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华讯方舟: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5-134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讯方舟”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 年11月21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长吕向阳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徐天春女士、宋晏女士、谢 维信先生、曹健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华 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 讯”)拟向上海银行南京分行等8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金额不超过59,0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年费率 1 上海银行南京分行 不超过5,000万元 1年 8%以内 2 工商银行南京城东支行 不超过3,000万元 1年 8%以内 3 中国银行南京下关支行 不超过3,000万元 1年 8%以内 4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不超过10,000万元 1年 8%以内 5 招商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不超过3,000万元 1年 8%以内 6 平安银行南京钟山支行 不超过20,000万元 1年 8%以内 7 广州银行南京莫愁湖支行 不超过5,000万元 1年 8%以内 8 宁波银行中山北路支行 不超过10,000万元 1年 8%以内 合计 不超过59,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同 意上述事项,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 应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公司全体董事表决同意此议案。 因公司此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根据证监发 〔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135)。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布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公告编号:2015-136)。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2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