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建摩B:拟转让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评估说明

时间:2015年10月29日 11:34:01 中财网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评估项目

评估说明

卓信大华评报字(2015)第1080号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目录



□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 1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 2

□资产评估说明 ......................................................................................... 3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 3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 7
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 9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技术说明 .................................................................................................... 15
建筑物评估技术说明 ................................................................................................................ 22
机器设备评估技术说明 ............................................................................................................ 49
在建工程评估技术说明 ............................................................................................................ 6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技术说明 ....................................................................................... 68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说明 ............................................................................................................ 96
开发支出评估技术说明 .......................................................................................................... 121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技术说明 .................................................................................................. 122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 123
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 124
评估结论及分析 ...................................................................................................................... 128
附件(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承办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所涉
及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现已完成评估报
告。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特报送资产评估说明。


资产评估说明仅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相关监管机构和部门使用,除法
律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亦不得
见诸于任何公开媒体。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该部分内容由委托方与被评估企业共同撰写,详细内容见附件一:《企业关
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一、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所指定的应用于本次经济行为所涉及重庆建设机电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范围为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
估基准日资产、负债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合计

153,525,517.26

流动负债合计

1,469,330,822.80

货币资金

106,864,651.14

短期借款

424,300,000.00

应收帐款

1,521,633.96

应付票据

359,004,000.00

预付帐款

6,320,558.82

应付账款

448,522,783.47

其他应收款

4,447,489.07

预收款项

4,507,076.47

存货

34,371,484.27

应付职工薪酬

1,917,310.1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42,208,789.41

应交税费

123,481,052.45

长期股权投资

880,559,357.81

其他应付款

56,598,600.26

固定资产

352,199,723.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1,000,000.00

在建工程

158,461.5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6,103,483.87

无形资产

163,317,670.46

长期借款

87,000,000.00

开发支出

40,126,463.25

预计负债

39,103,483.87

长期待摊费用

4,083,182.09

负债合计

1,595,434,306.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763,930.51

净资产

300,000.00

资产总计

1,595,734,306.67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5,734,306.67





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资产权属状况:

房屋建筑物共计12项,其中有《房屋所有权证》11项,因“建设机电”为
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新设立公司,产权尚未过户。半消音
室未办理竣工决算,房屋所有权证正在办理之中。



机器设备共计1,536台(套),主要为压铸机、涂装生产线、焊接生产线、
各类叉车、摩托车公共物流系统等,该类设备数量较多、使用年限较短,部分为
建厂购置,单台设备价值较高,为企业产品生产线的主要设备。现场勘查资产状
况良好,能满足目前生产要求。


车辆共计45辆,均有车辆行驶证,权属资料完备,证载所有权人均为“建
设机电”。


电子设备1,386台(套)主要为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图形工作站、
采集器等办公设备,该类设备中部分设备购置时间较长,设备功能、配置已被淘
汰。虽然正在使用但使用价值较低,已接近报废状态。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1宗,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专利66项,
已取得《发明专利证书》;商标68项,已取得《商标注册证》;证载使用权人
均为“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因“建设机电”为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8月新设立公司,产权尚未过户,资产权属有瑕疵。


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负债均为需要偿付的债务。




二、 实物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包括:存货、建(构)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开发支出。




(一) 存货




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原材料主
要为工具工装、设备备件、配套件;委托加工物资为钢管;产成品为摩托车零部
件、摩托车;发出商品为摩托车零部件,存货分布于库房,库房管理比较规范。




(二) 固定资产





包括: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车辆。


1、建筑物


房屋共计12项,建筑面积共计77,588.48㎡,房屋建筑物主要为摩托车研发
设计、测试、试制中心、计量理化中心、摩托车制造联合厂房、铸造工房、餐厅
等,建于2009年-2012年之间,维护保养较好,均能正常使用。


构筑物共计12项,主要为停车场、室外道路、广场、高压电缆等。均建成
于2009年,现场勘查资产状况较好,均能正常使用。


管道沟槽共计4项,主要为给水管网、动力管网、弱电线路管沟等。均建成
于2009年,现场勘查资产状况较好,均能正常使用。


2、机器设备


(1)机器设备共计1,536台(套),主要为压铸机、涂装生产线、焊接生
产线、各类叉车、摩托车公共物流系统等,该类设备数量较多、使用年限较短,
部分为建厂购置,单台设备价值较高,为企业产品生产线的主要设备。现场勘查
资产状况良好,能满足目前生产要求。


(2)车辆为45辆小汽车,均拥有车辆行驶证;证载所有权人均为“建设机
电”,车辆平时行驶的路况较好,维护保养状况良好,现状较好。


(3)电子设备1,386台(套)主要为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图形工
作站、采集器等办公设备,该类设备中部分设备购置时间较长,设备功能、配置
已被淘汰。虽然正在使用但使用价值较低,已接近报废状态。




(三)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共计1宗。位于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为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设立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时取得,为出让、划拨工业用地,占
地面积为161,154.00㎡(其中:出让土地140,336㎡,划拨用地20,818㎡)。




三、 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1宗土地,其他无形资产为专有技术49项、
专利66项及商标68项。




