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添富贵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2号)
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 2015 年第 2 号 ) 基金管理人: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 11 年 5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 】 838 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8 月 31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 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 是基金中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 风险较高预期收益品种。 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 生波动。本基金 通过主动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 基金 ( ETF ), 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基金收益率超越同期 黄金价格走 势。 黄金及其他贵金属价格的 波动会影 响基金净值,但 过去走势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判断审慎投资。 投资有风险,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者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招募说明书,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 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投资者 作出投资决 策后, 须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投资标的风险、汇率及外汇管 制风险、政治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等境外投资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 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技术系统运行风险、通讯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等开放式基金风险 。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 投资者 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 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 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 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为 2015 年 8 月 28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有关基金管理人的内容截止招书公告日 。本招募说明 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 基金名称 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二 、基金的类 别 与运作方式 基金类型为境外投资基金中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LOF ) 三、 投资目标 深入研究影响黄金及其他贵金属( 如 白银、铂金、钯金等)价格的主要因素, 把握不同品种贵金属的长期价格趋势和短期市场波动,通过主动投资于有实物黄 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 ( ETF ) ,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力争基金收益率超越同期 黄金价格走势。 四、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中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 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 ( ETF )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此外,本基金为对冲本外币的汇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外汇远 期合约、外汇互换协议、期权等金融工具。 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 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 ( ETF ) 是指以标准化的 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为基础资产,并可以用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申 购赎回基金份额的 ETF 。 本基金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 ( ETF )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 0%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 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 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五、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综合考虑国际政治、经济、汇市、战争、主要国家货币和利率政策、贵金属 市场供求等多方面因素,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境外上市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 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 ( ETF ) ,长期持有结合动态调整。 本基金 主要 投资策略包括贵金属资产配置策略、交易所交易基金 ( ETF )投 资 策略 、货币市场工具投资 策略 以及 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1 、贵金属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不同品种贵金属价格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在考察不同品种贵金属比价 (如金银比价)相对其长期历史中枢偏离度的基础上,研究不同品种贵金属的长 期价格趋势和短期市场波动,并在确保市 场容量和严格管理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 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不同品种贵金属交易所交易基金、货币市场工具以及 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 在本基金所投资的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中, 有实物黄金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资产占比不低于 70% ,而有其他实物贵金属 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资产占比不超过 30% 。 2 、交易所交易基金 投资 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境外交易所选择规模合理、透明度较高、费率低廉、挂牌时 间较长、组织架构合理的 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 交易所交易基金 ( ETF ) ,构建备选基金库。 根据贵金属资产配置中所确定的 不同品种贵金属 ETF 的投资比例,本基金 进一步从流动性、跟踪误差、上市交易所、交易币种、基金管理人等方面评估备 选基金,选择综合评级排名靠前的优质基金进行投资,完成投资组合构建,并根 据市场状况、申购赎回要求等因素进行适当的动态调整,努力实现相对业绩基准 的超额收益。 3 、货币市场工具投资 策略 本基金 管理人 综合考虑 货币市场工具 收益、风险和流动性情况,在深入分析 宏观经济发展、货币政策以及市场结构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积极和消极的投资策 略。消极投资策略的目标是在满足现金管理需 要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的 收益。积极投资策略的目标是利用市场定价的短暂无效率来获得低风险甚至是无 风险的超额收益。 4 、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金融衍生工具看作是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 目的 为对冲本外币的 汇率风险 、 优化基金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 在 本 基金风险承受能力许可的范围内, 本基金管理人遵循 谨慎原则,适度 投 资于部分 衍生品 (如 外汇远期合约、外汇互换协议、期权等 ), 主要策略为低成 本避险。 (二) 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 、 决策依据 (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2 )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 ( 3 )世界主要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 4 )黄金及其他贵金属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2 、 决策程序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 理人将投资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策略分析师、行业分析师、金 融工程小组和基金经理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 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决策流程为: ( 1 )策略分析师就宏观、政策、投资主题、市场环境提交策略报告并讨论; 黄金及 其他贵金属行业研究员就不同品种贵金属的估值比较提交研究报告并讨 论; ( 2 )基金经理在策略会议的基础之上提出贵金属资产配置的建议; ( 3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贵金属资产配置建议,并确定不 同品种贵金属配置比例的范围; ( 4 )投资研究部提交备选基金库,在此基础上,基金经理、黄金及其他贵 金属行业研究员决定核心基金库名单; ( 5 )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经过风险收益的权衡,决定投资 组合方案; ( 6 )投资总监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后,交由基金经理实施; ( 7 )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 8 )金融工程小组进 行全程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三)投资限制 1 、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本基金禁止 从事下列行为: ( 1 )承销证券; ( 2 )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购买不动产; ( 5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 6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 7 )购买实物商品; ( 8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 该临时用途借入 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 9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 10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 11 )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 12 )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 13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 14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 15 )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1 6 )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其 他行为。 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 、 投资组合限制 ( 1 )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 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 ( ETF )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 0% ;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在本基金所投资的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中, 有实物黄金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资产占比不低于 70% ,而有其他实物贵金属 支持的交易所 交易基金的资产占比不超过 30% 。 ( 2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 下投资限制: 1 ) 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 20% ,其中银行应当 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但存放于境内外托管行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 制。 2 ) 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 (不包括 境外基金) 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3 ) 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 的其他国 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4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 金总份额的 20% 。 5 )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10% 。 6 )每只境外基金投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投资 境外伞型基金的,该伞型基金应当视为一只基金。 7 ) 本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 或放大交易,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 A 、 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 。 B 、 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 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C 、 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 求: a 、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b 、 交易对手方应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 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c 、 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 8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基金: A 、其他基金中基金; B 、联接基金( A Feeder Fund ); C 、投资于前述两项基金的伞型基金子基金。 9 )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若基金超过上述 1 ) — 7 ) 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 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 模在 10 个工作日内增加 10 亿元以上的情形,而导致证券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 约定的,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及时书面报告 中国证监会后,可将 调整时限从 30 个工作日延长到 3 个月。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序 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 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除投资资产配置外,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本 《 基金合同 》 生效之日起开始。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伦敦金价格折成人民币后的收益率,伦敦金每日价 格采用伦敦金下午定盘价( Lond on Gold Price PM Fix ),人民币汇率以报告期末 最后一个估值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选择该业绩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 、 伦敦金下午定盘价被世界黄金市场广泛接受为黄金基准价格。伦敦金定 价分上午价和下午价两种,由于下午定价的时间为美国黄金市场、欧洲黄金市场、 中东黄金市场和非洲黄金市场同时交易的时间,市场流动性最好,故一般采用伦 敦金下午定盘价作为国际金价的基准价格。 2 、目前国际交易所黄金及贵金属交易基金中,黄金所占投资比重最大,黄 金的价格走势对黄金及贵金属基金整 体影响较大。 3 、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 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4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 本基金投资收益率与同期 黄金价格走势 的比较。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七、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品种, 主要投资于境外有实物黄金或其他实物贵金属支持的交易所交易基金 ( ETF ) ,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与黄金价格相似。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237,398,324.95 54.26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1,290,000.00 0.29 其中:远期 1,290,000.00 0.29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 - 入返售金融资产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13,931,769.51 3.18 8 其他资产 184,886,398.14 42.26 9 合计 437,506,492.60 100.00 1.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合计 0.00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以及存托凭证。 1.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 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以及存托凭证。 1.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 资明细 序号 衍生品类别 衍生品名称 公允价值 ( 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远期投资 卖出 USD 买入 RMB30 天远期 交易 384,000.00 0.16 2 远期投资 卖出 USD 买入 RMB30 天远期 交易 292,500.00 0.12 3 远期投资 卖出 USD 买入 RMB30 天远期 261,000.00 0.11 交易 4 远期投资 卖出 USD 买入 RMB30 天远期 交易 210,000.00 0.09 5 远期投资 卖出 USD 买入 RMB30 天远期 交易 142,500.00 0.06 注: 1 、本表 “ 公允价值 ( 人民币元 )” 栏所示数据实为外汇远期投资的盈亏数据,因为外汇 远期交易不发生交易金额的交收,所以不存在交易金额的公允价值。 