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方正互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2号)
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 重要提示 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3 年6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76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9月11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 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 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 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 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 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 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 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持有的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 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 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 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 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 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 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 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 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 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 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 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 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 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 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 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负担。 本基金按照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 额净值可能低于份额初始面值,投资人存在遭受损失的风险。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受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 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9月10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1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12单 元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成立时间:2011年7月8日 注册资本:2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7303986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谢淑娴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 103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7% 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3.3%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其聪先生,董事长,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曾任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方正富邦基金管理公司监事。现任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长兼法定代表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方正和生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邹牧先生,董事,东北财经大学博士。曾任北京汽车制造厂科员,华夏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大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营业部总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方理财中心总经理,华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拓展部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方正富邦创融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许仁寿先生,董事,硕士。曾任中华邮政(股)公司董事长、台湾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两度)、台银综合证券(股)公司董事长。现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史纲先生,董事,博士。曾任Bridgewater Group(USA)副总经理、台湾中央 大学教授,台湾国际证券副总经理,富邦综合证券(股)公司副总经理,富邦综合 证券(股)公司顾问,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富邦综合证券(股)公司代理 董事长、副董事长,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Fubon Securities(BVI)Ltd董事,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富管理事业群功能性主 管。现任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査竞传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美国联邦法院纽约南区注册 律师。曾任美国Finley,Kumble,Wagner,Manley,Underberg & Casey律师助理、 竞诚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竞诚国际律师事务所台北分所合伙人、台湾国民大 会代表(侨选)代表、竞诚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上海邦信阳律 师事务所北京分所资深顾问、吉富中国股权基金管理公司总法律顾问、大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友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友成企业家扶贫基 金会监事。现任香港京山华一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厦门银行外部监事、美国STR Holding Inc.(NYSE:STRI)独立董事、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曹茜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CPA。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干部,京都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达投资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中旅饭店总公司财务总监,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中国旅行社总社(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 司总裁、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天庆先生,独立董事,律师。曾任北京无线电仪器二厂技术员、中国电子 显示仪器厂法律顾问/科长、北京牡丹电子集团法规处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 出版署中新会计师事务所副处长、法律顾问、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现任北京赵天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赵天庆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争 议预防调解中心主任、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海淀 区工商联中介服务业分会会长、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联常委、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 会副会长、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证 券与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劵专业委员会委员、民革北京 市委法律志愿者联谊会副主任、民革海淀区工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民革海淀区 律师联谊会副会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程明乾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曾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区部 部长、资深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董事,富邦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何亚刚先生,监事,曾任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总经理、民生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总裁助理、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助理总裁、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 裁、方正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现任方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总裁,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高蕾女士,职工监事,硕士。