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万家 18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0月)

时间:2015年10月29日 12:02:26 中财网










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2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同18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2]88号)的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
年3月17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9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
...........................
5
二、释义
................................
...........................
6
三、基金管理人
................................
.....................
9
四、基金托管人
................................
....................
19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1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3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3
八、基金的投资
................................
....................
49

、基金的业绩
................................
....................
58
十、基金的财产
................................
....................
61
十一、基
金资产的估值
................................
..............
62
十二、基金收益和分配
................................
..............
67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69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1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3
十六、基金的风险揭示
................................
..............
76
十七、基金合同的终止与清算
................................
........
80
十八、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
82
十九、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
...........
102
二十、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
111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13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5
二十三、备查文件
................................
.................
115



一、绪言


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以及《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募集设立。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有关
规定等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
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
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万
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托管协议: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证券法》:

指1998年12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
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10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本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人: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代理协议》

指《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及对该
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代销机构:

指接受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销
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
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
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
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
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
的程序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
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不定期之期限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
务的工作日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证券
交易场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交易的申请确认日

T + 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通过销售人向基金管理人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
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
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
差、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购买的各类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总值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账户:

指注册与登记过户人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
有的由该注册与登记过户人办理登记过户的基金份额余
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指基金管理人承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系列
服务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
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陆家嘴投资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总经理:方一天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兰剑

电话:021-38909626

传真:021-38909627

股权结构: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02

8

23
日正式成立,注
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目前
管理
二十一
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
万家
18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
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
3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万家品
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 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先后在上海财政证券公司、中国证监会系
统、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任职,2014年10月加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12
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董事马永春先生,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新疆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科长,新疆
通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对外经贸集团总经理,新疆天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董事袁西存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商管理学硕士,曾任莱钢集团财务部科长,


副部长,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陈增敬先生,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山东大学数学
院讲师兼副教授,法国国家信息与自动化研究所博士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保险系访问
学者、兼职教授,山东大学金融研究院(现更名为山东大学齐鲁证券金融研究院)常务副
院长兼教授,现任山东大学齐鲁证券金融研究院院长兼数学院副院长、教授。


独立董事骆玉鼎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副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银行系讲师,上海财经大学证券期货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美国国际管理研究生
院(雷鸟)访问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证券期货学院副院长兼副教授,新疆财经大学金融
系支教教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独立董事黄磊先生,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贵州财经学院财
政金融系教师、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山东省政协常委,现任山东财经大学资本市
场研究中心主任、山东金融产业优化与区域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山东省人大常委、
山东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校金融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李润起先生,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艺路营业
部客户主管、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新疆
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监事张浩先生,中共党员,现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党委办公


室)部长(主任)。


监事李丽女士,中共党员,硕士,中级讲师,先后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分行、济
南卓越外语学校、山东中医药大学。2008年3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监事蔡鹏鹏女士,本科,先后任职于北京幸福之光商贸有限公司、北方之星数码技术
(北京)有限公司、路通资讯香港有限公司,2007年4月起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机构理
财部总监。


监事陈广益先生,硕士学位,先后任职于苏州对外贸易公司、兴业全球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3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监。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总经理:方一天先生(简介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副总经理:李杰先生,硕士研究生。1994年至2003年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从事行政
管理、机构客户开发等工作;2003年至2007年任职于兴安证券,从事营销管理工作;2007
年至2011年任职于齐鲁证券,任营业部高级经理、总经理等职。2011年加入本公司,曾任
综合管理部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1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0
月至2015年2月代任公司总经理。


督察长:兰剑先生,法学硕士,律师、注册会计师,曾在江苏淮安知源律师事务所、
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8年1月进入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5
年4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卞勇,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硕士研究生。2008年进入上海双隆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任金融工程师;2010年进入上海尚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高级量化分析师工作;
2010年10月进入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专户投资经理助理等职务;2014
年4月进入广发证券担任投资经理职务;2014年11月进入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产品
开发部总监职务;2015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量化投资部总监、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和万家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杨宇,本基金成立日起至2004年7月;

朱良,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

肖侃宁,2005年5月至2006年2月

潘江,2006年2月至2007年5月

欧庆铃,2007年5月至2011年8月

吴涛:2014年11月14日至2015年5月23日

姚霞天:2015年5月23日至2015年8月18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 任:方一天

