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澄星股份: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ChengXing Phosph-Chemicals Co.,Ltd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大会议程 二、大会须知 三、会议内容 (一)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梅园大街618号公司201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李兴先生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出席人: 1.截至2015年10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 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 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本次会议工作人员。 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2、宣布现场参会人数及所代表股份数 3、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的出 席情况 4、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5、宣读议案 6、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7、现场以记名投票表决议案 8、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 9、工作人员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10、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1、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2、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闭幕 13、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 记录及会议决议。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确保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 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 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 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领 取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 (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 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公司 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三、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进入会场后,请关闭 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 特殊情况下,应经大会秘书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 表决权数。 五、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 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 会秘书处进行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 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 络投票流程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 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 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 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 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秘书处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 行认真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兴先生、傅本度先生、周忠明先生、李岐霞女士、 赵俊丰先生、钱文贤先生、徐剑先生等7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按累积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6名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卢青、沈晓军、马丽英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通过审阅各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人 员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提名和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兴先生:1953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8年12月起 一直兼任本公司董事,其中1998 年12月至2001年3月兼任澄星股份总经理, 1998年12月至2001年9 月兼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中共澄星集团党委书记、 澄星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并担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五矿 化工进出口商会磷及磷制品分会理事长、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常务理事,2006 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傅本度先生:1961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1年3月 至2006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1年3月起兼任澄星集团董事;2006 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10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2012年10月起任本 公司副董事长。 周忠明先生:1968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2001年9月至 2006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长,2001年3月起兼任澄星集团董事,2006年9月 起任本公司董事,2012年10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李岐霞女士:1980年生,美国南加州大学马歇尔商学院工商管理学士。2006 年3月至2010年10月任澄星集团总裁助理,2010年12月至今任澄星集团副总 裁。2012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赵俊丰先生:1974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山大学应用化学系,大学本 科学历。2003年2月起至2014年3月任云南弥勒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2012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4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钱文贤先生:1967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2001年2月 起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2012年10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徐剑先生:1968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经济管 理系。2010年12月起至2012年10月任本公司江阴本部副经理,2012年10月 起任广西钦州澄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需设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 进行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卢青先生、沈晓军先生、马丽英女士(简历 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按累积投票方式选 举产生3名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青先生:1977年生,民盟盟员,大学学历,2002年9月至2009年9月在 江阴市新国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任经理助理,2009年9月至2011年 12 月在江阴市南门印象开发发展有限公司征地拆迁部任经理;2011 年12 月起 至今在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0年1月起至今在江苏阳光股份 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0年5月起至今在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 董事。2012年10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沈晓军先生:1975年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 曾任江阴市韭菜港轮渡管理处会计,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现 任江阴虹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无锡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师。 2012年10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马丽英女士:1971年生,研究生,中共党员,律师,曾任江苏远闻律师事 务所(江阴)分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江阴)分所律师。现任远闻(上海) 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0月 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 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 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伟东先生、江新华先生、陈劲杉女 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按累积投票方式差 额选举产生2名股东代表监事。 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职工代表监事江国林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伟东先生:1974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2001年3月 至今任澄星集团董事局秘书、总裁办公室主任;2003年9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2009年5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江新华先生:1978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0年12月至2006年1 月任澄星集团总裁办公室秘书,2006年2月至2010年2月任澄星集团总裁办副 主任,2010年3月至今任澄星集团法务部部长,2009年5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陈劲杉女士:1974年生,本科学历,2003年2月至今任澄星集团总裁办公 室秘书。 江国林先生:1970年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9年12月至2006年1 月任江阴澄星日化有限公司五钠车间主任,2006年2月起任本公司生产部负责 人,2006年9月起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四: 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本次大会作关于聘请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请予审议。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称“江苏公证”)进行审计,审计人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 公司2014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实施了审计、 鉴证,圆满完成了审计工作,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江苏公证已连续19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双方已建立了良好的 合作关系,并兼顾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完整性,在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提议继续聘任江苏公证作为公司2015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审计报酬 事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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