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博时证金宝:关于变更名称并修改相关法律文件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名称并修改 相关法律文件 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 原基金合同 ” ) 、 《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 以下简称“ 原托管协议 ” ) 的相关规定 , 经与本基金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以 下简称“本公司” ) 决定变更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名称及简称 , 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 件做相应修改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 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 一、基金名称的变更 自 2015 年 10 月 15 日起 , 基金名称由“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变更为 " 博时外服货 币市场基金”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 基金简称由“博时证金宝货币”变更为“博时外服货 币” , 基金代码不变 , 仍为 001308 。 本公司将根据基金名称及简称的变更 , 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二、重要提示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投资者利益无 实质 不利影响 , 本公司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原基金合同 的规定。 变更事项生效前 , 投资者与本公司已达成的协议、业务规则及规定继续有效 , 投资者毋 须与本公司另行签署相应的变更协议。变更事项生效后 , 将在本公司网站公布修改后的 基金 合同 及 托管协议 , 并逐步更新与基金名称变更相关的内容。在逐步更新期间 , 如基金名称显 示为变更前基金名称的 , 不影响投资者与本公司达成的协议、业务规则及规定的效力。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 www.bosera.com )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 95105568 ) 咨 询详细信息。 风险提示 : 本基金管理人承 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 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 敬请投资者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1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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