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大摩资源: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号)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5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 2005年5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79号文《关于同意巨 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2005年9月2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9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目 录 一、绪 言 ............................................................................................................................................ 1 二、释 义 ............................................................................................................................................ 1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4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7 六、基金的募集 .................................................................................................................................. 36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6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 37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 38 十、基金份额的登记、非交易过户、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 ........................................... 45 十一、基金转换 .................................................................................................................................. 46 十二、基金的投资 ............................................................................................................................... 46 十三、基金的业绩 ............................................................................................................................... 55 十四、基金的财产 ............................................................................................................................... 57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 58 十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 64 十七、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65 十八、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8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 69 二十、风险揭示 .................................................................................................................................. 72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 73 二十二、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5 二十三、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85 二十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1 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 93 二十六、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95 二十七、备查文件 ............................................................................................................................... 95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合同》及基金合同当事人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招募说明书: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 募说明书》以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之 日起45日内进行的对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摩根士丹利华鑫 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协议当事 人对其不时做出的补充及修订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经国务院 授权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指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光大银行 基金销售代理人: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条件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销 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服务业务的机构,简称代 销人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确 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 名册等 注册登记人: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是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 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 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 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法或依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本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程序 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超 过3个月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基金合同终止,基金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认购、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申请日 T+n 日: 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 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指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10%时的情形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 某一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由同一注册登记人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包括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的行为 销售场所: 指场外销售场所和场内交易场所,分别简称场外和场内 场外: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 和赎回的场所 场内: 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的会员单位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 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场所 注册登记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 发售: 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 场外认购: 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请购买本基金份 额的行为 场内认购: 指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请购买本基金份 额的行为 日常交易: 指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 场内申购、赎回 指场内会员单位接受投资人委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申报的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上市交易: 指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 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系统内转托管: 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 (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之 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登记: 指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 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 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人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及 其变更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或 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不能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或因素,包括: 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变更;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 的发生;自然或无人为破坏造成的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 常工作、战争、动乱或瘟疫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YU HUA(于华) 成立时间:2003年3月1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 注册资本:22,7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赵婧 电话:(0755)88318883 股权结构应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9.560%)、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37.363%)、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989%)、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593%)、深圳市中技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49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于华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金融博士,美国注册金融分 析师(CFA)。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所长,加拿大鲍尔集团亚太分公司基金与保险 业务副总裁,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投资管理业务主管,摩根士丹利华鑫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俞洋先生,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常州市证券 公司延陵东路营业部总经理、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营业部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总裁助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4年5月至今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兼任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滕明芳先生,1984年毕业于上海市闸北区业余大学企业管理专业,1999年10月毕业于 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曾先后担任安徽黄山查林场二连连长、上海手工业建材综合厂 厂长、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企管办、计划科、财务科副科长、上海水仙能率有限公司(中 日合资)财务部经理兼工会主席、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总会计师、上海 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上海广电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1年10月至今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华鑫证券投 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陈如钢先生,中国人民大学市场营销学士。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副总工 程师、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华鑫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华鑫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 事。 Edmond N. Moriarty先生,汉密尔顿学院学士,弗吉尼亚大学达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 士。2011年3月起任摩根士丹利商业银行与房地产投资部主管。