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联建光电: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9:32:50 中财网


















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 350044 号




















































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财务报表









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



1-4



公司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



5-6





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7-8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4



财务报表附注



1-63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 350044 号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 9 月、2014 年度、
201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
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
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
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
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
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5 年 9 月 30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设立于 2009 年 1
月 7 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44030110380328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公司初始设立时登记的名称为“深圳市奇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1
月 4 日由“深圳市奇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赢客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
司”,于 2012 年 2 月 3 日由“深圳市赢客在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赢客
互动网络广告有限公司”,并于 2012 年 8 月 29 日更名为现名称“深圳市力玛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公司初始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其中马必兴出资 190 万元,
区刚出资 10 万元。上述出资已经深圳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海华验
资报字[2008]第 186 号)审验。


本公司设立时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马必兴

190.00

95.00

区刚

10.00

5.00

合计

200.00

100.00



2009 年 6 月 3 日,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区刚将所持本公司 5%的股权转让给马必
兴。2009 年 6 月 2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公司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名义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马必兴

200.00

100.00



2012 年 8 月 20 日,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马伟晋(原名马必兴)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 90%的股权转让给杨奕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0%的股权转让给张向荣。2012 年
8 月 2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公司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名义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真实股东名称

杨奕雄

180.00

90.00

马伟晋

张向荣

20.00

10.00

马伟晋

合计

200.00

100.00





2012 年 8 月 29 日,经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0 万元增加


至人民币 500 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其中杨奕雄认缴 270 万人民币、张向荣认缴
人民币 3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名义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真实股东名称

杨奕雄

450.00

90.00

马伟晋

张向荣

50.00

10.00

马伟晋

合计

500.00

100.00





2012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杨奕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60%的股权转让
给张向荣,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0%的股权转让给李佳。2012 年 12 月 18 日,深圳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名义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真实股东名称

张向荣

350.00

70.00

马伟晋

李佳

150.00

30.00

李 佳 10.00%、 马 伟 晋
20.00%

合计

500.00

100.00





2013 年 9 月 25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张向荣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0%的股权转让
给方明东。2013 年 12 月 18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名义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真实股东名称

张向荣

250.00

50.00

马伟晋

李佳

150.00

30.00

李 佳 10.00%、 马 伟 晋
20.00%

方明东

100.00

20.00

马伟晋

合计

500.00

100.00





2014 年 5 月 14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张向荣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0%的股权转让
给申箭峰。2014 年 7 月 14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名义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真实股东名称

张向荣

200.00

40.00

马伟晋

李佳

150.00

30.00

李 佳 10.00%、 马 伟 晋
20.00%

方明东

100.00

20.00

马伟晋

申箭峰

50.00

10.00

申箭峰

合计

500.00

100.00





2014 年 12 月 8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李佳将其持有的 10%股权转让给朱嘉春,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0%的股权转让给张向荣。2015 年 1 月 20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名义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真实股东名称

张向荣

300.00

60.00

马伟晋

方明东

100.00

20.00

马伟晋

申箭峰

50.00

10.00

申箭峰

朱嘉春

50.00

10.00

朱嘉春

合计

500.00

100.00





2015 年 7 月 1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张向荣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0%的股权转让给
马伟晋,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的股权转让给刘为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的股权
转让给陈斌;方明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0%的股权转让给马伟晋。2015 年 7 月 20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马伟晋

350.00

70.00

申箭峰

50.00

10.00

朱嘉春

50.00

10.00

刘为辉

25.00

5.00

陈斌

25.00

5.00

合计

500.00

100.00



2015 年 7 月 28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申箭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7%的股权转让
给新余市力玛智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玛智慧”),朱嘉春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 2.7%的股权转让给力玛智慧,刘为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75%的股权
转让给力玛智慧,陈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85%的股权转让给力玛智慧,马伟晋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 12.5%的股权转让给广州市叁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叁搜”),马伟晋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15%的股权转让给周伟韶,马伟晋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 4.2%的股权传让给罗李聪,刘为辉将其持有本公司 0.1%的股权转让给罗
李聪。2015 年 8 月 4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马伟晋

255.75

51.15

朱嘉春

36.50

7.30

申箭峰

21.50

4.30

罗李聪

21.50

4.30

刘为辉

10.75

2.15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陈斌

10.75

2.15

周伟韶

10.75

2.15

力玛智慧

70.00

14.00

广州叁搜

62.50

12.50

合计

500.00

100.00



2015 年 8 月 14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马伟晋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35%的股权转让
给郭检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23%的股权转让给向业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36%
的股权转让给力玛智慧;申箭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01%的股权转让给力玛智慧;
朱嘉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73%的股权转让给力玛智慧;刘为辉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0.52%的股权转让给力玛智慧;陈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0.52%的股权转让给力玛智慧;
周伟韶将其持有本公司 0.52%的股权转让给力玛智慧;罗李聪将其持有本公司 1.01%
的股权转让给力玛智慧;广州叁搜将其持有本公司 1.38%的股权转让给力玛智慧。

