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深高速:因深圳市政府拟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所涉及的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收益现值评估报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因深圳市政府拟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所涉及的 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收益现值 评估报告 德正信综评报字[2015]第077号 评估基准日:2015年11月30日 报告提交日期:2015年10月20日 32/F,Block A,Stars Plaza, Huaqiang North Road,Futian District,Shenzhen,China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32层 Tel:+86(755)82256682 / Fax: +86(755)82355030 目 录 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声明 ...........................................................1 评估报告摘要 ...................................................................1 评估报告 .......................................................................1 一、 委托方概况 ............................................................. 1 二、 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的概况 ..................................... 1 三、 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4 四、 评估目的 ............................................................... 5 五、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5 六、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5 七、 评估基准日 ............................................................. 6 八、 评估依据 ............................................................... 6 九、 评估方法 ............................................................... 8 十、 宏观及行业分析 ......................................................... 9 十一、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5 十二、 评估假设 ............................................................ 16 十三、 调整收费方案 ........................................................ 17 十四、 评估结论 ............................................................ 17 十五、 特别事项说明 ........................................................ 18 十六、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19 十七、 评估报告日 .......................................................... 19 报告附件 附件一 委托方营业执照 附件二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三 委托方的承诺函 附件四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五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附件六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七 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八 重要取价依据(车流量报告、预防性养护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声明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方委托,本公司对贵公司因深圳市政府拟调整高速公路收费事宜所涉及的南 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之收益现值进行了认真的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资产评估报 告书。在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的评估目的及价值定义、前提条件下,我们对资产评估结 果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 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 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自评 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29日)有效。 5、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 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 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6、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条件的限制,评 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条件、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及其对评 估结论的影响。 7、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 价格的保证。 8、 被评估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有关事项,在委托评估时未作特殊说 明,而在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 关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因深圳市政府拟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所涉及的 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收益现值 评估报告摘要 德正信综评报字[2015]第077号 谨提请本报告书阅读者和使用者注意:本摘要内容均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 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全面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高速”)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的收益现值于2015年11月 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正文中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因深圳市政府拟调整高速公路收费,需对所涉及的深高速拥有的南光、盐 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相关收益进行相应补偿。