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大华农: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有关问题核查情况说明
目录 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有关问题核查情况说明................1-109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换股吸收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有关问题核查情况说明 广会专字[2015]G1402203054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由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227号关于广东温氏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反 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收悉。对此,我们作了认真研究,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将相关情况说明如 下: 问题一、反馈意见第2题 申请材料显示,温氏集团尚有220处房屋、8宗土地未办理权属 登记,1宗土地未取得林地使用许可证。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 述资产所对应的账面价值,权属登记手续办理的进展,预计办毕时间 及逾期未办毕的影响。2)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不 能如期办毕的风险。如有,补充披露拟采取的解决措施。3)该等情 形对本次换股价格、交易进程以及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请独立财务 顾问、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一、、尚尚待待办办理理权权属属证证书书及及相相关关审审批批手手续续的的资资产产及及权权属属证证书书办办理理进进展展情情况况、、 预预计计办办毕毕时时间间及及逾逾期期未未办办毕毕的的影影响响 温氏集团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一直在积极完善房屋、土地权属证书及 相关审批手续,具体办理的进度情况、预计办毕时间及逾期未办毕的影响情况如 下: ((一一))尚尚待待办办理理权权属属证证书书的的房房屋屋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温氏集团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上述220 处房屋已有8处房屋办理了权属证书,尚有212处房屋未办理权属证书,该等 212宗房屋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合计为154,519,927.69元,仅占公 司总资产的比例为0.61%。 对于上述212宗房屋,其中,共有4处房产办理了临时建筑的规划许可;共 有10处房产,因拟进行拆除而未办理权属证书;共有19处房产,公司正在补充 办理权属证书,公司预计在2015年底前可以完成权属证书的办理;共有32处房 产因尚未办理土地证而暂时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共有147处房产因当时相关报建 手续不完善而无法办理。 上述尚待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占公司总资产比例较小,且大部分为公司在其 所拥有的土地上自建,一直以来也未严重影响公司对该等房屋的使用,因此,上 述尚待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二))尚尚待待办办理理权权属属证证书书的的土土地地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温氏集团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的土 地中共有8宗、总面积为140,409.55平方米的土地,相关权属证书尚待办理。该 8宗土地所对应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合计为9,257,955.78元,仅 占公司总资产比例为0.04%。 对于上述8宗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其中,有6宗土地,因当地政府暂无 建设用地指标原因而无法办理;有1宗土地,正在履行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公 司预计2015年年底前可以办理完毕;有1宗土地,已履行完毕招拍挂程序并足 额支付完毕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目前正在办理土地权属证书过程中,公司预计 2015年年底前可以办理完毕。 上述尚待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宗数及占公司总资产比例均较小,且上述土地 情况当地政府均已知悉,公司目前仍在与当地政府积极协调解决,因此,上述尚 待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三))尚尚待待办办理理审审批批手手续续的的林林地地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温氏集团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所使用的 林地中,有1宗、面积为2,000.01平方米的林地尚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使用林 地许可。该宗林地系公司以承包租赁的方式使用,公司已向当地村委会一次性支 付租金4,498元,在财务报表中的长期待摊费科目列示。该宗林地因可能会被征 收而暂无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上述1宗尚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林地,已经取得了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证 明,同意公司按现状继续使用。该宗林地面积较小,且公司目前也尚未实际使用, 公司仍在与当地政府积极协调解决,暂无法办理相关土地手续不会对公司持续生 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四))《《换换股股吸吸收收合合并并报报告告书书》》补补充充披披露露情情况况 公司已经根据要求,在本次交易的《换股吸收合并报告书》“第六节业务与 技术”中,对尚待办理权属证书及相关审批手续的资产及权属证书办理进展情况、 预计办毕时间及逾期未办毕的影响等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二、、办办理理变变更更登登记记手手续续是是否否存存在在法法律律障障碍碍或或不不能能如如期期办办毕毕的的风风险险 根据本次吸收合并的方案,温氏集团将以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大华 农,即,温氏集团向大华农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以取得该等股东持有的大华 农全部股票;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接收方将承继及承接大华农的全部资产、负 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大华农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 温氏集团的股票(包括为本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创业板 上市流通。 由于温氏集团作为吸并方将继续依法存续,因此,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温氏 集团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关资产的过户及变更手续。 