2 、本表中公允价值为报告期截止日的浮动盈亏金额,本表 5 笔外汇远期投资的盈亏数据实 为 1,290,000.00 元。 1.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 人民 币 元) 占 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SPDR GOLD SHARES ETF 基金 契约型开 放式 State Stre et Bank an d Trust Co mpany 39,845,143.46 16.26 2 ETFS GOLD TRUST ETF 基金 契约型开 放式 ETFs Secur ities US (LLC) 37,830,100.90 15.43 3 ISHARES GOLD TRUST ETF 基金 契约型开 放式 Black Rock Fund Advi sors 34,664,112.00 14.14 4 ETFS PLATINUM TRUST ETF 基金 契约型开 放式 State Stre et Bank an d Trust Co mpany 33,762,967.36 13.78 5 UBS ETF CH - GLD CHF H ETF 基金 契约型开 放式 UBS Fund M anagement (Switzerla nd) AG 32,186,048.27 13.13 6 SPROTT PHYSICAL GOLD ETF 基金 契约型开 放式 Sprott Ass et Managem ent LP 31,300,409.28 12.77 7 JB PHYSICAL GOLD FND ETF 基金 契约型开 放式 Swiss & Gl obal Asset Managemen t 27,809,543.68 11.35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基金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基金库。 1.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98.1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184,885,500.0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4,886,398.14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九 、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 1 )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 2 )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 3 )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4 ) (1) - (3) (2) - (4) 2011 年 8 月 31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 14.00% 1.02% - 17.21% 1.70% 3.21% - 0.68%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4.53% 0.87% 8.00% 1.05% - 3.47% - 0.18%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9.48% 1.25% - 29.51% 1.33% 0.03% - 0.08%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4.89% 0.85% 0.49% 0.81% - 5.38% 0.04%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0.17% 1.01% - 2.99% 0.80% 3.16% 0.21% 2011 年 8 月 31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 39.60% 1.01% - 38.56% 1.12% - 1.04% - 0.11%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00% 10.00% 2011-08-302011-10-302011-12-302012-03-012012-05-012012-07-012012-09-012012-11-012013-01-012013-03-012013-05-012013-07-012013-09-012013-11-012014-01-012014-03-012014-05-012014-07-012014-09-012014-11-012015-01-012015-03-012015-05-01 添富贵金基准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 1 ) 基金的管理费; ( 2 ) 基金的托管费 (其中包含境外托管人托管费) ; ( 3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 4 )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 费用; ( 5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 6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根据有关法规、 《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 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 7 ) 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 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 利息及费用)(简称 “ 税收 ” ); ( 8 )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 9 )经生效的司法文书判 决或裁定明确应由基金财产承担的 与基金有关的 诉讼、追索费用; ( 10 )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 1 1 )基金外汇交易的相关费用; ( 12 )因更换境外托管人而进行的资产转移所产生的费用; ( 13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 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1 ) 基金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0 %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 = E× 1.0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 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 支付日期顺延。 ( 2 ) 基金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 26 %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 下: H = E×0. 26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的 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 据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 基金 托管 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 中第 3 - 1 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 1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 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 2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 3 )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 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 4 )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 项目。 4 、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 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 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 2 个工作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等 媒介上 公告,并在公告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 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用 基金申购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正文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内容。 2 、赎回费用 基金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正文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相应内容。 3 、转换费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来在各项技术条件和准备完备的情况下,投资者 可以依照基金管理人的有关规定选择在本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 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可以由基金管理人 届时另行规定并公告。 (三)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各个国家税收法律、法 规执行。 十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288 号 6 幢 53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 2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 2005 年 2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5]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 021 ) 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6.5%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2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 董事会成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 1967 年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现 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杏林支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一处、二处副 处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总经理,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 察长。 