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招商安润: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2月)

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1:31:09 中财网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二零一五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
重要提示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 年4 月3 日《关于核准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
303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 年4 月19 日正式生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但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投资者提供保
本的保证,并由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
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
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必须自担风险。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
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
之日后的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19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
为2015年9月30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 年11 月17 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
目 录
一、绪言..........................................................................................................................................3
二、释义..........................................................................................................................................4
三、基金管理人.............................................................................................................................12
四、基金托管人.............................................................................................................................23
五、相关服务机构.........................................................................................................................25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33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4
八、基金的保本及保证.................................................................................................................42
九、基金的投资.............................................................................................................................54
十、基金的业绩.............................................................................................................................69
十一、基金的财产.........................................................................................................................7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71
十三、基金的收益分配.................................................................................................................75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7
十五、基金份额的登记、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79
十六、基金的会计和审计.............................................................................................................81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82
十八、风险揭示与管理.................................................................................................................87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2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4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7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8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13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2
二十五、备查文件.......................................................................................................................133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
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
《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为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份额持
有人承担的保本清偿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的机
构。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的担保人为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
限公司或本基金保本周期内增加或更换的其他机构
保本义务人: 指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为本基金的某保本周期
(第一个保本周期除外)承担保本偿付责任的机构
《基金合同》: 指《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招商安润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期更新
《份额发售公告》: 指《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
决定、决议、通知等
《基金法》: 指2012 年12 月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 年6 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 年3 月15 日颁布、同年6 月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 年7 月7 日颁布、同年8 月8 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 年6 月8 日公布并于2004 年7 月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
持有人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
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八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
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6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
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

直销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
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
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
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
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
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3 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保本周期: 指本基金的保本期限。本基金一般每3 年为一个保本周期,
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3 个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7
公历年后对应日止的期间,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次3 个
公历年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
在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到期处理规则,并确定下一保本周期
的起始时间。《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保本周期即为
当期保本周期
保本周期起始日: 第一个保本周期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其后保本周
期起始日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保本周期到期日: 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即为当期保
本周期届满日
持有到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一直持有其所认购或过渡期申
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至当期保
本周期到期日的行为
过渡期: 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的到期处理规则中确
定的当期保本周期结束后(不含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至下
一保本周期开始之前不超过30 天的一段期间
过渡期申购: 投资人在过渡期的限定期限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在
过渡期内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视同为过渡期
申购
折算日: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
即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中若无特别所指,
折算日即为当期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
基金份额折算: 在折算日,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
在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持有人在上一保本周期结束后选
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
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
值为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的投资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8
过渡期内申购并持有到期
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
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投资
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上一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入
当期保本周期的,其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认购保本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
过渡期申购保本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
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
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上一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其基金份额在
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
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
赎回金额:
根据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的可赎回金额,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
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
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在第一个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即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
基金份额与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
到期期间: 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公告指定的一个期间。在此
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在当期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
基金份额进行赎回、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
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保本: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
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
额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应
补足该差额(该差额即为保本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
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
份额持有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保本周期到期日,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
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过渡期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9
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
金份额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过渡期
申购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
份额的保本金额,由基金管理人、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根据
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
的约定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保证: 指担保人为本基金保本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
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由担保人为本基金保本提供的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
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的差额部分
(该差额即为保本差额),保证期限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
六个月
保证合同: 《基金合同》中如无特别说明,指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第一
个保本周期担保人签署的《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保证合同》
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
在形式:
指保本周期届满时,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是
否发生变化,对本基金的类别所做的变更
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
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
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
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
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
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
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转入当期保本周期 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存续并进入新一个保本
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期间内选择或默认
选择继续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0
日: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T 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
请的开放日
T+n 日: 指自T 日起第n 个工作日(不包含T 日),n 指自然数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开放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业务规则 指本基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相应规则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合同》及招募说
明书中如无特指,则不包括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
期前公告的处理规则在限定期限内进行的过渡期申购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
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转入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转出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基金的全部或
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
入基金)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1

