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新华环保: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0月)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 新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 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5月20日证监许可【2014】 51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合同 已于2014年9月1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 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指数投资风险、利率风险,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系统风险等,还包 括本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三类基金份额风险收益特征各异、基金份额的折/溢价交 易风险等)。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特征。预期收益和 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 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 益特征。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来看,新华环保A份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预 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特征;新华环保B份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预 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5 年 9 月 1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1 5 年 6 月 30 日 ( 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 目 录 一、 前言 ................................ ................................ ................................ ................... 2 二、 释义 ................................ ................................ ................................ ................... 3 三、基金管理人 ................................ ................................ ................................ ......... 9 四、基金托管人 ................................ ................................ ................................ .......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22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 ................................ ... 33 七、基金的募集 ................................ ................................ ................................ ....... 37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38 九、新华环保 A 份额与新华环保 B 份额的上市交易 ................................ ........... 39 十、新华环保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41 十一、基金份额的登记、转托管及其他业务 ................................ ....................... 51 十二、基金份额的配对转换 ................................ ................................ ................... 53 十三、基金的投资 ................................ ................................ ................................ ... 55 十四、基金的业绩 ................................ ................................ ................................ ... 68 十五、基金的财产 ................................ ................................ ................................ ... 70 十六、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71 十七、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6 十八、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77 十九、基金份额折算 ................................ ................................ ............................... 80 二十、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88 二十一、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9 二十二、风险揭示 ................................ ................................ ................................ ... 95 二十三、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 101 二十四、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3 二十五、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120 二十六、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132 二十七、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33 二十七、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7 二十八、备查文件 ................................ ................................ ................................ . 138 一、 前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人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本 招募说明书:指《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 、 上市交易公告书:指《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新华环保 A 份额、新华环保 B 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9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 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修订,自 20 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 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 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 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5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7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 8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2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3 、 销售机构:指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条 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会员单位。其中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 的机构必须是具有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24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 过户、 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 开放式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 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5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2 6 、开放式 基金账户: 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注册的 开放式基金账户 、 用于 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 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7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 基金 交易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 、 深圳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 (即 A 股账户) 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 9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期 30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2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 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 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3 6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 《业务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 指引 》、 《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 基金上市规则》 及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 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及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相关 通知、指引、指南等 3 9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 、 新华环保份额 : 指 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人在场外认 / 申购的 新华环保 份 额不进行基金份额 自动分离 ;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 新华环保 份额将进行基金份额 自 动 分离;投资人在场内申购的 新华环保 份额,可选择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 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46 、 新华环保 A 份额 :指场内认购的 新华环保 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 动分离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47 、 新华环保 B 份额 : 指 场内认购的 新华环保 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 自动分离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48 、 新华环保 A 份额 的本金: 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 新华环保 A 份额而言,指 1.000 元 乘以所持份额数得到的金额 49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新华环保份额 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 包括新华环保份额、新华环保 A 份额、新华环保 B 份额) 的 10% 50 、 元:指人民币元 51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 、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指 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给定 的计算公式得到的基金份额估算价值,按基金份额的不同,可区分为 新华环保 A 份 额参考净值、 新华环保 B 份额参考净值。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是对基金份额价值的一 个估算,并不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获得的实际价值 56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 (参考) 净值的过程 57 、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体 58 、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 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59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 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60 、上市交易: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 卖新华环保 A 份额份额、新华环保 B 份额的行为 61 、 系统内转托管: 指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 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 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 行转登记的行为 62 、 跨系统转托管: 指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3 、 自动分离:指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每 2 份 新华环保 份额在发售结束后按 1 : 1 比例自动转换为 1 份 新华环保 A 份额和 1 份 新华环保 B 份额的行为 64 、 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 新华环保 份额与 新华环保 A 份额、 新华环保 B 份额 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65 、 分拆: 指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2 份 新华环 保 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 1 份 新华环保 A 份额与 1 份 新华环保 B 份额的行为 66 、 合并: 指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 份 新华环 保 A 份额与 1 份 新华环保 B 份额申请转换成 2 份 新华环保 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67 、 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指新华环保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 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4.0 %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 当年 1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 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的 约定 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 后) + 4.0 % ”。