肖顺喜先生,董事。国籍:中国, 1963 年出生,复旦大学 EMBA 。现任东 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 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航国际 金融(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东航期货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 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 李翔先生,董事。国籍:中国, 1971 年出生,复旦大学新闻学学士。现任 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历任文汇报经济部记者、副主任,文汇报专 刊部主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济管理部副主任、主任。 张晖先生,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 1971 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数量 经济学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分析师、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 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曾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届和第十一届 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韦杰夫( Jeffrey R. Williams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 1953 年出生, 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哈佛大学 肯尼迪政府学院艾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 心高级研究学者 。历任美国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 行长,美国运通 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台湾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渣打银行台湾分 行总裁,深圳发展银行行长 ,哈佛上海中心董事总经理 。 林志军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香港, 1955 年出生,厦门大学经济学博 士,加拿大 Saskatchewan 大学工商管理理学硕士。现任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院长、 教授、博导,历任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计划财务处会计 。 五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Touche Ross International( 现为德勤 ) 加拿大多伦多分所审计员,厦门大学会 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 伊利诺大学 (University of Illinois) 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美国斯坦福大学 (Stanford University) 经济系访问学者,加拿大 Lethbridge 大学管理学院会计 学讲师、副教授 (tenured) ,香港大学商学院访问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商学院会 计与法律系教授,博导,系主任 。 杨燕青女士, 独立董事, 国籍:中国, 1971 年出生, 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现任 《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 究院特邀研究员,《第一财经日报》创刊编委之一,第一财经频 道高端对话节目 《经济学人》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波士堂》栏目资深评论员。曾任《解放日 报》主任记者 , 《第一财经日报》编委 , 2002 - 2003 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 - 霍普金 斯大学访问学者。 (二) 监事会成员 任瑞良先生,监事会主席。国籍:中国, 1963 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职称 , 现任上海报业集团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新投资 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王如富先生。国籍:中国, 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 师。现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历任申银万国证券计 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部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专员,金信证券规划发展总部总经 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东方证券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深研究员、 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 毛海东,监事,国籍:中国, 1978 年出生,国际金融学硕士。现任东航金 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东航期货有限责任 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静女士,职工监事 ,国籍:中国, 1977 年出生,中加商学院工商管理硕 士。现任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办公室 总监 。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 金控 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 1977 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 ,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 。 曾任职于 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 职工监事, 国籍:中国, 1979 年出生,北京大学理学博士。现 任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办公室总监助理 。曾任职于罗兰贝格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三) 高管人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 。(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董事,总经理。 (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陈灿辉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 1967 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中国 银行软件开发工程师,招银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部负责人,华夏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资深高级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2008 年 7 月加盟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营运 官、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 雷继明 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 1971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 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 2011 年 12 月 加盟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娄焱女士,副总经理。国籍:中国, 1971 年出生,金融经济学硕士。曾在赛 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海代表处 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管理工作。 2011 年 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 袁建军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 1972 年出生,金融学硕士。历任华夏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经 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李鹏先生,督察长。国籍:中国, 1978 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融部副总经理,汇添富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监。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督察长。 (四) 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赖中立先生, 国籍:中国, 1983 年出生,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金融学 硕士, 8 年证券从业经验。 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分析师。 