副主任:黄海、陈工文

委 员:罗毅、张军、莫海波、白宇、卞勇


方一天先生,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黄海先生,公司投资总监。


陈工文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


罗毅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军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


莫海波先生,投资研究部总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万家精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万家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白宇先生,公司交易部总监。


卞勇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监、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万家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和万家上证38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行为,并应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以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以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的行
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资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为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管理人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五)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
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指数基金特有的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并采用数
量化分析的技术和方法建立了风险管理系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风险识别:辨
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使用风险管理系统量化具体
的风险指标级别。




2
)风险分析:检查存在风险的原因,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




3
)风险度量: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

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



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4
)风险处理: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险,则承担
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
,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
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5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适时加
以改变。




6
)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其中内控大纲是对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导,
内控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内控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
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保
障制度、人力资源和业绩考核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和灾难恢复制度。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
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
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经营特点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内控防线:



1
)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内控防线。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
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
)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
相互监督制衡的第二道内控防线。





3
)监察稽核部门、督察长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
的第三道监控防线。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叁亿陆仟肆佰伍拾伍万贰仟肆佰叁拾柒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字【
1998

24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
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
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一对多
、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银行
间债券、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
资金托管等
门类齐全
、产品丰富
的托管产品体系
。在国

,中国银行是首家
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增值
服务
,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
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
1
5

6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382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
基金
356
只,
QDII
基金
26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
型等多种
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
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
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
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
险检视,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
制工作的后评价。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
”、“
AAF01/06


ISAE3402
”和“
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

2014
年,中国银行同时获



得了基于“
ISAE3402
”和“
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
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
,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360

9



法定代表人:
方一天


联系人:
李忆莎


电话:
(021)
38909
771


传真:
(021)
3
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
400
-
888
-
0800

95538

6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
,




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5566


传真:(
010

66594946


网址:
www.boc.cn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电话:(
010

66107900


传真:(
010

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3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ccb.com



4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
95599


中国农业银行网站:
www.abchina.com

www.95599.cn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
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21
-
6888891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客服电话:
95555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8
)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10

65541405


传真:
010

65541281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1
1
-
3


公司网址:
www.
bank.pingan.com



1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

5262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公司网


www.cib.com.cn



1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577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hxb.com.cn



公司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1
2

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
68


网址:
www.
cmbc.com.cn


(
1
3
)
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14

中泰
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1
-
82024184

0531
-
82024147


传真电话:
0531
-
82024197


网址:
www.qlzq.com.cn



1
5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10
-
65183888
-
86080


传真:
010
-
65182261



1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21

62580818
-
213


传真:
021

62569400



1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10
-
66568888 66568587


传真:
010

66568536




1
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21

53594566



传真:
021

53858500




1
9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755

82130833
-
2181



传真:
0755

82133302



2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755

82943511



传真:
0755

82943237




2
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21

68419974



传真:
021

68419867




2
2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21

68634518
-
8631



传真:
021

68865938



2
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21
-
50367888


传真:
021
-
50366868


客户服务热线:
021
-
962506



2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020
-
87555888
-
875



传真:
020
-
87557985



客户服务热线:
020
-
8755588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司网址:
www.gf.com.cn



2
5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10
-
85252605


传真电话:
010
-
85252655


客服电话
: 0371
-
67639999


公司网址
:
www.mszq.com



2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2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21

962518


网址:
www.962518.com.cn



28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731-4403319
网址:www.cfzq.com



2
9
)江海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666
-
2288



网址:
www.jhzq.com.cn



3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
-
666
-
1618


网址:
http://www.i618.com.cn/



3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95528


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



3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
-
800
-
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33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网址:www.gfhfzq.com.cn


3
4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866
-
567
公司网址:
http://www.avicsec.com



3
5

天相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


客服
电话

010
-
66045678


公司
网址:
www.txsec.com



3
6

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客服电话:
95558
公司网站地址:
http://www.citics.com



3
7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021
-
63340678


网址:
www.ajzq.com



3
8

五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18
-
40028


网址:
www.
wkzq.com.cn



39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689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4
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
-
000
-
562


网址:
www.hysec.com



4
1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电话:
010
-
65051166


网址:
www.cicc.com.cn



4
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8888788


网址:
www.ebscn.com




4
3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96577


网址:
www.zxwt.com.cn



4
4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021
-
95523

4008
-
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4
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0512
-
96288