三三、、对对本本次次换换股股价价格格、、交交易易进进程程以以及及未未来来生生产产经经营营的的影影响响 ((一一))对对本本次次换换股股价价格格的的影影响响 本次交易中,合并方温氏集团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无市场价格可以作为公允 价值的直接参照,其发行价格主要以可比公司并结合可比交易作为估值区间参 考,并综合考虑了本次交易背景和目的、合并方的总体业务情况、盈利能力、增 长前景、抗风险能力等因素而确定,因此,本次交易中合并方发行价格未对瑕疵 土地及房产单独作价考虑;被合并方大华农为A股上市公司,历史股票价格是其 市场价值的真实反映,以历史股票价格为基础确定换股价格是合理的,本次换股 价格在大华农历史股价的基础上给予了合理比例的溢价作为资本市场环境变化 等因素的风险补偿。 针对上述土地及房产权属瑕疵的情况: (1)上述土地及房产权属瑕疵大部分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且已为有关地 方主管部门所知悉。对于上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212处房产中,共有55处、 面积合计为67,449.54平方米的房产已经取得了当地规划及房产部门出具的证 明,同意公司按现状继续使用;对于上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且未进入招拍挂申请 程序的7宗土地,共有4宗、面积合计为55,566.76平方米的土地已经取得了当 地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同意公司按现状继续使用;对于上述尚未办理用地 手续的1宗、面积为2,000.01平方米的林地,公司已经取得了当地县级人民政府 出具的证明,同意公司按现状继续使用。就尚未取得有关证明的上述瑕疵房产及 土地,温氏集团将继续与当地房屋及国土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相关主管部 门就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该等物业出具的相关确认文件。上述瑕疵土地、房屋在公 司资产规模中占比较小,并不会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温氏集团及下属控股企业在业务运营的同时,持续就存在 权属瑕疵的土地及房产进行纠正与完善,并未因此发生重大费用支出;未来,温 氏集团及下属控股企业将在开展主营业务运营的同时,将综合考虑权属瑕疵状况 与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存在瑕疵的土地及房产的纠正与完善。 (3)对于上述瑕疵土地、房屋,温氏集团前50名自然人股东已连带承诺: 如果温氏集团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因其本次重组前所使用、拥有、承包经营、 租赁的土地和/或房屋需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有关权属、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 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它法律责任,或被有关政府主 管部门要求对土地和/或房屋的瑕疵进行整改而发生损失或支出,所有承诺人愿 意承担温氏集团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以使温氏集团及其 控股、全资子公司免受损害。 综合考虑以上情况,上述存在瑕疵的土地及房产未影响本次评估相关持续经 营假设,上述瑕疵土地、房屋在公司资产规模中占比较小,且温氏集团前50名 自然人已经出具承诺,愿意承担温氏集团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因前述情形所导 致的经济损失,温氏集团不会因上述存在瑕疵的土地及房产事宜造成重大的现金 流支出,因此,上述资产的瑕疵不会对本次换股价格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二二))对对本本次次交交易易进进程程的的影影响响 由于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温氏集团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关资产的 过户及变更手续,因此,上述资产的瑕疵不会对本次交易的进程构成实质性影响。 ((三三))对对温温氏氏集集团团未未来来生生产产经经营营的的影影响响 1、瑕疵房产及土地的规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瑕疵上述212处房产、8宗土地、1宗林 地的账面价值163,782,381.47元,合计占温氏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的比例为 0.65%,瑕疵资产规模占比较小。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存在瑕疵的 212处房产占公司使用的房屋总面积的比例为15.95%,上述8宗瑕疵土地占公司 使用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0.10%,上述1宗林地占公司使用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 0.001%,占比均较小。上述土地及房产瑕疵大部分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且已为 有关地方主管部门所知悉,一直以来也未对公司使用及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 2、瑕疵房产及土地的解决措施 对于上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212处房产,共有55处、面积合计为67,449.54 平方米的房产已经取得了当地规划及房产部门出具的证明,同意公司按现状继续 使用。对于上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且未进入招拍挂申请程序的7宗土地,共有4 宗、面积合计为55,566.76平方米的土地已经取得了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 明,同意公司按现状继续使用。对于上述尚未办理用地手续的1宗、面积为 2,000.01平方米的林地,公司已经取得了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同意公 司按现状继续使用。 就尚未取得有关证明的上述瑕疵房产及土地,公司将继续与当地房屋及国土 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就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该等物业出具的相 关确认文件。如存在瑕疵房产和土地因客观原因不能规范,在无法继续使用而必 须拆除或搬迁时,公司将及时拆除或依法选择合适的地点在新的合规物业中进行 经营。 3、完善有关物业瑕疵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承诺 为了加强各分子公司的房产、土地的合法合规运营,公司已向其下属各分子 公司下发了通知,要求下属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畜禽养殖场的 建设及经营,使用土地以及房屋均应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取得相关权属证 书,禁止使用无证土地,禁止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开始施工或在完成相关验收 及签发产权证之前开始使用已建成建筑。公司拟对外收购股权或资产的,公司将 在收购前就物业情况完成法律尽职调查,并经公司法律部审查相关收购文件,在 公司与卖方签订的协议中,要求卖方出具其就有关物业状况的相关声明,并要求 卖方纠正或尽其最大努力协助公司纠正物业瑕疵问题,同时约定因物业瑕疵产生 的赔偿及终止、取消或解除收购交易的条款。 此外,对于前述存在瑕疵的212处房屋、8宗土地及1宗林地,公司前50 名自然人股东连带承诺:如果温氏集团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因其本次重组前所 使用、拥有、承包经营、租赁的土地和/或房屋需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有关权属、 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要求承担其它法律 责任,或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对土地和/或房屋的瑕疵进行整改而发生损失 或支出,所有承诺人愿意承担温氏集团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因此而导致的经济 损失,以使温氏集团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免受损害。 