每份 新华环保 A 份额 约定 收 益均以 1.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 新华环保 A 份额 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的该等收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 新华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 金的风险 68 、 约定收益 、应计收益 : 新华环保 A 份额依据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及基金合同 约定的截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的累计收益 69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系 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70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71 、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新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85 号附 1 号 1 层 1 - 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 88 号 A 座 7 - 2 法定代表人:陈重 设立日期: 2004 年 12 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4 】 197 号 注册资本: 贰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 联系人: 齐岩 电话:( 010 ) 68726666 传真:( 010 ) 884233 10 股权结构: 股 东 名 称 出资额 ( 万元人民币 ) 出资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750 58.62%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7,680 35.31%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320 6.07% 合 计 21,75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陈重先生:董事长, 金融学 博士。历任原国家经委中国企业管理协会研究部副 主任、主任,中国企业报社社长,中国企业管理科学基金会秘书长,重庆市政府副 秘书长,中国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新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宗友先生:董事,硕士。 历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营业 部的筹建、管理工作;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经纪业务;恒泰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管理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经纪业务等事务。 现任新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芳女士:董事。 历任北京市水利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及法务专员、新时代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齐靠民先生:董事,博士。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蔚深证券公司、 汉唐证券公司,曾任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等职务,现任恒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胡波先生: 独立董事, 博士,历任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师 、 中国人民 大学风险投资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 副主任 、 执行主任 ,现任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 融学院副教授 。 宋敏女士:独立董事,硕士,历任四川资阳市人民法院法官,中国电子系统工 程总公司法务 人员,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东清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 。 张贵龙先生: 独立董事,硕士, 历任山西临汾地区教育学院从事教育学、管理 学课程的教学工作。现任职于北京大学财务部。 2 、监事会成员 王海兵先生:监事会主席,学士。 曾任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副经理、 山西天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长财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财 务总监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 、合规总监 等职务,现任恒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财务 总监。 李会忠先生:职工监事,硕士。 八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管理部行业分析师。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副总监 、新华鑫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行业轮换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别冶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学士。八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每日经济新闻》、 《第一财经日报》财经记者,新华基金媒体经理,现任新华基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助理。 3 、 高级管理 人员情况 陈重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张宗友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徐端骞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 上海力矩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项目 经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晏益民先生,副总经理,学士,历任大通证券投行总部综合部副总经理,泰信 基金机构理财部总经理,天治基金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天治基金总经理助理,新华 基金总经理助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齐岩 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北路营业部职员、 天津管理部职员、天津大港营业部综合部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 本基金基金经理 人员情况 李昱 女士: 管理学硕士,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环市东营业部大户主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李昱女士于 2010 年 3 月加入新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专户管理部负责人。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副总 监、新华优选成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 李会忠先生:职工监事,硕士。 八 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管理部行业分析师。现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副总监 、新华鑫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行业轮换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5 、 投资管理委员会 成员 主席: 总经理 张宗友 先生 ; 成员: 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崔 建波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于泽雨先生、李昱女士 。 6 、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资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 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 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 基金份额净值、新华环保 A 份额与新华环保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确定 新华环保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 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将基金财产用 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以任何形式的交易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真实久期,变相持有长期券 种;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2)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3)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4)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5)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6)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进行证券投资,但未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或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 利益冲突; (8)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 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制度 (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 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 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①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 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② 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 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营 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分、岗位和业 务环节。 ③ 董事会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 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符 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④ 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 序和管理议事规则 、 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 、 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 统。 ⑤ 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 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 正直、诚 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2 )风险评估 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 可 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 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 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3 )组织体系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公司董 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的组织主要是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 风险 控制 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风险控制 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 , 着力于从强化内部监控的角度对公司自有资 产经营、基金资产经营及合规性经营管理中的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 提出改进方案 , 调整、确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评估其有效性。其目的是完善董 事会的合规监控功能 , 建立良性的公司治理结构。 督察长负责 风险控制委员会 决议的具体执行 ,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风险控 制委员会 的授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稽核;参与公司风险控 制工作 , 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有权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 督察长 领导下 的风险 管理 委员会、监察稽核部 和金融工程部 ; ① 风险 管理 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主要职权是:拟 定公司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整 体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负责公司的危机处理工作等。 ② 监察稽核部是公司内部监察部门,独立执行内部的监督稽核工作。 金融工程 部数量分析师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系统,随时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进行 独立监控,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监控。 