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泰有色: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一号)

时间:2015年11月13日 16:01:56 中财网


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4
第二部分 释义 ................................................................................................................................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30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34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分级与净值计算规则 ................................................................................... 44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 47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7
第九部分 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的上市交易 ................................................................... 48
第十部分 国泰有色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 ......................................................... 57
第十二部分 场内份额配对转换 ................................................................................................. 5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 6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业绩 ............................................................................................................. 73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财产 ............................................................................................................. 73
第十六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74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9
第十八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79
第十九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 ......................................................................................................... 81
第二十部分 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的终止运作 ............................................................... 90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2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92
第二十三部分 风险揭示 ............................................................................................................. 98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103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4
第二十六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1
第二十七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2
第二十八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4
第二十九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6
第三十部分 备查文件 ............................................................................................................... 136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6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并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部函[2015]379号文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3月30日。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
没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
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有色A份额的
本金及约定收益的风险、指数化投资风险、运作风险)等。

本基金虽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
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国泰有色份额是本基金基础份额,具有较
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通过场内的国泰有色份额
按照1:1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离或分拆而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具有与
国泰有色份额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有色A份额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低,
有色B份额由于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有所放大,将高于
普通的股票型基金,其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国泰有色份额和有色A份额净值
的变动幅度,即有色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
高。有色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有
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可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配对转换方式合并为场内的国泰
有色份额,或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折算方式,折算为场内的国泰有色份额,
从而体现出本基金基础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
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年9月30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5年3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国
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
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国证有色
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有色A份额与有色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12、《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14、《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
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修订版)》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相关通知、指引、指南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会员单位。其中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
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会员单位
25、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6、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
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8、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
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
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9、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0、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
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1、基金份额结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简称“国泰有色份额”)、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有色A份额”)和国泰国证有色金
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有色B份额”)。其中,
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32、国泰有色份额:指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
份额
33、有色A份额:指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
收益类份额
34、有色B份额:指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
收益类份额
35、分级份额:指有色A份额、有色B份额的统称
36、场外份额:指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7、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8、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基金投资人办理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
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


机构的登记结算系统
39、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投资人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等业
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
券登记系统
4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交易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1、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有色A份额而言,指1.0000

42、有色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指“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00%”,
其中,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
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至
第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含)期间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43、有色A份额约定日单利收益率:指有色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除以
365
44、有色A份额的约定收益: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第1个基金
份额折算基准日(含)期间、或自上一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定期折算基准日
或不定期折算基准日)次日(含)起至下一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含)期间,
以1.0000元为基准,采用有色A份额约定日单利收益率累计计算的金额
4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46、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7、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48、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0、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51、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52、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4、标的指数:指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
55、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
式买卖有色A份额、有色B份额的行为
56、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场内的国泰有色份额按照1:1的基金份
额配比分拆为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的行为
57、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有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按照1:1的
基金份额配比合并为场内的国泰有色份额的行为
58、场内份额配对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场内的国泰有色份额与分级
份额之间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与合并
59、自动分离:指基金发售结束后,对投资人场内认购所得的全部份额按照
1:1的基金份额配比确认为有色A份额与有色B份额
6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6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6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6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公
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6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65、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
不同销售机构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6、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国泰有色份额在登记结算系
统和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国泰有色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包括国泰有色
份额、有色A份额与有色B份额)的10%
69、元:指人民币元
7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7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3、基金份额净值:指根据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规则计算的国泰有色份额、有
色A份额和有色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7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5、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7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成立时间:1998 年3 月5 日
法定代表人:唐建光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何晔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
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
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
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
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
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


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
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
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
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
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6个月
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
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
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
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
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
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
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

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
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唐建光,董事长,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2年1月至1988年10月在
煤炭工业部基建司任工程师;1988年10月至1993年7月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


