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湖中宝: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5-127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96,153.846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价格:5.20元/股 3、发行对象配售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名称 配售股数 (万股) 限售期 (月) 1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9,615.3846 12 2 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9,615.3846 12 3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9,615.3846 12 4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846.1538 12 5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9,230.7693 12 6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230.7692 12 4、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11月25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上6名股东认购的股份预 计上市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自2015年11月25日起限售12 个月的相应股份),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 5、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4年12月18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15年1月5日,发行人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3、审核发行申请的发审会时间:2015年5月20日,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得通过。 4、核准批文的取得时间及文号:2015年6月5日,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65号《关于核 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二)本次发行股票情况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96,153.8461万股 3、股票面值:1元 4、发行价格:5.20元/股 5、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为499,999.99972万元,发行费用共计2,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97,669.99972万元。 6、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5年11月16日,西南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 及保荐费用后的资金划转至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5]456号验资报告。根据 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1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9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33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7,669.99972万元,其中注册资本为96,153.8461万元,资本公积 为401,516.15362万元。 2、股权登记情况 2015年11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四)保荐机构和公司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 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201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发行人 的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合 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没有通过直接 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5、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公司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公司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2、发 行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 单》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3、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 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 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 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5、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获 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 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 (万股) 限售期 (月) 预计上市时间 1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9,615.3846 12 2015年12月3日 2 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9,615.3846 12 2015年12月3日 3 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 9,615.3846 12 2015年12月3日 4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846.1538 12 2015年12月3日 5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 19,230.7693 12 2015年12月3日 6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230.7692 12 2015年12月3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 法定代表人:植玉林 注册资本:187,964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经营或代理 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 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 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补偿贸易和按规定开展易 货贸易;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 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各类工程、生产劳务人员。批发、零售 汽车(其中小轿车直接销售到最终用户);进口、易货项下的黑色、 有色金属及材料(稀贵金属除外)、木材的销售;汽车租赁;经批准 的进出口商品及易货项下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的除 外);与易货贸易有关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与业务有关的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展览展销;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 览会;设计、制作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代理自制影视、印刷品、 图片广告及本公司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的广告发布业务;房地产开 发、经营;设备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及有效期限以代理许 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9,615.3846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89 号李宝椿大厦22楼 公司类型:法人团体(香港)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通过设立不同子公司分别经营香港证券监 管规则允许的经纪业务、企业融资和资产管理等业务,以及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9,615.3846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7楼707室 法定代表人:唐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9,615.3846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2001-A 法定代表人:孙桢磉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 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28,846.1538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5)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京路8号633室 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19,230.7693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6)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 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法定代表人:赵生章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他业务。 认购数量与限售期:19,230.7692万股,该股份限售期为自本次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中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形成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 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截至目前,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没有关于未来交易的安 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 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股) 持股比 例(%) 限售数量 (股) 1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06,910,170 46.78 - 2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62,334,913 5.68 -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43,330,600 2.99 - 4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209,991,540 2.58 - 5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华泰组合 182,157,985 2.24 178,658,064 6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 新湖中宝定增1号资产管理 计划 178,580,645 2.19 178,580,645 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7,421,454 2.18 177,419,354 8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三号 177,419,354 2.18 177,419,354 9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113,000,001 1.39 113,000,001 10 湘财证券-光大银行-新湖 灿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6,218,733 1.31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11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日),本 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例(%) 限售数量 (股) 1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06,910,170 41.84 - 2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62,334,913 5.08 - 3 江信基金-民生银行-江信 基金定增31号资产管理计划 288,461,538 3.17 28,8461,538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28,012,600 2.51 - 5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 209,991,540 2.31 - 6 华安未来资产-宁波银行- 安盈5号资产管理计划 192,307,693 2.11 192,307,693 7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海通 创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92,307,692 2.11 192,307,692 8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华泰组合 182,157,985 2.00 178,658,064 9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 新湖中宝定增1号资产管理 计划 178,580,645 1.96 178,580,645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7,419,354 1.95 177,419,35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806,910,170股,占总股本的46.78%。此外,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62,334,913股,占 总股本的5.68%,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09,991,540股,占总股本的2.58%。上述三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479,236,623股,占总股本的55.04%。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为黄伟先生。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099,670,428股。浙江新湖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均保持不变,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变为 41.84%、5.08%、2.31%,合计占比为49.22%。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前 变动数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1,775,129,675 21.81 961,538,461 2,736,668,136 30.07 二、无限售条 件股份 6,363,002,292 78.19 0 6,363,002,292 69.93 三、股份总数 8,138,131,967 100.00 961,538,461 9,099,670,428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的变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后公司资产结构对比如下(发行前财务数 据取自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发行后财务数据假设在201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只受本次发行的影响而变动): 财务指标 发行前 发行后 增减额 增减率 总股本(股) 8,138,131,967.00 9,099,670,428 961,538,461.00 11.82% 总资产(元) 87,752,390,113.40 92,752,390,110.6 4,999,999,997.20 5.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元) 20,784,799,662.87 25,784,799,660.07 4,999,999,997.20 24.06% 每股净资产(元) 2.55 2.83 0.28 10.98% 资产负债 率 合并报表 74.86% 70.82% -4.04% -5.40% 母公司 59.93% 53.54% -6.39% -10.66% (二)业务结构的变动 公司目前的收益主要来源于房地产业务收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 投产后,公司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公司治理的变动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 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 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 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四)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 东。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上述 人员独立性情况将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发生改变。 (五)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变动 最近三年,公司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 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也不因此形成同业竞争和产 生关联交易。 六、 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保荐代表人:葛馨、王文毅 项目协办人:秦国亮 项目组成员:陶晨亮、吴涵、陈丹清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楼北大厅 电 话:021-68419900 传 真:021-58765439 联合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经办人员:顾科 电 话:010-5832 8930 传 真:010-5832 8765 联合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经办人员:严清清 电 话:021-3867 6070 联合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卫 经办人员:酒艳 电 话:010-6657 8999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王玲 经办律师:姜翼凤、黄任重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 楼20层 电 话:(010) 5878 5588 传 真:(010) 5878 5566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王国海 经办会计师:林国雄、景彩子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 电 话:0571-88216707 传 真:0571-87559003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 1、新湖中宝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 登记托管情况的书面证明; 4、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5、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1 层 联 系 人:高莉 姚楚楚 电 话:0571-85171837 0571-87395051 传 真:0571-87395052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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