公司各职能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 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划和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 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 )制度体系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①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②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 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③ 业务控制制度包括 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 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5 )信息与沟通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 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2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 制度 的声明 (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 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 制度 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基金管理人 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 基金管理人 的发展不断完善 内部 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 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 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 于 2014 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约为 2,079 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四位。 于 2014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67,441.30 亿元,较上年增长 8 . 99 % ;客户贷 款和垫款总额 94 , 745 . 23 亿元,增长 10 . 30 % ;客户存款总额 12 8 , 986 . 75 亿元,增 长 5 . 53 % 。营业收 入 5,704.70 亿元,较上年增长 12.16%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1 2 . 28 % ,净利息收益率 ( NIM ) 2. 80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19 . 02 % ; 成本收入比为 2 8 . 85 % 。利润总额 2,990.86 亿元,较上年增长 6.89% ;净利润 2,282.47 亿元,增长 6.10% 。资本充足率 1 4 . 87 % ,不良贷款率 1 . 19 % ,拨备覆盖率 222.33% 。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新增 11 万户和 68 万户,个人有效客户新增 1,188 万户。网点“三综合”覆盖面进一步 扩大,综合性网点达到 1.37 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0% ,综合营销团队 1.75 万 个,网点功能逐步向客户营销平台、体验平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深化网点柜面 业务前后台分离,全行超过 1.45 万个营业网点 30 类柜面实时性业务产品实现总行 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 60% 。总分行之间、总分行与子公司之间、境内外以及各 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得重要进展,集团综合性、多功能优势 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 3,989.83 亿元,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以“养 颐”为主品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账户管理规 模分别新增 188.32 亿元和 62.34 万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 38.06% ,新增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首发份额市场领先。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 1 万个、结算量达 1.46 万亿元。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6,593 万张,消费交易额 16,580.81 亿元,多项核 心指标同业第一。私人银行业务持续推进,客户数量增长 14.18% ,金融资产增长 18.21% 。 201 4 年,本 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 知名机构授予的 10 0 余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4 年“世界银行 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 2 ;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 500 强排名 第 29 位,新兴市场 500 强排名第 3 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 201 4 年全球上市公 司 2000 强排名中位列第 2 ;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 500 强排名第 38 位。此外, 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重要奖项,覆盖公司治理、社会责任、风 险管理、公司信贷、零售业务、投资托管、债券承销、信用卡、住房金融和信息 科 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 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 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 22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 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 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 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 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 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 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 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 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 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 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 QFII 、企业 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至 2015 年 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14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 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 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 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 护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 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 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 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 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 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 况进行监 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 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 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 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 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 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 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 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 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包括场外发售机构和场内发售机构: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 号海通时代商务中心 C1 座 法定代表人: 陈重 电话: 010 - 68730999 联系人: 张秀丽 公司网址 : 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 - 819 - 8866 电子直销: 新华 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 : https:// trade.nc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址: www.ccb.com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朱雅崴 、 芮敏祺 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6 / 95521 网址: www.gtja.com 4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5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魏巍 客服电话: 400 - 196 - 6188 网址: www.cnht.com.cn 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 239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张曼 客服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7)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8)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西海国际中心 1 号楼 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田芳芳 客服电话: 400 - 698 - 9898 公司网址: www.xsdzq.cn 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邓颜 客服电话: 400 - 888 - 8888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 95587 网站: www.csc108.com 1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 95548 联系人:吴忠超 公司网址: www.citicssd.com 12)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 23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李珊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bigsun.com.cn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侯艳红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4 )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 400 - 689 - 8888 、 0931 - 96668 网址: www.hlzqgs.com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 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客服电话: 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16)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客服电话: 95511 - 8 网址: www.pingan.com 17 )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 95531 或 400 - 8888 - 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8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19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客服电话: 96518 (安徽) 400 - 80 - 96518 (全国) 网址: www.hazq.com 20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 63 号中山国际大厦 1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 139 号华能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客服电话: 021 - 68865020 联系人 : 杜颖灏 网址: www.xcsc.com 21 ) 东吴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01555 网址: www.dwzq.com.cn 22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 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人:安岩岩 客服电话: 400 - 600 - 0686 网址: www.nesc.cn 23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钱达琛 客服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24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 95565 网站: www.newone.com.cn 25 ) 上海天 天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联系人:丁姗姗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6 )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层 IJ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788 - 887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27 )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李晓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28 )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胡凯隽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howbuy.com 29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毛林 客服电话: 400 - 820 - 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30 )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 4009200022 联系人:魏亚斐 公司网站: licaike.hexun.com 31 )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 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法定代表人: 王斐 客服电话: 400 - 059 - 8888 联系人:张晋 公司网站: www.wy - fund.com 32 )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 - 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 400 - 678 - 5095 联系人:高静 公司网站: www.niuji.net 33 )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 400 - 888 - 6661 联系人:王琳 公司网站: www.myfund.com 34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