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南 玻A: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时间:2015年10月27日 23:03:47 中财网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董事长:曾南





二零一五年十月


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5-056

112022 10南玻02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曾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友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国明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234,992,227.00

15,116,808,305.00

0.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7,707,197,092.00

8,348,561,765.00

-7.68%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054,090,445.00

8.90%

5,377,129,947.00

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188,302,026.00

27.16%

394,069,370.00

-4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8,952,564.00

-47.22%

133,220,247.00

-6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

--

681,145,888.00

-28.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28.57%

0.19

-47.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28.57%

0.19

-47.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3%

0.51%

4.87%

-4.1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720,26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2,376,612.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56,839,648.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244,396.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18,940,664.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881,688.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90,769.00



合计

260,849,123.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100,146,152.00

主要系出售宜昌南玻光电玻璃有限公司73.58%的股权转让手续已
办理完毕,确认投资收益100,079,340元,及出售中国(澳洲)南方
玻璃有限公司51%的股权收益66,812元。


18,794,512.00

主要系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冲回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6,855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前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海
利年年

境内非国有法人

9.25%

192,058,738

0





前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万
能型保险产品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2%

81,405,744

0





中国北方工业公


国有法人

3.62%

75,167,934

0





深圳市钜盛华股
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7%

59,552,120

0





中央汇金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2%

39,811,300

0





深国际控股(深
圳)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8%

37,040,200

0





Taifook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境外法人

1.66%

34,478,112

0








Client

新通产实业开发
(深圳)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9%

33,059,899

0





中国银河国际证
券(香港)有限
公司

境外法人

1.41%

29,300,887

0





前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自
有资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3%

27,519,85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
利年年

192,058,738

人民币普通股

192,058,738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能型保险产品

81,405,744

人民币普通股

81,405,744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75,167,934

人民币普通股

75,167,934

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59,552,120

人民币普通股

59,552,12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9,811,300

人民币普通股

39,811,300

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37,040,200

人民币普通股

37,040,200

Taifook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

34,478,112

境内上市外资股

34,478,112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33,059,899

人民币普通股

33,059,899

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


29,300,887

境内上市外资股

29,300,887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
有资金

27,519,850

人民币普通股

27,519,8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上述股东中:已知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利年年、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型保险产品、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均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持股,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为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另一
一致行动人承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持股27,625,299
股。


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及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同为深圳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控股的企业。


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或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9,552,120股,合计持有59,552,12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注释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应收票据

(1)

241,229,536

155,588,629

85,640,907

55%

应收账款

(2)

643,932,212

318,274,574

325,657,638

102%

预付账款

(3)

164,647,596

84,231,553

80,416,043

95%

其他应收款

(4)

121,285,992

25,973,156

95,312,836

367%

其他流动资产

(5)

131,283,538

219,908,717

-88,625,179

-40%

长期应收款

(6)

50,104,299

-

50,104,299

-

应付票据

(7)

15,000,000

3,500,000

11,500,000

329%

应付利息

(8)

138,732,095

74,556,982

64,175,113

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

1,245,273,861

2,119,066,755

-873,792,894

-41%

长期借款

(10)

1,248,500,000

383,817,820

864,682,180

225%

应付债券

(11)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利润表项

注释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

增减额

增减幅度

资产减值损失

(12)

-7,953,154

-5,040,597

-2,912,557

58%

投资收益

(13)

141,088,467

324,518,883

-183,430,416

-57%

所得税费用

(14)

-30,518,083

-87,445,381

56,927,298

-65%





注释:

(1) 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部分子公司收款方式有所改变所致。


(2)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吴江浮法、宜昌多晶硅转入商业化运营后应收账款增加及工程玻璃产业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 预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部分子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4) 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报告期转让宜昌光电股权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原内部往来款转入其他应收款。


(5)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转让宜昌光电股权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及部分子公司待抵扣增值税减少所致。


(6) 长期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应收深圳显示器件公司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7) 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本期新开票据略有增加且前期余额较低所致。


(8) 应付利息增加主要系本期应付公司债利息未到付息期尚未支付所致。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附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10亿公司债无投资者选择回售,故列示于应付债券科目。


(10) 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调整债务结构。


(11) 应付债券增加主要系附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10亿公司债无投资者选择回售,故列示于应付债券科目。


