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名城:关于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融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5-12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融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拟为公司房地产项目土 地获取成立系列资管计划,提供项目融资 . 总规模:融资安排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 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公司在上海、北京等城市住宅项目的取 得、开发及建设。 . 募集资金使用人:符合要求的公司下属项目公司。 . 审批情况:本次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土地获取提 供融资安排事项,已经合作对方相关决策委员会批准,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确认。 . 风险提示:本次为双方签署的融资合作框架协议,非实际发 生金额。公司将根据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 资产管理人身份发起设立系列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的具体 项目情况,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公司房 地产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开展融资多样化创新,有效降低资金成本, 拟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汇通”)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平安汇通以资产管理人身份发起设立系列资 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总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向公司旗 下的项目公司提供融资安排,参与公司位于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福州、厦门、南京、苏州的土地的开发建设。 一、 融资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平安汇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平安汇通以资产管理人 身份发起设立系列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总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 1、合作概述: (1)公司为开发目标项目,旗下项目公司或公司为竞买目标地块 而参与竞拍或项目公司或项目公司股东(以下统称“拿地公司”)将 参与土地的竞买。拿地公司/项目公司成功竞得任一目标地块后,拿 地公司/项目公司作为权利主体直接开发目标项目。 (2)参与竞买的土地应位于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即 拿地公司/项目公司成功竞得的位于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福州、 厦门、南京、苏州的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目标项目项下的一宗或多 宗地块。 (3)平安汇通拟以资产管理人身份发起设立系列资产管理计划募 集资金,将以系列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的资金向项目公司给予财务支持, 用于目标地块土地的项目取得、开发及建设。 (4)为保障平安汇通权益的实现,平安汇通对项目公司以及目标 项目实施监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有权决议机构对重大事项享有一票 否决权、印章共管、账户资金监管等。 (5)平安汇通与项目公司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由平安汇通对项目 公司进行全封闭资金监管。 2、目标项目的确定 (1)目标项目项下目标地块类型应为纯住宅项目,即按计容建筑 面积计算,住宅面积占比在90%以上,单个目标项目计容建筑面积不 超过30万平方米,目标项目定位以满足刚需及刚改客群的快销型产 品为主。 (2)目标项目应位于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福州、厦门、南 京、苏州。 (3)平安汇通对目标地块进行评估,并设定抵押率及单个项目融 资上限。 3、资产管理计划方案 平安汇通以资产管理人身份发起设立系列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系 列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委托资产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各资产 管理计划的规模以最终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4、资产管理计划资金的用途 资产管理计划资金用于向项目公司提供融资安排。 5、保障措施 (1)公司将为各个项目公司在其分别签署的委托贷款协议项下的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项目公司将以目标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项目公司在其签署的 委托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3)项目公司股东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为各项目公 司在委托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二、交易对方介绍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4日成立, 注册地为深圳前海,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业务范围为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2015年6月,管 理资产规模超4000亿元。平安汇通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平安大华")全资子公司。 平安大华为中国平安集团旗下成员,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 为3亿元人民币,是一家为客户提供专业投资服务的资产管理机构。 股权结构为中国平安集团控股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60.7%的股份,新加坡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5%股份,三亚盈 湾旅业有限公司持有14.3%。 三、担保事项 本次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非实际发生金额。具体以设立系列资 产管理计划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募集的资金向单个项目公司发放委 托贷款为准。公司将根据委托贷款实际发放及相关担保合同具体签署 情况,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四、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已经公司2015年12月9日通讯方 式召开的第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全票审议通过。 本次拟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土地获取提供融资安排事项, 已经合作对方相关决策委员会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确认。 五、 风险提示 本次为双方签署的关于融资的合作框架协议,非实际发生金额, 当融资实际发生时将会增加公司负债。公司将根据深圳平安大华汇通 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资产管理人身份发起设立系列资产管理计划募 集资金的具体项目情况,披露相关进展公告。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签署融资《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公司实施区域聚焦,加 快一线城市房地产项目布局,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在稳步开拓 公司主业的同时,有效控制负债比率,维护公司健康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