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上海绿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

时间:2015年12月09日 18:35:29 中财网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61号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绿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上海绿新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上海绿新公司申请发行
证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上海绿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号)编制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上海绿新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海绿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上海绿新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九日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的规定,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14
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3号文《关于核准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5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31.20元,共计募集资金104,5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95.64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824.3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1]第10875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普陀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目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1年4月12日分别与上
海农村商业银行普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目支行、安信证券共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12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绿新环保包装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绿新”)在湖北银行荆州荆州区支行(以下简称“湖北
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湖北绿新、安信证券、湖北银行共同签订《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该账户纳入募集资金监管范围。公司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湖北绿新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严格遵照履行相关规定。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3,120.34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经销户。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和
“研发中心项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项目”和“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
目”均发生变更,“研发中心项目”投资金额减少人民币1,611.62万元,占前次募集资
金净额的1.61%,“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变更为“湖北基地建设及收购
金升彩”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减少人民币7,606.65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7.62%。

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 研发中心项目

2012年10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2012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议案》,公司将“研发中
心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200号变更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
华路666号,将实施方式由建筑工程自建变更为使用优思吉德现有建筑物,将
投入资金由5,162.11万元变更为3,550.49万元。


2011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绿新包装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优思吉德实业(上
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优思吉德位于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666号,
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7,207.5平方米,建筑面积20,746.19平方米,其中办公
楼3,586.08平方米,厂房17,160.11平方米。为充分利用和发挥优思吉德现有
的房地产资源以及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方式、投入金额实施变更,变更后实际用于“研发
中心项目”的建筑物面积为3,867.92平方米,其中使用办公楼面积为2,689.56
平方米,使用厂房面积为1,178.36平方米。


“研发中心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为人民币3,466.24万元,占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的67.15%,占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97.63%,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金额
已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 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

(1)第一次变更:“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缩减投资金额与产能
投放额度。





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24日和2013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入部分项目
投资额和产能投放额度的议案》,将“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实际
投入资金金额由人民币42,514.85万元变更为20,514.85万元,将实际产能投放
额度由4万吨/年变更为2万吨/年。


公司管理层系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和企业生产经营条件变化情况、公司发展战
略调整情况以及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等因素,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作出上述变更,具体原因
说明如下:

“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子公司湖北绿新,原
规划建成投产后利用荆州区位优势,南面和湖南、江西接壤,北面和陕西、
河南接壤,东面和安徽接壤,西面连接川渝,产品辐射以上地区。随着国家
烟草整合力度实施及中西部地区经济相对滞后、消费水平不高影响,镀铝纸
的主要市场依然是江浙及东部沿海省份,相关地区的市场需求每年均保持一
定增长,而公司上海生产基地产能有限,2011年度,公司产品处于供不应求
状态;同时,湖北绿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土地的地质施工
条件较复杂,增加了施工难度,延缓了项目基建施工进度,即便按照原计划
完成项目建设,项目新增产能也要在2013年才逐步释放,将使公司因产能受
限而错过抢占市场的最佳时机。


为了抢占市场先机,加强公司产品在江浙及东部沿海省份的市场竞争力度,
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拟通过收购快速形成真空镀铝纸生产能力,缓解产
能不足的状况。2011年8月16日和201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优
思吉德100%股权和江阴特锐达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特锐达”)
75%股权的有关议案;优思吉德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在
公司收购前,原股东已完成了公司厂房、办公楼等生产经营所需基础设施的
建设工作,公司仅需购置安装镀铝纸相关生产设备,即于2011年底形成了约
1.2万吨/年的镀铝纸生产能力;江阴特锐达拥有完整的镀铝纸生产线,具备2
万吨/年镀铝纸的生产能力。此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在东部沿海地区的生产
布局,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收购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泰兴”)85%股权的有关议案;
福建泰兴具备4.2万吨/年镀铝纸、复膜纸生产能力,并拥有河北中烟、川渝中
烟、云南红云红河集团等国内优质客户,产品同时远销阿联酋、朝鲜、德
国、俄罗斯等海外市场,收购完成后,在大幅增加公司产能的同时进一步拓
宽了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巩固了公司的行业领导地位。