(12) 资产减值损失增加主要系本年转让宜昌光电股权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原内部往来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按会计准则


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13) 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本年转让宜昌光电股权收益较上年转让深圳浮法股权收益减少所致。


(14) 所得税费用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润下降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冲回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短期融资券

2012年8月6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
行额度为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2013年1月1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3年第1次注册会议,决
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1亿元、有效期截至2015年1月25日的短期融资券注册。该短期融资券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3年3月7日,公司发行了第一期总额为11亿元、期限
为一年的短期融资券,并已于2014年3月6日兑付完成。2014年6月27日,公司续发本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7亿元,年利率为
5.10%,并已于2015年6月27日兑付完成。2014年8月25日,公司续发了本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4亿元,年利率为5.10%,并
已于2015年8月25日兑付完成。


2013年4月23日,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和发
行短期融资券,总金额(含已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2013年12月2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召开了2013年第74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公司总额为11亿元、有效期为2年的短期融资券注册。该短期融资券由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公司于2014年3月14日发行总额为5
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短期融资券,并已于2015年3月16日兑付完成。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总额为6亿元,年利率为4.28%,到期日为2016年4月23日。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17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
券,发行总额为4亿元,年利率为3.50%,到期日为2016年9月17日。


有关资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以及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查阅。


2、公司债券

经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0年10月20日发行了2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分为5年期和7
年期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10亿元;品种二为7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10亿元,同时附加发行人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债券于2010年1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票面年利率均为5.33%,
债券存续期前五年固定不变。5年期简称“10南玻01”,证券代码112021;7年期简称“10南玻02”,证券代码112022,。交易终止
日分别为2015年10月20日及2017年10月20日(以公司最终公告为准)。详细内容参见于2010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0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根据2015年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跟踪评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将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评定
为AA+。公司已于2011年的10月20日、2012年10月22日、2013年10月21日、2014年10月20日支付了公司债券四个计息期间的
利息。


根据《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所设定的“10南玻02”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公司于 2015年9月
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债“10南玻02”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并于 2015年9
月17日、2015 年 9月21日分别发布了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2015-049)。

公司决定,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5.33%,
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固定不变。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日内(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9月21日)选择将其持有的“10南玻02”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
报数据,“10南玻02”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 0 张、回售金额 0 元,剩余托管量为10,000,000张。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完成
了该债券2014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19日期间的利息的兑付。


根据《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公


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债券“10南玻01”于2015年10月20日到期,该债券自2015年10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终止交易,并于2015年10月20日完成了债券本金及2014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19日期间的利息的兑付。


3、其他事项详见下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全资子公司深圳南玻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向关联公司宜昌显示器件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

2015年07月07日

该公告(编号2015-040)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


2015年08月18日

该公告(编号2015-046)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南玻光伏能源有限
公司

2015年09月29日

该公告(编号2015-052)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原非流通股股东深
国际控股(深圳)
有限公司、新通产
实业开发(深圳)
有限公司

公司于2006年5月实施了股权分
置改革,截至2009年6月,持股
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
份已全部解禁。其中,原非流通股
股东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以及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
公司均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
上市的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国际")全资附属公
司。深圳国际承诺在实施减持计划
时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
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
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2006年05月22日



截至报告
期末,上述
股东均严
格履行了
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市
钜盛华股份有限公
司、承泰集团有限
公司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承泰集团
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发布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承诺在前海
人寿作为南玻集团第一大股东期
间,将保证与南玻集团在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
独立;同时对关于规范关联交易及
避免同业竞争作出相关承诺。


2015年06月29日

前海人寿
作为公司
第一大股
东期间

截至报告
期末,上述
股东均严
格履行了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北
方工业公司

公司大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及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承诺:
自2015年7月15日起的未来六个
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2015年07月15日

2015年7
月15日起
未来六个


截至报告
期末,上述
股东均严
格履行了
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不适用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现持有金刚玻璃6,037,193股股份,并享有金刚玻璃2.80%的表决权比例。金刚玻璃的董事和关键管理人员均不由本公司
任命,本公司也没有以其他方式参与或影响金刚玻璃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或日常经营活动,从而本公司对金刚玻璃公司不
具有重大影响,将其作为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金刚玻璃股份未发生变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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