四、 申报的表外资产情况


申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及相关负债除上述无形资产外,企业未申报其
他账外资产及负债,评估人员亦未发现账外资产及或有负债。故本次采用资产基
础法评估,仅对申报纳入评估范围的账面资产、负债予以评估。




五、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情况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及负债未涉及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一、 资产核实人员组织、实施时间和过程




我们在对本次评估项目进行了整体了解后,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
细表为基础,对委估资产按资产类型,分为土建组、存货组、机器设备组、土地
组、综合组分别对委估资产进行全面勘查核实。


本次勘查核实工作由“建设机电”的财务部牵头,评估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人
员共同完成。按照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的规定,于2015年9月9日组织
人员,分组落实具体工作内容,向被评估单位提供资产评估所需申报资料,指导
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填报相关表格;在完成上述前期准备工作后,我公司组织
评估人员进入评估现场,于2015年9月10日—9月20日对全部资产、负债全
面勘查核实。


在勘查核实过程中,我们采取调查、收集、核实评估基准日近期的企业经营
管理、财务资料,通过对会计政策执行情况、会计核算方法、核算体系、审计情
况,采取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必要的勘查,了解资
产的经济、技术使用状况和法律权属状况,确定资产的存在性、真实性、完整性,
核实企业申报的评估资料与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是否相符,并对资产法律权属状
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1、 对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权属、面积逐项核实,对其他项目结合法
律权属证明与现场勘查结果逐一核对。

2、 对机器设备按ABC类别进行现场勘查核实,结合查验相关原始凭证等
进行验证;对车辆通过向企业索取车辆相关资料,并与实物核对予以核实。

3、 对存货全面盘点,对盘盈、盘亏结合查验相关原始凭证等进行验证。

4、 对实物资产的使用状况、保养状态、实有数量、品质和存放地点结合其



存放条件、工作环境进行实地勘查,对日常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5、 对非实物资产通过查阅会计账簿、原始凭证,函证往来款项及审验各项
合同等方法进行核实。结合查验该等资产抵押、质押受限条件,确定该等资产的
真实、完整性。

6、 对负债通过查阅会计账簿、原始凭证,函证往来款项等方法进行核实。





二、 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




1、“建设机电”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半消音室还未办理竣工决算,房屋所有
权证正在办理之中。对于无权证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本次现场勘查由 “建
设机电”资产管理人员会同评估人员对建筑物进行了实地测量,本次评估依据实
际测量结果及企业申报结果。对于实际测量面积与将来最终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
的面积不符的,应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时确定的面积为准。

2、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设物、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专利、商标所有
权人均为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因“建设机电”为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8月新设立公司,产权尚未过户及变更。

3、截止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均未对股东变更进行工商登记。

4、 纳入评估范围的地下管道、隐蔽工程等受客观条件限制,评估人员未能
现场勘查、测量,仅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数据为准。





三、 核实结论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及负债的核实,除存在上述影响勘查受限外,纳
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经审计后的账面值相符,与本次拟实施重
组“建设机电”股权之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一、 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
应收款、存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106,864,651.14

应收帐款

1,521,633.96

预付帐款

6,320,558.82

其他应收款

4,447,489.07

存货

34,371,484.27

流动资产合计

153,525,517.26





二、 评估过程及方法




1、 货币资金




为其他货币资金。


在现场工作日评估人员索取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主要银行存
款询证函,确定货币资金真实、完整性;经审验货币资金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 应收款项




包括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主要为货款、消费税,主要客户为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重庆市福财顺工贸有限公司。


预付款项主要为原材料、工具工装、工程、备件、设备等款项,主要客户为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其他应收款主要为货款、往来款等,主要客户为重庆建设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评估人员通过查验账簿、原始凭证,索取大额、主要客户的购、销合同、借
款合同,股东会决议,抽查大额发生额凭证,对大额应收款发函询证,结合采用
替代审核,检查期末余额、未达账项、期后回款等审验程序,确定应收款项账面
价值真实、完整性;经审验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账账、账表相符。

通过账龄分析,了解欠款原因、债务人经营情况、信用状况;索取认定坏账损失
的证据,分析、测试坏账损失率。


对应收款项通过调查、了解,分析产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采用账龄分析法
确定坏账损失;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已构成坏账损失的采用个别认定法确定坏账
损失;对应收款项中关联方单位及单位职工个人款项,不予考虑坏账损失;本次
评估根据每笔应收款项原始发生额,按照索取认定坏账损失的证据,分析、测试
坏账损失率,分别按照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预计坏账损失法扣除应收款项
的预计坏账损失,确定评估值。


预付款项根据能够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坏账准备为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数,本次评估按零值确定。


3、 存货




按存货类别分为: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在产品、
发出商品。


评估人员对存货内控制度进行测试,抽查大额发生额及原始凭证,索取大额、
主要客户的购、销合同,收、发货记录,生产日报表,验证账面价值构成、成本
核算方法的真实、完整性;对评估基准日前后发生额进行截止性测试,查验存货
收发、结转的跨期事项,确定所有权为其所有;了解存货收、发和保管核算制度,
对存货实施抽查盘点,对存放于异地存货,索取存货所在地的询证函;查验存货
有无残次、毁损、积压和报废等情况。经现场勘查存货存放条件较好,账实相符。