本次评估系对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 公路于2015年11月30日的自2016年2月7日0时至经营期终止日的收益现值进行评估, 为深高速对应本次经济行为提供上述三条高速公路的收益现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的收益现值。 评估范围: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所各自对应的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建(构) 筑物、交通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各公路于2015年6月30日的资产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南光高速 盐坝高速 盐排高速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固定资产 34,465 17,116 29,916 13,758 13,350 4,412 无形资产 280,548 246,153 125,676 98,082 91,145 59,042 合 计 315,013 263,269 155,592 111,840 104,495 63,454 评估基准日:2015年11月30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采用收益法对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的收益现值进行评估。 调整收费方案: 调整收费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对应时间段为2016年2月7日0时至2018年12 月31日;第二阶段对应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0时至经批准的前述三条高速公路收 费期到期日止。 第一阶段:购买服务阶段,对应收益口径为:路费收入; 第二阶段:若继续采用购买服务,则对应收益口径仍为:路费收入; 第二阶段:若采取政府回购收费公路权益,则对应收益口径为:公路资产(包含特许经 营无形资产、建筑物、交通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所产生的净现金流。 评估结论: 我们基于不同的调整收费方案,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 收益现值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11月30日的评估值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路 名称 分阶段估值结果 收益现值评估结果 (第一、二阶段合计) 均折现至 2015/11/30 第一阶段 (购买服务) 第二阶段 (继续购买服务或回购收费公路权益) 收益现值 (折现至 2015/11/30) 方案内容 收益现值 (折现至 2018/12/31) 收益现值 (折现至 2015/11/30) 南光高速 96,699.28 购买服务 537,914.23 462,785.09 559,484.37 回购公路权益 316,761.93 272,520.58 369,219.86 盐坝高速 49,599.16 购买服务 198,501.15 170,776.99 220,376.15 回购公路权益 108,313.82 93,185.90 142,785.06 盐排高速 51,203.61 购买服务 159,543.65 137,260.59 188,464.20 回购公路权益 92,659.84 79,718.27 130,921.88 合计 197,502.05 购买服务 895,959.03 770,822.67 968,324.72 回购公路权益 517,735.59 445,424.75 642,926.80 基于第一阶段政府购买服务、第二阶段仍维持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案下,南光、盐坝、 盐排三条高速公路收益现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968,324.72万元; 基于第一阶段政府购买服务、第二阶段采取政府回购收费公路权益的方案下,南光、 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收益现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642,926.80万元。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 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 准日起一年内(即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29日)有效。 德正信综评报字[2015]第077号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因深圳市政府拟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所涉及的 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 收益现值 评估报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 对贵公司因深圳市政府拟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所涉及的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 路收益现值于2015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 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概况 委托方名称: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高速)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 法定代表人:胡伟; 注册资本:218077.0326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30年(自1996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止) 经营范围:公路和道路的投资、建设管理、经营管理;进出口业务(凭资格证书经营)。 二、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的概况 (一)南光高速概况 1. 南光高速基本情况 南光高速公路简称南光高速,高速公路编号S33,位于深圳市西部,起于深圳 市麒麟路北端,与南坪快速路相接,沿途通过宝安区西丽、石岩、公明等街道,终 于松岗街道罗田社区,经龙大高速与常虎高速相通。主线路基宽33.5米,沥青混凝 土路面,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双向六车道。主线设特大桥、大桥14座, 长11公里;全线设一座双联拱隧道长515米;设互通立交10处(其中玉律互通为预 留),立交平均间距3.3公里;全线设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6处,全线设主 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6处。 南光高速全长31公里,7个收费站,按照广东省政府规定的六车道高速公路统 一收费标准0.60元/公里/小车,小车全程需要约3-20元不等。 南光高速公路于2008年1月正式通车。 南光高速取得了粤办函[2009]19号文,收费期为25年,至2033年1月30日。 2. 历史经营状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南光高速的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固定资产 34,465 17,116 无形资产 280,548 246,153 合 计 315,013 263,269 南光高速五年一期损益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1至6月 一、营业收入 19,131.92 21,511.49 23,088.78 28,824.22 30,721.99 15,192.46 减:营业成本 10,355.36 9,133.74 11,131.76 13,840.14 15,256.01 7,528.68 营业税金及附加 603.02 725.24 779.81 973.43 1,035.92 510.63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396.38 456.71 581.94 631.61 672.72 258.09 财务费用 53.80 68.82 -200.73 -27.97 186.54 89.40 二、营业利润 7,723.36 11,126.98 10,796.00 13,407.01 13,570.80 6,805.66 加:营业外收入 - - - - 73.87 0.77 减:营业外支出 - - - - 70.41 47.92 三、利润总额 7,723.36 11,126.98 10,796.00 13,407.01 13,574.26 6,758.51 减:所得税费用 1,631.54 2,673.37 2,699.00 3,351.75 3,393.56 1,689.63 四、净利润 6,091.82 8,453.61 8,097.00 10,055.26 10,180.70 5,068.88 (二)盐坝高速概况 1. 