综上,上述土地、房产瑕疵不会对公司持续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四))《《换换股股吸吸收收合合并并报报告告书书》》补补充充披披露露情情况况 公司已经根据要求,在本次交易的《换股吸收合并报告书》“第六节业务与 技术”中,对上述土地、房屋瑕疵情形对本次换股价格、交易进程以及未来生产 经营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四、、中中介介机机构构核核查查意意见见 对于上述瑕疵土地、房屋的账面价值,经核查,我们认为:就财务报告整体 而言,在所有重大方面,报告期内上述存在权属瑕疵的土地及房产的账面价值与 其在审计过程中的了解一致。 问题二、反馈意见第5题: 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1)温氏集团与农户的结算模式,包 括但不限于委托养殖合同的约定、双方定价方式、结算依据、结算时 点与成本确认时点差异、支付方式及现金支付比例等。2)农户保证 金支付约定、支付比例及金额、保证金回收等情况。3)报告期存在 温氏集团客户直接向农户养殖场采购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的原因,相 关的结算模式、销售金额及占比。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 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一、、公公司司与与合合作作农农户户((或或家家庭庭农农场场))的的结结算算模模式式 公司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养殖业务主要采用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 场)”的生产模式,其主要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结算以委托养殖合同为主要依据,按照内 部流程定价,体现饲养成绩为主的原则,准确计算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应得 的委托养殖费用,并将其作为公司商品肉鸡、肉猪成本的一部分。具体如下: (一)关于委托养殖合同的约定 公司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自愿、平等、互信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 分协商,就畜(禽)委托养殖事宜订立相关合同。委托养殖合同的主要约定包括: 1、公司为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所提供的鸡(猪)苗、饲料、药物、疫 苗等物料,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饲养过程所管理的由公司提供的畜禽,均 属于公司财产,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不能擅自处理。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 对公司提供的各种物料和畜禽有管理权,并负有管理责任。 2、双方定价及结算模式的约定。公司主要采取内部流程定价结算的方式。 内部流程定价是指公司事先预估下阶段的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饲养成绩、管 理水平、市场行情等各方面综合因素,制定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饲养流程中 的各项生产物料的领用价格及产成品的回收价格,在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 的养殖合同中予以约定,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部流程定价执行并结算。内 部流程定价是公司多年来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合作经验的总结,是一种普 遍、易于被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所接受的结算定价方式,简单、清晰、易于 理解、便于操作。公司提供给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各种物料领用及畜禽回 收的内部流程定价与市场价格不具有可比性(市场价格仅具有参考意义),同时 也非公司的实际成本、收入,仅是为了核算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应得的委托 养殖费用之用。 3、关于农户缴纳合作保证金的约定。公司制定保证金的标准,主要以公司 自身产品投入成本为依据,按照适当的比例向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收取一定 标准的保证金。每批畜禽产品全部上市,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签订下批畜禽 产品养殖意向后,对应的保证金不退回给农户,公司按新合同的数量重新计算合 作农户(或家庭农场)需要缴纳的保证金,不足部分原则上由合作农户(或家庭 农场)补缴,超出部分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可自由处置。如果一定期间内, 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没有作出继续合作的意向,则视为放弃与公司的合作, 公司向其退回相应的保证金。 4、关于委托养殖的畜禽名称、数量,所需的饲料、药物、疫苗等供应的约 定。合同均对前述内容进行了具体、详细、明确的约定,并最终以合作农户(或 家庭农场)在领取相关物料时签名确认的单据作为结算依据。 5、关于委托养殖的畜禽成品回收的约定。合同中对交货时间、地点、运输 方式和费用等进行了具体约定,不同品种的畜禽产品会有所不同。 (二)关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委托养殖费用的具体构成 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应得的委托养殖费用一般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1、按照内部流程定价计算的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应得的委托养殖费用, 是农户委托养殖费用的主要组成部分。内部流程定价方式下,农户应得的委托养 殖费用=内部流程定价收入—内部流程定价支出。 内部流程定价收入:在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养殖的畜禽产品达到上市指 标后,公司即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进行回收并对外销售。在销售过程中, 公司、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客户三方共同监磅,确认相关销售数据,并各 自在相关单据上签名。公司工作人员及时将销售相关单据录入ERP系统,按照合 同约定的流程回收价格,计算出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内部流程定价收入。 内部流程定价支出: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公司领取的鸡(猪、鸭)苗、 饲料、药物、疫苗等生产所需物料,均按照约定的内部流程定价计算出对应的内 部流程定价支出。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领取各类生产物料时均须和公司工 作人员共同清点数量并确认质量,双方无异议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相 关单据上签名确认,公司工作人员将数据录入ERP系统,按照合同约定的内部流 程定价计算出相关支出。 2、按照公司浮动补贴标准计算的农户(或家庭农场)应得的委托养殖费用。 公司为了鼓励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按照公司要求落实各项基础工作,提高饲 养积极性及各项生产成绩指标,公司会在内部流程定价之外给予一定的浮动补 贴,作为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收入的一种补充。