收集存货市场参考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资料以其作为取价参考依据,结合市场询
价资料综合分析确定评估值。本次评估分别按存货类别、经营模式、核算方法、
勘查结果采用具体评估方法。数量以评估基准日实际数量为准。


(1)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质主要为代料加工的半成品,主要为无缝钢管及焊接钢管,共计
30个品种,数量173,394.76 Kg。


对于近期发生的,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

对于发生时间较长尚未结转的,通过函证或替代审核程序,根据能够收回的
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原材料


原材料按类别分为:主要原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


原材料大部分为近期购置均正常使用,单项价值低、种类繁多,共计6091
个品种。


原材料账面价值为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
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对于近期购入,周转较快,未产生毁损、积压现象,账面单价接近基准日市
场价格的,以核实后的账面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确定评估值;

对于购入时间较长的,以现行市场可变现价值确定评估值。无可变现价值的
按零值确定。


(3)产成品、发出商品


产成品(库存商品)主要为自制已完工入库的摩托车及零配件,均为正常销
售产品。


发出商品主要为正在执行的合同,按合同约定已将产品转入重庆市奔骑金属
配件有限公司、重庆灿阳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等公司,共计814个品种,数量316,511
件。


A、市场法评估价值的确定


以产成品不含税的出厂价(售价)或市场销售价,考虑产成品的跌价损失率,
扣除相关营业税费和合理的经营性净利润,乘以实际数量,确定评估值。


正常销售产成品,以不含税的市场销售价扣除相关营业税费及合理的经营性
净利润,乘以实际数量,确定评估值;

评估单价=不含税售价×(1-营业费用率-营业税金及附加率-经营利润所得
税率-经营净利润扣除率)

滞销产成品以不含税的市场销售价扣除跌价损失及相关营业税费和全部经
营性净利润,乘以实际数量,确定评估值;

评估单价=不含税售价×(1-跌价损失率)×(1-营业费用率-营业税金及附
加率-经营利润所得税率-经营净利润扣除率)

已发出未结转的发出商品,根据资产实际状况,按畅销产品或正常销售产成
品的评估单价乘以发出商品的实际数量确定评估值。


预计将产生坏账损失的发出产品,根据应收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
值。


(4)在产品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主要为正在生产的半成品或已完工尚未结转入库的成
品。在产品共计1,272个品种,数量365,088件。


对近期正常生产的、不可直接对外销售的在产品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
值。


对超期、报废、已完工未结转的在产品,以现行市场可变现价值或零值确定
评估值。


存货跌价准备,为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数,故本次评估按零值
确定。


由于存货已按现行市场价值确定评估值,故商品进销差价按零值确定评估
值。





三、 评估操作实例




【实例】产成品“110外销发动机”评估明细表第358项

1、 基本情况




销售方式:市场销售

定价模型:市场价格

产品规格型号:JS1P49FMH-2-B1504

产品质量:合格产品

销售状况:正常销售产品

生产日期:2015年8月

账面单价:1,000.51元/台

账面价值:356,182.31元

账面数量:356台

实际数量:356台

2、 评估单价的确定




经审核产品销售合同、查验原始凭证,产品销售正常,销售价格与近期同类
型产品的销售价格基本相符,故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按产品销售价格不含税单
价1,042.74元/台为基础。


评估单价=不含税售价-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经营净利润

根据企业提供的经注册会计师审定的2015年8月的会计报表,经测算得出
各项税费占营业收入的比率为: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100%=0.00%

营业费用/营业收入×100%=1.98%

所得税率/营业收入×100%=0.00%

净利润扣除率=经营性净利润/营业收入×50%=-12.76%(由于经营利润为亏
损,此次按零计取)


评估单价= 1,042.74×(1-0.00%-1.98%-0.00%-0.00%)

= 1,022.09(元/台)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评估单价×实际数量

= 1,022.09×356.00

= 363,864.04(元)



四、 评估结果




通过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和方法,得出以下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货币资金

106,864,651.14

106,864,651.14

-

-

应收账款

1,521,633.96

1,521,633.96

-

-

预付账款

6,320,558.82

6,320,558.82

-

-

其他应收款

4,447,489.07

4,447,489.07

-

-

存货

34,371,484.27

34,371,484.27

1,543,322.37

4.49

流动资产合计

153,525,517.26

153,525,517.26

1,543,322.37

1.01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技术说明

一、 评估范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7项,账面价值895,407,775.36元,计
提减值准备14,848,417.55元,长期股权投资的净值为880,559,357.81元。长期股
权投资概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成本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重庆通盛建设工业有限公司

2006年

3,000,000.00

30%



重庆南方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2010年

20,000,000.00

23.53%

15,081,239.53

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1992年

154,699,622.03

50%

478,577,296.98

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1993年

215,710,320.08

50%

332,080,710.97

重庆建设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997年

12,000,000.00

100%

12,000,000.00

重庆北方建设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

57,443,527.88

95.14%

57,443,527.88

重庆建设摩托车经销有限公司

2007年

225,000.00

45%

225,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463,078,469.99



895,407,775.36

减:减值准备





14,848,417.55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





880,559,357.81





二、 长期股权投资核实内容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投资协议或合同、被投资企业章程、营业执照、会计
报表等资料,核实各项投资的投资种类、原始投资额、至评估基准日余额、收益
获取方式、长期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和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企业对各
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及各被投资企业目前经营现状等内容。