曾任美国MSC软件有限公司财务行政部职员、 北京理想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管、北大方正集团及所属企业 行政人事专员、人事主管、战略经理。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 部负责人。 3、公司高管人员 何其聪先生,董事长,简历同上。 邹牧先生,总经理。东北财经大学博士。曾任北京汽车制造厂科员、华夏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大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方理财中心总经理、华富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兼市场拓展部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方正富邦创 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赖宏仁先生,督察长,暨南大学博士。曾任中国台湾省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 税务员、中国台湾省金管会证期局秘书、富邦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及帐务 主管、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主管、富邦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基金后台主管(估值、TA、客服)。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沈毅先生,清华大学国民经济管理学士,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金融硕士, 美国加州圣克莱尔大学列维商学院工商管理(MBA)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 分行外汇经纪中心、总行国际司国际业务资金处交易员、投资经理职务;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职务;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 投资经理兼资产配置经理、货币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副总监、代理投资总监职务;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职务;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部总经理职务;2012年10月加入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投资部 总监兼研究部总监职务。 王健,2009年3月至2014年12月于包商银行债券投资部担任执行经理助理; 2015年1月至3月于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担任拟任基金经理; 2015年3月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邹牧先生,总经理。 委员: 沈毅先生,基金投资部总监。 李玥女士,交易部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汤嵩彥 电话:021-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 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 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 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4年《银行家》杂志发布 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9位,跻身全球银行20强;根 据《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位列第217位。2014 年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评选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截至2015年3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6.63万亿元,实现净利润 人民币189.7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 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 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 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 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 董事、行长。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 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 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长; 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 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 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 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 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刘树军先生,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刘先生2014年4月至今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12年5月至2014 年4月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本行资产托管部 副总经理。2011年10月前历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 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农行总行托管部及养老金中心 副总经理,本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刘先生为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5年二季度末,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32只。此外,还托管 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 全国社保基金、信托计划、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金库宝资产保管、 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QDLP资金、证券公 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客户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 证资产托管部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 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 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 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通过各个处室自我监控和专门内控处室的风险监控的内部控 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 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 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 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 各处室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 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在岗位、处室和内控处室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 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 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 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 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基金 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 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 