2010 年 8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 理。 2012 年 11 月 1 日至今任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3 月 6 日至今任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 QDII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1 月 6 日至今 任汇添富深证 300ETF 基金、汇添富深证 300ETF 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 015 年 5 月 26 日至今任汇添富香港优势 混合 基金的基金经理。 2 、历任基金经理 刘子龙先生, 2011 年 8 月 31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 日 任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的基金经理。 (五) 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张晖先生(总经理) 成员:韩贤 旺先生(研究总监)、陈晓翔(股票投资副总监)、王栩(股票投 资副总监)、陆文磊(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六)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3人,平均年龄 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 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 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 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5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 证券投资基金428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 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 泛好评。 十三、境外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名称: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 地址: 140 Broadway New York , NY 10005 法定代表人: Douglas A. Donahue (Managing Partner) 成立时间: 1818 年 组织形式:合伙制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简介:成立于 1818 年的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BBH” )是全球领先的托 管银行之一。 BBH 自 1928 年起已经开始在美国提供托管服务。 1963 年, BBH 开 始为客户提供全球托管服务,是首批开展全球托管业务的美国银行之一。目前全 球员工 约 5 千人,在全球 1 7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BBH 的惠誉长期评级为 A+ ,短期评级为 F1 。 (二) 托管业务及主要人员情况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的全球托管业务隶属于本行的投资者服务部。在全球范 围内,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 William B. Tyree 先生领导。在亚洲,该部门由本行 合伙人 Taylor Bodman 及 William Rosensweig 先生领导。 作为一家全球化公司, BBH 拥有服务全球跨境投资的专长,其全球托管网 络覆盖近一 百个市场。截至 201 3 年 12 月 3 1 日,托管资产 规模 达到了 3 . 7 万亿 美元,其中约百分之七十是跨境投资的资产。亚洲是 BBH 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 之一。我们投身于亚洲市场,迄今已逾 25 年, 亚洲 服务 管理 资产 近 6 千 亿美元。 投资者服务部是公司最大的业务,拥有 近 3800 名员工。我们 致力 为客户提 供稳定优质的服务,并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全面解决方案,真正做到 “ 以客户为中心 ” 。 由于坚持长期提供优质稳定的客户服务, BBH 多年来 在行业评比中屡获 殊 荣 ,包括 ∶ . 在《全球托管 人 》( Global Custodian )杂志的 “ 2 01 3 全球 共同基金行政 服务 调查 ” 中被评为 “共同基金行政服务 第 一名” ,并在 十一 个类别中获得最高 评价 ;“ 2013 主要市场代理银行调查”中被评为“顶级 美国 托管服务商”,这已 是该机构在过去的 20 年评比中第 19 次获此殊荣;“ 2013 年证券借贷业务调查” 中全球类别排名第二;“ 2012 年全球托管调查”中被评为“机构投资者服务第一 名”、“基金经理服务第二名”,并在九个类别中名列前茅。 . 在《全球投资 人 》( Global Investor )杂志 “ 2013 年全球托管调查”中被 评为“美洲地区共同基金服务第一名”、“ 30 亿美元管理资产以上 的基金管理人 总体服务第一名”、“ 30 亿美元管理资产以上的美洲基金管理人服务第一名”、“ 30 亿美元管理资产以上的欧洲、中东、非洲地区基金管理人服务第二名”;并 在 “ 201 3 年外汇业务调查 ” 中 按资产规模统计总体排名第一。 . 在《 ETF Express 》杂志 “ 2012 年 ETF 基金服务评比调查”中荣获“美 国 ETF 基金最佳服务商”。 . 在 《 ICFA 国际托管及基金行政》 ( International Custody & Fund Administration )杂志“ 2011 年美洲 地区 服务供应商 评比” 中被评为 “ 最佳共同 基金托管 机构 ”。 . 在《 R&M 调查》( R&M Surveys )的 “ 201 2 年全球托管业务调查 ” 中被 评为 “ 专业机构 ” 类别第 一 名(使用 5 家以上托管机构的客户)。 (三)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 、安全保管受托财产; 2 、计算境外受托资产的资产净值; 3 、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受托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 、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受托资 产的资金账户以及证券账户; 5 、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受托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 信息; 6 、保存受托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 、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 1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 幢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3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 021 ) 28932823 传真:( 021 ) 28932998 联系人: 鄢晓蓓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9918 (免长途话费) 网址: www.99fund.com ( 2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直销系统 ( trade.99fund.com )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 010 - 66106912 传真: 010 - 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 010 - 66275654 传真: 010 - 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9555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755 - 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 www.cmbchina.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 ) 61618888 传真:( 021 ) 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 95528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8)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电话:( 0755 ) 82088888 联系人:张青 客服电话: 95501 公司网站: www.sdb.com.cn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 010 - 58560666 传真: 010 - 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1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021 - 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1 - 68476111 联系人:夏雪 联系电话: 021 - 68475888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农林下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30 - 8003 网址: www.gdb.com.cn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 021 - 38637673 传真: 021 - 50979507 客服电话: 95511 - 3 公司网址: http:/ /bank.pingan.com 1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96528 (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 ) 联系人: 胡技勋 联系电话: 0574 - 89068340 传真: 0574 - 87050024 网址: www.nbcb.com.cn 1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0 楼、 22 - 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0 楼、 22 - 27 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 021 - 38576666 传真: 021 - 50105124 客服电话: 021 - 962999 、 4006962999 公司网站: www.srcb.com 1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