经核实,企业提供的长期股权投资申报表相关数据与核实结果相符,各被投
资企业目前均正常经营。





三、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
经营资料,按照资产评估规范的要求,将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被投资公司,列为
独立的被评估单位,按照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评估思路,实施评估。


对合资公司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
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经分析最终选取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
果。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原因如下:(1)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
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经营资料,考虑以上公司成立至评
估基准日一直持续经营;且企业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未来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
可以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其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用货币衡量,符合采用收益
法的前提条件。故本次评估项目适宜采用收益法评估。(2)资产基础法的评估
结果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更新重置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具
有较高的可靠性,且本次评估不存在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因此本次
评估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对全资子公司重庆建设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北方建设进出口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采用资产基准法的理由同上。不
采用收益法的原因为: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
场所收集到的企业经营资料,以上公司前几年持续亏损,且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为
负,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故本次评估项目不宜采用收益法评估。


对参股公司重庆通盛建设工业有限公司、重庆南方车辆技术有限公司、重庆
建设摩托车经销有限公司根据收集到的基准日会计报表列示的数据,按持股比例
确定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三、 评估过程





(一)“重庆通盛建设工业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持有“重庆通盛建设工业有限公司”30%的股权,根据收集到“重
庆通盛建设工业有限公司”基准日的会计的报表,账面净资产为-6,892,376.68 元,
因“重庆通盛建设工业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也不存在担保、内部往来等
情况,且审计已全额计提减值,此次评估值按零值确定。




(二)“重庆南方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持有“重庆南方车辆技术有限公司”23.53%的股权,根据收集到
“重庆南方车辆技术有限公司”基准日的会计的报表,账面净资产为
64,095,300.09 元,按持股比例确定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为: 15,081,624.11
元。




(三)“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1、被投资公司基本概况

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建雅”) 成立于1992年11
月09日,是由中国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
社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注册号500000400022820营业执照。


上述两股东于1995年8月20日之前分两期缴足,分别经重庆渝兴会计师事
务所和重庆渝咨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94)渝兴会所字第104号、渝咨会
(95)外验字第004号《验资报告》 :其中中国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出资USD32,500,000.00元,折合人民币189,962,499.23元,占注册资本的50%;
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出资USD32,500,000.00元,折合人民币
189,962,499.23元,占注册资本的50%。2004年12月28日,中国建设工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共所持股份全部转让给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两轮摩托车、零部件、船外机零部件及其售后服
务,物资仓储(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证可证经营)。


2、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

“重建雅”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采用资产
基础法评估结果960,127,613.70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961,398,334.69元,经分
析,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建设机电”持有的50%的股
权评估值为480,063,806.85元。


该企业评估的详细情况见“重建雅”资产评估说明。




(四)“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

1、被投资公司基本概况

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建雅)原名株洲南方雅马哈摩
托车有限公司,系由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由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
公司和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等4家企业出资,于1993年12月25日在株
洲成立,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000263号。原公司注册资本5720万美
元,其中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投入2530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44.23%;
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公司投入2530 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44.23%。中
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北京公司投入330 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5.77%。香港台雅
公司投入330 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5.77%;

2014年由建设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中国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投
入2530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44.23%;受让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北京公司投入
330 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5.77%;于2004年9月15日更名为株洲建设雅马哈
摩托车有限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0200400000620号。


截至评估基准日,株建雅公司注册资本5720万美元,其中重庆建设摩托股
份公司投入2860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50%;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投入
2530 万美元,占总投资额的44.23%;香港台雅公司投入330 万美元,占总投


资额的5.77%。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摩托车、发动机机器零配件和上述产品自小,并提供产
品售后服务。


2、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

“珠建雅”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采用资产
基础法评估结果661,067,735.42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661,515,120.67元,经
分析,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建设机电”持有的50%
的股权评估值为330,533,867.71元。


该企业评估的详细情况见“株建雅”资产评估说明。




(五)“重庆建设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被投资公司基本概况

重庆建设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是于1996年8月1
成立,由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
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
50010700001922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自1996年8月1日至永
久。


截至2015年8月31日,“销售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由重庆建设摩
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主要经营范围: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其零部件、摩托车及其零部件、
车用空调器、车用空调压缩机及配件、普通机械、电器机械、金属材料(不含稀
贵金属)、仪器、仪表、家用电器、光电仪器、相机、望远镜、办公用品、五金
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物品)、日用百货、农
副产品(国家专控商品除外)、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化危品)、机电产品、润滑
油;家用电器维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规定应经审批而未
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

“销售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采用资
产基础法评估结果-240,276,735.83 元,因“销售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且审计
对内部往来等情况均已全额计提减值,此次评估值按零值确定。


该企业评估的详细情况见“销售公司”资产评估说明。




(六)“重庆北方建设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被投资公司基本概况

重庆北方建设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是于
2000年8月17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0)外经贸发展审
函第981号文批复批准,由重庆建设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
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为6037万元;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50000000000825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期限
自2000年8月17日至永久。