盐坝高速基本情况 盐坝高速位于深圳东部沿海地区,西起盐田,东至坝岗,是惠深沿海高速重要 组成部分,粤高速编号S30。路线全长29.1公里,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主体双 向6车道。盐坝高速分三段建设,其中A段工程:西起盐田,东至溪涌,全长10.38 公里,于2001年4月通车;B段工程:西起溪涌,东至葵涌,全长9.19公里,于 2003年7月通车;C段工程:西起葵涌,终于坝岗,全长9.53公里,于2010年3 月通车。盐坝高速公路共设有1个主线收费站和5个匝道收费站。其中主线收费站 为大梅沙;匝道收费站包括小梅沙、溪涌、土洋、葵涌、坝岗。 盐坝高速取得了粤办函[2013]736号文,收费期为25年。盐坝高速公路分段经营 期截止时间分别为A段:2026年03月31日; B段:2028年06月30日;C段:2035 年03月26日。 2. 历史经营状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盐坝高速的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固定资产 29,916 13,758 无形资产 125,676 98,082 合 计 155,592 111,840 盐坝高速五年一期损益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1至6月 一、营业收入 12,282.81 13,518.08 14,243.88 16,529.95 18,114.23 8,217.51 减:营业成本 11,154.74 893.89 9,025.04 9,315.04 10,337.70 4,893.24 营业税金及附加 385.15 456.42 481.93 564.37 612.36 277.15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408.75 462.27 540.12 566.64 594.79 227.60 财务费用 625.76 645.23 312.51 203.91 90.02 -97.29 二、营业利润 -291.59 11,060.27 3,884.28 5,879.99 6,479.36 2,916.81 加:营业外收入 6.77 0.31 0.42 - 46.12 4.64 减:营业外支出 108.77 1.75 21.79 1.92 0.14 49.26 三、利润总额 -393.59 11,058.83 3,862.91 5,878.07 6,525.34 2,872.19 减:所得税费用 -405.67 2,724.71 965.73 1,469.52 1,631.34 591.27 四、净利润 12.08 8,334.12 2,897.18 4,408.55 4,894.00 2,280.92 (三)盐排高速概况 1. 盐排高速基本情况 盐排高速公路又名机荷高速公路盐田港支线,是国家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 中的一段,是深圳市规划的“七横十三纵”高快速路网中的一纵,同时也是深圳市 盐田港区重要的疏港通道。盐排高速公路起始于盐田港区,向西北通过隧道穿越梧 桐山,与龙岗大道及水官高速相交后,经排榜立交与机荷高速、博深高速相接。盐 排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5.6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盐排 高速公路于2003年12月开工建设,2006年5月建成通车。 盐排高速取得了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粤计基[2002]904号文,经批准的 经营期限与机荷高速同步,至2027年3月12日。 2. 历史经营状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盐排高速的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固定资产 13,350 4,412 无形资产 91,145 59,042 合 计 104,495 63,454 盐排高速五年一期损益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1至6月 一、营业收入 15,690.72 16,958.05 19,163.02 19,825.09 21,446.09 7,669.51 减:营业成本 9,413.13 5,306.18 7,704.76 8,107.49 8,763.86 3,421.41 营业税金及附加 494.14 572.12 653.65 669.84 724.77 259.18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242.71 310.29 405.48 406.51 435.65 140.86 财务费用 375.36 568.84 535.17 377.43 150.37 -48.30 二、营业利润 5,165.38 10,200.62 9,863.96 10,263.82 11,371.44 3,896.36 加:营业外收入 6.34 - 0.63 0.24 10.90 2.17 减:营业外支出 0.06 -0.03 18.99 5.03 - 24.01 三、利润总额 5,171.66 10,200.65 9,845.60 10,259.03 11,382.34 3,874.52 减:所得税费用 1,031.81 2,458.88 2,461.40 2,564.75 2,845.58 968.63 四、净利润 4,139.85 7,741.77 7,384.20 7,694.28 8,536.76 2,905.89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包括:依照相关规定,对评估报告及其所对应经济行 为负有审批、核准、备案等职责的上级主管单位及监督管理部门。 四、评估目的 因深圳市政府拟调整高速公路收费,需对所涉及的深高速拥有的南光、盐坝、盐 排三条高速公路相关收益进行相应补偿。本次评估系对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 路于2015年11月30日的自2016年2月7日0时至经营期终止日的收益现值进行评 估,为深高速对应本次经济行为提供上述三条高速公路的收益现值参考依据。 对于将本报告全部或部分作除上述目的以外的其它目的之用的客观性和可行 性,本公司未作研究,故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不负有责任。 五、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的收益现值。 本报告的收益现值是指:基于深圳市政府与深高速协商的两种调整收费方案,上 述三条高速公路于2016年2月7日0时起至经营期终止日的各方案下对应收益口径的 折现值。该折现值是折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2015年11月30日。具体各调整收费方案 及其分别对应的收益口径,详见后述的第十三部分:高速公路调整收费方案。 本次评估对应的评估范围为: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与经营收益相关的 资产,主要包括各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建(构)筑物、交通设备、电子设 备及其他。各公路于2015年6月30日的资产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南光高速 盐坝高速 盐排高速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固定资产 34,465 17,116 29,916 13,758 13,350 4,412 无形资产 280,548 246,153 125,676 98,082 91,145 59,042 合 计 315,013 263,269 155,592 111,840 104,495 63,454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前述评估目的中所述的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 评估范围一致。 