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河主题: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1月)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年 5月 22日《关于核准银河主 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2】687号)的核准, 进行募集,并于 2015年 7月 17 日公告更名为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 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 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 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 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 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年 9月 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5年 6月 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为准。 5-1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 .......................................................................................................................8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1 六、基金的募集 .....................................................................................................................40 七、基金合同生效 .................................................................................................................4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41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51 十、基金的投资 .....................................................................................................................52 十一、基金财产 .....................................................................................................................65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65 十三、基金收益与分配 .........................................................................................................70 十四、基金的费用 .................................................................................................................71 十五、基金税收 .....................................................................................................................73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3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74 十八、风险揭示 .....................................................................................................................79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82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4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9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16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7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23 二十五、备查文件 ...............................................................................................................123 5-2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其他有关规定及《银 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 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 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 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 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5-3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银河主题策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 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年 6月 9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5-4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19、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0、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 21、销售机构: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2、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3、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4、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5、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6、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27、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5-5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8、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 3个月 29、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0、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1、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2、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3、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4、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5、《业务规则》:指《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6、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7、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3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1、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2、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6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3、元:指人民币元 44、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4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49、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 站及其他媒体 50、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7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号 1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号 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成立日期:2002年 6月 14日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出资额(万元)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5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2500 12.5%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500 12.5%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2500 12.5%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500 12.5% 合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许国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 2014年 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处长、东京代表处代表、研 究局调研员、金融稳定局体改处处长,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行股权管 理部主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董事刘立达先生,中共党员,英国威尔士大学(班戈)金融 MBA。2014年 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至 200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 5-8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总行工作,历任金融研究所国内金融研究室助理研究员,研究局金融市场处主 任科员、货币政策处副调研员。 2008年 6月进入中国银河金控,曾任股权管理 运营部总经理、银河保险经纪公司董事。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 2006年 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 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 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 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 2006年 3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连任。曾任职于湖南人 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 圳市达晨创业投资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 10月被选举为银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中国船舶工 业总公司综合计划司投资一处科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首都机 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卢丽平女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2015年 9月被选举为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劳动工资局 劳动组织处副处长、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苏丹大尼罗河石油作业公司人力资 源部高级主管,中油国际(苏丹)劳动工资部部门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供公司人事劳资部劳动组织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 董事。 董事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 10月被选举为银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国家经济体 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 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 全部副总经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 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5-9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尤象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 由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该事项已经于 2015年 8月 21日对 外公告。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2002年 6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董事 会连任。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 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 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沈祥荣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2010年 11月被选举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届董事会连任。历任国家 计委、经委、国务院办公厅副处长、处长、副局长,中国华诚集团董事长,第 十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现任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独立董事郭田勇先生, 2014年 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 中心主任。亚洲开发银行高级顾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咨询专家、 中国银监会外聘专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 际金融学会理事。 独立董事李笑明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师。 2014年 4月被选举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 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再保、国开行董事。 监事长李立生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 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 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 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 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督察长等职。 监事朱洪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 华融信托投资公司华东分部总经理、远东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银河证券上海总 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纪检委员;亚洲证券(银河证券党委派任)总裁、 5-10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党委书记;银河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 监事吴磊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2013年 8月被选举为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先后任职于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 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和平路营业部副总经理,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 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处长、(党 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 主任(主持工作),期间任北京证券业协会秘书长(兼)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现兼任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原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由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该事项已经于 2015年 8月 21日对外 公告。 督察长董伯儒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东方信托投资 公司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部高级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支持保障部总监等职现兼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 2、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培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从事石化化工行业的研究分析工作。2009年7月加入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监助理。