巨额赎回: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
基金总份额的10%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
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2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28 楼
设立日期:2002 年12 月27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 亿元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28 楼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 年12 月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文批
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
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 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
000,000 元)。

2007 年5 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
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
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2013 年8 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 号文批复同
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股
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
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
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3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 年4 月8 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
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2002 年4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

2006 年9 月22 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
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 年11 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
600999)。

公司本着“长期、稳健、优良、专业”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客户推崇、股东满意、员
工热爱,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目前所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管理公司目前管理五十六只共同基金,包括: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含招商安泰偏股混合基金、招商安泰平衡型基金、招商安泰债券基金)、招商现金增值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大
盘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行业领先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商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招商深证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消费
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上证消费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
媒产业(TMT)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产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
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盈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理财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央视财经5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
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招商沪深300 高贝塔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瑞丰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丰盛
稳定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钱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
金、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行
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招利1 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全指证
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商沪深300 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医药
健康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移动互联网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国企改革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丰泽灵活配置混合型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4
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
商安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丰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体育文化休
闲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李浩,男,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97 年5 月加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
任行长助理、上海分行行长、副行长,现任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常务副行长兼财务负责
人。现任公司董事长。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 年加入招商证券,
期间于2004 年1 月至2005 年9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参与南方
证券的清算;在加入招商证券前,曾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现任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清算及培训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 年7 月至2001 年11 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
年11 月至2004 年7 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 年7 月至2006 年1 月在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 年1 月至2007 年5 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 年6 月至2014 年12 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李俊江,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德国不
莱梅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金融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美国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
秘书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秘书长、教育部经济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省
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
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
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
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5
蔡廷基,男,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系。历任香港毕马威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执行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现为香港会
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上海市静安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副主席。兼
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 年至1991 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
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
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
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
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卫华,女,1981 年07 月――1988 年8 月,曾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部
门任职;1983 年11 月――1988 年08 月,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1988 年
08 月――1994 年11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1994 年11 月――2006 年02 月,历任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2006 年03 月――2009 年0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
察总审计师;2009 年04 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 年2 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 年2
月至2006 年6 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 年6 月
至2007 年7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 年7 月至2008 年7 月任招商银
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 年7 月至2010 年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
工作)。2010 年6 月至2012 年9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 年9 月至2014
年6 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4 年6 月至2014 年12 月任
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14 年12 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
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 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
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 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
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
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6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Oracle ERP
系统实施顾问;2005 年5 月至2006 年12 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 年
12 月至2011 年2 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 年2 月至2014 年3 月任
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
监事,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扬,男,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 年加入招商基金,历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
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1992 年7 月至1997 年4 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
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 年4 月至2000 年1 月于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 年1 月至2001 年1 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2001 年1 月至2004 年1 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4
年1 月至2008 年11 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11 月至2015 年6 月任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 年6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
总经理。

沙骎,男,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任设计
师;1998 年3 月加入原君安证券南京营业部交易部,任经理助理;1999 年11 月加入中国平
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心基金投资部,从事交易及证券研究工作;2000
年11 月加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任交易主管;2008 年2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量化投资事业部,任投资总监、部门总经理;2015 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 年加入广发证
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 年4 月至2004 年7 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
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 年7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
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潘西里,男,硕士,1998 年加入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务工作;2001
年10 月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任职主管;2003 年2 月加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及处长;2015 年加入招商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7
邓栋,男,中国国籍,工学硕士。2008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
作,2010 年1 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招商信用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 年9 月12 日至2015 年7 月23 日),现任
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 年3
月9 日至今)、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3 年4 月19 日
至今)、招商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 年2 月
12 日至今)、招商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 年4 月1 日至
今)、招商丰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 年4 月17
日至今)、招商丰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 年6 月11 日
至今)、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 年7 月3 日至今)、
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 年7 月3 日至今、
招商标普高收益红利贵族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 年7 月3 日
至今)及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5 年7 月23 日至今)。