截至2015年8月31日,“贸易公司”注册资本为6037万元,重庆建设销
售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293.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6%;重庆建设摩托车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743.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14%。


主要经营范围: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

“贸易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采用资
产基础法评估结果57,660,174.91元,“建设机电”持有的95.14%的股权评估值
为54,857,547.91 元。


该企业评估的详细情况见“贸易公司”资产评估说明。







(七)“重庆建设摩托车经销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持有“重庆建设摩托车经销有限公司”45%的股权采用资产基础
法评估结果189,150.31 元,按持股比例确定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为:
85,117.64元。




四、 评估结果




通过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和方法,得出以下评估结果: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
率%

重庆通盛建设工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

30%



-

-100

重庆南方车辆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6.67%

15,081,239.53

15,081,624.11

-

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
公司

154,699,622.03

50%

478,577,296.98

480,063,806.85

0.31

株洲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
公司

215,710,320.08

50%

332,080,710.97

330,533,867.71

-0.47

重庆建设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00.00

100%

12,000,000.00



-100.00

重庆北方建设进出口贸易有
限责任公司

57,443,527.88

95.14%

57,443,527.88

54,857,890.41

-4.50

重庆建设摩托车经销有限公


225,000.00

45%

225,000.00

85,117.64

-62.17

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463,078,469.99



895,407,775.36

880,622,306.72

-1.65

减:减值准备





14,848,417.55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





880,559,357.81

880,622,306.72

0.01








建筑物评估技术说明

一、 评估范围




“建设机电”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建筑物分类汇总如下:

类别

建筑面积

项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比例(%)

房屋

77,588.48



12

163,803,542.11

135,635,431.23

78.23

构筑物

131,619.17



12

39,155,462.16

32,474,468.64

18.70

管道沟槽

7,751.69

4

6,426,891.79

5,266,623.27

3.07

合计

216,959.34





28

209,385,896.06

173,376,523.14

100.00





(一) 总体概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位于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建设大道1号;主要
房屋建筑物包括:摩托车研发设计中心(102)、摩托车研发测试中心(102A)、
摩托车研发试制中心(103)、计量理化中心(104)、铸造工房(105)、摩托
车制造联合厂房(106)、摩托车制造联合厂房(107)、挂具清理间(107A)、
车间供油站(108)、餐厅(109)、消防泵房(110)、保卫办公楼(301);主要构
筑物包括危险品堆放场、试车场、消防水池(110A)、停车场、室外道路、室
外拉网围墙、广场、10KV高压电缆、11KV高压电缆、花溪园重建摩公司室外
低压线路、电缆沟;主要管道沟槽包括花溪园重建摩公司室外给水管网、直埋蒸
汽管道、花溪园重建摩公司室外动力管网、天然气、花溪园重建摩公司室外弱电
线路、弱电管沟。房屋总建筑面积77,588.48㎡;建筑物均建于2009年以后;建
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由“重庆建设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新设立方式取得,
建筑物所占用土地的情况:

土地证编号

202D房地证2015字第00303号(产权尚未
过户及变更)

使用权面积(㎡)

161,154.00

终止日期

2054-4-27

剩余年限(年)

38.68




土地使用权,共计1 宗土地,宗地总地面积为161,154.00㎡(出让用地
140,336.00㎡,划拨土地20,818.00㎡)。




(二) 建筑物特征
1、结构特征






按结构类型划分,可分为两类:(1)框架结构,包括摩托车研发设计中心
(102)、摩托车研发测试中心(102A)、计量理化中心(104)、餐厅(109)、
消防泵房(110)、保卫办公楼(301)等;(2)网架结构,包括铸造工房(105)、
摩托车制造联合厂房(107)等。


框架结构

基础:主要是独立基础和无梁式满堂基础;

主体:上部为现制钢筋砼框架柱、梁、板,楼梯间等墙体形成整个房屋的框
架骨架,围护墙体一般为240mm厚红机砖墙。现浇钢筋混凝土板为屋面结构层,
一般有保温层,柔性防水材料面层。


网架结构

基础:主要是独立基础和无梁式满堂基础;

主体:是由很多钢管、封板、锥头、套筒、高强螺栓等通过节点,按照一定
规律组成的网状空间杆系结构。


2、 建筑特征






砌体:建筑物以红机砖水泥砂浆砌筑作为山墙及外纵墙、内横墙及内纵墙为
承重结构;框架结构由于建筑物填充墙体不承重,内、外墙砌体采用烧制红机砖
水泥砂浆砌筑;钢结构厂房墙体,由于建筑物墙体不承重,采用彩钢板安装,起
维护作用。


楼地面:首层大厅与梯间踏步采用采用地板砖地坪;办公楼及综合楼等场所
采用地砖面层;厂房采用水泥砂浆整体面层。


屋面:采用炉渣保温层,水泥砂浆找平层;柔性防水卷材屋面面层,采用找


坡有组织排水;网架结构房屋楼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整体面层,屋面采用保温彩钢
板坡型屋面排水。


