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方航空: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时间:2015年10月23日 09:33:18 中财网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5-030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南
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航”、“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六条和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
2015年10月22日南航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一致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

同意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
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90
亿元(含190亿元)。


2、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
(含10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3、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


式由公司与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用途,包括但
不限于补充营运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
式,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和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需
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6、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
东优先配售。


7、偿债保障措施: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
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
采取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限制公司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3)限制公司重大对外投资。


8、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
进行。


9、担保方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10、上市场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
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
交易上市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亦可在
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1、决议有效期:本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如果公司董事会及/
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
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
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12、授权事宜:为提高本次发行的工作效率,在法律法规允
许的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或总经理和/或财务总监
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
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
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回拨机
制、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发行期数等)、是
否设臵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
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
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
的谈判,重大合约的签署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进行适当的信息
披露;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
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
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


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
相关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
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
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
其他具体事项。


董事会对授权人士的上述授权自本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上述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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