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国轩高科: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5-09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5年11月11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5年11 月16日在国轩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 董事8名,实际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缜先生主持,经公司董事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江苏 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符合《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受公司股东大会 委托,董事会确定以2015年11月16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向175名激励对象授予14,157,888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方建华先生、王勇先生作为本次被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新能源汽车子基 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国家科 技成果转化基金新能源汽车子基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方建华先生作为本次交易事项关联人,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 立子公司的公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 立参股子公司的公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因产能快 速扩张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补充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为招商银行合肥 分行20,000万元人民币;永隆银行旧金山分行(Wing Lung Bank,San Francisco Branch)1,000万美元。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组织架构,加强重组后业务管理,公司原输配电设备业务 及资产已下沉至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源电器”),公司拟对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银行授信主体及额度进行调 整。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东源电器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为 5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为: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市通州支行15,000万元;中国 工商银行南通市通州支行18,5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苏州胥口支行4,000万元; 中国银行南通市通州支行5,000万元;中国交通银行南通市通州支行3,000万元;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5,000万元;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3,500万元;上海银行苏 州高新区支行1,000万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银行间的额度,办理 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 等)及银行贷款事宜。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 司将视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融资金额。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陆燕女士、邱卫东先生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 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会计师 事务所变更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体内容详见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董事会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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