浮动补贴主要包括奖励类补 贴、费用类补贴和物价类补贴三类。 奖励类补贴主要是为了鼓励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更好地与公司合作,不 断提高养殖成绩、配合公司改进管理和技术措施的推行而给予的补贴,如养殖成 绩超标奖励(指农户达到公司要求的饲养成绩后,给予超出预期部分的额外奖励, 包括超重奖、超上市率奖等)、管理配合奖励(指公司针对某方面工作需要重点 推进,对积极配合的养户予以的奖励)等。 费用类补贴主要是对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饲养过程中发生的一些额外 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的补贴,如季节性的防暑降温补贴、冬季保温补贴、垫 料补贴、运费补贴等。 物价类补贴主要是为了保障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整体基本利益,合作 农户(或家庭农场)按照内部流程定价计算出的收入普遍偏低的情况下,公司根 据一定标准给予的补贴,以确保农户收入的整体稳定性,确保农户获得合理的收 益。 3、特殊补贴。除以上两种针对所有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适用的结算政 策外,公司还会对特殊群体的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进行适当补贴,以扶持其 继续参与与公司的饲养合作。如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疾病等原因造成收入特别 低的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公司会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由公司管理 部门讨论给予适当的特殊补贴。 (三)关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结算时点与成本确认时点的差异 1、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结算时点 结算时点与结算依据: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饲养的畜禽产品上市完毕 后7天内到公司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时,公司工作人员从ERP系统打印出合作农 户(或家庭农场)领取物料、回收畜禽产品的所有清单,系统根据合作农户(或 家庭农场)确认的按内部流程定价计算的回收收入减去按内部流程定价计算的领 用成本,再根据公司确定给予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其他浮动补贴、特殊补 贴等,最终核算出当批畜禽产品实际委托养殖费用总额。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 核对无误后,在结算表中签名确认。 2、结算时点与成本确认时点的差异 公司的生产成本构成主要包括:鸡(猪、鸭)苗成本、饲料成本、药物疫苗 成本、农户(或家庭农场)委托养殖费用四部分。其中,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 每月在公司领取的鸡(猪、鸭)苗、饲料、药物(疫苗)等物料所有权均属于公 司,公司按照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领用的数量,根据公司会计人员在月末时 计算的当月实际单位成本,由ERP系统自动计算出当月的投入成本,会计人员据 此计入“生产成本”相关科目,反映在财务报表的“存货”项目内。待合作农户(或 家庭农场)养成的商品肉鸡(猪、鸭)上市(回收)时,再由公司ERP系统自动 统计进行成本结转,会计人员从“生产成本”科目结转至“库存商品”科目,并最终 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同时确认对应的主营业务收入。 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应得的养殖费用,则在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有 产品上市(回收)当月按照相关结算政策等计算得出,并在该农户(或家庭农场) 饲养的所有商品肉鸡(猪、鸭)上市后与农户(或家庭农场)进行最终结算。农 户应得的委托养殖费用按以下方法确认:1)该农户在当月产品全部上市(回收) 完毕且已结算的,其结算获得的养殖费用直接计入公司当月成本;2)该农户已 有部分产品上市(回收),或者已全部上市(回收)但是尚未结算的(只有该批 次全部上市完毕后才集中结算),则就已上市的部分先按本月已结算的同类畜禽 产品其他农户的平均委托养殖费用为标准,乘以该农户(或家庭农场)当月上市 (回收)数量,进行暂估预提计入上市当月成本,并计入“应付账款”,待该农户 全部畜禽产品上市(回收)完毕且结算时再按实际结算金额补差,差额计入结算 当月成本,同时增加“应付账款”。3)农户结算后领取应得的委托养殖费用时, 先按实际领取额冲减“应付账款”,应得的委托养殖费用与实际领取的养殖费用的 差额(即未取走的养殖费用)则转入“其他应付款”,增加农户保证金金额。 (四)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领取应得的养殖费用 公司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委托养殖费用的结算主要采用银行转账的方 式,少量委托养殖费用的结算由于应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要求,通过现金 结算方式。对于银行转账结算方式,公司通常在结算后3个工作日内转账完毕; 对于现金结算方式,公司通常在结算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农户。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养殖费用(商品肉鸡、商品肉猪)的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支付方式 支付金额 占比(%) 肉鸡 2012年度 银行转账 170,065.92 85.88 现金 27,964.09 14.12 合计 198,030.02 100.00 2013年度 银行转账 165,318.57 88.13 现金 22,273.85 11.87 合计 187,592.42 100.00 2014年度 银行转账 166,796.28 93.88 现金 10,872.56 6.12 合计 177,668.85 100.00 肉猪 2012年度 银行转账 111,759.38 94.25 现金 6,824.05 5.75 合计 118,583.44 100.00 2013年度 银行转账 125,476.70 95.64 现金 5,716.93 4.36 合计 131,193.63 100.00 2014年度 银行转账 158,975.06 96.81 项目 年度 支付方式 支付金额 占比(%) 现金 5,242.74 3.19 合计 164,217.79 100.00 合计 2012年度 银行转账 281,825.31 89.01 现金 34,788.14 10.99 合计 316,613.45 100 2013年度 银行转账 290,795.27 91.22 现金 27,990.78 8.78 合计 318,786.05 100 2014年度 银行转账 325,771.34 95.29 现金 16,115.30 4.71 合计 341,886.64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不断加强现金管理,并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信 任度不断在加强,以及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自身习惯的逐步改变,公司与合 作农户(或家庭农场)使用现金支付方式结算委托养殖费用(商品肉鸡、商品肉 猪)的比例逐年降低。 二二、、合合作作农农户户((或或家家庭庭农农场场))保保证证金金收收取取及及退退回回情情况况 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与公司同属于产业分工合作中的一员,因此,为了 平衡双方利益,确保合作顺利开展,保证双方均能按照委托养殖合同的约定履行 各自责任义务,同时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规定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必 须向公司缴纳符合标准的合作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收取标准 公司制定保证金的标准,主要以公司自身产品投入成本为依据,按照适当的 比例向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收取一定标准的保证金。 