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易方达保证金B: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1月)
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五 年 十一 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 201 3 年 1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易方达保证金收益 货币市场基金 募集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 3 】 62 号 ) 和 201 3 年 3 月 18 日《关于 易方达保 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 ( 基金部函 [ 201 3 ] 194 号 ) 的核准,进行募 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3 月 2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投资者购买本货币 市场基金并不等于 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 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 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本产品相关技术、规则、操 作等创新性造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 风险,因内部控制存在 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因达到当日累计申购份额 上限或累计赎回份额上限 或单个账户当日累计申购上限 造成申购或赎回申请失败的风险, 因本基金收益分配安排造成的再投资 风险和 收益支付时间风险 ,因二级市场交易费用、交 易价格而影响投资收益的风险 ,因买卖基金份额所在证券公司未开通代收代付功能而延迟 获取投资收益的风险 等等。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及债券 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 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 说明书 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 2015 年 9 月 29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报告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 ......................... 1 二、释 义 ................................ ......................... 2 三、基金管理人 ................................ ..................... 6 四、基金托管人 ................................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20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 ................ 40 七、基金的募集 ................................ .................... 41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 42 九、基金份额的折算和上市交易 ................................ ...... 43 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 .......... 45 十一、基金的投资 ................................ .................. 51 十二、基金的业绩 ................................ .................. 60 十三、基金的财产 ................................ .................. 62 十四、基金资产的估值 ................................ .............. 63 十五、基金的收益分配 ................................ .............. 67 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69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72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 .............. 73 十九、风险揭示 ................................ .................... 78 二十、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算 ........................ 82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84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99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服务 ................................ ... 114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15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5 二十六、备查文件 ................................ ................. 116 一、 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公开募 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 号 < 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 》、《 易方达保证金收 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及其它有关规定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 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 投资者 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 投资者 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本招募说明 书中除非文意另 有所指,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 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 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司法解 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 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 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 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 在募集期间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22.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 管理人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理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劵公 司,又称为代办证券公司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25. 基金代销机构:指发售代理机构和 / 或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6. 登记 结算 业务: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定义 的基金份额 的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 27. 登记 结算 机构:指办理登记 结算 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 结算 机构为 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 结算 业务的机构 。 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38. 申购: 指 《 基金合同 》 生效后,投资者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以 申购赎回清单规定的对价向基金 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 赎回: 指 《 基金合同 》 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 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以取得申购赎回清单所规定对价的行为 40. 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购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 件 41. 申购对价: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 的现金替代及其他对价 42. 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给基金赎回人的现金替代及其他对价 43. 元:指人民币元 44.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 45.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6.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7.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8.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 份额每 百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的过程 49. 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 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0. 每 百 份基金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 百 份基金份额的日收益 51. 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的每 百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折 算出的年收益率 52.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 体 53.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 一 )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 4004 - 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 天河区 珠江新城 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楼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设立日期: 2001 年 4 月 17 日 注册资本: 12 , 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 贺晋 联系电话: 400 881 8088 2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2 总 计 100%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叶俊英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长。曾任中国南海石油联合服务总公司条法部科员、副 科长、科长,广东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办公室干部,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 公司董事、副总裁,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董事、副董事长。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晓艳女士,经济学博士,副董事长、总裁。曾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理财部副 经理、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理财部副总经理、基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员、监察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秦力先生,经济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投资理财部总 经理、资金营运部总经理、规划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自营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现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力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董事。曾任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技术 主管、企划经理,佛山顺德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总监,美的空调深圳营销中心区域经理, 佛山顺德创佳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长虹空调广州营销中心营销总监,广东盈峰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总监、董事、副总裁。现任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开源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盈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东辉先生,管理学博士,董事。曾任广州市东建实业总公司发展部投资计划员,广州 商贸中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广州东建南洋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信托管理三部副总经理。现任广东 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信托管理三部总经理。 刘韧先生,经济学硕士,董事。曾任湖南证券发行部经理助理,湘财证券投资银行总部 总经理助理,财富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本运营部部长,兼任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晟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王化成先生,经济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何小锋先生,经济学硕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省韶关市教育局干部,中共广东省韶关 市委宣传部干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金融系主任。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 朱征夫先生,法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广东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金融房地产部主任, 广东大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国土厅广东地产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广东东 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国祥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会主席。曾任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江南西营业部经理,广 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舫金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华南师范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中国证监会广 州证管办处长、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长、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立根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州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州银行副董事长,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中盈(三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永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廖智先生,经济学硕士,监事。