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洋科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5年10月23日 17:32:49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8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3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于2015年9月向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9,292,39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37,773,102.4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429,077.6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23,344,024.76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9月22日到
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第[2015]370号《验资
报告》验证确认。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7027号),截至2015年
10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3,285,594.17元,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

截止2015年10
月15日自有资金
已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年产50,000吨太阳能
电池背材基膜项目

57,000.00

57,000.00

2,328.56

2,328.56

合 计

57,000.00

57,000.00

2,328.56

2,328.56





二、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情况

截止2015 年10 月15 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
实际投资金额为23,285,594.17元,现公司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
集资金金额23,285,594.17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少于6个月。


三、相关各方对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相关意见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7027号),认为:
南洋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南洋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预
先已投入的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确认。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程序,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
金周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23,285,594.17元。


4、保荐机构意见

中泰证券认为:南洋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南洋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事宜
的决议,并经其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南洋科技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南洋科技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5] 7027号);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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