六、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估值的价值类型为:基于不同的调整收费方案,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 速公路收益现值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所谓市场价值系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 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 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即某项资产按下列条件进行交易,在公开市场 上可合理取得的最可能的价格: 1、 用法律许可的货币进行交易。 2、 有自愿的卖方和自愿的买方。 3、 一次性付款,且无附带条件下完成交易。 4、 买卖双方对资产的现状、市场供求状况、行情等情况都有充分的了解。且有 合理的推广、选择、洽谈及促成交易的经济环境和时间。 5、 交易完成期间的市场状况、价格水平及其他情况,与评估基准日没有重大变化。 6、 不考虑具有特殊利益情况下的交易安排,交易双方均在市场信息充分、理性 和非强制情况下进行自由交易。 七、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1月30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系根据深圳市政府与深高速协商的高速公路调整收费方案确定。 八、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深高速与本公司签订的《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办发[1992]36号文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 理办法施行细则》。 3、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102号《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 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 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4、 财政部第14号部长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5、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4 年第 1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1996 年第 9 号《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部令 2004 年第 417 号《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 2008 年第 11 号《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10、 交通运输部交财发[2008]315 号《关于加强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 (三)专业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企[2004]20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 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 2、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3、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4、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5、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6、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07]189号《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7、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中评协[2008]218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会协(2003)18号《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 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产权依据 1、 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的重大资产批准建设文件、收费批准文件、 购置合同等复印件; 2、 车辆行驶证、发票等; 3、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及参考资料 1、 深高速提供的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的清查申报评估明细表。 2、 深高速提供的历史报表、相关审计报告。 3、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出具的《深圳南光高速 公路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深圳盐坝高速公路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 告》以及《深圳盐排高速公路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 4、 深高速提供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出具的《路面预防 性养护规划研究报告》。 5、 同花顺资讯金融终端。 6、 其他有关资料。 九、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 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三种资产评估 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本次的评估对象为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的收益现值,且高速公路的 经营业绩较为稳定,能够对未来的经营状况进行合理的预测,因此本次评估适宜采 用收益法估值。资产基础法及市场法不适宜用于估值资产的收益现值。 收益法的介绍: 收益法的基本公式为: ..tnttrPF. . ...11 其中:Ft:未来第t年公路资产所创造的收益 : 折现率; :被评估公路未来持续经营期限 rt 关于收益口径: 本项目具体在采用收益法对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的收益现值进行评估 时,其收益的口径基于不同的调整收费方案、不同的时间阶段,其内涵是不同的 (具 体情况详见后述的第十三部分:高速公路调整收费方案)。 第一阶段:购买服务阶段,对应收益口径为:路费收入; 第二阶段:若继续采用购买服务,则对应收益口径仍为:路费收入; 第二阶段:若采取政府回购收费公路权益,则对应收益口径为:公路资产(包 含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建筑物、交通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所产生的净现金流。 本次评估中,公路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FCFF)定义为: NWCCAPEXINTDEPRNIFCFF..... 其中:=预期的归属于资产的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 FCFFNI =折旧与摊销等非付现费用; =扣除所得税后的利息费用 DEPRINT =资本性支出; =净营运资金的增加 CAPEXNWC 关于收益年限:各公路的收益期限按各公路政府批文中的收费年限确定。 关于折现率:本次评估,因深圳市政府与深高速协商的高速公路调整收费方案 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对应不同的收益口径,未来收益的风险或不确定性也不同。 本次评估时,我们按不同阶段、不同调整收费方式分别确定相应的折现率。 