司基建局任副处长;1993 年7月至1995年9月在中煤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办
公室任处长;1995年9月至1998年10月在煤炭部基建管理中心工作,先后任
综合处处长、中心副主任;1998年10月至2005年1月在中国建设银行资产保
全部任副总经理;2005年1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任资产管理
处置部总经理、企业管理部高级业务总监。2010年11月至2014年10月任国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8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2015年8月起
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起在中国建银投有限责任公司工
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
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
人,现任战略发展部处长。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川,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2001年7月至2005年8月,在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中间业务部、投资银行部、公司业务部业务副经理、业务
经理。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
资银行部、委托代理业务部业务经理、高级副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
在中投证券资本市场部担任执行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2年6月,在中国建
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投资部高级经理、企业管
理部高级经理。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任建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任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副总
经理。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业务总监。2014年5月
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年在BANK OF ITALY负
责经济研究;1995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
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
分析师;1999-2004年在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
究员;2004-2005年任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2005-2006年在CREDIT
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基
金经理。2009-2013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2013


年6月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2013年11月起任公
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
保险师(Chartered Insurer)。1989年起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
理;1994年起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年起任忠利保险
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年起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
年起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起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201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侯文捷,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4年3月至2002年2月在中
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经理部项目经理,证券部项目经理,北京证
券营业部副经理,天津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2002年2月起在中国电力财
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信息中心主任、信息技术部主任、首席信息师、华北分
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2
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张峰,董事,硕士研究生,16年证券从业经历。1987年7月至1999年3
月就职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历任产业经济研究所科员、政研室经济分析处副处长、
财金司综合处处长。1999年3月至2001年7月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任研究部副总监、市场部总监。2001年7月至2002年4月在中保集团资产管理
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2年4月至2015年4月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督察长、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官。2015年5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
系、法学院执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
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
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3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上市)
独立董事,2015年5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0年6月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

刘秉升,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任吉林省长白县马
鹿沟乡党委书记;1982年起任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5年起任吉林省抚松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89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吉
林省白山市支行行长、党委书记;1995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1998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任海
南省银行业协会会长。201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韩少华,独立董事,大学专科,高级会计师。1964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河
南省工作,历任河南省分行副处长、处长;南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分行总
会计师。2003年至2008年任河南省豫财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0年11月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在工商银行河北省
工作,历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
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
长、党委书记;2004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起任
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

2014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6年6
月,先后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
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
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在中国
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在中国投资
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2年8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
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1995年12月至2000年5月在Jardine
Fleming India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在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2003年3月至2008年1月


任JP Morgan Chase India合规部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任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法律及合规部主管。2008年8月至2014
年3月任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年3月17日起任Generall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首席执行官。

刘顺君,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6年7月至2000年3月在中
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工作,历任教员、副主任。2000年4月至2003年1
月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主管、项目经理。2003
年1月至2005年5月任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部高级经理。2005
年6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处综合部主任,
营业管理部主任助理,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福建业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投
资管理部主任。2012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

李辉,监事,大学本科。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
司,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1月至
2005年7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
AIG集团,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年4月加入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现任公司总
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3年11月起任公
司职工监事。

束琴,监事,大专学历。1980年3月至1992年3月分别任职于人民银行安
康地区分行和工商银行安康地区分行,1993年3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陕西省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8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行政管
理部主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行政部副总监。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曾任职于天同证券。2001年9月加盟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社保111组合基金经理助理、国泰金鼎价值
混合和国泰金泰封闭的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月起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5月起兼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
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兼
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年8月起任公


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唐建光,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峰,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巴立康,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1993年4月
至1998年4月在华夏证券工作,历任营业部财务经理、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
理兼上海分公司财务部经理。1998年4月至2007年11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工作,历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基金运作部总经理、基金运营总监、稽核总
监。2007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2015年8月31日起代任公司督察长。