网址:
www.dwjq.com.cn



4
6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金通证券)


客服电话:
0571
-
96598


网址:
www.bigsun.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4
7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6609839


网址:
http://www.rxzq.com.cn



4
8

中银国际
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4006208888


网址:
http://www.
bocichina
.com




4
9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23


网址

www.fund123.cn



50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21
-
5399


网址

www.noah
-
fund.com



51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089
-
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52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 ehowbuy.com


(53)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网址:
www.zlfund.cn

www.jjmmw.com


(5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888
-
6661


网址:
www.myfund.com



5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56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
021
-
32109999

029
-
68918888


网址:
www.cfsc.com.cn



57
)和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400
-
920
-
0022


公司网站:
licaike.hexun.com



58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32


公司网站:
http://www.china
-
invs.cn/


(59)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888
-
228


公司网站:
www.jyzq.cn



60
)万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400
-
808
-
0069



司网站:
www.wy
-
fund.com



61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
-
8888
-
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6
2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93
-
6885


网址:
fund.qianjing.com


(二)
注册登记人


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
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3



电话:(
010

58598839


传真:(
010

58598834


(三)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邮编
:100738



办公地址:
上海市
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0

(邮编
:200
120



联系电话:(
021

22288888


传真:(
021

22280000


联系人:
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
汤骏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地址:
上海市世纪大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24



电话:

021

38722416


联系人:华涛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2 年11月27日《关于同意天同18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
[2002]
8
8

)核准公开发售。实际募集期限为200
3

2

1
0


200
3

3

10

,根据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
200
3

3

17
日成立,
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基金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者除外)。


(二)申购、赎回的场所


1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及网站;


2
、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销售本基金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它机构的营业网点;


3
、有网上交易功能的销售机构的网站。



上述直销和销售代理人的名称、住所等详细信息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五、相关服
务机构(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三)申购与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
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
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并在实施日
3
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
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赎回,后确认的份额后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
不得撤销;

5、申购费用按单笔申购申请金额对应的费率乘以单笔确认的申购金额计算;

6、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应最迟在新
的原则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规定,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
申购资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及注册与登记过户机
构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基金申购、赎回的交易时间段内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
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
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T日申购成功的基金份额T+2日
后可以赎回。


3、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
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人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
还给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
项在不超过T+7个工作日之内划往赎回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
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网点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
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2008

11

24
日起,本基金
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数量限制
由不设基金
份额最低持有余额限制调
整为1.00份,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
(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与赎回的程序和数额限制,但应最迟在调
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费率

自2013年4月15日起,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渠道申购、赎回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
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赎回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
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
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
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
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
资者。


1、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的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特定申购费率

M<50万元

0.15%

50万≤M<200万元

0.12%

200万≤M<500万

0.1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其他投资者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

50万≤M<200万元

1.2%

200万≤M<500万

1.0%

M≥5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2、赎回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的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时间

特定赎回费率

D<1年

0.125%

1年≤D<3年

0.0625%

D≥3年

0%



对养
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赎回费率而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其他投资者
的赎回费率按实际持有期递减。具体为: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D<1年

0.5%

1年≤D<3年

0.25%

D≥3年

0%






3、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更新或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导致本基金的申购或赎回费率


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及
时作出相应的变更或调整,同时就该等变更或调整进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
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最新的公开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还应
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八)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说明: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申购费 申购净额 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数

10,000元 1.5% 147.78元 9,852.22元 1.0000元 9852.22份

申购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举例说明:

赎回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赎回费 赎回金额

10,000 1.0000元 300天 0.5% 50元 9,950元

10,000 1.0000元 800天 0.25% 25元 9,975元

10,000 1.0000元 2000天 0% 0元 10,000元

赎回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
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销售等各种相关费用。本基金的赎回费
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赎回费用于支付基本
手续费,余额归基金资产,赎回费进基金资产部分的比例不得低于25%。(对养老金客户实
施特定赎回费率而收取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0.5%。本基金实际执行费
率在上述范围内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
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如果没有超过上述费率限额,基金管理人可自行调整,并最迟将
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
告。如超过这一限额调整费率,则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
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


