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星光电: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5-07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0】75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7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8.00元, 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4,000万元,扣除承销、上市推荐及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 用共5,454.65万元后,募集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545.35万元(其中50,433.06万元 已确定投资项目,其余98,112.29万元为超额募集资金)。资金专户的实际到账金额为 人民币149,230.00万元,包含应付未付的募集资金其他发行费用684.65万元。上述 资金已于2010年7月8日到位,已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 2010年【羊验】字第1988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营业部(后改为平安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朝安支行(后改为佛陈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0年8月6日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上述四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 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各专户期初资金分布如下: 序号 资金专户开户行 专户账号 投资额(万元) 募投项目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南海支行 757900131010110 19,189.07 新型表面贴装发光二极管 技术改造项目 2 深圳发展银行(后改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行营业部 11009775295405 17,481.11 功率型LED及LED光源模块技 术改造项目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陈支行 446268375018010017496 7,466.83 LED背光源技术改造项目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分行 12510158000000012 105,092.99 半导体照明灯具关键技术及 产业化及超募资金的存储使 用 合计 149,230.00 为了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超募资金进行了如下的 安排: 公司2010年8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10,6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的超额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位于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二路北侧、华宝南路西侧的16,805.2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2010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拟使用超募资金 13,203.12万元实施新厂房及动力建设项目、使用超募资金22,479.86万元实施新型 TOPLED制造技术及产业化项目; 2010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经2011年1月6日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拟使用40,000万元超募资金联合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邓锦明共同投资设立“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 术有限公司”(项目总出资为60,000万元); 2011年8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品牌与渠道建设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万元实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 9,029.31万元用于品牌与渠道建设项目。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 2011年5月和2011年9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佛陈支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就新型TOPLED制造技术及产业化项目、 新厂房及动力建设项目、品牌与渠道建设项目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5月子公司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会同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每个项目所需资金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山分行12510158000000012期初设立的专户转入各项目设立的专户。 2014年3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经2014年4月11日召开的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厂房及动力建设项目”的 节余募集资金6,000万元变更用途,投资公司新项目“LED显示屏器件扩产项目”, 2014年4月23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与“LED显示屏器件扩产项目”的专 户银行渤海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至此,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资金专户开户行 专户账号 投资额(万元) 募投项目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南海支行 757900131010110 19,189.07 新型表面贴装发光二极管技术改造 项目 2 平安银行佛山分行营业 部 11009775295405 17,481.11 功率型LED及LED光源模块技术改 造项目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陈支行 446268375018010017496 7,466.83 LED背光源技术改造项目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12510158000000012 6,296.05 半导体照明灯具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1,800.00 土地款 5 平安银行佛山分行营业 部 11009775295407 22,479.86 新型TOPLED制造技术及产业化项目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佛陈支行 446268375018010023224 7,203.12 新厂房及动力建设项目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营业部 12510158000000053 9,029.31 品牌与渠道建设项目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营业部 12510158000000061 1,000.00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12510158000000037 40,000.00 投资外延芯片项目(国星半导体) 1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行 2001126112000218 6,000.00 LED显示屏器件扩产项目 合计 137,945.35 三、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使用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除品牌与渠道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目前正按计 划使用外,其余募投项目已全部建成达产或投入使用。 四、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止目前,因部分募投项目已建成达产或投入使用,且该等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 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仅剩极少余额的节余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已转入至公司“品 牌与渠道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因此,公司注销已无募集资金的7个募集资金 专户,同时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 终止。注销的募集专户情况如下表: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项目 余额(元) 说明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南海支行 757900131010110 新型表面贴装发光二极 管技术改造项目 860.39 注销 2 平安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11009775295405 功率型LED及LED光源模 块技术改造项目 100.13 注销 3 11009775295407 新型TOPLED制造技术及 产业化项目 0.06 注销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山佛陈支行 446268375018010017496 LED背光源技术改造项目 318.43 注销 5 446268375018010023224 新厂房及动力建设项目 1,953.17 注销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12510158000000037 投资外延芯片项目 0.06 注销 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行 2001126112000218 LED显示屏器件扩产项目 0.00 注销 合计 3,232.24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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