在收购上述标的公司后,随着优思吉德和江阴特锐达2012年度生产经营的稳
定运行,公司有效缓解了产能不足的问题,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
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及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政策影响,中西部
地区如湖北、湖南、河南、云南、贵川地区类似包装材料项目建成投产速度
之快、规模之大、数量之多为历年少见,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也对公司“年产
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投入带来了潜在影响。基于这一背景,公司管
理层重新评估了按原计划继续实施“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的必要
性与可行性,适当推迟了的项目建设进度,并于2013年初决定对该项目的投
资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在综合考虑上述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战略调整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
素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变更“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的投资金额和
产能投放额度,拟将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由42,514.85万元变更为20,514.85万元
(缩减投资金额22,000.00万元),实际产能投放额度由4万吨/年变更为2万
吨/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为“湖北募投项目”)。


该项目投资金额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

变更后投资金额

变更调整金额

建筑工程费

4,827.23

9,939.12

5,770.0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597.62

安装工程费

5,979.02

预备费

1,305.25

项目流动资金

8,575.73

2,575.73

6,000.00

设备购置

18,230.00

8,000.00

10,230.00

合计

42,514.85

20,514.85

22,000.00



(2)第二次变更:将第一次变更后的湖北募投项目调整为“湖北基地建设及收
购金升彩”

2013年度,在湖北绿新继续实施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公司管
理层结合烟标包装行业实际发展情况,逐渐认为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逐步确
立,外延式发展已成为本行业企业做大做强最主要的方式之一,通过收购兼
并模式,可快速增厚企业收入和利润,并能为企业带来下游客户资源,拓宽
销售渠道;与此同时,深圳市金升彩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升
彩”)股东与公司进行了多次接触,有意出售深圳金升彩,该公司拥有3万吨/
年的镀铝纸生产能力,其产品用于生产烟标后,主要供应安徽、湖南等地的
卷烟生产企业,能够与公司即有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形成互补,增强了公司
在相关地区的市场竞争能力。



在此背景下,公司管理层及时调整了湖北募投项目的实施策略,决定将其调
整为“湖北基地建设及收购金升彩”。一方面,考虑到公司在上海的生产基地
面临着工业土地资源供应不足和人力资源成本昂贵的问题,难以进一步扩大
生产经营规模,因此仍然需要在湖北继续推进新的生产基地建设,即继续完
成湖北绿新厂房、仓库、水电气工程等生产基础设施及办公楼、食堂、宿舍
等配套设施建设;另一方面,由于通过收购深圳金升彩可以实现公司产能扩
张,并马上获得现实的客户资源。因此公司管理层决定不再继续为湖北募投
项目按原计划购置2万吨/年的镀铝纸生产设备,而是将原拟购买生产设备的
节约支出和项目结余资金统一用于收购深圳金升彩100%股权及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2014年1月10日和2014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合公司湖北募投项
目暨使用结余募投资金用于收购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
整合湖北募投项目的已有投入,利用湖北募投项目已有土地和已建成的基础
设施,继续完成湖北绿新生产基地建设,同时将原拟购买设备的节约支出以
及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收购深圳金升彩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过本次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最初计划实施的
“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最终变更为“湖北基地建设及收购金升
彩”,项目投资金额由最初计划的42,514.85万元变更为34,908.20万元,项目
结余资金7,606.65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调整前后,湖北募投项目的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第一次变更后的湖北
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湖北基地建设及收购金升
彩”项目拟投资金额

建筑工程及安装费、预备费等

9,939.12

13,614.40

项目流动资金

2,575.73



设备购置

8,000.00

793.80

项目剩余资金

22000.00



收购深圳金升彩



20,500.00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606.65

合计

42,514.85

42,514.85



通过实施“湖北基地建设及收购金升彩”项目,公司将利用湖北绿新已取得的
土地,完成生产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并规划在未来适当时机,将公司
子公司深圳市雅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荆州市新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深