2013年7月前,公司规定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合作保证金缴纳的标 准为:肉鸡4元/只,肉猪200元/头。由于社会整体物价水平有所上升,公司于 2013年7月起,将保证金标准提高至肉鸡5元/只,肉猪400元/头。同时要求合 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对2013年6月30日的存栏量按照新旧标准的差异逐步进 行补差。公司根据各分、子公司发展阶段的不同,在分、子公司发展前期允许其 适当降低保证金比例,以支持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发展。原则上,对于首 次合作的农户(或家庭农场)其保证金缴纳标准不得低于肉鸡2元/只,肉猪100 元/头。凡未达到上述保证金缴纳标准的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原则上必须在 每批肉鸡(鸭、猪)结算时,从该批农户结算的养殖费用中提留不低于15%或 不低于肉鸡0.2元/只、肉猪20元/头的结算委托养殖费用作为追加的保证金,直 至逐步达到公司统一规定的标准为止。 (二)保证金的收取和退回情况 1、保证金新增收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新增收取保证金,主要采用银 行转账的方式,少部分保证金收取由于应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要求,通过 现金收取方式。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银行转账及现金方式向合作农户(或家庭农 场)新增收取保证金(商品肉鸡、商品肉猪)及其占当期合计收取保证金的比例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收取方式 新增收取金额 占比 肉鸡 2012年度 银行转账 24,978.61 73.58% 现金 8,969.37 26.42% 合计 33,947.98 100.00% 2013年度 银行转账 13,366.79 65.47% 现金 7,048.96 34.53% 合计 20,415.75 100.00% 2014年度 银行转账 7,281.59 62.86% 现金 4,302.81 37.14% 合计 11,584.40 100.00% 肉猪 2012年度 银行转账 34,477.44 82.38% 现金 7,376.70 17.62% 合计 41,854.15 100.00% 2013年度 银行转账 39,567.65 89.68% 现金 4,555.35 10.32% 合计 44,123.00 100.00% 2014年度 银行转账 38,817.54 89.90% 项目 年度 收取方式 新增收取金额 占比 现金 4,359.80 10.10% 合计 43,177.34 100.00% 合计 2012年度 银行转账 59,456.05 78.44% 现金 16,346.08 21.56% 合计 75,802.13 100.00% 2013年度 银行转账 52,934.44 82.02% 现金 11,604.31 17.98% 合计 64,538.75 100.00% 2014年度 银行转账 46,099.12 84.18% 现金 8,662.62 15.82% 合计 54,761.74 100.00% 注:占比=相应项目/(期末保证金余额-期初保证金余额+本期退回的保证金) 2、保证金的退回情况 公司每批畜禽产品全部上市,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签订下批畜禽产品养 殖意向后,对应的保证金不退回给农户(或家庭农场),公司按新合同的数量重 新计算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需要缴纳的保证金,不足部分原则上由合作农户 (或家庭农场)补缴,超出部分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可自由处置。如果一定 期间内,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没有作出继续合作的意向,则视为放弃与公司 的合作,公司向其退回相应的保证金。 报告期内,公司退回的保证金(商品肉鸡、商品肉猪)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支付方式 支付金额 占比 肉鸡 2012年度 银行转账 7,219.60 86.85% 现金 1,093.30 13.15% 合计 8,312.90 100.00% 2013年度 银行转账 10,741.83 93.65% 现金 728.01 6.35% 合计 11,469.84 100.00% 2014年度 银行转账 12,579.21 96.38% 现金 471.98 3.62% 合计 13,051.19 100.00% 项目 年度 支付方式 支付金额 占比 肉猪 2012年度 银行转账 6,771.63 90.07% 现金 746.96 9.93% 合计 7,518.59 100.00% 2013年度 银行转账 11,219.02 93.21% 现金 817.39 6.79% 合计 12,036.41 100.00% 2014年度 银行转账 14,170.11 95.51% 现金 665.72 4.49% 合计 14,835.83 100.00% 合计 2012年度 银行转账 13,991.23 88.38% 现金 1,840.26 11.62% 合计 15,831.49 100.00% 2013年度 银行转账 21,960.85 93.43% 现金 1,545.40 6.57% 合计 23,506.25 100.00% 2014年度 银行转账 26,749.32 95.92% 现金 1,137.70 4.08% 合计 27,887.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退回保证金(即退户)的情况有所增加,尤其是肉鸡保证金, 主要原因是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在H7N9流感病毒的影响下,商品肉鸡市场 行情低迷,公司采取暂时性限产措施,同时,公司不断提高合作农户(或家庭农 场)的自动化水平,逐步淘汰低效能的农户。 3、保证金期末余额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商品肉鸡、商品肉猪保证金的收取余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羽、万头、万元 项目 时间 领(订)苗 数量 标准保证金 总额 实际收取的 保证金总额 实际收取的 保证金占比 肉鸡 2012年12月31日 37,057.12 148,228.48 105,625.75 71.26% 2013年12月31日 35,113.38 175,566.88 114,571.66 65.26% 2014年12月31日 31,967.03 159,835.15 113,104.87 70.76% 肉猪 2012年12月31日 687.92 137,583.84 96,606.71 70.22% 2013年12月31日 757.90 303,161.08 128,693.30 42.45% 项目 时间 领(订)苗 数量 标准保证金 总额 实际收取的 保证金总额 实际收取的 保证金占比 2014年12月31日 894.58 357,831.88 157,034.81 43.89% 合计 2012年12月31日 37,745.04 285,812.32 202,232.46 70.76% 2013年12月31日 35,871.28 478,727.96 243,264.97 50.81% 2014年12月31日 32,861.61 517,667.03 270,139.67 52.18% 注1:2012年12月31日,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保证金执行旧标准:肉鸡4 元/只,肉猪200元/头;2013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合作农户(或 家庭农场)保证金执行新标准:肉鸡5元/只,肉猪400元/头 注2:领(订)苗数量=该时点已实际领苗数量+该时点已订苗尚未实际领苗数量 注3:标准保证金总额=该时点领(订)苗数量×对应的该时点保证金标准 注4:实际收取的保证金占比=期末实际交付的保证金总额/标准保证金总额 由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报告期内各期末存在已实际领苗、已订苗尚 未实际领苗两种状态,最终实际的领苗数量与订苗数量往往有差异,因此已实际 领苗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保证金水平更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保证金的收取 状况。