门窗:办公区及生产产区采用铝合金固定推拉窗,办公场所多为镶板木门,
生产用房采用全板钢大门平开式或镶板门双扇无亮门;网架结构房屋采用塑钢窗
及钢制大门。


装饰:办公楼、警卫室建筑物外墙为瓷砖,内墙为抹灰刷涂料;天棚面铝合
金龙骨纸面石膏板吊顶。


3、 水、暖、电设施






给排水:房屋建筑物设置给排水设施。


电照:办公楼所有房间均安装吸顶式双管荧光灯照明;走廊采用格栅荧光灯
照明,生产用房防爆区采用防爆灯直杆式或弯杆式、安全区采用吊链式荧光灯双
管照明;

采暖、消防:房屋建筑物设置有采暖设施,并配有消防喷淋自动报警系统。


4、 构筑物大部分为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建造。









(三) 房屋建筑物权属状况




在估价基准日,委估房屋均拥有权属证,权利人为“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
限公司”,产权记载人为“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建筑物的建筑
面积与权属证证载面积相符;1幢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资产权属资料不完备;
土地使用证编号为202D房地证2015字第00303号。被评估单位“重庆建设机
电有限责任公司”是于2015年8月由“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发
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至估价基准日产权尚未过户及变更,产权存在瑕疵。




(四) 建筑物使用状况、勘查结果




经审核房屋建筑物账表,账实相符,企业日常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建筑物总
体质量较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建筑物基础稳固,未发现不均匀沉降;
2、建筑物地面以上主体结构完好且有足够的承载力,未发现明显变形;
3、建筑物内部设施完善,使用正常;各项功能的技术指标均满足既定的使
用要求。

4、纳入评估范围的地下管道、隐蔽工程等受客观条件限制,评估人员现场
勘查时不能测量,仅依据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数据为准。

5、纳入评估范围的半消音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对此被评估单位已出具
权属声明和承诺函,并收集了该房屋的规划、报建验收资料。现场查勘时,资产
管理人员会同评估人员进行了实地测量,本次评估依据企业清查实际测量申报结
果为准。对于实际测量面积与将来最终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的面积不符的,应以
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时确定的面积为准。







综上所述,评估人员认为除现场勘查中发现上述可能影响本次评估工作的事
项外,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具有继续正常使用的功能,符合评估
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五) 账面值构成情况




企业申报房屋建筑物的账面原值包括建筑成本、前期费用、待摊投资、装修
费。账面净值为折余价值。


企业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折旧按照预计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并按固
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确定折旧率,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二、 评估过程




1、前期准备


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资产分布情况进行初步了解,指导企业填写建筑物
评估申报明细表及相关资料。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建筑物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资


料,审验账面价值构成是否真实、完整,有无进行过评估并根据评估净值进行了
会计处理;企业折旧及计提减值政策及执行情况;索取建筑物建造、施工合同、
房屋、土地权属证,结合查验原始凭证,验证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建筑物所占用
土地的情况及权属状况,有无抵押、质押、担保、诉讼事项;了解并索取租出、
租入房屋的租赁合同,查验合同签订背景及目前合同执行情况。


2、 现场勘查


评估人员对委估建筑物进行了现场勘查、核实,对面积进行核查,根据资产
评估申报表,核对建筑物的名称、座落地点、结构形式、建筑面积等,做到账实
相符。对房屋结构、装修状况等关键、重要项目详细调查;重点查看房屋建筑物
的外型、层数、高度、内外装修、室内设施、各构件现状、基础状况以及维修使
用情况,填写现场评估勘查表。具体内容包括:

结构:根据结构类型对承重墙、梁、板、柱,查看有无变形开裂,有无不均
匀沉降,混凝土构件有无露筋、麻面、变形,墙体是否有风化以及风化的严重程
度;

装饰:一般可分为内装修和外装修、高档装修和一般装修,主要查看装修的
内容有无脱落、开裂、损坏,装饰的新旧程度;

设备:查看水电、采暖消防设施是否完好齐全,是否畅通,有无损坏和腐蚀,
能否满足使用要求;

维护结构:查看非承重墙、门、窗、隔断、散水、防水、保温等,有无损坏、
丢失、腐烂、开裂等现象。


3、 市场调查


调查收集资产所在地的有关工程概(预)算和各项取费标准,了解同类建筑
物的当地建筑特征和建安工程造价,现行市场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以及建筑物所在
地影响建安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如附近地形、地貌、水文工程地质及气象等情
况。


4、 评定估算



查阅建筑物的相关施工图纸及预(决)算资料,根据委估建筑物结构、标准
工程量,按照评估基准日的现行市场价格、现行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考虑各项
取费标准和其他税费率进行计算,并选取当地近期竣工的类似工程决算价格等资
料进行比较复核,确定重置成本。按照建筑物的设计、施工质量、使用环境、规
定的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及实际维护、保养情况、现场勘查情况,综合计算确
定成新率,进而计算评估价值。


5、 评估结果汇总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汇总确定评估结果;整理归档评估底稿;按建筑物的类
型,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结构、建筑风格的主要建筑物,作为评估实例,撰写
建筑物评估技术说明。




三、 评估方法




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建筑物为企业自建,主要用于生产及办公用房,根
据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对此类资产适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建筑面积数量以
本次清查申报资料及实际测量结果确定。


成本法是以重新建造或购置被评估资产的成本,作为被评估资产价值,如果
该资产是旧的,按照该重置成本扣除使用损耗等贬值因素作为该资产的评估值。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1、 重置成本的确定