曾任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 部首席运营官、美林证券公司联席首席风险管理官、环球信贷与债务部主管、GMI 资产配臵 与债务部主管、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文础先生,悉尼大学法律荣誉学士和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富而德律师事务所香港和 伦敦办公室。加入摩根士丹利之后,历任摩根士丹利大中华区法律负责人及公司法律与合规 部其他高级职务,现任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和中国区首席运营官。现任本公司董事。 彭磊女士,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金 融投资部主管、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友联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招商局金 融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审计稽核部总经理、中国业务部总经理、证券部总经 理。2012年4月至今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高潮生(Sheldon Gao)先生,美国康奈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金融博士。曾任汇添富资 产管理(香港)公司总经理,英国施罗德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总裁,美国联博资 产管理公司投资分析总监,美国晨星公司全球研究总监和美国道琼斯公司全球研究与战略总 监,并曾在多家美国对冲基金公司担任资深基金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铮先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会计学)博士。1983年2月至今在上海财经大学先 后任职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并先后担任会计学系副系主任、系主任、校长助理、副 校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 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工商管理学科)成员;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 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澳大利亚注 册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资深注册会计师、荣誉会员(FCPA);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彭章键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曾供职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信达律师事 务所。2008年至今担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兼任华南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和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苗复春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专业硕士。2007年5月至今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 顾问。曾任内蒙古商业局、计委科长,中国社科院技术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务院技术 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办公厅副局长,外经贸部办公厅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 室局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Paul M. Theil先生,耶鲁大学东亚研究学士、硕士,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MBA)、法学院法律博士(JD)。目前担任中安信业董事长,曾任摩根士丹利亚洲私募股权 部门主管、美国驻华大使馆一秘。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赵恒先生,西安大学计划统计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 西安分行干部、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监、摩根士丹利华 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至今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任华鑫期货有 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监事长。 蒋蓓怡女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会计学士。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FA)。2011年12 月至今担任摩根士丹利中国区首席风险官执行董事,曾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风险管理部董事、德意志银行亚太总部风险管理部助理副总裁、德勤会计师事务所高级 分析师,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分析师。现任本公司监事。 王章为先生,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 内部审计师。曾任深圳三九集团会计、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招商局蛇口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 高级经理。2008年6月至今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赵婧女士,英国雷丁大学学士,英国诺丁汉大学硕士。曾任信诚人寿保险公司管理培训 生、广州英国文化教育处财务官员。2007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综合管理和人力资源 部总监、职工监事。 周苑洁女士,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法学学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 任大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经理。200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客户服务中心 负责人、上海理财中心负责人、营销策划经理、市场发展部总监助理、销售服务部副总监, 现任本公司销售服务部总监、职工监事。 周源女士,湘潭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士、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硕士。曾任招商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高级经理)。2010年起加入本公司,曾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 现任本公司专户理财部副总监、职工监事。 许菲菲女士,中南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学士。曾任职于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200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 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稽核员、总监助理、副总监,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徐达女士,弗吉尼亚大学商业与经济学士。2012年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研究管理 部研究员。 3、公司高管人员 高潮生(Sheldon Gao)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孙要国先生,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硕士。18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工作经历。 曾任职于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曾任华 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2009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 高见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香港科技大学MBA,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经济学 博士。15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历。曾任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高级经理、 市场部执行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产品总监、委托投资 部总监,中国民生银行私人银行事业部首席投资顾问兼产品与资产管理中心总监,中国国际 金融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14年2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锦女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18年证券基金行业工作 经历。曾就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交易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办 公室主任助理,资产管理部理财部副经理、经理,研究所研究员;2003年9月加入本公司, 历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兼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孙海波先生,南开大学政治经济学博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华泰联合证券研 究所及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0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7月起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进取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1月起担任本基金经理。 王大鹏先生,中山大学金融学博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长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学 院金融学专业教师,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医药行业研究员。2010年12月加入本公司,现 任研究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2015年1月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冀洪涛先生,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08年4月管理本基金; 徐强先生,2011年6月至2012年4月管理本基金;何滨女士,2008年4月至2013年8月管理本基 金;卞亚军先生,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管理本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高潮生(代理),本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委员:周志超,基金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王大鹏,研究管理部总监、基金经 理 委 员:李轶,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胡明,交易管理部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 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禁止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活动。 上述禁止行为为引用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法律、 行政法规或监管机构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 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 发生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故意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 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应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控 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财产、基 金管理人固有财产、其他财产的运作必须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臵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具体包括: (1) 董事会负责决定基金管理人内部管理机构的设臵、制定基金管理人基本管理制度, 对确保基金管理人建立及维持适当而有效的内部控制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 和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等事 项,并向董事会汇报。 (2)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设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 公司的部门业务规章,并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活动合法合规。 (3)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管理人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并依据相关规定可独立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4)经营管理层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协助经营管理层实施对各类业务和风险的总体 控制以及解决公司内部控制中出现的问题。 (5)风险管理部负责跟踪和报告投资管理中的市场风险,评价基金投资业绩,并根据 风险收益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为投资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支持。 (6)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检查和及时反馈,并向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经营管理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 (7)各业务部门及员工对风险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权限范围内, 执行公司的各项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业务风险的识别、监控,对本部门的风险管理负 全部责任。