周向勇,硕士研究生,19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
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建银投资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
运营组负责人。2011年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
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徐皓,硕士研究生,FRM,注册黄金投资分析师(国家一级),8年证券从
业经历。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2010年5月加盟国泰基金,
任高级风控经理。2011年6月至2014年1月担任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及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兼
任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1月起任国泰中小
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月
至2015年8月26日任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4年6月起兼任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年11月起兼任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纳斯达克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起兼任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8月27日起任国泰国证新能源汽
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基金成立以来一直由徐皓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
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
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
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
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张峰:总经理、董事
委员:
周向勇:副总经理
黄焱: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吴晨: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
张则斌:权益投资总监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
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
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
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
控制制度,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其内容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
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
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
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
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
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
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下设
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

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
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
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
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
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
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
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
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
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
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
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
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
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
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
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
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风险
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
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
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
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
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
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
保证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
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
并保证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
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控制委员会总体方针指
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
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
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
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
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
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
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
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
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国泰有色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
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
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
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
控制制度,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其内容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资管
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
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
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
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
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
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下设
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分管领导议事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投
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
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
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
控制体系;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者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


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
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
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
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
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
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
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
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
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
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
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
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
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
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稽核
监察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
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
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
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
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
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
保证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
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查,
并保证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
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控制委员会总体方针指
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
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
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
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
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
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
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
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
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
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于2014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市值约为2,079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
第四位。


于2014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67,441.30亿元,较上年增长8.99%;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额94,745.23亿元,增长10.30%;客户存款总额128,986.75亿元,
增长5.53%。营业收入5,704.70亿元,较上年增长12.16%;其中,利息净收入
增长12.28%,净利息收益率(NIM)2.8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为19.02%;成本收入比为28.85%。利润总额2,990.86亿元,较上年增长6.89%;
净利润2,282.47亿元,增长6.10%。资本充足率14.87%,不良贷款率1.19%,拨
备覆盖率222.33%。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新
增11万户和68万户,个人有效客户新增1,188万户。网点“三综合”覆盖面进
一步扩大,综合性网点达到1.37万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0%,综合营销团队
1.75万个,网点功能逐步向客户营销平台、体验平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深化
网点柜面业务前后台分离,全行超过1.45万个营业网点30类柜面实时性业务产
品实现总行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60%。总分行之间、总分行与子公司之间、
境内外以及各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得重要进展,集团综合性、多功
能优势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3,989.83亿元,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以“养
颐”为主品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账户管理
规模分别新增188.32亿元和62.34万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38.06%,新增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首发份额市场领先。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1万个、结
算量达1.46万亿元。信用卡累计发卡量6,593万张,消费交易额16,580.81亿元,
多项核心指标同业第一。私人银行业务持续推进,客户数量增长14.18%,金融
资产增长18.21%。

2014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
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100余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年“世界
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2;在英国《金融时报》全
球500强排名第29位,新兴市场500强排名第3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4
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
第38位。此外,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重要奖项,覆盖公司
治理、社会责任、风险管理、公司信贷、零售业务、投资托管、债券承销、信用
卡、住房金融和信息科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
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
有员工22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
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
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5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514只证券投资
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
“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
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
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直销
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
层-19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
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
易客户端
“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1738

联系人:李静姝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①销售银行及券商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4


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977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5


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6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7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8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9


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


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1


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8211

客服电话: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2


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13


上海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4


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10108998、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15


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
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
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16


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com

17


中信万通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8


华泰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张小波

电话:025-84457777


网址:www.htzq.com.cn


客服电话:95597

19


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网址:www.95579.com

20


中泰证券有限公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1


中国中投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
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 02. 03. 05.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1. 22. 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22


长城国瑞证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二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赵钦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服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23


华宝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刘闻川

电话:021-68778081

传真021-687781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4


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罗文雯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网址:www.cicc.com.cn

25


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26


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88656100

传真:010-88656290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7


中国民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联系人:李微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客服电话:400-889-5618

网址:www.e5618.com

28


华龙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客服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29


西部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冯萍

电话:029-87406488

传真:029-87406387

客服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30


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31


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服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32


江海证券有限公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3


广州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
塔19楼、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655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34


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毛亚莉

电话:021-64318893

传真:021-64713795

客服电话:96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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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新时代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A座8层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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