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九)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人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
益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2、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人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
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及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注册登记办
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在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申购申请总数-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超过上一日基金份
额总份数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
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


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可
延迟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转入第二个工作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依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投资者在申请赎回
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
证监会备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
登公告,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4)本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或在一段时间内三次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时,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二十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十一)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
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人无充分的技术
保障或充足人员支持业务处理;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某笔申购申请可能影响到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可拒绝
或部分拒绝该笔申购申请。发生上述第(1)到第(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暂停期间,每两周至少重
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公告及最近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


对于销售机构已受理的申购申请或发生上述第(6)项拒绝申购情形时,被拒绝的申购
款项将全额退划给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的方式包括:

(1)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笔或某数笔申购申请;

(2)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全部申购申请;

(3)按比例拒绝接受、暂停接受某个或某数个工作日的申购申请。


2、除下列情形外,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
难;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时,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
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根据基金管理人制定
的原则在后续开放日予以兑付,并以该工作日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
额。投资者也可在申请赎回时选择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3、其他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暂停申购、赎回,基金管
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暂停期间结束基
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十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
额资产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
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
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
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
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


(十三)基金转换


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中心、直销网上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等渠道开通与万家行业
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优选,基金代码:161903)、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万家债券,基金代码:161902)、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简称:万家红利,基金代码:161907)、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简称:万家稳增,基金代码:A类:519186,C类:519187)、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简称:万家和谐(前),基金代码:519181)、万家货
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货币,基金代码:519508)、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引擎,基金代码:519183)、万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万家精选,基金代码:519185)、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添
利:161908)、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万家日日薪A,基金代码:519511;
万家日日薪B,基金代码:519512)之间的转换业务

在代销渠道,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登记(中登上海TA和中登深圳TA不属于同一注
册登记机构),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使用同一个交易账户的由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可以
互相转换。开通转换的具体代销机构名称和在该机构开通的可转换基金的名称,参见基金
管理人公告。


Ⅰ、基金转换费用及基金转换份额

本公司所有基金间转换费用的计算规则统一如下: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
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
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

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
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
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赎回费的25%归
入转出基金资产。


2、本公司对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委托进行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实施优惠,详情
如下:

(1)由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时,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标准申
购费率的四折。但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高于0.6%时,优惠后申购补差费率不低于0.6%;
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低于0.6%时,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标准申购费率执行。


(2)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优惠
费率之差的四折收取申购费补差。


(3)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申购费补差为零。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 (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时);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为申购补差费。


特别提示:由万家180、万家优选、万家和谐(前端)、万家引擎转入万家精选、万家
红利、万家稳增A时,如果投资者的转出金额在500万(含)至1000万之间,在收取基金转
换的申购补差费时,将直接按照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收取,不再扣减申购原基金时已缴纳的
1000元申购费。


具体转入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
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转换费用
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Ⅱ、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使用同一个交易


账户的、且由本公司管理的基金。若转换的两只基金不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登记(中登上
海TA和中登深圳TA不属于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则应在提交转换申请之前在对应销售机构
的同一交易账户下开立转入基金所在的注册登记机构对应的基金账户。


特别提示: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直销网上交易和直销电话委托发起基金转换申请,
如果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交易账号没有关联上转入基金所需的基金账户,系统会自动增开
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无需另外提交开户申请。


2、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
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
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
只不处于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进行计算。


5、正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
有效性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
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
金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


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
计算。


8、如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全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万家货币基金余额时,基金管理人
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若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该收益将一
并计入转入基金份额。


9、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
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Ⅲ、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
生效前3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十四)
定期定额投资


为方便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
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开始时间及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在届时发布的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中确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
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该等
每期扣款金额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最低申购金额。



新增加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的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将随时进行公告,具体可到基金
管理人网站查询。







八、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运用指数化投资方法,力求基金的股票组合收益率拟合上证
180
指数增长
率。伴随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实现利用指数化投资方法谋求基金资产长期增
值的目标。本基金指数化投资部分选择上证
180
指数作为跟踪目标指数,并作为业绩衡量
基准。



如果上证
180
指数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停止发布、或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
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目标指数的情形下,或者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
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变更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



(二)投资方向(范围)


1
、本基金资产的股票指数化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组成上证
180
指数的成份股票,包括:
上证
180
指数包含的
180
只成份股、预期将要被选入上证(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