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华策影视: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时间:2015年11月24日 17:33:58 中财网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09,289,614股,发行价格为18.30元/
股,将于2015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5名发行对
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
年11月26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5年11月27日(即
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HUACEFILM&TVCO.,LTD.

注册资本:65,287.175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傅梅城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证券代码:300133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683号西溪创意产业园C-C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683号西溪创意产业园C-C座

邮政编码:310012

董事会秘书:王丛

电话:0571-87553075

传真:0571-87553088-8033

电子信箱:zqsw@huacemedia.com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
广播剧、电视剧(有效期至2017年04月01日)。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制作、


代理国内广告。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承办会务、礼仪服务,经营进
出口业务。


所属行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主营业务:电视剧的投资、制作、引进及发行业务,电影的投资、制作、发
行业务,综艺节目制作,影视剧植入广告,影院开发经营和艺人经纪等。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于2014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发行人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系列议案,批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发行人于2015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发行人于2015年11月4日召开了201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15年8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2015年9月1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3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9,289,617股新股。



(四)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五)发行数量及发行方式

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289,614股,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六)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华策影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2014年10月8日)。董事会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51元/股,不
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
九十。公司于2015年4月8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27.51
元/股调整为18.30元/股。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当于发送《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2015年11月5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70.06%。


(七)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36.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000,000.00元,并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1,753,934.42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988,246,001.78元。


(八)锁定期

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九)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5年11月5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鼎
鹿中原、泰康资产、朱雀投资、建投传媒、北京瓦力共5名认购对象发送了缴款
通知书。


截至2015年11月12日,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
3-146号《验证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总额1,999,999,936.20元已全部
到位。


2015年11月12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
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2015年11月1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5〕
449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1月12日止,发行人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36.20元,扣除发行费用11,753,934.42元,募集
资金净额1,988,246,001.78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109,289,614.00元,增加资本
公积1,878,956,387.78元。


(十)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
内,签署监管协议。


(十一)股份登记情况

2015年11月1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十二)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鹿中原”)、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上海朱雀珠玉赤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朱雀投资”)、建投华文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建投传媒”)、北京瓦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瓦力”)共5
名特定投资者。2014年10月8日,公司分别与上述5名投资者签订《关于浙江
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金额及限售期限如下:




认购对象

获配股数
(股)

获配金额

(元)

限售期限



1

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

54,644,808

999,999,986.40

2015年11




月27日
-2018年11
月26日



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857,923

399,999,990.90

3

上海朱雀珠玉赤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125,683

349,999,998.90

4

建投华文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928,960

199,999,968.00

5

北京瓦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732,240

49,999,992.00

合计

109,289,614

1,999,999,936.20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鼎鹿中原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17号楼二层A2

注册资本:12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6月6日

法定代表人:王湛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利用www.skycn.com(www.skycn.net)网
站发布网络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服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
和BBS以外的内容);利用互联网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
拟货币发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01月20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本次发行前,鼎鹿中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
发行完成后,鼎鹿中原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与发行人最近一年无重
大交易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2、泰康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泰康人寿大厦七层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2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无。


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与发行人最近一年无重
大交易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3、朱雀投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朱雀珠玉赤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1101-D室

注册资本:35,15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8月7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朱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无。


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与发行人最近一年无重
大交易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4、建投传媒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建投华文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2单元2001内15-16号单元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0日

法定代表人:柯珂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


含中介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
企业策划、设计;销售文化用品;企业管理培训。(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无。


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与发行人最近一年无重
大交易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5、北京瓦力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瓦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B-0127房间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5月8日

法定代表人:雷军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市场调查;公共关系服
务;电脑动画设计;产品设计;影视策划;摄影打印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投资咨询;销售文化用品、电子产品、照相器
材;经济贸易咨询。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无。


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与发行人最近一年无重
大交易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排。


(十三)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或“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一)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
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以及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合法、有效;

(四)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
的利益;

(五)本次发行对象的最终持有人和受益人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无关联关系,最终出资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未采用结构化融资的方
式筹集资金;