圳金升彩拥有的生产设备搬迁整合进入湖北绿新,将其建设成为公司继上
海、福建之后的另一个生产基地。目前,公司已完成深圳市雅泰包装材料有
限公司、荆州市新马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搬迁工作,待上述规划的
搬迁整合工作全部完成后,湖北绿新生产基地将形成约4-5万吨/年的镀铝纸和
复膜纸生产能力。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4万吨新
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其中
“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7,676.96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式、投
入金额议案》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整合公司湖北募投项目暨使用结余募投资金用
于收购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年
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投资金额分别变更为人民币3,550.49万元和
34,908.20万元,并将7,606.65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因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6,065.34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6,496.44万元,实际投资总额比募
集后承诺投资总额增加431.10万元。差异原因具体如下:

1、研发中心项目: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额为3,550.49万元,实际投资额为3,466.24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额减少84.2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过程
中对工程、设备投入进行优化,节约了投资额。


2、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项目变更为湖北基地建设及收购金升彩,募
集后承诺投资额为34,908.20万元,实际投资额为35,423.55万元,实际投资额比募集
后承诺投资额增加515.35万元,主要是由项目实施中实际投入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四) 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12074号《关于上海绿
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
告》,截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
民币1,900.52万元。


2011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中的1,900.52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五)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 超募资金的使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额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2,147.4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
下:

1、201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
民币17,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2年6月15日和2012年6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有关股权的具体内容的议案》,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
币22,147.40万元和自有资金人民币26,303.9573万元,共计人民币48,451.3573万元,
收购林加宝、林桂娇、林淑霞、詹耀斌、林桂敏合计持有的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
85%的股权。


至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额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七) 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5月1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投资建设完
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8,643.84万元(包括实际使用的超额募集资金、“研
发中心项目”和“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及已变更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7,606.65万元),前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人民币4,476.49万元(含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
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2014年5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完成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节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
4,476.4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节余募集资金在2014年5月12号至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期间额外产生利息,
实际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额为人民币4,476.50万元。







(八)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 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与计划进度差异情况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建设进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4万吨新型
生态包装材料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其中,“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

投资总额计划为42,514.85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总周期约需24个月,其中前期工作
约6个月,工程建设期约18个月,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构成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合计

总投资

23,757.38

10,181.74

6,175.64

2,400.09

42,514.85

建设投资

23,757.38

10,181.74





33,939.12

流动资金





6,175.64

2,400.09

8,575.73



“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计划为5,162.11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期为一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与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1、 “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实际建设进度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于2010
年3月取得国有出让土地230亩,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
由于项目土地的地质施工条件复杂,施工难度较大,且公司通过收购优思吉
德、江阴特锐达和福建泰兴,有效缓解了产能不足状况,因此公司根据市场
形势,相应延缓了项目工程建设进度,2012年年底,工程主体结构基本完成
建设,2013年起开始进入采购生产设备、完善生产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安
装、调试、试运行阶段。


2013年初,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竞争环境、生产经营条件和公司战略规划的
变化情况,决定对“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进行调整,并于2013年3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决议,将该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由42,514.85万元缩减为20,514.85万元,实际产能投放额度
由4万吨/年减少为2万吨/年。


随后,由于公司与深圳金升彩的股东达成关于深圳金升彩100%股权的收购意
向,2014年1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议,将上述缩减投资
规模和产能投放额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调整为“湖北基地建设及收购
金升彩”项目,并于2014年1月23日办理了深圳金升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完成对该公司的收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20,500万元;于2014年4
月,按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完成对湖北基地建设的资金投入,实际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为14,923.55万元,湖北基地建设于2014年6月完成建设并转入固定资
产。




2、 “研发中心项目”实际建设进度

2011年8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收购优思吉德100%股权
的决议。为充分利用优思吉德已经建设完成的生产经营设施,2012年10月25
日和2012年11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方
式、投入金额的议案》,决定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由上海市普陀区真陈
路200号变更为优思吉德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崧华路666号,将项目实
施方式由建筑工程自建变更为使用优思吉德现有建筑物,将项目投资金额由
5,162.11万元人民币变更为3,550.49万元。


该项目2011年度未进行投入,并随着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上述变
更,2012年度和2013年度,发行人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
2,342.36万元和1,009.48万元,该项目最终于2014年4月按变更后的投资计划
完成资金投入,实际投资金额为3,466.24万元。




