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万润科技:关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5年11月24日 21:31:59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6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3号)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4,804,947.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
民币219,195,052.96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35,000,000.00元承销
保荐费用后金额229,000,000.00元,已于2012年2月9日由承销保荐机构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公明支行开立的
账号为44201617800052509978的账户中,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审国际 验字[2012]第0102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分别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生产建设项目

12,691.00

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生产项目

9,676.00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2,188.30

合计

24,555.30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4,555.3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919.51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承诺投资总额少2,635.79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都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组织实施。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

1、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生产项目

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募投项目已于201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
开始投产。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受募集资金设备投入减少、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影响,公司同意LED
绿色节能照明灯具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7.22万元(受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影
响,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募投项目铺
底流动资金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4年12月31日,恒润光电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
755918133410301)募集资金专户提取人民币14,453,300.00元用于铺底流动资
金。201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LED
绿色节能照明灯具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5年3
月30日,恒润光电从招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节余募集资金人
民币1,290,000元至中国建设银行东莞银城支行(账号:44001775137059002031)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资金人民币1,914.74元转出后,该募集资金账户已
于2015年4月注销。


2、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生产建设项目

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募投项目已于201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取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募投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新型高
光效贴片式LED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一次性提取铺底流动资金810.90万元
(受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影响,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
补充该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
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4年12月31日,恒润光电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公明支行(账号:
44201617800052511203)募集资金专户提取人民币8,102,700元,并于2015年3
月、4月分别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公明支行(账号:44201617800052511203)募
集资金专户转出人民币10,618.93元、0.62元至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公明支行(账
号:44201617800052528014),注销该募集资金账户。


三、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截止2015年10月31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名称

募集资金计
划投资总额

实际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扣除手续费)

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

企业技术研发
中心项目

2,188.30

1,953.41

1,146.77

28.82

835.46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188.30万元,截止2015年10月31
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146.77万元,投资进度52.40%,募集资金余额为835.46
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受募投项目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生产建设项目、LED绿色节能照明
灯具生产项目前期延期影响,万润科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研发设备和研发
费用;

2)随着LED技术的进步,研发设备厂商之间竞争加剧,研发设备实际采购
价格下降;在设备精度、功能、配置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购置性价比更高的设
备,使得设备采购实际投入较预算减少。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在满足公司研发技术资金需求后,尚节
余募集资金835.46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缓解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
益,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35.46万元(受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影响,实
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公明支行(账户号码:
44201617800052509978)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净额65.02万元(受利息收


入及手续费影响,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公司拟将该部
分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即:本
次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
其它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同时,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相关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已能满足公
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之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万润科技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过了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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