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沧州明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作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或“公司”)2014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泰证券”或“本保荐机构”)对沧州明珠2014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 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5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1 月向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乾景隆中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644,064股,发行价格为14.38元/ 股,该部分股份于2014年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363,798,864股。 (二)201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363,798,864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15年6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18,458,068股,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至40,194,908股。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沧州明珠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 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新疆中乾景隆中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沧 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上述股 东承诺:自沧州明珠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 让。 经核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在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且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 的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15日。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6,175,4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6户,涉及证券账户22个。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份持有人 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 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数 1 新疆中乾景隆 中和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新疆中乾景隆中和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4,229,311 4,229,311 2 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21号 资产管理计划 354,659 354,659 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26号 资产管理计划 945,759 945,759 4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31号 资产管理计划 449,235 449,235 5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35号 资产管理计划 591,099 591,099 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55号 资产管理计划 378,303 378,303 7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56号 资产管理计划 591,099 591,099 8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120号资产 管理计划 295,548 295,548 9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源通定增1 号资产管理计划 1,182,197 1,182,197 10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益坤定增1 号资产管理计划 591,099 591,099 11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中信定增2号资 产管理计划 1,182,197 1,182,197 12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富春定增53号 资产管理计划 342,837 342,837 13 平安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红-个险分红 4,610,568 4,610,568 14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 连-团体退休金进取 1,182,197 1,182,197 15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高利率保单产品 1,182,197 1,182,197 16 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共盈大岩 量化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317,976 4,317,976 17 汇添富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 司 汇添富基金-浦发银行-中企汇锦投 资有限公司 4,137,691 4,137,691 18 宝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436,051 4,436,051 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盈睿丰创 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87,696 887,696 2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科 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87,697 887,697 21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1,700,000 1,700,000 22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1,700,000 1,700,000 合计 -- -- 36,175,416 36,175,416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没有被股权质押或冻结。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沧州明珠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新疆中乾 景隆中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其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 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中泰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武利华 陈仕郴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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