为此,本项目需确定如下四种情况下的折现率: 1)第一阶段对应的折现率1(用于折现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 2)第二阶段继续购买服务对应的折现率2(用于折现至第二阶段期初); 3)第二阶段回购收费公路权益对应的折现率3(用于折现至第二阶段期初); 4)将第二阶段收益现值(折至第二阶段期初的现值)折现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 所对应的折现率4。 第一阶段以及第二阶段若继续购买服务,其收益口径为路费收入,未来需每年根据 实际收入情况相应进行结算,故该阶段的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当于是将路 费收入提前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给付。确定折现率1及折现率2时,我们参照近年的贷 款利率。 第二阶段若采取政府回购公路权益的方式,在确定折现率3时,其收益口径为公路 资产所产生的自由现金流,故折现率相应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其中,资 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 折现率4是将估算的第二阶段现值再折现至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我们是参照近年的 贷款利率确定。 十、宏观及行业分析 (一)宏观经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29686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0%。 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7.0%,二季度增长7.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 20255亿元,同比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29648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 增加值146965亿元,增长8.4%。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7%。 工业生产基本平稳。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 长6.3%,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1个百分点。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 比增长1.9%,集体企业增长2.0%,股份制企业增长7.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 业增长3.8%。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制造业增长7.1%,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2.2%。分产品看,565种产品中有305种产 品产量同比增长。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销率达到97.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实现出口交货值55707亿元,同比下降0.4%。6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 长6.8%,增速连续3个月回升,环比增长0.64%。 1-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22548亿元,同比下降0.8%。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5.95元,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5.38%。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所回落。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37132亿 元,同比名义增长11.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5%),增速比一季度回落2.1 个百分点。其中,国有控股投资73745亿元,增长12.3%;民间投资154438亿元, 增长11.4%,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65.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6159亿元,同 比增长27.8%;第二产业投资97446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投资133527亿元, 增长12.4%。从到位资金情况看,上半年到位资金261507亿元,同比增长6.3%。其 中,国家预算资金增长18.6%,国内贷款下降4.8%,自筹资金增长8.6%,利用外资 下降30.9%。上半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191936亿元,同比增长1.6%。从环比看, 6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88%。 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43955亿元,同比名义增长4.6%(扣除价格因 素实际增长5.7%),增速比一季度回落3.9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增长2.8%。房 屋新开工面积6747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8%,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下降17.3%。 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502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9%,一季度为同比下降9.2%,其 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4.5%。全国商品房销售额34259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 住宅销售额增长12.9%。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980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 33.8%。6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6573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8%。上半年,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58948亿元,同比增长0.1%。 商品消费稳健增长。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1577亿元,同比名义增长 1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增速比一季度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 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66256亿元,增长7.4%。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 费品零售额121850亿元,同比增长10.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9727亿元,增长 11.6%。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14996亿元,同比增长11.5%,商品零售126581 亿元,增长10.3%,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62306亿元,增长7.4%。6月份,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名义增长10.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增速比 5月份加快0.5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96%。 上半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6459亿元,同比增长39.