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天弘弘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10月)
天弘 弘利 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二零一 五 年 十 月 重要提示 天弘 弘利 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 以下简称 “ 基金 ” 或 “ 本基金 ” )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 2013 ] 1029 号文核准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 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 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 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 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 通过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获取平稳收益,并适度参与股票等 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增强回报。 本基金对 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对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为 0 - 3%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 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 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 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 负 ”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基金份额上市交 易价格 波动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 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5 年 9 月 10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 - 241 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 成立日期: 2004 年 11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 井贤栋 联系电话:( 022 ) 8331020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4]164 号),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成立。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5.143 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 201 5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旗下管理 的基金有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周期策略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 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安康养老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余额宝 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瑞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沪深 3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新活力灵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 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新 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 、 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 天弘中证 医药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证 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 天弘创业板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上证 5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证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 证 8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 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中证休闲娱乐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 。 公司下设股票投资、固定收益投资、中央交易、国际业务、品牌管理、渠道 管理、互联网金融、机构理财、风险管理、监察稽核、信息技术、基金运营、公 司财务、客户服务、综合管理、人力资源等部门和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广 州分公司 、天津分公司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适当 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处罚记录。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井贤栋 先生, 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太古饮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 百事可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阿里巴巴(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 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卢信群先生, 副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研究员、研究部经理、投资部经理,乌海市君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内蒙 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博 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北京博晖创新光 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总经理,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袁雷鸣 先生, 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专员,现 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屠剑威 先生, 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法律 事务处案件管理科副科长、香港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律合规监察部经理、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助理总裁、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律合 规部主管,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及合规部资深总监 。 付岩先生, 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 易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产有 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业务部总经理。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资决 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 天弘创 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魏新顺 先生, 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 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处 长,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 处处长,天津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津英 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 张军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 心主任。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本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2 、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李琦 先生, 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处团委副书记, 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天津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干部,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条法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条法处处长、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张杰 先生 , 监事, 大学 专科。现 任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锡林浩特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锡林郭勒盟君 正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乌海市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蒙古中鑫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坤德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方隽 先生 , 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理、 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副主任会 计师,现任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 韩海潮先生, 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天津白堤路营业部、勤俭道 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经理,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营运总监。现任本公司运营 总监、信息技术总监,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张牡霞女士, 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新华社上海证券报财经要闻部记者、 天弘基金市场部电子商务专员、电子商务部业务拓展主管、总经理助理,现任本 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 付颖 女士 , 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天弘基金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专员、 法务专员、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 理 。 3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 , 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 , 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 , 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 投资经理。 