2011年6月起担任银河创新成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10月起担任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起担任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副总监。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成胜先生,2012年 9月至 2015年 5月。 5-11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先生,总经理助理 兼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副总经理兼市场部总监兼战略规划部总监吴磊 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股票投资部副总监王培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 经理张杨先生,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神玉飞先生,固定收益部总监助理韩晶先 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 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5-12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25、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当事人利益的活动; 26、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 管理; 2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5-13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其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 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者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14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 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敬业、诚信和谨慎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协助、接受委托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 易,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包括内控架构体系、管理制度体系和风险定 位管理系统等。其中,内控架构体系分成员工自律、各部门内设风险经理的监督 和检查、总经理领导下的监察部的监督和检查、董事会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及督 察长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等四个层次。 与此相适应,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个多层次的管理制度体系来加强和完善内 5-15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风险控制,包括公司章程、内部控制指引、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理暂行办法 与业务手册等五个层次;风险定位管理系统则是在分析公司业务和流程中的风险 点、评估风险的大小和等级、针对潜在风险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等基础上形成 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国内外市场形势的变化,对内部风险控 制体系进行及时的修整和完善。 基金管理人依据内部控制指引制定了监察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 源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和一系列部门规章制度、业务操作程序与风险控制措施, 从而进一步防范风险,保护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 施。 1、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专门设立了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并下设督察长 办公室作为其常设机构,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查,指导公司监察部 的日常工作。督察长可列席公司的任何会议,每季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分 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及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如发现有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督察长将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合规审查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公司董事长报告。 2、财务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公司财务管理与基金会计核算严格区分。公司财务管理主要 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政策、制度和准则,如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业务 活动及成本开支情况。与此同时,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基金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 计岗位工作手册,根据全面性、独立性、相互制约等原则针对各个风险点建立起 了严密的基金会计控制系统。 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规范公司员工行为、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 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正当权利、促进公司发展的制度基础。为此,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化、标准化的聘用、培训、考评、晋升及淘汰制度 体系,提高员工业务与道德素质,努力塑造出业内一流的员工队伍。 4、投资控制制度 (1)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 配置比例,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确定与实施投资 5-16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策略、进行具体的证券选择、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中央交易室 交易员负责交易执行; (2)投资决策权限控制。基金经理小组对单只证券投资超过一定比例的,须 提交书面报告,经投资总监或投资决策委员会(视投资比例而定)批准后才能执 行; (3)警示性控制。中央交易室对有问题的交易指令进行预警,并在投资组合 中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将达到法规和公司规定的比例限制时进行预警。对投资比 例的预警是通过交易系统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在达到接近限制比例 前的某一数值时,系统自动预警,中央交易室及时向基金经理小组反馈预警情况; (4)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禁止行为,制定证券投资限 制表,包括受限制的证券和受限制的行为(如反向交易、对敲和单只证券投资的 一定比例等)。基金经理小组构建组合时不能突破这些限制,同时中央交易室对 此进行监控,通过预先的设定,交易系统能对这些情况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5)一致性控制。对基金经理小组下达的投资交易指令、交易员输入交易系 统的交易指令和基金会计成交回报进行一致性复核,确保交易指令得到准确执 行; (6)多重监控和反馈。中央交易室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包括上述警示性 控制和禁止性控制)。中央交易室本身同时受基金经理小组及监察稽核的双重监 控:基金经理小组监控交易指令的正确执行;监察稽核部门监控有问题的交易。 5、会计控制制度 (1)具有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会计核算业务的操作及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 务有章可循; (2)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双人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 相关业务的相互核查监督制度; (3)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 理制度; (4)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6、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 与网络安全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 5-17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号东方文化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成立时间:1987年 4月 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67.87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010-8993633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 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 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信银行( 601998.SH、0998.HK)成立于 1987年,原名中信实业银行,是 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 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伴随 5-18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大潮中逐渐成长壮 大,于 2005年 8月,正式更名“中信银行”。2006年 12月,以中国中信集团 和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股东,正式成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年, 成功引进战略投资者,与欧洲领先的西班牙对外银行( BBVA)建立了优势互补 的战略合作关系。2007年 4月 27日,中信银行在上海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 所成功同步上市。2009年,中信银行成功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 称:中信国金) 70.32%股权。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信银行已成为国内资本 实力最雄厚的商业银行之一,是一家快速增长并具有强大综合竞争力的全国性 商业银行。 2009年,中信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内部控制审订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订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信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全面认可。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庆萍,行长,高级经济师。1984年 8月至 2007年 1月,任中国农业银 行总行国际业务部干部、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 2007年 1月至 2008 年 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09年 1月至 2009年 5 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业务部、个人信贷业务部总经理。 2009 年 5月至 2013年 9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个人金融部总经理。 2013年 9月至 2014年 7月,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 7月, 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银行行长。 杨毓先生, 中信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1962年 12月生,2011年 4 月起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6年 7月至 2011年 3 月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1982年 8月至 2006年 7月 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划财务处科员,副处长,信阳地区中 心支行副行长,党组成员,计划处处长,中介处处长,郑州市铁路专业支行行 长,党组书记,郑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金水支行行长,党委书记,河南省 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刘泽云先生,现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经济学博士。 1996年 8月进入本行工作,历任总行行长秘书室科长、总行投资银行部处经理、 5-19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总行资产保全部主管、总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 年 8 月 18 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中信银行已托管 63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证券 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 托管总规模突破 4万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 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基金托管业务 持续、稳健发展;加强稽核监察,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有效地发现、 分析、控制和避免风险,确保基金财产安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信银行总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的 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工作;托管部内设业务监督处,专门负责托管部内部风险 控制,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和业务流程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稽 核监察;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控制制度。中信银行严格按照《基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了《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管理 办法》、《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中信银行基金托管业 务保密管理办法》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涵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环节, 保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发展。 4、内部控制措施。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行为规范 等,从制度上、人员上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发展;建立了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的物质条件,对业务运行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在要害部门和岗位设立了安全保 密区,安装了录像、录音监控系统,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严密的内部控 制防线和业务授权管理等制度,确保所托管的基金财产独立运行;营造良好的 5-20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内部控制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持续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投资范围、基金财产的投资组合、所 托管的基金管理人的所有基金的投资比例、基金资产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方法、基金管理人管理费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赎回、基金收 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 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 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号 15层 法定代表人:许国平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 (021)38568981/ 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 (021)38568985 联系人:赵冉、郑夫桦、张鸿 5-21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A-F座三层(邮编:100045) 电话:(010)56086900 传真:(010)56086939 联系人:孙妍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1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 25楼 2515室(邮 编:510075) 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史忠民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206号 电话:(0451)82812867 传真:(0451)82812869 联系人:崔勇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 1号新世纪广场 B座 