评估人员根据相关施工图纸及对建筑物进行实地勘查测量,结合建筑物实际
情况对其进行分析、计算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依据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
额,采用重编概(预)算法对典型建筑物测算工程造价,并加计施工建设过程中
必须发生的设备、物资、资金等方面的消耗,按照评估资产所在地区及国家有关
部门关于建筑物建造取费标准计算、确定典型建筑物的工程综合造价,以此对同
类资产采用类比法,比较、确定其他各建筑物的相异点对工程综合造价的影响系


数,由此确定其他各建筑物的工程综合造价,计取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和资金成本,
进而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1) 建筑物工程造价的确定




重编预算法

对于缺乏工程预结算资料的工程,评估人员采用重编预算法确定其工程造
价。根据图纸及实地的测量计算各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以工程量为依据按现行定
额计算出定额直接费,然后依次计算各项取费,材料差价,最后确定工程造价和
单方工程造价,进一步确定其评估价值。


类比法

首先,选择典型工程作为参照物,运用预决算调整法或重编预算法计算其定
额直接费,再按现行的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和其他造价文件,确定典型
工程的单方造价;其次,比较委估工程和参照物的异同,查找、确定它们的相异
点对单位造价的影响系数,由此确定影响数额;最后,将参照物的单方造价与影
响数额相加,得出评估对象的单方工程造价,进一步确定其评估价值。


(2) 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的确定




建设工程前期费用的计算,依据国家相关各项取费规定,结合评估基准日建
设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将“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视为一个独立的
建设项目,根据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确定。以建安工程费用为计算基础,本
次评估计取标准如下:

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计算表

序号

取费项目

取费基础

标准(投
资额)

备注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固定资产投资额

0.62%

财建(2002)394号

2

工程勘察设计费

固定资产投资额

2.12%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2002)价字10号

3

工程监理费

固定资产投资额

1.38%

发改价格[2007]670号

4

招标代理服务费

固定资产投资额

0.09%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




序号

取费项目

取费基础

标准(投
资额)

备注

5

环境评价费

固定资产投资额

0.03%

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
[2002]125号

6

可行性研究费

固定资产投资额

0.19%

国家计委 计价格[1999]1283号



合计



4.43%





(3) 资金成本的确定




以“建设机电”为一个独立的建设项目为前提,结合委估资产建设规模,确
定合理的建设工期为18个月,假设资金是均匀投入,计息时间为合理建设工期
一半,按同期贷款利率5.00%计算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的建设工期

÷2×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 成新率的确定




以现场勘查结果,结合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沟槽的具体情况,分别按
年限法和完好分值法的不同权重加权平均后加总求和,确定综合成新率。


(1) 年限法成新率的确定






年限法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或: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尚可使用年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形式、建成时间,
综合考虑;或以矿井尚可服务年限,按孰低原则考虑。经济寿命年限按照《资产
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确定。


本次评估建筑物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为:



建筑物经济寿命年限一览表

分类

钢结构

钢筋砼框架

砖混

砖木

简易结构

管道

构筑物砼

生产用房

70

50

40

30

10



30

受腐蚀生产用房

50

35

30

20

10



20

非生产用房

80

60

50

40

10



30




分类

钢结构

钢筋砼框架

砖混

砖木

简易结构

管道

构筑物砼

长输油、气











16



其他











30

30

水电站大坝













60

简易冷藏库













15



(2) 完好分值法成新率的确定






主要依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鉴定房屋新旧程度的参考依据》,
根据现场勘查记录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好分值测算出结构、装修、设备三部分的
完好分值,然后与这三部分的标准分值比较,求得三部分成新率,按不同权重折
算,加总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

完好分值法成新率=结构部分成新率×G+装修部分成新率×S

+设备部分成新率×B

式中:G、S、B分别为结构、装修、设备评分修正系数。


两种方法计算出的成新率按不同权重折算,加总求和确定。


(3)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完好分值法成新率×60%+年限法成新率×40%



四、 评估操作实例




【实例一】“摩托车研发测试中心(102A)” 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 第2


1、 房屋概况




摩托车研发测试中心(102A)分为房屋主体和通风系统功能完善工程(102A),
整体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2层、局部1层;合计建筑面积:
6,150.15㎡;建筑物主体总高9米,结构层高4.5米;现浇C30钢筋砼框架梁、
板、柱,剪力墙体厚400mm以内;外墙厚370mm、内墙厚150mm;屋面: SE
三布四涂防水层,加气砼块保温层2%找坡;楼地面:;内墙面混合砂浆抹灰、
满刮腻子刷仿瓷涂料,天棚面铝合金龙骨埃特板吊顶;外墙面瓷砖;实木门;双


回路暗管暗线供配电,走廊筒灯照明;于2009年4月建成投入使用。


2、 重置成本的确定




(1)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

根据委估方提供的该工程土建、装饰、给排水、强弱电、送排风、消防等相
关技术资料并工程施工图,结合现场实地勘查该建筑物的实物工程量,按照《全
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19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
则》GYDGZ-201-200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重庆
市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及评估基准日《重庆市工程造价信息》2015
年第2期的建筑材料价格,执行建筑行业现行相关法令性文件,计算包括基础、
主体建筑及装饰和安装等专业的工程造价。


