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欧添利:添利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公告
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添利A份额开放申购 与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中欧添利) 基金主代码 1660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添利A在添利B的每个封闭运作期内每满半年开 放一次,接受申购与赎回申请;添利B根据基金合同的约 定定期开放,接受申购与赎回申请,其余时间封闭运作。 本基金在添利B的两个封闭运作期之间设置过渡期,办理 添利A与添利B的赎回、折算以及申购等事宜。基金合同 生效后,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上市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添利B份额申请上市与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1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 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 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5年11月27日 赎回起始日 2015年11月2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添A 中欧添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022 15015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 是 否 注:1、“中欧添A”即本基金《基金合同》所指“添利A” ,“中欧添B 即本基金《基金合同》所指“添利B” 。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添利A自添利B封闭运 作期起始日起每满半年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添利A的赎回开 放日为自添利B当前封闭运作期起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添利A 的申购开放日为自添利B当前封闭运作期起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与赎回开放日相同)及下一个工作日,一共开放申购2日。2015年11月27 日为添利A的第4次赎回开放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添利A份额的赎 回业务;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1月30日为添利A的第4次申购开放日, 即在2015年11月27日及2015年11月30日15:00前接受办理添利A份额的 申购业务。 因不可抗力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影响因 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机构以外的销售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各 直销机构以外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直 销机构以外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为单笔10,000元。直销机构以外的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 要受直销机构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 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 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若发生比例确认,申购金额不受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单笔金额(M) 收费标准 M<1000万元 0.35% M≥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添利A的申购价格以人民币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 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 时,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在非过渡期内,添利A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添利A的赎回价格以人民币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次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添利A份额(包括添利A因本次 基金份额折算增加的份额数)均可申请赎回。 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添利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袁维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 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族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 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6.1 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添利B上市交易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 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在添利B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 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 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 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登载在指 定报刊网站上; 基金管理人在添利A的开放日披露前一日添利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 份额累计参考净值,在添利B的开放日披露前一日添利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及其份额累计参考净值。 6.2 添利A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添利A的开放日(包括申购开放日和赎回开放日),按照折算比例调整添利 A的基金份额,同时将添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000元。 为方便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添利A开放日披露的净值为折算后基 金份额净值1.000元,持有人对应查询到的持有基金份额为根据折算基准日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进行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 开放日,添利A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申购与赎回。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添利A的此次赎回开放日即2015年11月27日以及申购 开放日即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1月30日,办理其申购、赎回等相关事 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基金基金份额划分为添利A、添利B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 则上不超过7∶3。添利A和添利B的收益计算与运作方式不同,其中,添利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并在添利B的每个封闭运作期内每满 半年开放一次;添利B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定期开放,其余时间封闭运作。 本基金在扣除添利A的约定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添利B享有,亏损以添利 B的资产净值为限并由添利B承担。 (3)添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赎回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自 添利B当前封闭运作期起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折算日日终,添 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添利A 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在每一个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添利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 确认。 对于添利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添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 添利A与添利B的份额配比不高于7:3,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添利A的申购申 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添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添利A 与添利B的份额配比超过7:3,则在经确认后的添利A与添利B的份额配比不超 过7:3的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在添利A的连续2个申购开放日的前一日,如果出现对添利A的全部有效 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添利A与添利B的份额配比达到或超过7:3的比例,则 后一个申购开放日添利A将不再开放申购。 添利A每次开放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 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添利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2015年5月28日至 2015年11月27日期间,添利A的年收益率(单利)为4.1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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