曾任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主管,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 张优造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常务副总裁。曾任南方证券交易中心业务发展部经 理,广东证券公司发行上市部经理、深圳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基金部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 肖坚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裁。曾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职员,香港安财投资有限 公司财务部经理,粤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经 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基金投资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专户投资总监、专户首席投资官;基金科翔基金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 ACE GP 董 事,ACE MANCO董事,ACE Investment Fund LP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彤先生,经济学博士,副总裁。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成都营业部研发部副 经理、交易部经理、研发部经理、证券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 场拓展部主管、基金科瑞基金经理、市场部华东区大区销售经理、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南京 分公司总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市场总监。现任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马骏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副总裁。曾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营业 部职员,深圳众大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金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 定收益首席投资官;基金科讯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深 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固定收益总 部总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业务 负责人、证券交易负责人员(RO)、就证券提供意见负责人员(RO)、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 员(RO),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南女士,经济学博士,督察长。曾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科员、副处长,易方 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监察部总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 察长。 范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首席产品执行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 务部科员,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公室经理、国际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中心助理 主任、上市部副总监、基金债券部副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产品执行官,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2、基金经理 石大怿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交易员、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2 年 11 月 26 日起任职)、易方 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1 月 15 日起任职)、易方达天天理 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3 月 4 日起任职)、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任职)、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4 月 22 日起任职)、易 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10 月 24 日起任职)、易方达 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6 月 17 日起任职)、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6 月 25 日起任职)、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9 月 12 日起任职)、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2 月 5 日起任职)。 梁莹女士,经济学硕士、金融学硕士。曾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债券销售交易部交 易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交易员、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月月 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9 月 24 日起任职)、 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9 月 24 日起任职)、易方达增 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1 月 20 日起任职)、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起任职)、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起任职)、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起任职)、 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5 年 6 月 19 日起任职)、易方达货币市场基 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 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情况:马喜德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29 日 至 2013 年 4 月 21 日(根据相关公告, 2013 年 4 月 20 日至 2013 年 4 月 21 日由王晓晨女士、石大怿先生代 为履行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经理职责) ; 王晓晨女士 管理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2 日 至 2014 年 11 月 21 日 。 3、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马骏先生、袁方女士、王晓晨女士、胡剑先 生、张清华先生。 马骏先生,同上。 袁方女士,工学硕士。曾任中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湘财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经理,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 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年金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执行总监,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机构投资部总经理。 王晓晨女士,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室债券交易员、债券 交易主管、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现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兼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就证券提供意 见负责人员( RO )、提供资产管理负责人员( RO ) 。 胡剑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研 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兼债券研究员、固定收益研究部负责人、 固定收益总部总经理助理、易方达中债新综 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易方 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 易方达稳 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易方达 裕惠回报定期开放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清华先生,物理学硕士。曾任晨星资讯(深圳) 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基金投资部总经理、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新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易方达安心回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每 百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 8 、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按照规定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 、 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 1 )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 利用基金财产 或者职务之便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 4 )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 4 )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 7 )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 计划等信息; ( 8 )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 序; ( 9 )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 己; ( 10 )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1 )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 12 )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3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 基金经理承诺 ( 1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 2 ) 不利用职务 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 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 1 )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 2 ) 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 3 )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 4 )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 5 ) 保护公司最重要的资本:公司声誉。 2.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 1 )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 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 2 )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 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 3 )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 ( 4 )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 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 5 ) 有效性原则: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应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 动指南;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 6 )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 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 修改和完善; ( 7 )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力争以 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 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 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 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 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 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 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4. 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 1 )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 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 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 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 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 的授权应 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 2 )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 3 )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 4 )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应建立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 公 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 存档保管;同时应建立科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 5 )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 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 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 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 6 )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公司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 7 )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 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确了监察 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公司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 1 ) 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 2 ) 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注册时间: 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号 联系人: 汤嵩彦 电话: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钞行之 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4 年《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 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9 位,跻身全球银行 20 强;根据《财富》杂志发 布的 “ 世界 500 强公司 ” 排行榜,交通银行位列第 217 位。 