(六)本次发行对象中上海朱雀珠玉赤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
其他发行对象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十四)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具备实施的法
定条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涉及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缴款通知
书》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符合《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
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
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发
行人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该等新增股份登记
手续,有关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109,289,614股股份的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1月19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


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华策影视

证券代码:30013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年11月26日。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发行前

本次发行

发行后

股份数量

(股)

持股比


(%)

股份数量

(股)

股份数量

(股)

持股比


(%)

一、有限售条件股


281,737,355

28.72

109,289,614

391,026,969

35.87

二、无限售条件股


699,225,982

71.28

-

699,225,982

64.13

三、股份总数

980,963,337

100.00

109,289,614

1,090,252,951

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11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限售股份数
量(股)

1

傅梅城

291,356,992

29.70

218,517,744

2

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

220,320,000

22.46

-

3

吴涛

67,544,441

6.89

50,658,331

4

汇添富基金-招商银行-汇添富-华策
影视-成长共享20号资产管理计划

17,332,693

1.77

-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研究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555,075

1.69

-

6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13,216,296

1.35

-

7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8,999,791

0.92

-

8

刘智

8,483,043

0.86

7,871,843

9

中国银行-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5,910,345

0.60

-

1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5,782,467

0.59

-



合计

655,501,143

66.83

277,047,918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限售股份数
量(股)

1

傅梅城

291,356,992

26.72

218,517,744

2

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

220,320,000

20.21

-

3

吴涛

67,544,441

6.20

50,658,331

4

北京鼎鹿中原科技有限公司

54,644,808

5.01

54,644,808

5

上海朱雀珠玉赤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125,683

1.75

19,125,683

6

汇添富基金-招商银行-汇添富-华策
影视-成长共享20号资产管理计划

17,332,693

1.59

-

7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人分红-019L-FH002深

16,842,493

1.54

12,732,240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研究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555,075

1.52

-

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13,216,296

1.21

-

10

建投华文传媒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928,960

1.00

10,928,960



合计

727,867,441

66.75

366,607,76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有股份数量没有变化。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9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和2014年度、201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
次发行新增净资产,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期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每股净资产(元/股)

2014年12月31日

3.42

4.91

2015年9月30日

3.72

5.18

每股收益(元/股)

2014年度

0.40

0.36

2015年1-9月

0.22

0.20



(四)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1、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9.30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产总额

587,049.02

502,354.97

210,533.14

176,727.56

负债总额

217,812.62

164,323.92

28,535.77

24,200.83

股东权益

369,236.41

338,031.06

181,997.37

152,526.73

归属母公司所
有者的权益

364,953.24

335,329.70

175,971.95

148,234.32



注: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201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9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133,664.10

191,607.32

92,046.57

72,091.15

营业成本

89,489.71

114,149.89

49,774.47

33,219.26

营业利润

19,919.33

42,268.27

29,982.54

26,171.94

利润总额

28,302.58

52,213.81

35,478.92

29,305.81




项目

2015年1-9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净利润

23,158.61

40,657.32

27,385.24

22,254.7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21,968.34

39,006.03

25,826.47

21,504.1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15,975.07

30,479.17

21,612.66

19,056.41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9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55,424.55

20,442.78

-5,978.00

-3,359.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6,858.35

-95,374.71

-14,264.25

-7,902.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40,984.91

93,184.95

529.53

-4,539.4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21,297.99

18,253.03

-19,712.72

-15,801.7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38,757.09

60,055.08

41,802.05

61,514.77



2、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15年9月30
日/2015年1-9


2014年12月
31日/2014年


2013年12月
31日/2013年


2012年12月
31日/2012年


流动比率

2.15

2.56

6.46

6.23

速动比率

1.28

1.74

4.63

5.0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

29.71

19.67

9.30

11.3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37.10

32.71

13.55

13.6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5

2.30

2.13

3.03

存货周转率(次)

0.70

1.53

1.27

1.59

每股净资产(元)

3.72

5.18

3.03

3.8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股)

-0.57

0.32

-0.10

-0.09




项目

2015年9月30
日/2015年1-9


2014年12月
31日/2014年


2013年12月
31日/2013年


2012年12月
31日/2012年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2

0.28

-0.34

-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每股收益(元)