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 零售额13759亿元,增长38.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9.7%;非实物商 品网上零售额2700亿元,增长41.9%。 对外贸易顺差继续增加。上半年,进出口总额11531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9%。 其中,出口65722亿元人民币,增长0.9%;进口49594亿元人民币,下降15.5%。进 出口相抵,顺差16128亿元人民币。6月份,进出口总额2065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 降1.9%。其中,出口11749亿元人民币,增长2.1%;进口8907亿元人民币,下降6.7%。 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3%,涨幅比一季 度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1.1%。分类别看,食品价格 同比上涨2.0%,烟酒及用品上涨0.5%,衣着上涨2.9%,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上涨1.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上涨1.8%,交通和通信下降1.6%,娱乐教育文化 用品及服务上涨1.5%,居住上涨0.7%。在食品价格中,粮食价格上涨2.6%,油脂 价格下降4.4%,猪肉价格上涨2.4%,鲜菜价格上涨4.6%。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 比上涨1.4%,环比持平。上半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4.6%,6月份同比 下降4.8%,环比下降0.4%。上半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5.5%,6月份同 比下降5.6%,环比下降0.2%。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10931元,同比名义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按常住地分,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99元,同比名义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54元,同比名义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9700元,同比名义增长10.5%。二季度末,农村外 出务工劳动力总量17436万人,同比增加18万人,增长0.1%。上半年,外出务工 劳动力月均收入3002元,同比增长9.8%。 结构继续优化。产业结构继续优化。上半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 值的比重为49.5%,比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高于第二产业5.8个百分点。 内需结构进一步改善。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 60.0%,比上年同期提高5.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上半年,农 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个百分点,城乡 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83,比上年同期缩小0.04。节能降耗继续取得新进展。上半年,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5.9%。 货币信贷平稳增长。6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33.34万亿元,同比增长11.8%, 狭义货币(M1)余额35.61万亿元,增长4.3%,流通中货币(M0)余额5.86万亿元, 增长2.9%。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88.79万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131.83万亿元。 上半年,新增人民币贷款6.56万亿元,同比多增5371亿元,新增人民币存款11.09 万亿元,同比少增3756亿元。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8.81万亿元。 (二)行业分析 1、 中国高速公路概况 交通运输业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的强大动力。反过来,迅猛发展的社会经济需要与之发展相适应的发达完善的交通 运输系统。近几年,我国高速公路蓬勃发展,每年以几千公里的速度递增。现在高 速公路建设已成为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受到各级政 府的高度重视。高速公路的不断延伸,也为道路运输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最近十年车辆更新换代步伐加快,高档客车和大吨位货车日益增多,运输效率、服 务水平和道路运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空前提高。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高速 公路网的不断构成和扩张,高速公路的发展必将促进我国经济、物流、文化、汽车、 旅游等一系列产业发展。如今,高速公路的发展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的标 准,因此,高速公路的发展必将推动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截至2014年底,全国收费公路里程16.26万公里,占公路总里程446.39 万公里的3.6%。 收费公路按属性划分,政府还贷公路10.40万公里,经营性公路5.85万公里, 分别占全国收费公路里程的64.0%和36.0%。收费公路按技术等级划分,高速公路 10.67万公里,一级公路2.34万公里,二级公路3.16万公里,独立桥梁隧道0.08 万公里,分别占全国收费公路里程的65.7%、14.4%、19.5%、0.5%。 在收费高速公路中,政府还贷高速公路6.01万公里,经营性高速公路4.66万 公里,分别占收费高速公路里程的56.3%和43.7%。 截至2014年底,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61449.0亿元(不含已取消 收费公路,下同)。其中,政府还贷公路33412.2亿元,经营性公路28036.7亿元, 分别占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54.4%和45.6%;高速公路55410.7亿元,一级公路 3407.1亿元,二级公路1297.6亿元,独立桥梁隧道1333.6亿元,分别占累计建设 投资总额的90.2%、5.5%、2.1%和2.2%。 2、 高速公路行业特点分析 1) 政策扶持 高速公路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行业,收费公路运输量与宏观 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必将带动全社 会人员、物资流动总量的升级,从而拉动全社会运输总需求量;而产业结构的调整 及消费结构的升级将催生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便捷舒适的运输方式的更大的需 求,从而推动收费公路行业持续繁荣。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国家仍将釆取积极 有利的政策,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赋予高速公路公司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 财政补贴、融资便利等政策扶持。 2) 初始投入大 从行业特性分析,高速公路运营成本中固定成本所占比重较高,只有车流量达到一 定规模才能保障盈利,而决定车流量大小的主要因素是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因此从根本 上讲,只要地区经济持续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区内高速公路公司的利润就有保障。 