李恭敏,男,经济学硕士。2008年加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任研究员。2010年2月
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固定收益投资部高级研究员,投资管
理三部高级研究员,从事上市公司证券研究,现任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管理时间:2014年9月3日至今)、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招商安泰平衡型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时间:2015年6月11日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副总经理沙骎、总经理助理兼投
资管理二部负责人杨渺、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四部负责人王忠波、总经理助理兼全球量化
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裴晓辉、交易部总监路明。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8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得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禁止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但是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上述禁止行为中的(1)-(6)项为引用当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有关禁
止性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
述规定的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19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为公司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履行诚信义务,如实披露法规要求的披露内容。

6、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2、内部控制的组织体系
公司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是一个权责分明、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以实现对公司从决策
层到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全面监督和控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监事会: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行为
行使监督权。

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之一,负责决定
公司各项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检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决定公司风险管理战
略和政策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和检查公司的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查情况等。

督察长: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
况,并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隐患,或发
生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
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总经理办公会下设的负责风险管理的专业委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决策,并针对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危机情况,实施危机处理机制。

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
合规性监督检查,向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

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是每一个业务部门和员工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主管在权限范
围内,对其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
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自律。

3、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内控制度概述
公司内控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制度、部门管理办法和业务管理办法组成。

其中,公司内控大纲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和《法规遵循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它们
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

公司基本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等。部门管理办法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进行
了规范。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操作进行了规范。

(2)风险控制制度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具体包括内部控制大纲、法规遵循政策、
岗位分离制度、业务隔离制度、标准化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权限管理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相对独立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和监察稽核部门。监察稽核部门的职责是依据国
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对
监察稽核对象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包括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
有效性、检查公司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风险控制的监控工作、
执行公司内部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调查公司内部的违法案件等。

4、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
公司致力于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控制的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
浓厚的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全体员工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层的经营思
想、公司的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循,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业务环节。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1
(2)风险评估
公司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经营运作活动进行分析,发现风险,并将风险进行分类,
找出风险分布点,并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找出引致风险产生的原因,采取定性定量的手
段分析考量风险的高低和危害程度。落实责任人,并不断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

(3)控制活动
公司控制活动主要包括组织结构控制、操作控制和会计控制等。

1)组织结构控制
各部门的设置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
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相
互牵制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形成了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①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合理分工、职责
明确,并有相应的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责任制,对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使不同的岗
位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

②各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和牵制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
关岗位之间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
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监督和检查的责任。

③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
第三道监控防线。

2)操作控制
公司设定了一系列的操作控制的制度手段,如标准化业务流程、业务、岗位和空间隔离
制度、授权分责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档案资料保全制度、客户
投诉处理制度等,控制日常运作和经营中的风险。

3)会计控制
公司确保基金资产与公司自有财产完全分开,分帐管理,独立核算;公司会计核算与基
金会计核算在业务规范、人员岗位和办公区域上进行严格区分。公司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以
及本基金下分别设立账户,分帐管理,以确保每只基金和基金资产的完整和独立。

(4)信息沟通
即指及时地实现信息的流动,如自下而上的报告和自上而下的反馈。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
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按
照每日、每月、每年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