2014 年荣获《首席财务官》 杂志评选的 “ 最佳资产托管奖 ” 。 截至 2015 年 9 月 3 0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 7.21 万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520.40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 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 2013 年 10 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13 年 10 月 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2009 年 1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 董事、行长。牛先生 1983 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 1997 年毕业于 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 1999 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 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 2013 年 11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10 月起任本行行长; 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本行副行长; 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 理; 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本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 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 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 历任本行 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 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 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 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39 只。此外,还托管了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 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 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 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 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 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 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 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 、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 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 、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 织结构的设置上 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 制中的盲点。 5 、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 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 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 、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 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 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 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中心 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 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 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 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 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 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 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 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 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 人 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行 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 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 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 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五、相关服务机构 ( 一 )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1) 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41 、 42 、 43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0 - 87555305 网址: www.gf.com.cn (2)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 - 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传真: 0755 - 82558355 网址: www.essence.com.cn (3)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 022 - 28451991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651 - 5988 传真: 022 - 28451958 网址: www.bhzq.com (4) 财达证券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办公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3 - 26 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马辉 联系电话: 0311 - 6600634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2 - 8888 传真: 0311 - 66006414 网址: www.s10000.com (5) 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孙智勇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 0731 - 84403360 、 0731 - 84403319 业务投诉电话: 0731 - 8440335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731 - 84403439 网址: www.cfzq.com (6) 财通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夏吉慧 联系电话: 0571 - 87925129 客户服务电话: 96336 (浙江)、 40086 - 96336 (全国) 网址: www.ctsec.com (7) 长城国瑞证券 注册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联系人:赵钦 联系电话: 0592 - 5161642 客户服务电话: 0592 - 5163588 传真: 0592 - 5161140 网址: www.xmzq.cn (8)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 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 16 、 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 0755 - 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6 - 888 传真: 0755 - 83515567 网址: www.cgws.com (9) 大通证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 大连期货大厦 38 、 39 层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座 - 大连期货大厦 38 、 39 层 法定代表人: 李红光 联系人:谢立军 联系电话: 0411 - 3999180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169 - 169 传真: 0411 - 39673214 网址: www.daton.com.cn (10) 大同证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 心 A 座 F12 、 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 0351 - 41303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21212 传真: 0351 - 4192803 网址: www.dtsbc.com.cn (11) 德邦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 021 - 687616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128 传真: 021 - 68767880 网址: www.tebon.com.cn (12) 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 : 毛诗莉 联系电话 : 0755 - 23838750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81888 网址: www.fcsc.cn (13) 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 - 85096517 传真: 0431 - 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000 - 6 86 网址: www.nesc.cn (14) 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 23 层、 25 层- 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联系电话: 021 - 633258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传真: 021 - 63326729 网址: www.dfzq.com.cn (15) 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梁旭 联系电话: 021 - 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 400 - 8888 - 588 传真: 021 - 50498825 网址: www.longone.com.cn (16) 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 0512 - 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01555 传真: 0512 - 65588021 网址: www.dwzq.com.cn (17) 东兴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联系电话: 010 - 665553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993 传真: 010 - 66555133 网址: www.dxzq.net (18) 方正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 24 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联系人:徐锦福 联系电话: 010 - 6854676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传真: 010 - 68546792 网址: www.95571.cn (19) 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 021 - 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 400 - 8888 - 788 、 10108998 传真: 021 - 22169134 网址: www.ebscn.com (20) 广州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 020 - 888 36999 客户服务电话 : 020 - 961303 传真: 020 - 88836654 网址: www.gzs.com.cn (21) 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联系电话: 010 - 841833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18 - 8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10 - 84183311 - 3389 网址: www.guodu.com (22) 国海证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牛孟宇 联系电话: 0755 - 8370935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传真: 0755 - 83704850 网址: www.ghzq.com.cn (23) 国金证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联系电话: 028 - 866900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00109 传真: 028 - 86690126 网址: www.gjzq.com.cn (24 )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或 400 - 8888 - 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网址 : www.gtja.com (25) 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 0755 - 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传真: 0755 - 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26) 国元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国元大厦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国元大厦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蔡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9557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551 - 2272100 网址: www.gyzq.com.cn (27) 海通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联系电话: 021 - 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 400 - 8888 - 001 传真: 021 - 23219100 网址: www.htsec.com (28) 恒泰证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 孙伟 联系电话: 0471 - 4972042 客户服务电话: 0471 - 4961259 传真: 0471 - 4961259 网址: www.cnht.com.cn (29) 红塔证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7 - 11 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网址: www.hongtastock.com (30) 华安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范超 联系电话: 0551 - 65161821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