2012年末、2013年末及2014年末,肉鸡已实际领苗合作农户(或家庭农 场)实际交付的保证金占应收取的标准保证金总额比例分别为77.58%、69.47%、 76.13%,肉猪已实际领苗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交付的保证金占比分别为 75.93%、45.35%、47.14%。2012年末实际交付的保证金占应收取的标准保证金 总额比例要高于2013年和2014年,主要是由于从2013年7月份开始执行新的 较高保证金标准所致。 三三、、客客户户直直接接向向农农户户采采购购的的情情况况 根据温氏集团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签订的委托养殖协议,温氏集团与 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之间为委托养殖关系,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仅承担 养殖义务,其养殖的商品肉鸡及商品肉猪所有权仍归属于温氏集团。销售商品肉 鸡、商品肉猪给客户时,存在交货地点的不同。一般情况下,销售商品肉鸡时, 均由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将商品肉鸡运输至公司销售部后由公司回收并完成 对外销售,温氏集团客户在公司销售部进行商品交接。销售商品肉猪时,考虑其 商品特性,由客户在温氏集团完成相应销售手续后,至温氏集团指定的已经完成 产品上市前检测的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处直接进行提货。因此,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客户直接向农户采购的情况。 四四、、《《换换股股吸吸收收合合并并报报告告书书》》补补充充披披露露情情况况 公司已经根据要求,在本次交易的《换股吸收合并报告书》“第六节业务与 技术”中,对公司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结算模式、合作农户(或家庭农 场)保证金收取及退回等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五五、、中中介介机机构构核核查查意意见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温氏集团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结算模式由委托养殖合同进行约 定,双方按内部流程定价,根据产品上市进度进行结算,结算依据充分。禽畜产 品在上市时先预提养殖成本,待当批次禽畜产品全部上市时再进行结算,实际结 算时按差额调整养殖成本,确保了成本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调整差额较小, 对成本核算不构成实质影响。 2、鉴于农业企业的特殊性,公司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之间存在少部 分的现金结算。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加强现金管理,公司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 场)之间使用现金结算的金额及比例较小且逐年降低。 3、由于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鸡(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均 由公司提供,公司向其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设定了保证金收取标准。公司 根据各分、子公司发展阶段的不同,在分、子公司发展前期允许其适当降低保证 金比例,有利于支持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发展,随着合作农户(或家庭农 场)获得的公司支付的委托养殖费用增加,公司收取的保证金也在逐年增加,有 利于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问题三、反馈意见第6题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温氏集团肉鸡及肉猪养殖合作农户的数 量、地区分布、报告期合作农户的变化情况及原因。(2)养殖费用区 间分布人均养殖费用,主要农户养殖费用支付情况及变化原因,养殖 费用支出与当地平均水平是否存在差异。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一、、温温氏氏集集团团肉肉鸡鸡及及肉肉猪猪养养殖殖合合作作农农户户((或或家家庭庭农农场场))的的数数量量、、地地区区分分布布、、 报报告告期期变变化化情情况况 (一)肉鸡养殖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情况 单位:户 区域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华南区 16,817 18,065 18,387 华东区 8,118 9,416 10,258 华中区 3,870 4,453 4,931 西南区 3,672 3,803 4,160 华北区 190 235 296 合计 32,667 35,972 38,032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肉鸡养殖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各区域的分布与公 司商品肉鸡销售收入在各区域的分布基本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区域 商品肉鸡养殖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数量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包括:1、随着 肉鸡养殖的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逐步淘汰部分低效能的农户(或家庭农场);2、 公司为应对H7N9事件对商品肉鸡市场而采取策略性限产措施影响。 (二)肉猪养殖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情况 单位:户 区域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华南区 10,972 11,926 12,141 华东区 3,859 3,474 3,022 华中区 2,048 1,344 921 西南区 840 634 411 华北区 64 3 - 合计 17,783 17,381 16,495 报告期内,公司商品肉猪养殖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在各区域的分布与公 司商品肉猪销售收入在各区域的分布基本保持一致。公司虽然已发展成为全国最 大的肉猪养殖企业,但其在全国肉猪市场占有率仍较低,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为此,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肉猪养殖业务,公司肉猪养殖规模逐年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华南地区的肉猪养殖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数量有所下降, 主要是由于随着肉猪养殖的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逐步淘汰部分低效能的农户 (或家庭农场)。此外,公司在除华南区域的其他国内主要肉猪消费市场逐步拓 展肉猪养殖业务,公司在华东区域、华中区域、西南区域、华北区域的合作农户 (或家庭农场)数量稳步增加。 