基本

0.22

0.62

0.45

0.56

稀释

0.22

0.61

0.44

0.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净资产收益率
(%)

全面摊


6.02

11.54

14.19

14.10

加权平


6.29

12.65

15.87

15.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每股收益(元)

基本

0.16

0.48

0.37

0.50

稀释

0.16

0.48

0.37

0.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净资产收益率
(%)

全面摊


4.38

9.02

11.88

12.49

加权平


4.57

9.89

13.28

13.86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2015 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
分别为85.29%、83.64%、61.65%和65.23%,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是因为
影视行业属轻资产行业,日常运营需保持较大的流动资金,而不需要进行大量的
固定资产投入。2014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下降主要系收购上海克顿文化传
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顿传媒”)产生的商誉影响。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应
收账款、存货、货币资金和预付款项等构成。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2015 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
分别为100.00%、95.47%、73.69%和81.76%,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
与资产结构基本匹配。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等构
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稳定经营,所有者权益规模逐年上升。2014 年末公司
所有者权益增加较多,主要系合并克顿传媒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2012 年末、2013 年末、2014 年末和2015 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有
所增加,但仍保持在较低水平;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高于1,总体偿债能力良


好。201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增加,主要是为支付对外股权投资款项及日
常经营需要,借入的银行借款增加;2014年末及2015 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
和速动比率下降的主要系借入短期银行借款及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合并范围新增
克顿传媒等。


(3)盈利能力分析

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和净利润持续增长。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13年度增加108.16%,增长较快,主要系2014年合并
克顿传媒及公司自身业务增长所致。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53.92%、
45.92%、40.43%和33.05%,净利率分别为30.87%、29.75%、21.22%和17.33%,
虽有所下降,但仍处在较高水平,公司盈利能力较强。


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受市场竞争加剧、制作成本上升等影响,具体而言:1)
近年来,我国电视剧市场竞争激烈,供大于求的局面依然严重。虽然公司位列行
业第一方阵,但仍然会受到行业市场竞争加大、利润空间收窄的影响;2)近年
来,电视剧制作成本逐渐上升。这是由于:一方面,由于整体物价水平及劳动力
成本上升,直接导致了制作成本的上升;另一方面,公司顺应市场需求,坚持“精
品”战略,为获得高收视率,在剧本、演职人员、拍摄和后期制作等方面的投入
不断增加,也导致制作成本的上升。


(4)现金流量分析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59.93 万元、-5,978.00万元、20,442.78万元、-55,424.55
万元,有一定的波动,主要原因为影视剧行业现金流入流出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
非均衡性,即前期筹备阶段、拍摄及制作阶段基本为现金流出,发行阶段现金开
始大量流入,从前期筹备到实现销售收入并回笼资金往往需要1年以上的周期。

公司在快速增长时期需要较多的资金支持,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
补充影视业务及相关业务营运资金,能够为公司持续快速增长提供重要保障。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为扩大业务规模、完善业务布局,对外股权投资较
多所致;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呈现增加趋势,主要系长短期银行借款增加、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
资金所致。


五、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保荐代表人:成井滨、王国文

项目协办人:张从展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22层

联系电话:021-68763176

传真:021-68762320

(二)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沈田丰

经办律师:徐旭青、鲁晓红、刘莹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15号国浩律师楼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传真:0571-85775643

(三)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吕苏阳

签字会计师:翁伟、项丹丹、吕苏阳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7楼

联系电话:0571-88216771

传真:0571-88216870

六、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2015年10月,公司与安信证券签署了《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书》。


安信证券已指派成井滨先生、王国文先生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代
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成井滨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曾作为保荐
代表人参与的项目有:珠海中富2010年非公开发行、天玑科技IPO、安洁科技
IPO等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目前正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锡宏盛换热器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


王国文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安信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曾作为保
荐代表人参与的项目有:粤传媒IPO、人人乐IPO等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目前
正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安信证券认为:华策影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
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其非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并承担相应的保荐责任。


七、其他重要事项

无。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上市申请书;

3、保荐协议与承销协议;

4、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5、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6、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7、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8、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9、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10、发行完成后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

1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2、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3、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
书》的签字盖章页)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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