2011 年 7 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资深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分管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及 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 助理,中工信托有限公 司投资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嘉 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信基金市 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 2011 年 8 月加 盟本公司,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互联网 综合业务及战略产品业务。 宁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投资分析师,亚洲证券天 津勤俭道营业部部门经理和营销总监,亚洲证券天津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 2006 年 8 月加盟本公司, 2011 年 4 月任命为公司总 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分管公司机构销售业务。 张磊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清华兴业投资管理公司证券分析师, 嘉实基金基金直销经理,泰信基金北京理财中心经理,华夏基金机构理财部总经 理,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合伙人,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公司执行 总裁。 2012 年 10 月加盟本公司, 2012 年 11 月任命为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投行业务。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 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中 心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 , 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宜昌营业 部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 ,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总部财 务项目主管 ,本公司 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现任 本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钢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13 年证券从业经验 。 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 益部高级经理 , 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 , 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 部经理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投资经理。2011 年7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天弘永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普惠 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 、 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 陈钢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基金经理 。 姜文涛先生,股票投资总监兼机构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钱文成先生, 基金经理 。 刘冬先生, 基金经理。 肖志刚先生, 投资研究部总经理 , 基金经理 。 李蕴炜先生, 基金经理 。 王登峰先生, 基金经理 。 姜晓丽女士, 基金经理 。 王林先生,投资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 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 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和《基金合同》约定 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遵守法律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 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 基金管理人禁止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依法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 1 ) 将其自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 益; ( 4 )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 的其他行为。 3 、 基金经理承诺 ( 1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他人或任何其他 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 3 )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 、 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 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 2 )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 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 5 )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 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 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 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 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 2 )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 审计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 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 3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 4 ) 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分配各业务和各环节 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的决定或决议;听取并讨论会议成 员的报告;对会议成员提出的或发现的已经存在的风险点,在充分讨论、协调基 础上形成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潜在风险点分析讨论,拟定应对措施;对发生 的风险事件和重大差错,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风险定级、划分责任,向总 经理办公会报告; ( 5 )监察 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提供合规控制标准,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 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 6 )风险管理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 投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易 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组合 投资绩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 7 )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 各部门的 部门 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 本部门的 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 、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 1 )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规 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 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 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 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 施,并制定岗位 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 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 2 )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 督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 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 内部监察、稽核 ,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 如发现公司 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 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监察稽核部具有独 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 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 度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 风险管理委员会 ;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 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财产 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 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 3 )内部 会计 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 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务的相 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 金头寸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 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 财务交接制度。 4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 体系 ,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 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 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 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 不同岗位之 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 公司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 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 减少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 公司 建立了 风险管理 委员会 ,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 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 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 出决策; ( 5 )建立内部监控系统 。 