2015 年 8 月 19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马伟晋

191.05

38.21

朱嘉春

27.85

5.57

申箭峰

16.45

3.29

罗李聪

16.45

3.29

刘为辉

8.15

1.63

陈斌

8.15

1.63

周伟韶

8.15

1.63

郭检生

16.75

3.35

向业胜

11.15

2.23

力玛智慧

140.25

28.05

广州叁搜

55.60

11.12

合计

500.00

100.00



201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广州叁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1.12%股权转
让给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塔投资”)。 2015 年 8 月
27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马伟晋

191.05

38.21

朱嘉春

27.85

5.57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申箭峰

16.45

3.29

罗李聪

16.45

3.29

刘为辉

8.15

1.63

陈斌

8.15

1.63

周伟韶

8.15

1.63

郭检生

16.75

3.35

向业胜

11.15

2.23

力玛智慧

140.25

28.05

德塔投资

55.60

11.12

合计

500.00

100.00



2015 年 9 月 21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新增注册资本 625,600.00 元,由深圳市联
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90,000,000.00 元出资,625,600.00 元计入实收资本,
89,374,400.00 计入资本公积。2015 年 9 月 21 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
股权转让事宜。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马伟晋

191.05

33.96

朱嘉春

27.85

4.95

申箭峰

16.45

2.92

罗李聪

16.45

2.92

刘为辉

8.15

1.45

陈斌

8.15

1.45

周伟韶

8.15

1.45

郭检生

16.75

2.98

向业胜

11.15

1.98

力玛智慧

140.25

24.94

德塔投资

55.60

9.88

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62.56

11.12

合计

562.56

100.00



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产品的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
记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法定代表人:马伟晋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德维森大厦三楼。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0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广东叁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叁六”)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
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预计公司财务方面、经营方面及其他方面,无影响持
续经营能力事项,公司能保持较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次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
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
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
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
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
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
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
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
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
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
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


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
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
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
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
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
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
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
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
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金额占应收款项余额 10%以上。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组合





0.5 年以内(含 0.5 年,以下同)

0.00

0.00

0.5-1 年

2.00

2.00

1-2 年

30.00

30.00

2 年以上

100.00

100.00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
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
足等情况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从
相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十一)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
出售;



(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
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
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
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
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
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
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
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
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
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
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
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
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
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
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
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
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
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三)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
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10.00

18.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10.00

18.00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
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
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
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四)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
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
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
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
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
折旧额。




(十五)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
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
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
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
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
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
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
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
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六)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
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
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
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
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年)

依据

软件

3-5

按合同或法律的规定确认(综合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
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4、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
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
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
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
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
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
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
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
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
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
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
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
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在可使用年限和租赁期两者较低年限进行平均
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
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对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
入当期损益。




(十九)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
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
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
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
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
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
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
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
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
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
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
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
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
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
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
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




(二十一)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
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
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
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 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依据

提供劳务收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



4、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本公司选用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
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
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
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
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
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5、 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搜索引擎广告服务,采取事先充值按点击计费的原则,公司在实际业务中根据
不同客户开立一一对应的账户并通常以小额充值的方式操作,该类业务收入确
认方法为:点击消耗完成后,根据合同金额及点击量分期确认收入。


展示类广告,公司与客户约定展示期间,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广告且相关成本
能够可靠计量的,在合同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二十二)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
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2、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
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
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本
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
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
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
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
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
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四) 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
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
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
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
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
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二十五)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本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修订)将本公司本准则实
施日存在的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计划、辞退福利按照衔接规定进行了追溯
调整。


(2)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除上述(1)中的会计政策变更之外,其他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

变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四、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
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6.00

6.00

6.00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7.00

7.00

7.00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3.00

3.00

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征

2.00

2.00

2.00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25.00

25.00

25.00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库存现金

269,827.26

323,587.09

332,201.39

银行存款

79,132,750.22

972,776.81

1,701,513.35

其他货币资金

20,118.81

---

---

合计

79,422,696.29

1,296,363.90

2,033,714.74





(二)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1)2015 年 9 月 30 日

类别

2015.9.30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509,518.13

100.00

---

---

2,509,518.1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2,509,518.13

100.00

---

---

2,509,518.13





(2)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2014.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

---

---

---

---
















(3)2013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2013.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2,267.00

100.00

6,680.10

30.00

15,586.9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22,267.00

100.00

6,680.10

30.00

15,586.9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半年以内

2,509,518.13

---

---

---

---

---

---

---

---

半年-1 年

---

---

---

---

---

---

---

---

---

1-2 年

---

---

---

---

---

---

22,267.00

6,680.10

30.00

2 年以上

---

---

---

---

---

---

---

---

---

合计

2,509,518.13

---

---

---

---

---

22,267.00

6,680.10

30.00
























2、 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目

2015 年 1-9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计提坏账准备

---

(6,680.10)

6,234.76





3、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1)2015 年 9 月 30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2,509,518.13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100%,账龄均为 0-6 个月,
故未计提坏账准备。




(2)2013 年 12 月 31 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2,267.00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10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汇总金额 6,680.10 元。




5、 期末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三) 预付款项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