3) 现金流充足 高速公路行业经营收入即期收取,现金流充沛,且不存在商品积压、滞销等问 题,从而保障了高速公路行业经营和财务的稳定安全。 4) 收益稳定 与其他行业相比,高速公路行业的周期性不是很明显,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 范围比较小。因此,相对于其他周期性行业来说,高速公路公司具有抗风险能力较 强、投资收益稳定等特点。 5) 其他运输方式产生替代效应 作为同样为社会客货运提供服务的行业,收费公路无可避免地与铁路、水路、 航空等其他运输方式展开竞争。从替代品的角度来看,今后随着免费公路网的完善, 以及铁路、水路、航空运输系统的日益发达,尤其是目前正在建设的高铁等新兴交 通运输手段的成熟,将使得收费公路面临客户分流的情况。 6) 受收费政策变化影响较大 收费公路行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是车辆通行费收入。收费价格标准的制订和调整, 主要取决于国家相关政策及政府部门的审批。因此,收费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到 收费公路的主要业务收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3、 深圳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1)综合交通规划 深圳市的综合交通发展目标是:将深圳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为 深港合作共同发展成为国际性金融、贸易、航运中心提供有力支撑。同时,遵循可 持续发展的原则,构筑便捷、安全、环保、公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2020 年中心 城区高峰小时的路网平均车速在20~25 公里/小时,外围区域在30 公里/小时以上。 并且,遵循公交优先原则,构筑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各种交通方 式协调发展的城市客运交通体系。2020 年将全市机动化客运出行中的公交分担率提 高到70%以上。深圳市综合交通规划图见下图: 2)道路交通规划 深圳市公路网布局以构建“畅通宁”工程为目标,其战略目标为“103060”交 通时间圈,即深圳市区域内任意位置可在10 分钟内通达至高速公路或快速干道; 深圳市区至宝安、龙岗中心区域的公路交通时间不超过30 分钟,宝安、龙岗两区 内任意两个位置间的公路交通时间不超过30 分钟;在60 分钟内,深圳市任意两个 位置均可通过公路通达。在这种布局思想下,深圳市公路网规划可概括成7 横13 纵。深圳市公路网规划见下图: 十一、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评估工作的起止时间 本次评估工作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至出具评估报告日结束。其中外 勤截止日为2015年10月16日。 (二)已执行的主要评估程序 1、 自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9日:项目的预备调查,在了解评估目 的和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基准日等的基础上接受项目委托,拟定评估方案的过程 并制订评估工作计划。 2、 自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6日:实地查看实物资产和有关记录, 收集相关的法律性文件等资料,在此基础上,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并根据分 析结果确定评估方法,对市场价值进行估算和分析。 3、 自2015年10月16日至出具评估报告日,编制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经本 公司内部审核后出具评估报告。 十二、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基于以下评估假设,当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对评估结果将产生 重大影响。 1、 假设未来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求 关系、财政税收政策、内外贸易政策、环境保护政策、金融货币政策等)等因素不 发生重大变化; 2、 假设被评估资产所在公司目前所执行的税赋、税率政策无重大变化; 3、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资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资产的管理团队是负责的、尽职的; 5、 假设被评估资产所有经营活动均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行业标 准及安全生产经营之有关规定进行; 6、 假设所有被评估资产的取得、使用等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7、 被评估高速的所有相关资产已列报或向我们作出专项说明,不存在其他资 产、或有资产;或者其他相关权利/或有权利和义务/或有义务等; 8、 假设被评估资产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9、 委托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评估的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0、 除在本报告中另有说明外,以下情况均被假设处在正常状态下: (1) 所有不可见或不便观察的资产或资产的某一部分(如埋藏在地下的建筑物基 础和管网、放置在高压电附近的设施设备、不宜拆封的资产)以及在我们实施现场 查看时仍在异地作业或暂未作业的资产均被认为是正常的。 (2) 所有实物资产的内部结构、性能、品质、性状、功能等均被假设是正常的。 (3) 所有被评估资产均被假设是符合法律或专业规范等要求而记录、保管、存放 等,因而资产是处在安全、经济、可靠的环境之下,其可能存在或不存在的危险因 子均未列于评估师的考察范围,其对评估价值的不利或有利影响均未考虑。 尽管我们实施的评估程序已经包括了对被评估资产的查看,这种查看工作仅限 于对被评估资产可见部分的观察,以及相关管理、使用、维护记录之抽查和有限了 解等。评估师并不具备了解任何实体资产内部结构、物质性状、安全可靠等专业知 识之能力,也没有资格对这些内容进行检测、检验或表达意见。 十三、调整收费方案 根据深圳市政府与深高速协商的本次高速公路调整收费方案: 总则:将自2016年2月7日0时起至收费期到期日的相应收益口径的数值折现 至2015年11月30日。 调整收费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对应时间段为2016年2月7日0时至2018年 12月31日;第二阶段对应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0时至经批准的前述三条高速公 路收费期到期日止。 第一阶段为政府购买服务:即由政府支付相应路费收入,深高速仍需对三条高速公 路进行管理、维护、管养等。 第二阶段分为两种调整方式:1)仍维持按第一阶段方式,即仍由政府购买服务;2) 由政府提前收回三条高速公路收费公路权益。 根据以上对调整收费方案的阐述,由此形成不同调整收费方案下的收益口径如下: 第一阶段:购买服务阶段,对应收益口径为:路费收入; 第二阶段:若继续采用购买服务,则对应收益口径仍为:路费收入; 第二阶段:若采取政府回购收费公路权益,则对应收益口径为:公路资产(包 含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建筑物、交通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所产生的净现金流。 十四、评估结论 我们基于不同的调整收费方案,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 公路收益现值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11月30日的评估值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公路 名称 分阶段估值结果 收益现值评估结果 (第一、二阶段合计) 均折现至 第一阶段 (购买服务) 第二阶段 (继续购买服务或回购收费公路权益) 收益现值 (折现至 2015/11/30) 方案内容 收益现值 (折现至 2018/12/31) 收益现值 (折现至 2015/11/30) 2015/11/30 南光高速 96,699.28 购买服务 537,914.23 462,785.09 559,484.37 回购公路权益 316,761.93 272,520.58 369,219.86 盐坝高速 49,599.16 购买服务 198,501.15 170,776.99 220,376.15 回购公路权益 108,313.82 93,185.90 142,785.06 盐排高速 51,203.61 购买服务 159,543.65 137,260.59 188,464.20 回购公路权益 92,659.84 79,718.27 130,921.88 合计 197,502.05 购买服务 895,959.03 770,822.67 968,324.72 回购公路权益 517,735.59 445,424.75 642,926.80 基于第一阶段政府购买服务、第二阶段仍维持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案下,南光、 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收益现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968,324.72万元; 基于第一阶段政府购买服务、第二阶段采取政府回购收费公路权益的方案下,南 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收益现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642,926.80万元。 