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杰智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公告编号:2015-032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 10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9号)批准,东杰智能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72万股,每股发行价 8.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1,039.68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63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6,403.68万元。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年 6月 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 [2015]2-3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 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1、截止 2015年 9月 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9,155.26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含利息)为 172,631,489.71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投资 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在 12个月内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存放 于下列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 类别 账号 2015年 9月 30日 余额 中国光大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分行 募集资 金专户 75290188000460404 43,594,575.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太原平阳路支行 募集资 金专户 351900688510868 122,925,799.8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太原迎新街支行 募集资 金专户 14001815708050503456 6,111,114.75 合计 --172,631,489.7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2015年 8月 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762,116.89 元,此事项已 实施完毕。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形。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年产 50座物流仓储成套设备扩建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 1,500万元、“年产 100台/ 套工业自动化智能物流装备扩建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 1,000万元、“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 5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需要使用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 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了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 况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减少财务费用。公司使 用 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 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2015年 8月 26日)短期贷款一年期(含一年) 利率 4.6%计算,可减少财务费用 13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 债等的交易。公司过去 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 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 12个月内不进行此类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合监管的要求》等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建设进 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 过 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经核查认 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 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中信证券同意东杰智能使用 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0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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