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 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 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 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 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基金托管人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 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 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 券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 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 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 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基金托管人 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 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基金托管人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1)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12单元 邮编:100032 电话:010-57303803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李春雪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ounderff.com (2)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founderff.com/etrading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有关 办理本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的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查 询。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张作伟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网址:www.bankcomm.com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客服电话:95571 联系人:徐锦福 联系电话:010-68546765 传真:010-57398058 网址:www.foundersc.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尹东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客服电话:400-858-8888 联系人:林黎云 电话:0592-5037203 传真:0592-2275173 网址:www.xmccb.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95521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767 网址:www.gtja.com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腾燕 电话:010-60838832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s.ecitic.com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55658536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荣兰 客服电话:95562 联系人:夏中苏 电话:0591-38281963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cn (1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客服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95525 联系人:丁梅 电话:021-22169130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 96598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6078823 传真:0571-876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服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790 传真:021-68777723 网址:www.cnhbstock.com (14)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客服电话:96518 联系人:钱欢、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72 网址:www.hazq.com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4008-773-776,0571-88920897 联系人:胡璇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1818 网址:www.5ifund.com (1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26606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95548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1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钱达琛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021-33388253 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swhysc.com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客服电话:95511转8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stock.pingan.com (1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 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2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2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A座40F-43F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服电话:40088-95618 联系人:李微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56437030 网址:e5618.com (2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400-8888-001、95553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网址:www.htsec.com (2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习甜 电话:010-85650920 传真:010-85657357 网址:licaike.hexun.com (24)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王岩 客服电话:400-819-9868 联系人:周君 电话:010-53570568 传真:010-59200800 网址:http://www.tdyhfund.com/ (2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号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服电话:4001-022-011 联系人:刘军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60582 网址:http://www.zszq.com.cn/ (2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 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李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网址:www.fund123.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1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12单 元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电话:010-57303977 传真:010-57303716 联系人:潘英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王玚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王玚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方正富邦互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定期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资产持续稳妥地保值增 值,为投资者提供较好的养老资产管理工具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 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 股申购和新股增发,持有的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 的权证和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90个交易日 内卖出。 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为: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5%。