十五、特别事项说明 本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仅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价值定义、评估假设及 限制条件下,根据有关经济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本公司认为:下列事项可能会影 响评估结论,但在目前情况下本公司无法估计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谨提请本 报告使用人和阅读人注意。 1、 本次评估中,引用了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出 具的《深圳南光高速公路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深圳盐坝高速公路交通 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以及《深圳盐排高速公路交通量及收费收入预测报告》; 同时引用了深高速提供的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出具的《路面预 防性养护规划研究报告》。本公司已了解所引用报告结论的测算及取得过程,并承 担引用报告结论的相关责任; 2、 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所涉及的部分建筑物及占用的土地尚未办理 产权证明文件。 3、 本次估值时,未考虑交易税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4、 本次估值时,未计入广告牌租赁的收入。特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十六、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评估报告使用说明 1、 本报告的使用权归 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或者经 委托方同意其他使用本资产 评估报告书的使用人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报告的每一个组成部分,本报告的每一 个组成部分单独使用或其他非全部的任何组合使用均可能造成对本报告所载评估结 论的误解。使用人还应当特别关注本报告书中价值定义、评估假设条件、评估依据、 特别事项说明和被评估企业的承诺函。 2、 除法律法规要求的财产评估主管机关或其他法律法规授权部门审查使 用本报告书时外,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或同意,本公司不会将本报告书的全部 或部分内容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法律法规要求的财产评估主管机关或其他法 律法规授权部门审查使用本报告书时外,本公司也没有向其他任何第三方解释 本评估报告书的义务。 (二)限制说明 1、 涉及国有资产的评估,需经有权备案的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 2、 本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3、 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4、 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公司的同意,评估 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5、 本报告不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证明,而是基于一定评估基准和假设条件下的 价值咨询意见。 (三)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自评 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29日)有效。 十七、评估报告日 本报告主要依据本公司在本次资产评估开始之日至外勤截止日之间所获取的资 料而作出。本次资产评估外勤截止日为2015年10月16日,本次评估报告日为2015 年10月20日。 (此页无正文) 深圳德正信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中国 深圳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附件目录: 附件一、委托方营业执照。 附件二、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三、委托方的承诺函。 附件四、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五、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附件六、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七、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八、重要取价依据(车流量报告、预防性养护报告)。 附件一 委托方营业执照 附件二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三 委托方的承诺函 附件四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本公司对贵公司因深圳市政府拟调整高速公路收费方案事宜所 涉及的 南光、盐坝、盐排三条高速公路之收益现值,以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为 基准日进行了认真的评定估算,并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书。在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 的评估目的及价值定义、评估假设条件下,我们承诺如下: 1、 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2、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一致。 3、 对评估对象及其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4、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评估方法。 5、 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6、 评估结论合理。 7、 评估工作未受到干扰并独立运行。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五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附件六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七 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参加本评估项目人员名单: 王鸣志、毛媛、杨化栋、沈翠苑 参加本评估项目的审核人员名单: 王鸣志、毛媛、黄琼 本报告由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王鸣志、黄琼 签署。 附件八 重要取价依据(车流量报告、预防性养护报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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