公司 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 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 采取数量 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 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 及时采取有 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 公司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 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 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北京银行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成立时间: 1996 年 01 月 29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8 亿 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776 号 联系人: 岳璋 联系电话: (010) 6622 5270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 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 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 款;外币兑换;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 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 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证券结算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债券 结算代理业务;短期融资 券主承销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 它业务。 发展概况: 北京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中外资本融合的新型股份制银行。成立18 年来,北京银行依托中国经济腾飞崛起的大好形势,先后实现引资、上市、跨区 域、综合化等战略突破。目前,已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 沙、南京、济南及南昌等10大中心城市设立300多家分支机构,发起设立北京延 庆、浙江文成及吉林农安北银村镇银行,成立香港和荷兰阿姆斯特丹代表处,发 起设立国内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首批试点合资设立中荷人 寿保险公司,先后设立中加基金管理公司、北银金融租赁公司,开辟和探索了中 小银行创新发展的经典模式。 截至 2014 年 9 月末,北京银行资产达到 1.49 万亿元,实现净利润 126 亿元,成 本收入比仅 23.49% 。 ROA1.19% , ROE19.76% ,不良贷款率 0.76% ,拨备覆盖率 为 336.57% ,资本充足率 10.19% ,品牌价值 201.36 亿元,一级资本排名全球千家 大银行 99 位,首次跻身全球银行业百强,各项经营指标均达到国际银行业先进水 平,打造了人均效益和资产质量“双优银行”。 18年来,北京银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医疗、教育、慈善、赈灾等方面向 社会捐助超过1亿元,充分彰显了企业社会责任。凭借优异的经营业绩和优质的 金融服务,北京银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亚洲十大最佳上市银行”、“中国最佳城市商业零售银行”、“最佳区域性银 行”、“最佳支持中小企业贡献奖”、“最佳便民服务银行”、“中国上市公司 百强企业”、“中国社会责任优秀企业”、“最具持续投资价值上市公司”、“最 受尊敬银行”、“最值得百姓信赖的银行机构”及“中国优秀企业公民”等称号。 2 、资产托管部 主要 人员 情况 刘晔女士,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毕业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具有十 多年银行和证券行业从业经验。曾就职于证券公司从事债券市场和股票研究工作。 在北京银行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贷款审查、短期融资券承销、基金销售、资产 托管等工作。2008年7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2012 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至今任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北京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银行的高起点优势,搭建了 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团队,内设核算估值岗、资金清算岗、投资运作监督岗、 系统运行保障岗及风险内控岗,各岗位人员均分别具有相应的会计核算、资产估 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业务经验,70% 的员工拥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秉持“严谨、专业、高效”的经营理念,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北京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 银行理财、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产品体系,北京银行专业 高效的托管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高度认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 管规章和本行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管业 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披露,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北京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设有内控监查岗,配备了专 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北京银行资产托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 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 业务人员均具备从业资格;业务操作严格实行经办、复核、审批制度,授权工作 实行集中控制,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 料严格保 管,未经授权不得查看;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 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系统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操作 风险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 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 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 、 直销 机构 : ( 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 - 241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 022 ) 83865560 传真:( 022 ) 83865563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 400 - 710 - 9999 (免长途话费) 网址: www.thfund.com.cn ( 2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0 层 电话:( 010 ) 83571941 传真:( 010 ) 83571800 联系人:李冰心 ( 3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0 层 电话:( 010 ) 83571789 传真:( 010 ) 83571900 联系人:申向阳 ( 4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66 号 30 层 E - F 单元 电话:( 021 ) 50128808 传真:( 021 ) 50128801 联系人:涂远宏 ( 5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写字楼第 10 层 08 单元 电话:( 020 ) 38927920 传真:( 020 ) 38927985 联系人:袁宇鹏 2 、 代销机构: 北京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3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 代理 销售本基金 或变更上述销售机构 , 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 A 座 1704 - 241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 井贤栋 电话:( 0 22 ) 83865560 传真:( 0 22 ) 83865563 联系人: 薄贺龙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009 - 1010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 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 A 座 1009 - 1010 法定代表人:孟卫民 电话:( 022 ) 83865255 传真:( 022 ) 83865266 经办律师:续宏帆 、徐岩 联系人:续宏帆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丹 电话:( 021 ) 23238888 传真:( 021 ) 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薛竞、周祎 联系人: 周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 :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较高的当期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 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 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 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通过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获取平稳收 益,并适度参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增强回报,在灵活配置各类资产以及严 格的风险管理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研判进行前瞻性的资产 配置决策。在大类资产配置上, 本 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政策形势、利率 走势、信用状况等的综合判断,并结合各大类资产的估值水平和风险收益特征, 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 征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 、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在债券等固定收益资产投资方面,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自 上而下确定大类资产配置和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的类属配置比例,动态调整固定 收益类证券组合久期和信用债券的结构。 3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 市场等不同市场 上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的到期收益率、流动性和市场规模等情况, 并结合各信用债券品种之间的信用利差水平变化特征、宏观经济变化以及税收因 素等的预测分析,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对各类信用债券金融工 具进行优化配置。 ( 1 )久期选择 本基金根据中长期的宏观经济走势和经济周期波动趋势,判断债券市场的未 来走势,并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动态调整组合的久期。当预期 收益率曲线下移时,适当提高组合久期,以分享债券市场上涨的收益;当预期收 益率曲线上移时,适当降低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市场下跌的风险。 ( 2 )收益率 曲线分析 本基金除考虑系统性的利率风险对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影响之外,还将考虑债 券市场微观因素对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如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 拆借利率等,形成一定阶段内的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的预期,并适时调整基金的 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还将通过对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经济周期、市场供求关系和流动性变 化等因素的研判,确定信用债券的行业配置和各信用级别信用债券所占的投资比 例。 ( 3 )信用风险分析 本基金通过对信用债券发行人基本面的深入调研分析,结合流动性、信用利 差、信用评级、违约风险等的综合评估结果,选取具有价 格优势和套利机会的优 质信用债券产品进行投资。 ( 4 )信用债券品种选择 本基金根据信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 析,并结合债券的信用评级、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等因素,选择具有良好投资 价值的信用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 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 Black - 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 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 动性良好,并且基础股票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强盈利能力、成长前 景好、股性活 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 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 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进而构建 本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组合。 本基金在全面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面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 模型,通过对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选择基 础股票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强赢利能力和成长前景的 优质可转换债券构建组合, 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 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 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 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综合运用衍生工具定价模型分析评估其内在价 值。 4 、国债及央行票据投资策略 国债及央行票据受货币政策、利率周期、通货膨胀等宏观因素影响较大,在 综合分析以上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主要采用久期管理、跨市场套利、回购套利、 收益率曲线策略等构 建投资组合,力求在控制利率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好的投 资收益。 5 、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严谨的研究,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 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并与其他投资品种进行对比后,选择具有相对 优势的类属和个券进行投资。同时,通过期限和品种的分散投资降低基金投资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6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自下而上的公司基本面全面分析,并以前瞻性的投资视角,精选 优质价值型股票进行重点投资。 ( 1 )价值型股票初选 本基金基于宏观经济、行业趋势、公司经营以及证券市场运行的深入研究, 选取市盈率( P/E )、市净率( P/B )、市价现金流比( P/CF )、市价股息比( P/D ) 等指标,通过对上市公司各定量指标的纵向分析与横向比较,选择具有综合比较 优势、价值被相对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构成价值型股票投资初选对象。 ( 2 ) 公司价值动态增长分析 公司经营受到内部、外部多重因素的影响,任何因素的变化都会引起公司价 值的变动,因此,科学、客观地把握公司价值的动态增长是分析并判断股票投资 价值的核心。 公司价值增长以建立在核心业务基础之上的企业增长为基础,背后的驱动因 素则包括商业模式、品牌和营销、市场规模与技术创新、产业政策、经营团队和 公司管理水平等,并最终体现为销售收入、利润和投资资本报酬率等各类绩效指 标的增长。具备核心业务基础的公司需要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即市场份额领先、 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抗竞争能力和稳固的财务基础。 本基金将从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考察上市公司核心业务的增 长及其经营绩效,并通过对驱动公司价值增长各因素的分析与评判,考察公司价 值增长的持续性。具体来说,具有以下综合优势的 优质上市公司将构成本基金的 重点投资对象: 1 )主营业务突出,公司的业务与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产业升级方向; 2 )产品或服务具有足够的市场容量与规模,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市场份 额领先; 3 )优秀的管理团队,清晰的公司发展战略,勇于进行管理创新,具有良好 的资源获取和资源整合能力; 4 )建立在核心业务基础上的技术创新、产品或服务创新、市场创新; 5 )良好的盈利增长能力,财务稳健。 ( 3 )公司基本面分析 在对上市公司进行相对价值比较和公司价值增长趋势分析的过程中,全面的 公司基本面分析将贯穿其中。 公司基本面分析的 主要内容包括价值评估、成长性评估、现金流预测和行业 环境评估等。基本面分析的目的是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考量行业竞争趋势、短 期和长期内公司现金流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业务发展的关键点等,进而做出明 确的公司评价和投资建议。 7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采取市场公认的权证定价模型寻 求其合理的价格水平,作为基金投资权证的主要依据。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1.5%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发布的三年期“金融机 构人民币存款基准 利率”。以上业绩基准符合本基金的产品定位,且易于投资者 理解和接受 ,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 比较 基准时,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可以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 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 的基金 品种, 其风险 收 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 年10月 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 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益类投资 379,786,528.25 94.94 其中: 债券 379,786,528.25 94.9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权证 - -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5 银行存款和 结算 备付金合计 10,727,375.21 2.68 6 其他 各项 资产 9,496,284.25 2.37 7 合计 400,010,187.71 100.00 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095,000.00 7.1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095,000.00 7.14 4 企业债券 357,205,450.00 126.9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2,486,078.25 0.88 8 合计 379,786,528.25 134.92 注:可转债项下包含可交换债532,964.95元。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 张 ) 公允价值 ( 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12048 11 凯迪债 300,000 32,604,000.00 11.58 2 1480472 14 浏阳城建债 300,000 31,995,000.00 11.37 3 1480340 14 渝惠通债 300,000 31,665,000.00 11.25 4 1480322 14 蔡甸城投债 300,000 31,626,000.00 11.24 5 1480279 14 银城投债 300,000 31,539,000.00 11.20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核心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8.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 称 金 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8,512.4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8,105.5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239,254.8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50,411.43 8 合计 9,496,284.25 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期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9月11日,基金业绩数据截止至2015年6月30 日。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09/11-2013/12/31) 1.20% 0.05% 1.79% 0.02% -0.59% 0.03% (2014/01/01-2014/12/31) 10.87% 0.16% 5.70% 0.02% 5.17% 0.14% (2015/01/01-2015/06/30) 6.24% 0.12% 2.46% 0.02% 3.78% 0.10% 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3/09/11-2015/06/30) 19.20% 0.14% 10.23% 0.02% 8.97% 0.12%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9 、 中债曲线与估值服务费;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 0 . 4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 E× 0 . 4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 1 %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 E×0. 1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 9 项费用 ”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 四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 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4月24日公告的《天弘弘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提供的内容做了相应的更 新; 3、在“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按有关规定更新了本基金近一期投 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4、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业绩数据,并经基金托管人 复核; 5、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的事项”部分,对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 告进行了更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五 年 十 月 二十三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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