1)执行体系报告路线:各业务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总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2
理报告;
2)监督体系报告路线: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向监察稽核部门报告,监察稽核部门
向总经理、督察长分别报告;
3)督察长定期出具监察报告,报送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
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5)内部监控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门人员负责日常监督工作,促使公司员工积极参与和遵循内部控制
制度,保证制度有效地实施。公司监事会、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
会、监察稽核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地进行检验,检验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加以充实和
改善,及时反映政策法规、市场环境、技术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3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 年,现有员工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 年9 月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401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75 只,
QDII 基金26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
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
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4
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4 年,中国银行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
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
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
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5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 座2 层西侧 207-219 单元
电话:(010)66290540
联系人:刘超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23 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1601 室
电话:(021)68889916-116
联系人: 秦向东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B 座2 层西侧 207-219 单元
电话:(010)83064741
联系人:张鹤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23 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6
2、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3、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4、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5、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 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唐文勇
6、 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廉赵峰
7、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7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8、 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9、 代销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电话:95595
传真:(010)63636248
联系人:朱红
10、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11、 代销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 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95526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孔超
12、 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117
联系人:王硕
13、 代销机构: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8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 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电话: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9057
联系人:张建鑫
14、 代销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15、 代销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胡月茹
16、 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60141
联系人:林生迎
17、 代销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 号院5 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59355941
传真:56437030
联系人:李微
18、 代销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 号高德置地广场F 座18、19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9
联系人: 王鑫
19、 代销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 号志远大厦18 层
法定代表人: 李长伟
电话:010-88321613
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 谢兰
20、 代销机构: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 号桐城中央21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30322
联系人:薛津
21、 代销机构: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 0752-2119700
联系人:彭莲
22、 代销机构: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 单元
法人代表: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23、 代销机构: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 号
法人代表: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联系人:王婉秋
24、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 号2 幢220 室
法人代表:张跃伟
电话:400-820-289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0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25、 代销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 号
法人代表: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张裕
26、 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 弄37 号4 号楼449 室
法人代表: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27、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 号2 号楼2 层
法人代表: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28、 代销机构: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法人代表:王莉
电话:400-9200-022
传真:0755-82029055
联系人:吴阿婷
29、 代销机构: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室
法人代表: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杨翼
30、 代销机构: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元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1
法人代表: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31、 代销机构: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277 号3 层310 室
法人代表:燕斌
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32、 代销机构: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 号1 号楼1603
法人代表:董浩
电话:400-068-1176
传真:010-56580660
联系人: 于婷婷
33、 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 号205 室
法人代表: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
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28 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755)83196445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2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担保人
名称:武汉信用风险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洪山区珞瑜路吴家湾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 号伟业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熊伟
成立日期:2000 年02 月01 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各类担保;为企业提供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
顾问、信用信息服务、信用风险管理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
他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 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 刘佳、张兰
联系人: 刘佳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0755)2547 1000
传真:(0755)8266 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黄小熠
联系人: 蔡正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3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基金合同》,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3】303 号文核准公开募集。募集期从2013 年4 月16 日到2013 年4 月16 日止,
共募集4,270,437,724.66 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7,214 户。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3 年4 月19 日正式生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4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场所
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的销售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代理人。

其中,直销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渠道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具体代销渠道名单以《份额发售公告》为准。直销及代销机构请参见本
《招募说明书》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酌情增加或减少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新增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酌情增加或减少其销售网点、变更营业场所。

投资者应当通过销售机构指定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如传真、电话
或网上交易等形式)办理基金的申购、赎回。

(二)申购、赎回的开放日期及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在申购、赎回开始的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赎回开始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
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主,基金管
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每交易
日交易时间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处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投资人在开放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
换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后进先出”原则,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
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5、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5
则变更后对所有基金份额的赎回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按规定提交申购申请并全额交
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
发生巨额赎回或本《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时,款项
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
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银行账户。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
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
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
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申购的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 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 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首次最低申
购金额为50 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 元。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
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赎回的限制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6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
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
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 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
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投资人参加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
元。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六)申购、赎回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份额M(元)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0%
100 万≤M<500 万 0.80%
500 万≤M<1000 万 0.60%
M≥1000 万 1000 元/笔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 位,小数点后第3 位开始舍
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过渡期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在届时的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