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 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三 个月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有关投资比例限制等遵循届时有效的规定执行。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在有效风险管理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研究和 自下而上的证券研究,充分使用积极投资、数量投资、无风险套利等有效投资手 段,努力为投资者提供好的回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在运作期间,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投资回报率,利率波动和信用风险,以及开放 期的流动性需求,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流 动性好、收益风险比高的品种,同时控制基金仓位及债券组合的久期,以降低基金 净值的波动。 (1)固定收益资产配置 本基金通过主动跟踪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数据,包括OECD领先指标,PMI,国 内生产总值、工业增长、固定资产投资、CPI、PPI、进出口贸易等,判断宏观经 济运行趋势及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位置,预测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走向,据 此判定组合久期和信用资产的战略配置取向。 同时密切跟踪、关注货币金融指标(包括货币供应量M1/M2,新增贷款、新增 存款、准备金率等),资金和债券的短期供求变化、市场预期等,对于战略配置相 应的进行战术性调整。 (2)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利率环境、债券市场资金供 求等因素的分析,主动判断利率和收益曲线可能移动的方向和方式,并据此确定 收益投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原则上,利率处于上行通道时,缩短目标久期;利 率处于下降通道时,则延长目标久期。当利率上升至长期顶部区域时,择机延长 久期,当利率下降至长期底部区域时,择机降低久期。 另外,当组合封闭期收益达到或接近目标收益率时,降低久期,当组合封闭 期将近结束时,降低久期。 (3)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 进行分析,考虑封闭期内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比较期间的 总回报率和波动率,择机采用包括采用子弹策略、哑铃策略和梯形策略等方式, 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调整,以从收益曲线的变形和不同期限债券价格 的相对变化中获利,在最大化骑乘收益的同时,控制组合的波动率和集中度。 (4)信用债券配置策略 信用品种的投资收益的主要可分解为利率品种基准收益与信用利差。信用利 差是信用产品相对国债、央行票据等利率产品获取较高收益的来源。信用利差主 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为债券所对应的行业和信用等级的市场平均信用利差 水平,另一方面为发行人本身的信用状况。信用品种投资策略具体为: ①在经济上行周期,信用利差通常会缩小;反之在下行阶段,信用利差通常 会扩大,利差的变动会带来趋势性的信用产品投资机会;同时,研究不同行业在 经济周期和政策变动中所受的影响,以确定不同行业总体信用风险的利差水平的 变动情况,投资具有积极因素的行业,规避具有潜在风险的行业; ②信用产品发行人的资信水平和评级调整变化会使产品的信用利差扩大或缩 小,本基金选择评级有上调可能的信用债;规避有下调可能的信用债,以获取因 信用利差下降带来的价差收益; ③对信用利差期限结构进行研究,分析各期限信用债利差水平相当历史平均 水平所处的位置,以及不同期限之间利差的相当水平,发现更具投资价值的期限 进行投资; ④研究分析相同期限但不同信用评级债券的相对利差水平,发现偏离均值较 多,相对利差有收窄可能的债券。 (5)可转换债券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充分考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适量投资价格波动低,接近纯债的价 值的可转换债券,增加组合的投资分散度和流动性。基金将持有的可转债在二级 市场卖出或持有到期,不转为股票。 (6)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配置策略 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 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差。同时,受到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稳定性较差、信用 基本面波动性较高的影响,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这 两个特点,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应采取以精选个券,买入并中长线持有收息的投 资策略。本基金认为,投资该类债券的核心要点是分析和跟踪发债主体的经济基本 面,确定安全边际,并综合考虑信用评级、债券收益率、市场供求和流动性等要素, 确定最终的投资品种。作为封闭式基金,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存续时间和市场状况, 适当控制该类债券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对于有风险隐患的个券,或者基于流动性 风险的考虑,本基金将及时减仓或卖出。 2、开放期投资安排 在开放期,本基金原则上将使基金资产保持现金状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各 种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基金运作安排,防范流动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 求。在开放期前根据市场情况,进行相应压力测试,制定开放期操作规范流程和 应急预案,做好应付极端情况下巨额赎回的准备。 (二)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产业政策对中国证券市场 和行业的影响; 3、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4、股票、债券等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三)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实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研究模式,通过整合投资研究 团队整体力量,充分发挥宏观策略分析师、研究员、基金经理等不同岗位的角色 参与能力。注重建立完整的投资决策流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 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投资决策流程为: 1、宏观策略分析师就宏观、政策、市场运行特征等方面提交策略报告并讨论; 研究员根据自身或者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拟投资对象进行持续跟踪调研, 并提供个股、债券决策支持。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确定下一阶段 资产配置比例的范围; 3、在充分研究和讨论的基础上,研究部提交核心研究池和研究池,通过基金 合同筛选,决定基金核心投资池和投资池; 4、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经过风险收益的权衡,决定投资组合 方案; 5、在授权范围内,基金经理实施投资组合方案; 6、交易部执行交易指令; 7、绩效评估人员进行全程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该封闭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权平均 收益率×140% 该封闭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权平均收益率 = ×R1+×R2+..+×Rn-1+×Rn) 其中:T为该封闭期实际天数 T1为该封闭期第一日至第一个调息起始日的前一日所包含的天数 T2,..,Tn-1分别为该封闭期内后续调息起始日至下一个调息起始日的 前一日所包含的天数 Tn为该封闭期内最后一个调息起始日至封闭期最后一日所包含的天数 R1,R2,..,Rn分别为每次中国人民银行利息调整对应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 利率(税后)考虑到本基金定期开放、且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特性,本基 金选择前述业绩比较基准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 金可以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 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44,416,719.38 97.34 其中:债券 144,416,719.38 97.3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34,696.18 0.50 8 其他资产 3,209,337.93 2.16 9 合计 148,360,753.49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13,086,950.00 11.4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1,777,000.00 27.6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0,518,000.00 52.72 6 中期票据 20,154,000.00 17.56 7 可转债 18,880,769.38 16.45 8 其他 - - 9 合计 144,416,719.38 125.81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041554006 15西王CP001 300,000 30,345,000.00 26.43 2 1380331 13乌兰察布债 200,000 21,264,000.00 18.52 3 041562037 15国中水务 CP002 200,000 20,028,000.00 17.45 4 010107 21国债⑺ 115,000 12,184,250.00 10.61 5 1380295 13虞新区债 100,000 10,513,000.00 9.16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 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 的股票。 (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360.9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205,976.9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209,337.93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28009 歌尔转债 8,097,938.78 7.05 2 113501 洛钼转债 5,459,076.00 4.76 3 110030 格力转债 2,278,661.80 1.99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 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9月11日,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 ④ 2013/09/11-2013/12/31 -1.70% 0.16% 1.29% 0.01% -2.99% 0.15% 2014/01/01-2014/12/31 12.21% 0.17% 4.16% 0.01% 8.05% 0.16% 2015/01/01-2015/06/30 -0.54% 0.41% 1.74% 0.01% -2.28% 0.40%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09/11) -2015/06/30 9.70% 0.26% 7.19% 0.01% 2.51% 0.25%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 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为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利益,基金管理人在浮动管理费计提规则中特别设 立客户实际收益率平滑保护机制,即高数值基金份额净值对应计提管理费后客户 实际收益率不低于低数值基金份额净值对应计提管理费后客户实际收益率。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提条件: 1) 基金份额封闭期收益率≤该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率为0.00%; 2) 该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份额封闭期收益率≤该封闭期的业绩比 较基准+1.00%: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率为0.30%,但如果计提管理费后客 户实际收益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则管理费率计提比例为基金份额封闭期 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差额(详见计算方法和举例说明); 3) 该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1.00%<基金份额封闭期收益率≤该封闭期的 业绩比较基准+3.00%: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率为0.60%,但如果计提管理 费后客户实际收益率低于 “计提条件2)”中客户可能获得的最高实际收 益率,即“业绩比较基准+1%-0.3%”,则管理费率计提比例为基金份额封 闭期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1%-0.3%”的差额(详见计算方法和举例说 明); 4) 该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3.00%<基金份额封闭期收益率:基金管理人的 管理费率为0.80%,但如果计提管理费后客户实际收益率低于 “计提条 件3)”中客户可能获得的最高实际收益率,即“业绩比较基准+3%-0.6%”, 则管理费率计提比例为基金份额封闭期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 +3%-0.6%”的差额(详见计算方法和举例说明)。 (3)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算方法: 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在封闭期结束时,按封闭期最后一日未计提基金管 理费之前基金资产净值相应的浮动管理费率计提。由于本基金管理费计提方 法为按期计提,与常规按日计提不同,可能导致封闭期最后一日基金份额净 值因一次性计提管理费而与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落差。 封闭期收益率=(该封闭期最后一日未计提基金管理费之前的基金资产净 值-该封闭期第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该封闭期第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封闭期收益率精确到0.0001,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权 平均收益率 ×140%。 封闭期收益率R 管理费率 R≤业绩比较基准 0.00% 业绩比较基准 min[0.30%,R-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1.00% min[0.60%,R-(业绩比较基准 +1.00%)+0.30%] 业绩比较基准+3.00% min[0.80%,R-(业绩比较基准 +3.00%)+0.60%] 注1:为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利益,基金管理人在浮动管理费计提规则中特别设 立客户实际收益率平滑保护机制,即高数值基金份额净值对应计提管理费后客户 实际收益率不低于低数值基金份额净值对应计提管理费后客户实际收益率。 注2:由于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封闭期收益率在实际计算中采用四 舍五入方法,可能导致模拟数据与实际情况出现细微差异。 H=E×封闭期相应的浮动管理费率 H为当期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封闭期最后一日未计提基金管理费之前的基金资产净值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 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封闭期结束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算举例说明: 假设: a.封闭期结束时该封闭期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权平均收益率为 3.00%,则本产品在该封闭期的业绩比较基准为3%*140%=4.20%; b.本基金封闭期的第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 则与该封闭期最后一日未计提基金管理费之前基金资产净值相应的浮动管理 费率情况如表1、表2、图1所示: 表1: 封闭期间收益率R 管理费率 R≤4.20% 0.00% 4.20% min[0.30%,R-4.20%] 5.20% min[0.60%,R-4.90%] 7.20% min[0.80%,R-6.60%] 表2: 基金份额净值 (封闭期最后一日) 基金份额 封闭期收益率 管理费率 1.010 1.00% 0.00% 1.020 2.00% 0.00% 1.030 3.00% 0.00% 1.040 4.00% 0.00% 1.041 4.10% 0.00% 1.042 4.20% 0.00% 1.043 4.30% 0.10% 1.044 4.40% 0.20% 1.045 4.50% 0.30% 1.046 4.60% 0.30% 1.047 4.70% 0.30% 1.048 4.80% 0.30% 1.049 4.90% 0.30% 1.050 5.00% 0.30% 1.051 5.10% 0.30% 1.052 5.20% 0.30% 1.053 5.30% 0.40% 1.054 5.40% 0.50% 1.055 5.50% 0.60% 1.056 5.60% 0.60% 1.057 5.70% 0.60% 1.058 5.80% 0.60% 1.059 5.90% 0.60% 1.060 6.00% 0.60% 1.061 6.10% 0.60% 1.062 6.20% 0.60% 1.063 6.30% 0.60% 1.064 6.40% 0.60% 1.065 6.50% 0.60% 1.066 6.60% 0.60% 1.067 6.70% 0.60% 1.068 6.80% 0.60% 1.069 6.90% 0.60% 1.070 7.00% 0.60% 1.071 7.10% 0.60% 1.072 7.20% 0.60% 1.073 7.30% 0.70% 1.074 7.40% 0.80% 1.075 7.50% 0.80% 1.076 7.60% 0.80% 1.077 7.70% 0.80% 1.078 7.80% 0.80% 1.079 7.90% 0.80% 1.080 8.00% 0.80% 图1: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于次月前3个工作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 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 主要更新内容 重要提示 更新了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内容的 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三、基金管理人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五、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了代销机构的部分信息。 十、基金的投资 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 十一、基金的业绩 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基金业绩数据。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披露了自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 9月10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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