二二、、养养殖殖费费用用区区间间分分布布及及户户均均养养殖殖费费用用以以及及养养殖殖费费用用支支出出与与当当地地平平均均收收入入 水水平平的的比比较较情情况况 (一)商品肉鸡养殖费用情况 1、2014年度 地区 养殖规模区 间(只) 全年结算合 作农户(或 家庭农场) 数量(户) 户均养殖 规模(只) 全年结算委托养 殖总费用(元) 户均结算 委托养殖 费用(元) 当地人 均收入 水平 (元) 华南 区 ≤10000 2,721 6,195 42,245,942.94 15,525.89 - 10000-20000 6,688 13,771 254,411,098.75 38,039.94 20000-30000 4,520 22,262 274,848,954.70 60,807.29 ≥30000 3,711 37,425 362,884,242.43 97,786.11 小计 17,640 19,754 934,390,238.82 52,969.97 华东 区 ≤10000 1,041 6,074 12,188,550.84 11,708.50 - 10000-20000 2,456 14,073 76,028,645.89 30,956.29 20000-30000 2,716 22,667 135,054,060.48 49,725.35 ≥30000 2,573 37,561 212,586,209.82 82,621.92 小计 8,786 22,660 435,857,467.02 49,608.18 华北 区 ≤10000 24 6,366 261,511.67 10,896.32 - 10000-20000 40 15,016 1,112,856.85 27,821.42 20000-30000 72 23,120 3,708,314.33 51,504.37 ≥30000 105 42,492 11,283,440.61 107,461.34 小计 241 28,547 16,366,123.46 67,909.23 华中 区 ≤10000 794 6,445 9,988,854.90 12,580.42 - 10000-20000 1,711 14,227 54,160,891.23 31,654.52 地区 养殖规模区 间(只) 全年结算合 作农户(或 家庭农场) 数量(户) 户均养殖 规模(只) 全年结算委托养 殖总费用(元) 户均结算 委托养殖 费用(元) 当地人 均收入 水平 (元) 20000-30000 1,074 22,417 55,162,954.29 51,362.15 ≥30000 615 36,631 52,046,805.26 84,628.95 小计 4,194 18,137 171,359,505.69 40,858.25 西南 区 ≤10000 602 5,892 6,169,910.60 10,249.02 - 10000-20000 1,444 14,256 53,855,932.52 37,296.35 20000-30000 1,110 22,338 67,552,411.52 60,858.03 ≥30000 530 35,711 50,932,210.38 96,098.51 小计 3,686 18,409 178,510,465.01 48,429.32 合计 34,547 20,215 1,736,483,800.00 50,264.39 - 注1:养殖规模区间指单个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全年度结算产品数量的区 间,下表同 注2:户均养殖规模=全年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全年度结算产品数量/合作农 户(或家庭农场)数量,下表同 注3:户均结算委托养殖费用=全年结算委托养殖费用/全年结算合作农户(或家 庭农场)数量,下表同 注4:当地人均收入水平出自国家统计年鉴分地区农、林、牧、渔业行业人员 年平均收入;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年鉴中尚未 披露2014年度数据,下表同 2、2013年度 地区 养殖规模区 间(只) 全年结算合 作农户(或 家庭农场) 数量(户) 户均养殖 规模(只) 全年结算委托养 殖总费用(元) 户均结算委 托养殖费用 (元) 当地人均 收入水平 (元) 华南 区 ≤10000 1,986 6,349 31,084,279.72 15,651.70 21,688 10000-20000 7,151 14,208 287,848,840.91 40,252.95 20000-30000 5,299 22,780 343,743,784.10 64,869.56 ≥30000 4,407 38,449 465,284,106.98 105,578.42 小计 18,843 21,460 1,127,961,011.71 59,861.01 华东 ≤10000 1,242 6,573 16,345,411.92 13,160.56 27,257 地区 养殖规模区 间(只) 全年结算合 作农户(或 家庭农场) 数量(户) 户均养殖 规模(只) 全年结算委托养 殖总费用(元) 户均结算委 托养殖费用 (元) 当地人均 收入水平 (元) 区 10000-20000 2,921 13,893 91,174,696.65 31,213.52 20000-30000 3,100 22,755 159,170,362.07 51,345.28 ≥30000 3,248 37,351 270,617,417.90 83,318.17 小计 10,511 22,890 537,307,888.55 51,118.63 华北 区 ≤10000 39 6,080 147,921.79 3,792.87 30,059 10000-20000 38 14,095 1,055,522.16 27,776.90 20000-30000 78 23,685 4,253,348.54 54,530.11 ≥30000 135 44,838 13,149,444.48 97,403.29 小计 290 29,908 18,606,236.96 64,159.44 华中 区 ≤10000 596 6,663 8,801,134.39 14,767.00 20,325 10000-20000 2,104 14,537 74,553,534.71 35,434.19 20000-30000 1,442 22,971 81,763,218.69 56,701.26 ≥30000 789 36,269 70,725,604.64 89,639.55 小计 4,931 19,529 235,843,492.44 47,828.74 西南 区 ≤10000 643 6,078 7,485,453.96 11,641.45 23,176 10000-20000 1,568 14,357 56,661,565.07 36,136.20 20000-30000 1,245 22,579 74,565,533.48 59,891.99 ≥30000 643 36,609 58,046,117.83 90,273.90 小计 4,099 19,046 196,758,670.34 48,001.63 合计 38,674 21,410 2,116,477,300.00 54,726.10 - 3、2012年度 地区 养殖规模区 间(只) 全年结算 合作农户 (或家庭 农场)数量 (户) 户均养 殖规模 (只) 全年结算委托养 殖总费用(元) 户均结算委 托养殖费用 (元) 当地人均 收入水平 (元) 华南 区 ≤10000 1,715 6,933 33,627,040.95 19,607.60 19,812 10000-20000 7,132 14,582 327,869,680.39 45,971.63 20000-30000 5,899 23,045 427,012,415.13 72,387.25 ≥30000 4,138 38,098 486,672,287.95 117,610.51 小计 18,884 21,684 1,275,181,424.41 67,527.08 地区 养殖规模区 间(只) 全年结算 合作农户 (或家庭 农场)数量 (户) 户均养 殖规模 (只) 全年结算委托养 殖总费用(元) 户均结算委 托养殖费用 (元) 当地人均 收入水平 (元) 华东 区 ≤10000 1,001 6,792 15,021,787.62 15,006.78 24,412 10000-20000 2,876 14,607 105,357,589.46 36,633.38 20000-30000 3,275 23,363 195,355,155.15 59,650.43 ≥30000 3,115 36,911 293,020,052.75 94,067.43 小计 10,267 23,405 608,754,584.98 59,292.35 华北 区 ≤10000 26 6,884 296,597.55 11,407.60 25,940 10000-20000 99 14,415 3,149,805.17 31,816.21 20000-30000 96 23,803 5,890,936.25 61,363.92 ≥30000 132 46,177 15,202,722.93 115,172.14 小计 353 28,291 24,540,061.90 69,518.59 华中 区 ≤10000 548 6,947 9,371,324.53 17,100.96 17,703 10000-20000 2,478 14,993 104,592,865.48 42,208.58 20000-30000 1,593 22,951 100,336,506.49 62,985.88 ≥30000 542 35,348 52,915,865.15 97,630.75 小计 5,161 18,733 267,216,561.65 51,776.12 西南 区 ≤10000 684 6,089 8,845,037.88 12,931.34 20,116 10000-20000 1,789 14,547 69,452,839.62 38,822.16 20000-30000 1,408 22,650 85,862,777.75 60,982.09 ≥30000 452 34,351 40,640,630.10 89,912.90 小计 4,333 17,911 204,801,285.36 47,265.47 合计 38,998 21,387 2,380,493,918.29 61,041.44 -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公司商品肉鸡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户 均委托养殖费用分别为61,041.44元、54,726.10元、50,264.39元,呈现下降趋 势,主要原因是2013年、2014年肉鸡消费市场受到H7N9事件的冲击,公司策 略性控制商品肉鸡产量,因此,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排苗期延长、有效饲养 批次出现下降,导致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户均委托养殖费用有所下降。 根据经验值,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的单位劳动力年可饲养的肉鸡规模约 为20,000只,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户均肉鸡养殖规模分别为 21,387只、21,410只、20,215只,以此估算,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 年度肉鸡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单位劳动力可获得委托养殖费用分别为 57,082.82元、51,122.43元、49,730.55元,再考虑到合作农户(或家庭农场)与 公司进行合作养殖过程中自身也需要一定的资金、场所及设施投入,公司合作农 户(或家庭农场)获得的委托养殖费用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相比具有一定优势是 较为合理的(部分区间户均农户养殖费用低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主要是由于农 户饲养规模较小,未达到满负荷生产状态,在饲养之余有较多时间可以从事其他 工作),也充分体现了紧密型“公司+农户(或家庭农场)”模式下,公司与合作农 户(或家庭农场)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优势,带动广大合作农户(或 家庭农场)奔康致富。 (二)商品肉猪户均养殖费用 1、2014年 地区 养殖规模 区间(头) 全年结算合 作农户(或家 庭农场)数量 (户) 户均养 殖规模 (头) 全年结算委托养 殖总费用(元) 户均结算委 托养殖费用 (元) 当地人均 收入水平 (元) 华南 区 ≤500 3,346 344 172,706,592.17 51,615.84 - 500-1000 5,604 682 619,165,766.57 110,486.40 1000-2000 2,403 1,175 453,361,178.48 188,664.66 ≥2000 145 2,285 50,810,878.76 350,419.85 小计 11,498 707 1,296,044,415.98 112,719.12 华东 区 ≤500 1,277 327 66,204,612.22 51,843.86 - 500-1000 2,039 648 219,636,268.99 107,717.64 1000-2000 485 1,162 91,874,594.28 189,432.15 ≥2000 41 2,133 14,038,948.25 342,413.37 小计 3,842 622 391,754,423.74 101,966.27 华北 区 ≤500 38 305 2,165,951.94 56,998.74 - 500-1000 39 623 4,341,067.94 111,309.43 1000-2000 24 1,123 4,883,817.92 203,492.41 ≥2000 1 2,128 324,427.82 324,427.82 小计 102 637 11,715,265.62 114,855.55 华中 ≤500 638 334 37,701,770.49 59,093.68 - 地区 养殖规模 区间(头) 全年结算合 作农户(或家 庭农场)数量 (户) 户均养 殖规模 (头) 全年结算委托养 殖总费用(元) 户均结算委 托养殖费用 (元) 当地人均 收入水平 (元) 区 500-1000 763 660 93,987,374.48 123,181.36 1000-2000 263 1,201 57,326,634.88 217,972.00 ≥2000 34 2,551 14,728,396.06 433,188.12 小计 1,698 659 203,744,175.91 119,990.68 西南 区 ≤500 407 313 21,246,670.25 52,203.12 - 500-1000 345 624 36,866,859.30 106,860.46 1000-2000 80 1,147 15,178,348.64 189,729.36 ≥2000 6 1,949 2,112,888.33 352,148.05 小计 838 533 75,404,766.52 89,981.82 西北 区 ≤500 43 287 2,132,944.35 49,603.36 - 500-1000 4 580 452,160.87 113,040.22 1000-2000 - - - - ≥2000 - - - - 小计 47 312 2,585,105.22 55,002.24 东北 区 ≤500 - - - - - 500-1000 6 811 793,781.06 132,296.84 1000-2000 10 1,487 2,356,369.84 235,636.98 ≥2000 7 2,412 2,506,795.38 358,113.63 小计 23 1,592 5,656,946.28 245,954.19 合计 18,048 676 1,986,905,099.27 110,090.04 - 2、2013年 地区 养殖规模 区间(头) 全年结算合 作农户(或家 庭农场)数量 (户) 户均养 殖规模 (头) 全年结算委托养 殖总费用(元) 户均结算委 托养殖费用 (元) 当地人均 收入水平 (元) 华南 区 ≤500 4,948 327 238,458,179.77 48,192.84 21,688 500-1000 5,506 671 577,395,950.53 104,866.68 1000-2000 1,783 1,155 320,011,427.58 179,479.21 ≥2000 70 2,252 24,050,455.54 343,577.94 小计 12,307 612 1,159,916,013.42 94,248.48 华东 ≤500 1583 322 82,946,656.25 52,398.39 27,257 地区 养殖规模 区间(头) 全年结算合 作农户(或家 庭农场)数量 (户) 户均养 殖规模 (头) 全年结算委托养 殖总费用(元) 户均结算委 托养殖费用 (元) 当地人均 收入水平 (元) 区 500-1000 1440 623 150,830,667.97 104,743.52 1000-2000 258 1,150 48,725,930.63 188,860.20 ≥2000 23 2,166 8,150,176.76 354,355.51 小计 3,304 530 290,653,431.61 87,970.17 华北 区 ≤500 7 310 394,386.61 56,340.94 30,059 500-1000 1 475 81,733.49 81,733.49 1000-2000 - - - - ≥2000 - - - - 小计 8 330 476,120.10 59,515.01 华中 区 ≤500 428 315 25,209,641.88 58,901.03 20,325 500-1000 433 639 54,206,130.37 125,187.37 1000-2000 111 1,173 24,840,855.91 223,791.49 ≥2000 14 2,399 5,770,926.32 412,209.02 小计 986 583 110,027,554.48 111,589.81 西南 区 ≤500 348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