2、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连续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 年以内 2.0%
1 年(含)至2 年 1.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7
2 年(含)至3 年 1.2%
3 年(含)以上 0%
(注:1 年指365 天,2 年为730 天,依此类推)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基金份额持有
期仍按投资者取得该基金份额的确认日开始计算。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 位,小数点后第3 位开始舍
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
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招商安润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3、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
包括www.cmfchina.com 网上交易和400-887-9555 的电话交易,详细费率标准或费率标
准的调整请查阅网上交易平台及公司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
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在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
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5、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
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
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
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并在不迟于促销活动开始日前公告。

(七)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用后
除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小数点后第3 位开始舍去,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8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赎回总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的金额,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除赎回费用的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
小数点后第3 位开始舍去,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的该基金资产净值/T 日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
后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八)申购、赎回的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
投资者自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
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告。

(九)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1、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或者无法接受申购申请。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
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
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为了保障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前6
个月内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39
发生上述第(1)、(2)、(3)、(5)、(6)、(7)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被拒
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申购业务的办理。

2、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或者无法接受赎回申请。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
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为了保障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前30
个工作日内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日常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
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
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
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
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3、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 日但少于2 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 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公告最近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 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 周至少刊登暂停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0
1 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 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
理人网站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近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
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
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
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
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
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
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
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
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
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确认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 个
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其他方式在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
刊登公告。

(十一)过渡期申购的特别规定
1、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公告处理
规则,允许投资人在下一保本周期起始日前的过渡期的限定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的基金份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1
额,投资人在上述期限内申请购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称为“过渡期申购”。投资人在
过渡期的限定期限内申购本基金的,按其申购的基金份额在下一保本周期开始前的折算日所
代表的资产净值和过渡期申购的费用确认下一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并适用下一周期的保本
条款。

2、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前,将根据担
保人提供的下一保本周期担保额度确定并公告下一保本周期的担保规模上限,规模控制的具
体方案详见相关公告的处理规则。

(十二)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
构。

(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在各项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为基金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服务,具体实
施方法以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2
八、基金的保本及保证
(一)基金的保本
1、保本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
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则
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该差额即为保本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
(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后各
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
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在当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过渡
期申购的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由基金管理
人、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根据当期有效的《基金合同》、《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的
约定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转换转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
转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本条款。

认购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
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及募集期间的利息收入之和。

过渡期内申购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投资金
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过渡期内进行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
值及过渡期申购费用之和。

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上一
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其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
的资产净值。

对于基金持有人多次认购/申购、赎回的情况,以先进先出的原则确定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

2、保本周期
本基金的保本周期为3 年。

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 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果
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次3 个公历年无该对应日,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一个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
周期,该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份额、或过渡期申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3
(2)对于前条所述持有到期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是转型为“招商安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都同样适用保本条款。

4、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
(1)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
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款项之和计算的总金额不低于其认购保
本金额;对第一个保本周期之外的保本周期,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
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在当
期保本周期内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不低于其过渡期申购的保本金额、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
当期保本周期基金份额的保本金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但在基
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前(不包括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
(4)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
(5)在保本周期内发生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或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情形,且担保人不
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在保本周期到期日之后(不包括该日)基金份额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净值减少;
(7)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基金管理人无
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
人免于履行保本义务的;
(8)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修改《基金合同》条款,可能加重担保人保证责任的,但根
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修改的除外。

5、保本基金到期的处理方案
(1)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金管
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
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
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保本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
约定,于保本周期到期日次日变更为非保本的“招商安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
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
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
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4
如果本基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2)保本周期到期的处理规则
1)到期期间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前公告指定的一个期间。如本基金转入
下一保本周期,则到期期间为基金管理人公告指定的过渡期内的一个期限,加上保本周期到
期日在内的一段期间,该期间为五个工作日(自保本周期到期日开始计算);如本基金变更
为“招商安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则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到期期间的具体起止时间,并提示基金
份额持有人在此期间内作出到期选择。

2)在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到期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a. 在到期期间内赎回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b. 在到期期间内将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
入的其他基金;
c. 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到期的基金
份额根据届时基金管理人的公告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d. 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变更
后的“招商安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四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选(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