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天邦股份: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时间:2015年10月27日 04:05:48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5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邦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邦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志祥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98,045,331.88

1,884,564,818.22

0.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91,069,996.84

554,425,780.45

6.61%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59,041,346.56

-17.53%

1,679,005,831.34

-18.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3,456,475.96

53.79%

52,256,365.25

187.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3,528,271.58

47.27%

32,937,178.88

376.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31,747,249.15

354.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21

51.51%

0.2507

183.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21

51.51%

0.2507

183.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09%

3.47%

9.03%

5.5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236,728.21

主要是出售海南禾杰产生的收
益,安徽土地收储的收益,以及
大化猪场水灾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181,892.20

公司收到的各项补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69,702.48

因大化猪场水灾造成的损失。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24,836.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894.88



合计

19,319,186.3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206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张邦辉

境内自然人

24.04%

50,140,000

37,605,000

质押

49,500,000

吴天星

境内自然人

14.54%

30,327,500

22,745,625

质押

30,000,000

李艳丽

境内自然人

3.12%

6,503,694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
一组合

其他

2.59%

5,400,082







鹏华资产-浦发银
行-鹏华资产方圆
6号资产管理计划

其他

1.94%

4,050,000







中铁宝盈资产-招
商银行-外贸信托
-昀沣3号证券投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其他

1.90%

3,970,000







王玉英

境内自然人

1.85%

3,867,53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
四组合

其他

1.82%

3,799,61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博时新兴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其他

1.68%

3,499,963







华夏资本-工商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私人
银行部

其他

1.60%

3,343,878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张邦辉

12,5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35,000

吴天星

7,581,875

人民币普通股

7,581,875

李艳丽

6,503,694

人民币普通股

6,503,694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5,400,082

人民币普通股

5,400,082

鹏华资产-浦发银行-鹏华资产方
圆6号资产管理计划

4,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50,000

中铁宝盈资产-招商银行-外贸信
托-昀沣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3,9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970,000

王玉英

3,867,537

人民币普通股

3,867,53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3,799,614

人民币普通股

3,799,61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新兴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499,963

人民币普通股

3,499,963

华夏资本-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

3,343,878

人民币普通股

3,343,87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张邦辉与吴天星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
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60.8%,主要系本报告期部分票据背书转让及部分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89.8%,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款仍在授信期内,尚未到期收回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88.4%,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的大宗原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42.7%,主要系本报告期上缴所得税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50.4%,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取的保证金、应付的工程款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65.8%,主要系本报告期子公司湖南金德意销售减少,因增值税销项税
减少而导致附加税相应减少所致;

7、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大幅度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海南禾杰带来的收益所致;

8、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68.6%,主要系去年同期有子公司安徽天邦收到政府土地收储价款所致;

9、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40.6%,主要系今年大化猪场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所致;

10、利润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42.6%,主要系本报告期猪价上涨养殖销售利润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54%,主要系本报告期同比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减少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9%,主要系去年同期投资CG支付的投资款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62%,主要系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
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非公开发行



2014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截至2015年10月26日止,公司尚未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核准文件。




2、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2014年9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吴天星先生与公司签订协议,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
助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同意该部分财务资助不收取利息。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关联交易》的规定,“上市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财务资助
(如接受委托贷款)或担保,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按照合同期内应支付的利
息、资金使用费或担保费总额作为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故该项关联
交易的交易金额为零。该笔财务资助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流动资金充裕。




鉴于该资金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公司财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及中国证监会


[2008]60号公告的相关规定,认为该无偿使用视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向上市公司的捐赠行
为。每月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利息,同时相关利得计入资本公积。


此事亦经公司年报会计师审核,并在2014年度审计报告,“资本公积”科目说明。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其他的相关协议,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也不存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或其他利益输送行为。




关联债务最新履行情况:

吴天星先生作为大股东支持企业资金临时周转,补充流动资金,因此同意该借款不收取利息。截止2015年
10月14日,已归还全部借款。




3、关于参与境外项目股权竞标事项



2015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与境外项目股权竞标的提示性公告,鉴于本次目标公司股权出让尚处
于竞标阶段,公司是否竞标成功以及交易能否最后达成签约并获得审查及审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015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股票收盘后提交约束性报价,
目标公司股东本次出让其股权是通过国际招标竞价方式确定交易对象,后续股权出让方将根据竞买者提供
的报价和其他条件,通过筛选最终确定本次目标公司股权的交易方,导致本次竞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为
保证信息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自2015年10月26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并申请复牌。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参与境外项目股权竞标的提示性公


2015年10月12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编号为:2015-041的公告。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年10月26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编号为:2015-042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吴天星、张邦辉

实际控制人吴
天星、张邦辉关
于避免同业竞

2007年04月03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争的承诺

吴天星、张邦辉

宁波天邦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
于2014年6月
25日和2014年
8月18收到控
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吴天星先
生和张邦辉先
生出具的《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
函》、《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有
关事项的承诺》
以及《关于本次
非公开发行有
关事项的承诺
之补充承诺》

2014年08月18


2019年8月18


严格履行

吴天星、张邦辉

实际控制人吴
天星、张邦辉针
对原艾格菲实
业及其子公司
存在的会计违
规事项而可能
造成损失的,承
诺予以足额补
偿。


2014年10月22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116.00%



166.00%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间(万元)

7,012.85



8,636.2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246.69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经营业绩的增长主要是生猪市场价格同比上升的因素造成,为公司依据第




四季度出栏量和可能的盈利区间进行的预测。但生猪市场价格波动较大,
一旦有证据表明实际经营情况与上述业绩预计区间存在差异,公司将及时
公告。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邦辉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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