述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他销售机构不得办理该 项业务。 (十七)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在强调基金资产安全性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 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 产支持证券等,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不直接在 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持有的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分离 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于“自上而下”的原则,本基金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并本 着风险收益配比最优、兼顾流动性的原则确定债券各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经过 对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债券市场收益率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和债券市场供需 两方面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本基金在债券投资过程中,将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 济指标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数量关系、市场利率变化和期限结构、信用利差状况 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结构,构建和 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获取稳健收益。 2、债券投资主要策略 在债券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采用类属配置、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配置、 相对价值配置等方法决定不同券种之间和不同期限券种之间的配置比例,制定债 券资产配置方案。 (1) 类属配置就是通过对债券基准收益率的研究以及各类属债券之间利差 的历史变化特征进行分析,寻找当前的市场投资机会。具体来说,在中国债券市 场,根据发行人的不同,一般可以分为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和企业债。当金 融债和国债之间的信用利差扩大到历史水平上限时,买入金融债,卖出国债;当 金融债和国债之间的信用利差缩小到历史水平下限时,买入国债,卖出金融债。 对于央票和企业债的策略也采取相同策略。本基金通过对上述两个变量的分析, 来确定这四类券种在债券组合中最优的配置比例。 (2)久期管理就是债券分析员通过对GDP增长速度、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的变化、通货膨胀的变动趋势分析,运用数量模型判断未来利率走势,提出债券 投资组合的久期的建议。当预测未来市场利率将上升时,降低组合久期;当预测 未来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久期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久期的主动管理来 增加债券部分的投资收益率。 (3)收益率曲线配置是指通过对央行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货 币供应量等多种因素的分析来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可能变化,从而通过子弹形、 哑铃形和梯形等配置方法,在短、中、长期债券间确定比例。收益率曲线反映了 债券的期限与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本基金通过预测收 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调整整个债券投资组合中长短期品种的比例以获得投资收 益。当收益率曲线发生陡峭化变形的时候,减少长期债券比重,增加短期债券比 重;当收益率曲线发生平坦化变形的时候,则增加短期债券,减少长期债券。 (4)相对价值配置是指在市场中寻找其他各个指标相同而某一指标相对更 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并进行投资。在此策略中,本基金主要衡量这样几方面的 指标:流动性、信用度、收益率等。举例来说,当某一组债券具有相同流动性和 收益率时,则选取其中信用度更高的债券;当某一组债券具有相同信用度和收益 率时,则选取其中流动性更好的债券。或者,衡量债券与市场公允收益率之间的 差距。当某组债券偏离市场公允价值时,则抛出其中高估的,买入其中低估的债 券; (5) 基于信用策略的配置是指信用债券的信用利差与债券发行人所在行业 特征和自身情况密切相关。本基金将通过行业分析、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 金流分析、公司运营管理分析和公司发展前景分析等细致的调查研究,依靠本基 金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建立信用债券的内部评级,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 水平,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3、债券选择 本基金的债券选择通过如下三个环节:数量小组初步筛选、债券分析员研究 和集体讨论。 本基金在选择单个企业债券时,将注重信用风险的分析。信用风险是发行人 对其发行的债券到期时不予兑付的风险。债券都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根据不同 的信用风险,债券有不同的风险溢价。一般来看,国债的信用风险最低,金融债 和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略高。企业债的信用风险由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评定,而国 内目前的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尚待完善。目前,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中,信用 风险也参差不齐。因此在个券选择时,仍需要对发行人的基本面进行系统的调研 与分析,重点是企业现金流与资产负债比率等指标。即使是今后有了完善的信用 评级体系,采取独立的内部信用分析,仍能更准确地对相同信用等级的债券加以 细分。 4、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 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