经计算,摩托车研发测试中心(102A)房屋主体土建工程直接工程费的定
额价值为9,585,670.12元,取费计算过程详见下表:

土建工程造价取费计算程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费率%

计算方法

金额



直接费



(一)+(二)

9,077,613.43

(一)

直接工程费



1+2+3

8,981,000.06

1

办公楼主体工程



重庆市建筑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

7,582,598.86

2

办公楼主体工程(无清单计
价部分)



重庆市建筑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

1,261,887.21

3

办公楼主体工程(清单计价
部分)



重庆市市政建筑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08)

136,513.99

(二)

措施项目费



1+2+…+7

96,613.37

1

夜间施工

0.77%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24,880.36

2

二次搬运

0.8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25,849.73

3

冬雨季施工

0.6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19,387.30

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0.2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6,462.43

5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
清理费

0.18%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5,816.19

6

材料检验试验

0.16%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5,169.95




序号

项目

费率%

计算方法

金额



7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0.28%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9,047.41



间接费



(一)+(二)

508,056.69

1

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5.8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基价直接工
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基价
直接工程费

157,360.23

2

税金

3.48%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


350,696.46



建筑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

9,585,670.12



经计算,通风系统功能完善工程(102A)土建工程直接工程费的定额价值
为1,526,201.70元,取费计算过程详见下表:

土建工程造价取费计算程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费率%

计算方法

金额













直接费



(一)+(二)

1,442,520.79

(一)

直接工程费



1+2+3

1,422,655.87

1

钢结构工程



重庆市建筑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

1,345,321.97

2

防护工程



重庆市建筑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

77,333.90

(二)

措施项目费



1+2+…+7

19,864.92

1

夜间施工

0.77%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5,115.72

2

二次搬运

0.8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5,315.02

3

冬雨季施工

0.6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3,986.27

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0.2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1,328.76

5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
清理费

0.18%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1,195.88

6

材料检验试验

0.16%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1,063.01

7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0.28%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1,860.26



间接费



(一)+(二)

83,680.91

1

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5.8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基价直接工
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基价
直接工程费

32,355.22

2

税金

3.48%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


51,325.69



建筑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

1,526,201.70



经计算,摩托车研发测试中心(102A)房屋主体装饰工程直接工程费的定


额计算价值为5,597,824.67元,取费计算过程详见下表:

装饰工程造价取费计算程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费率%

计算方法

金额



直接费



(一)+(二)

5,026,506.42

(一)

直接工程费



1+2+3

4,950,118.20

1

办公楼装饰工程



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

4,950,118.20

(二)

措施项目费



1+2+…+7

76,388.22

1

夜间施工

0.77%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19,671.89

2

二次搬运

0.8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20,438.32

3

冬雨季施工

0.6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15,328.74

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0.2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5,109.58

5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
理费

0.18%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4,598.62

6

材料检验试验

0.16%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4,087.66

7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0.28%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7,153.41



间接费



(一)+(二)

571,318.25

1

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5.8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基价直接
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
基价直接工程费

126,226.44

2

税金

3.48%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
+规费

445,091.81



安装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

5,597,824.67



经计算,通风系统功能完善工程(102A)装饰工程直接工程费的定额计算
价值为279,240.42元,取费计算过程详见下表:

装饰工程造价取费计算程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费率%

计算方法

金额



直接费



(一)+(二)

267,298.19

(一)

直接工程费



1+2+3

265,692.41

1

装饰工程



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

265,692.41

(二)

措施项目费



1+2+…+7

1,605.78

1

夜间施工

0.77%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413.53

2

二次搬运

0.8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429.64

3

冬雨季施工

0.6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322.23




序号

项目

费率%

计算方法

金额



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0.2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107.41

5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
清理费

0.18%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96.67

6

材料检验试验

0.16%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85.93

7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0.28%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150.37



间接费



(一)+(二)

11,942.23

1

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5.8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基价直接工
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基
价直接工程费

2,615.42

2

税金

3.48%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
规费

9,326.81



安装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

279,240.42



经计算,摩托车研发测试中心(102A)房屋主体安装工程直接工程费的定
额计算价值为1,846,270.56元,取费计算过程详见下表:

安装工程造价取费计算程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费率%

计算方法

金额



直接费



(一)+(二)

1,764,779.63

(一)

直接工程费



1+2+3

1,745,964.07

1

办公楼安装工程



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

1,517,381.70

2

给排水工程



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

228,582.37

(二)

措施项目费



1+2+…+7

18,815.56

1

夜间施工

0.77%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6,256.83

2

二次搬运

0.8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3

冬雨季施工

0.6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4,919.84

4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0.20%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3,004.48

5

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及场地清
理费

0.18%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2,253.36

6

材料检验试验

0.16%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480.72

7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

0.28%

分部分项直接费+技术措施直接费

1,900.33



间接费



(一)+(二)

81,490.93

1

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5.8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基价直接
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
基价直接工程费

19,401.43




序号

项目

费率%

计算方法

金额



2

税金

3.48%

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
+规费

62,089.50



安装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五

1,846,270.56



经计算,通风系统功能完善工程(102A)安装工程直接工程费的定额计算(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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