3、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与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综上所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及与《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建设进度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在项目实施过程
中,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经营条件变化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
调整情况以及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等因素,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
资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了变更。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
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4万吨新型
生态包装材料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其中,“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

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59,833.60万元,实现税后利润9,347.89万元;
“研发中心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主要用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提
高公司检测能力和设计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经过两次变更
后,最终调整为“湖北基地建设及收购金升彩”项目;其中,用于湖北基地建设部分的
募集资金投资未单独产生效益,主要为公司后续产能整合提供基础条件和实施空间,
项目实际产生的效益来自于收购深圳金升彩100%股权的募集资金投入。2014年度,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金升彩实现净利润为3,470.04万元。


因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终实现效益情况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效益存在差异,主要是由于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市场环
境和生产经营条件变化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调整情况以及项目实际建设实施情况等因
素,适当延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将原计划实施“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
包装材料项目”的变更调整为“湖北基地建设及收购金升彩”项目所致。




五、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六、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七、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9日批准报出。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9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编制单位: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4,52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3,120.34

剔除净利息收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9,824.36

募集资金净额

99,824.3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3,120.3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218.27

2011年度:

35,406.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9.23%

2012年度:

32,064.83

2013年度:

2,951.65

2014年度:

32,697.5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年产4万吨新型生
态包装材料项目

湖北基地建设及
收购金升彩

42,514.85

34,908.20

35,423.55

42,514.85

34,908.20

35,423.55

515.35

2014年6月

注1

2

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

5,162.11

3,550.49

3,466.24

5,162.11

3,550.49

3,466.24

-84.25

2014年5月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7,606.65

7,606.65



7,606.65

7,606.65







合计



47,676.96

46,065.34

46,496.44

47,676.96

46,065.34

46,496.44

431.10





超募资金投向



















1

归还银行贷款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17,000.00

17,000.00





3

支付福建泰兴特纸
有限公司股权收购






22,147.40

22,147.40



22,147.40

22,147.40



2012年7月

注2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2,147.40

52,147.40



52,147.40

52,147.40







节余募集资金





4,476.50

4,476.50



4,476.50

4,476.50



注3



合计



47,676.96

102,689.24

103,120.34

47,676.96

102,689.24

103,120.34

431.10





注1:深圳金升彩于2014年1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湖北基地建设于2014年6月完成建设并转入固定资产。


注2: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注3:节余募集资金已经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见本报告:二、(七)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编制单位: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项目累计产
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IPO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项目名称

2011年度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4年度

1

湖北基地建设及收购金升
彩(原年产4万吨新型生
态包装材料项目)注1

——

9,347.89

——

——

——

3,470.04

3,470.04

注2



注2

2

研发中心项目

——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项目建成后,研
发中心将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提高公司检测能力和设计能力,
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

——

——

——

——

——

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



















1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2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3

支付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
司股权收购款

——

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承诺:2012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不低
于6,870.73万元;

2013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不低于7,420.39万元;

2014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不低于8,014.02万元;

或2012、2013和2014年三年度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2,305.13万元,且每一年度净利润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净利润。


——

7,925.40

注3

9,034.77

注3

9,300.62

注3



26,260.79

注3





注3

合计









7,925.40

9,034.77

12,770.66

29,730.83





注1:“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在2013年公司对其实际投入资金金额和实际产能投放额度产能进行变更,在2014年公司对其现有投入进行整合,将原购买
设备节约支出以及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收购金升彩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变更情况请见本报告:二、(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注2:“年产4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调整为“湖北基地建设及收购金升彩”项目,其中用于湖北基地建设部分的募集资金投资未单独产生效益,主要为公司后续产
能整合提供基础条件和实施空间,项目实际产生的效益来自于收购深圳金升彩100%股权的募集资金投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深圳金升彩2014年度实现净利
润为3,470.04万元,深圳金升彩原股东承诺的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300万元。


注3: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福建泰兴特纸有限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为7,925.40万元、9,034.77万元、9,300.62万元,公司2012
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取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985.90万元(福建泰兴2012年7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7,074.57万元、8,506.12万元。


注4: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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