每一位员工均负有一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控制措施落 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在发现风险隐患和问题时负有报告、反馈和改进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建立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所管理的层次可以分为四个级别:第一级别是公司章 程;第二级别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第三级别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级别是公司各委员 会、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基金管理人根据业务需要持续修订 和更新各项制度,使其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2)建立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经营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注重 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制度约束、学习培训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管理意识深入人心,并贯穿到各个业务环节。 (3)建立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基金管理人建立起各岗位的自控 与互控、相关部门之间的监督制衡、监察稽核部和督察长的独立监督等内控防线。 (4)建立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 告及监督等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并通过清晰的汇报路径,使相关 部门及经营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及时、快速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5)强化风险管理措施。随着业务发展及技术进步,基金管理人开始更多地采取系统 化监控措施,增强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实时性和有效性。同时,采用数量化分析方法,提高 风险管理的科学性。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成立时间:1992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4.3479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75号 联系人:张建春 电话:010-63639180 传真:010-63639132 网址:www.cebbank.com 2、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先生,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沈阳市分行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组成员兼沈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 司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光大银行董事长、 党委书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光大国 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行长赵欢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部业务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公司业务部综合管 理处处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厦门市分行副行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 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兼任 中国光大银行执行董事、行长、党委副书记。 曾闻学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办公室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现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国投瑞银创新动力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士 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基金、建信恒稳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量化核 心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双佳信 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信先行策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商业模式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 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加 货币市场基金、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健康民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鑫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江信聚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享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金、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建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泓德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 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 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红塔红土盛金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鹰产业整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多策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添利宝 货币市场基金、江信同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44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 资产规模988.06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金基金、 QDII、银行理财、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 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金托管人有关基 金托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基金托管业务中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确保基 金财产安全;保证基金托管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托管 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渗透到基金托管业务的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 位,不留任何死角。 (2)预防性原则。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从风险发生的源头加强内部控制, 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3)及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4)独立性原则。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机构独立于基金托管业务执行机构,业务操 作人员和内控人员分开,以保证内控机构的工作不受干扰。 3、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相 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工作重点是对总行各部门、各类业务的风险和内控进行监督、管理和 协调,建立横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各部门负责分管系统内的内部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 纵向的内控管理制约体制。投资托管部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督察体系,设有风险管理处, 通 过“全员全程”风险控制体系,加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风险管理。 4、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部自成立以来严格遵照《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业银行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制订、完善了四十余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逐年重检,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托管部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在重要岗位 (基金清算、基金核算、交易监督)还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安装了录像监视系统和录音监听 系统,以保障基金信息的安全。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的要求,基金托管人主要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事前 监督和事后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人工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对基金投资品种、投资组合比 例每日进行监督;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就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报 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费用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规定的行为,及时通知基金 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 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 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联系人:吴海灵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005室 联系人:杨雪 电话:(010)66155568-6100 传真:(010)66158135 (3)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011-111单元 联系人:栾倩 电话:(021)63343311-2100 传真:(021)63343988 (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农业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建设银行卡、 交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卡、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南京银行卡、 金华银行卡、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卡、长沙银行卡。以上银行卡均指银行借记卡,信用 卡等贷记卡不支持购买基金。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s@msfunds.com.cn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认(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 以上的,可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2、销售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A座6层财富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 www.ccb.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芮蕊 联系电话:(0755)2587975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 bank.pingan.com (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021)64339000-807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联系电话:010-608388696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010)851305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5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1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88、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 www.ebscn.com (2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0328216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2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 dfzq.com.cn (2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193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霖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户咨询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3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31)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联系电话:(0931)8784656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网址: www.hlzqgs.com (3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 www.longone.com.cn (3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程维 联系电话:(0551)2207936 客户服务电话:(0551)96888 网址: www.gyzq.com.cn (3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5)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刘进海 联系电话:028-86199278 客户服务电话:4008-366-366 网址:www.hxzq.cn (3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中航证券有限 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联系人:余雅娜 联系电话:(0791)676876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 avicsec.com (3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人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网址:www.essence.com.cn (38)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3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60223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4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4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吴琼 联系电话:(0755)22621866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4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18号光大银行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4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阳 联系人:金达勇 联系电话:(0755)830257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4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人代表:卢长才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0755)83199511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99599 网址:www.csco.com.cn (4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46)万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49号通讯广场二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002号宝安广场A座27楼 法定代表人:朱治理 联系人:周小钰 联系电话:0755-82830333-876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170332 网址:www.vanho.cn (47)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 8302502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48)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4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人:罗芳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网址:www.tebon.com.cn (4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5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址: www. hfzq.com.cn (5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苏卓仁 联系电话:(0769)22112062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5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号 法定代表人:吴泳良 联系人:李珍 联系电话:(0755)82570586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 www.zszq.com.cn (53)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臵地广场F栋18、19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臵地广场F栋18、19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020)3828665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33 网址: www.wlzq.com.cn (5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529 网址: www.txsec.com (5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梁檐 联系电话:021-2083578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网址: licaike.hexun.com (56)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臵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汤素娅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 www.zlfund.cn 基金买卖网 www.jjmmw.com (5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5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5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98-7019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1289 网址: www.erichfund.com (6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联系电话:021-386023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6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10-58325388-1588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 8.jrj.com.cn (6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乌兰其其格 联系电话:010-62020088- 704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64)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010-66154828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网址:www.5irich.com (65)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陈云卉 联系电话:021-33323999-561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fund.bundtrade.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 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56 传真:(010)50938991 联系人:崔巍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U A座3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U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10)58785588、(0755)22163333 联系人:冯艾 经办律师:宋萍萍、靳庆军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联系人: 俞伟敏 联系电话:(021) 23238189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俞伟敏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募集,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于2005 年5月9日核准,核准文件名称为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9号文《关于同意巨田 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5年8月8日至2005年9月20日。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德师报(验)字(05)第SZ001号验证,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基金 募集期共募集309,568,999.66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1,644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它相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已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5年9月27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 式生效。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交易的时间 本基金已于2007年7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在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营业网点报盘买入和卖出本基金。 (三)上市交易的规则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4、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 5、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按《业务规则》有关规定办理。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 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六)上市交易的注册登记 投资人T日买入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日自动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投资人自T+1 日(含该日)后有权卖出该部分基金; 投资人T日卖出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日自动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 本基金的停复牌按照《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暂停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本基金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上市交易: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1000人; 2、基金总份额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2亿份; 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须暂停上市的其他情况。 发生上述暂停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后,应立即在至少一 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暂停上市公告。 (九)恢复上市的公告 暂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恢复上市公告。 (十)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应终止上市交易: 1、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的; 2、基金合同终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须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况。 发生上述终止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本基金的上市,并 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终止上市公告。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场内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1、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2、申购、赎回账户 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赎回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人 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3、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2005年10月26日。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改变,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营业时间进行 相应的调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申 购申报单位为1元人民币,赎回申报单位为1份基金份额。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 后不得撤销。 5、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外扣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不足1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例:某非养老金投资者通过场内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费率为1.5%,申 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0元,则其申购费用、可得到的申购份额及返还的资金余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元 申购费用=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250=9611.92份 因场内份额保留至整数份,故该投资者申购所得份额为9611份,不足1份部分对应的 申购资金返还给该投资者。 实际净申购金额=9611×1.025=9851.28元 退款金额=10000-9851.28-147.78=0.94元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总额、净赎回金额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为10个月,赎回费率为0.35%, 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0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250=10250元 赎回费用=10250×0.0035=35.88元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