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聚飞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5年10月27日 09:34:41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5-05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以
书面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
加董事5人,实参加董事5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邢其彬先生
主持。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015年第
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2015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2、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本公司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
园支行开立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肆仟万元整(含)、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
的融资性保函,保函受益人为包含但不限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金融中
心,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贷款用于支付投资款及日常经营支出。


3、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
有效期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的议案》: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顺利开展,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1月30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1月11日下午14: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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