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露天煤业: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5年12月08日 18:02:23 中财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担任内蒙古霍
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天煤业”、“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露天煤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4年10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内蒙古霍林
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45号)核准,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孙桂霞、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华泰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八名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307,692,307股,并于2014年12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
发股后公司股本由1,326,686,166股增至1,634,378,473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孙桂霞、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
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
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时承诺:自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本次认购的露天煤业股票,也不由露天煤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公司不存在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12月11日。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61,538,4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0023%。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持股数量:

单位:股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

证券账户名称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
流通数量

1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6,153,847

0

0

2

孙桂霞

32,307,692

32,307,692

32,307,692

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9,230,790

9,230,790

9,230,790

4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

12,307,680

12,307,680

12,307,680

5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集团自
有资金-012G-ZY001深

1,538,460

1,538,460

1,538,460

6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13C-CT001深

7,692,300

7,692,300

7,692,300

7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华泰
组合

45,692,307

45,692,307

45,692,307

8

上海大正投资有限公司

34,153,846

34,153,846

34,153,846

9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工商银行-中融信
托-中融-瑞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5,384,615

15,384,615

15,384,615

10

申万菱信基金-光大银行-申万菱信资产-
华宝瑞森林定增1号

30,769,231

30,769,231

30,769,231

11

广发基金-招商银行-添翼定增分级2号特
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14,150,000

14,150,000

14,150,000

12

广发基金-招商银行-添翼定增分级1号特
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27,542,309

27,542,309

27,542,309

13

广发证券-中国银行-广发恒定定增宝1号
资产管理计划

5,128,205

5,128,205

5,128,205

14

广发证券-中国银行-广发恒定定增宝2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128,205

5,128,205

5,128,205

15

广发证券-中国银行-广发恒定定增宝3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128,205

5,128,205

5,128,205

16

广发证券资管-中国银行-广发恒定·定增
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128,205

5,128,205

5,128,205

17

广发证券资管-中国银行-广发恒定·定增
宝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128,205

5,128,205

5,128,205




18

广发证券资管-中国银行-广发恒定·定增
宝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128,205

5,128,205

5,128,205

合 计

307,692,307

261,538,460

261,538,460



注: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无被质押或冻结情况;

2、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46,153,847股股份,承诺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首
日起36个月,故本次不解除限售。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持有人严
格遵守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上述
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露天煤业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齐百钢 龙飞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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