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9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李晓舟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 17号赛格景苑 2楼(邮编:518048)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5-22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3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0)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南城路 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1)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客户服务电话:400-858-8888 网址:www.xmbankonline.com (1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400(全国) 96400(江苏) 网站:www.njcb.com.cn 5-24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5-25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767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朱雅崴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 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 95579 5-26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www.95579.com (2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2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层、8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943755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刘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2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5-27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电话:(0351)8686703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2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5-28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jijin.txsec.com (2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scstock.com (2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0571) 85783771 联系人:丁思聪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9)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3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9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6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8065 联系人:肖婷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2)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解放路 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28042 联系人:董卿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 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3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 021)68778075 5-30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传真:( 021)68777723 联系人:汪明丽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3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人代表:雷杰 电话:(010)57398059 传真:(010)57398058 联系人:刘丹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3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3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1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3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3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20层经纪业务管理 部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4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5-32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4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 0755)22626391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8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 www.pingan.com (4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 www.dxzq.net (4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 0591)87841160 传真:( 0591)87841150 联系人:张宗瑞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 www.hfzq.com.cn (4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3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979、(0755)82569143 传真:(025)84579763、(0755)82492962 联系人:孔晓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网址: www.htsc.com.cn (4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18、19、36、38、41和 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 www.gf.com.cn (46)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0931)4890619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4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人:矫正中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电话:(0431)85096517 5-34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4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 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 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95532 (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26 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崔国良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82485081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1888 (5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电话:(021)53519888 5-35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传真:(021)53519888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5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3、第三方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峨山路 613号 6幢 55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 www.1234567.com.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 www.huaan.com.cn (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南大道 35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5-36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 www.fund123.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 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www.jjmmw.com (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号保利广场 18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 licaike.hexun.com (7)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 www.myfund.com (8)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企大厦 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5-37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t.jrj.com.cn (9)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院 5号楼 3201内 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0069 网址: www.wy-fund.com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11)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五栋大楼 C座 702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网址: www.yilucaifu.com (12)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 1幢 9层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魏争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5095 网址:www.niuji.net (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989号中达广场 201室 法定代表人:盛大 5-38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 www. leadfund.com.cn (14)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大厦 1307室 法定代表人:周泉恭 客户服务电话:021-61600500 网址: www.rffund.com (15)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梅路 1801号凯科国际大厦 7层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 fund.bundtrade.com (1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 658弄 2号楼 B座 6楼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网址: www.91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 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 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公布 名单为准。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5-39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9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号中坤大厦 15层 负责人:朱玉栓 电话:(010)62159696 传真:(010)88381869 经办律师:王肖东、朱振武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电话: (021)22288888 传真: (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六、基金的募集 (一)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2年 5月 22 日证监许可【 2012】687号文核准 5-40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基金类型与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混合型基金 2、存续期间:不定期 3、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七、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 2012年 9月 21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连续 20个工作日达不到 200人,或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一)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进行。场外申购赎回场所 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场外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场内申购赎回场所为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 位。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 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若基金管理人或其 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 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 见上述第五章第(一)条。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5-41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 (目前为下午 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视为当日的交易申请;如果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视为下一开放 日的交易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开放日前 3个工 作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 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5-42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 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 回的,需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 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 (包括该日 )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 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 申请即为有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 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5-43 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场外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 民币 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元。 场内交易时,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首次申购基金份额单笔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元,且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 100元的整数倍,同时单笔 申购最高不超过 99,999,900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场外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0份基金份额;场内交易时,赎回的 最低份额为 1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 不超过 99,999,999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者托管的基金 份额不足 10份或其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10份的,投资 者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否则将自动赎回。 4、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 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5、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3个工作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申购费和赎回费 本基金场内、场外采用相同的申购费率与赎回费率; (1)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 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