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航天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15:07:17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董-012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11月28日以传真、邮件或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
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2月8
日下午2:00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海鹰科技大厦1605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宁向东委托
独立董事于永超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
议内容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
有限公司自然人所持股份的议案》;

为了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时空公司”)后续发展,进一步优化时空公司股权结构,同意公司
以现金出资方式,支付6,356,008.60元收购时空公司全体自然人股


东13.1%的股权。


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对本次事项经过审
慎研究,均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收购时空公司全体自然人股东13.1%的股权,有利于时空公
司日常经营发展和业绩改善。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司以截止到2015
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时空公司净资产为基础受让时空公司自然人股权
所持股权,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次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时空公司自然人股权,没有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权
的公告》(2015-临-060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航天益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
行和北京银行申请2,000万元信用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益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益来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益来公司分别向招商银行
丰台科技园支行和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各申请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


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关于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
650万元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航天时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
空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时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申请650万元的信用贷款额度。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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