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 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招股说明书》中相同 的含义) 1-2-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及其亲属叶秀冬、叶国英以及 智大控股其他股东叶洪孝、叶又升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公司董事周新凱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6个月。 自奇信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其减持期间,如奇信股份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 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亚太投资、宏富创投、汇智创投、衡盈创投以及飞腾基金承诺: 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副董事长叶洪孝、董事周新凱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 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1-2-2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 十。 以上承诺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则其将在发行人股东 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自违约之日起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如有)由奇信股份直接用于执行未履 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其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其履 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预案 为稳定公司股价,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制定并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下股价稳定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1、启动条件及程序:当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上一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应当在 5日内召开董事会、 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2、停止条件:在上述第 1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 稳定措施。上述第 1项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上述第 1项的 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 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年 1-2-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本条下同)、高级 管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方案。 (3)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4)通过开源节流、优化公司薪酬体系及股权激励机制等方式提升公司业 绩、稳定公司股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 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 价具体方案后的 5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 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中确定的增持方案,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价格不 高于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 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30%。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 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 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 购其持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和/ 或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 1-2-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 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 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三)履行股价稳定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采 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负有增持股票的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 / 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 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应以其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向 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分红; 控股股东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 增持计划和/或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 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应以其最低增持金额减 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或分红(如有)。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 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 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股价稳定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股价稳定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日起生效。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 不符,公司董事会应对本预案进行调整,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2-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赔 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一)公司的相关承诺 1、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响的,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回购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相 关判决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据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判决,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二)公司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1、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即 控股股东在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所公开发售的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 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 除息价格调整)。 2、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 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控股股东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1-2-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暂停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 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1、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并已由人民法院作出 相关判决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发 行人股东大会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暂停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 (如有)及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 施完毕时为止。 (四)中介机构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承诺:如安信证券在奇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 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并 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安信证券将本着积极 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 他过错方一并赔偿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 发行人律师华商以及发行人审计和验资机构天职国际承诺:其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情形;若因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 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实际损失。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智大控股、叶家豪、亚太投 资、叶秀冬和宏富创投。 1-2-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家豪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 期满后的两年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其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数量的 20%,且 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 理)。其在转让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通过奇信股份进行 公告。 叶秀冬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其所持奇信股份 股票数量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其在转让所持奇信股份股票时,将在减持前 3个交易 日通过奇信股份进行公告。 亚太投资和宏富创投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转让的股份可能达到上市时其所 持奇信股份股票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其在转让所持奇信股 份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奇信股份进行公告。 以上承诺人如未能履行上述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其将在发行人股东大 会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 自违约之日起,其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如有)由奇信股份直接用于执行未履 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其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其履 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五、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事项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 经营等产生的影响 根据公开发售股份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与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数量之和为不超过6,000万股。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智大控股、亚太投资、叶 家豪、叶国英平等、自愿协商确定,亚太投资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股 份总数的 25%,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合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 股份总数的 75%,其中: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将按发行前其各自持有公 1-2-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司的股份数占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公开发售股份。即使智大控 股、亚太投资、叶家豪、叶国英公开发售公司的股份数达到上限,本次发行 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然分别为智大控股和叶家豪。据此,本次 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对发行人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且 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本公司 2012年1月3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A 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 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2014年3月7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 案)>的议案》;2015年1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 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约定,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 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 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最低比例: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同时 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1-2-9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四)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 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公 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 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 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 1-2-1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东大会审议,该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 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七)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八)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上述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执行): 2015-2017年,公司在预留部分发展资金后,计划每 年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的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考虑 到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未来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 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为 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 配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公司将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且将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外 部监事(如有)的意见。 八、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2015年6月30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营 情况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装饰施工所需部品部件、劳 务用工的采购模式、采购价格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装饰工程业务的承揽 及施工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税收政策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亦未出现其他可 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受宏观经济下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走低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15年1-9 月经营业绩增速放缓,实现营业收入253,021.9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94%;净 利润11,638.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84%。其中, 2015年7-9月,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87,221.9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9.37%;净利润 4,184.34万元,较去年同期 下降7.50%。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天职国际审阅(天职业字 [2015]14069 号)。 基于本年度已实现经营业绩和对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工程款年底回收情况的 预测,并考虑近期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预计公司 2015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1-2-1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业绩指标较2014年度无大幅波动。初步测算, 2015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同比 变动幅度为0%至10%,净利润较上年度同比变动幅度为 -10%至10%。 九、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第四节风险因素 ”章节全文,并提醒投 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虽然建筑装饰行业受益于建筑物装饰的周 期性更新,但新增建筑所带来的业务机会、现有建筑装饰更新周期的长短和预 算水平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装饰行业有一 定影响。 我国宏观经济“十一五”期间保持稳定增长势头,2006-2010年我国GDP年 均实际增长11.2%,而同期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产值平均增长率约为13%。 近年来,国民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2012年至2015年上半 年,我国 GDP分别较上年增长 7.7%、7.7%、7.3%、7%。如若未来几年我国宏观 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建筑装饰行业的整体需求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 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二)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建筑装饰行业普遍具有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偏高的特点。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88,943.14万元、 140,007.63万元、191,146.43万元和 217,353.22万元,其中 2012-2014年各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占各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9.83%、54.27%和 59.62%,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持续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1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30.52%、27.90%、36.04%和35.64%,占比偏高,主要原因为: 1、部分已完工 大型项目竣工验收至决算时间较长且该期间回款较少; 2、2011年以来我国 GDP 增速呈持续下滑态势,而建筑装饰行业回款速度与宏观经济环境关系密切; 3、 2010-2011年度公司承接的公共事业类工程比重较高,因公共事业类工程最终客 1-2-12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户部分为政府或事业单位,工程施工进度确认及工程款支付需要取得有关政府 部门的批复,周期相对较长。 虽然公司承接的建筑装饰工程一般是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多数客户具 有良好的信誉,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可能继续保持在较高水 平。当宏观经济增速持续回落,或者建筑装饰行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出现恶化, 公司每实现单位营业收入所形成的应收账款规模存在进一步上升的风险。 一方面,一旦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应收账款发生实际坏账损失,将直接影 响公司利润水平;另一方面,应收账款回收不够及时,将直接影响资金周转效 率,对公司业务规模扩张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应收账款回收的风 险。 2、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分别为 22.67%、19.03%和18.63%。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 长,而此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建设期及投产初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难以对公司盈利产生显著贡献。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净 资产增幅较大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导致资金短缺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累计净利润少 72,832.86万 元。目前公司通过增加银行贷款和经营性负债,尚能够保持营运资金基本满足 业务发展需求,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将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满足 日常经营需求。此外,部分大型工程项目在项目承接及施工过程中,需要较大金 额的资金垫付,对资本金或营运资金规模要求较高。如若未来一段时间公司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依然大幅低于同期净利润,或者公司不能多渠道及时筹措资 金,公司将面临资金短缺的风险。 4、偿债能力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应收账款呈快速增长态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亦大幅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权融资,主 要通过银行借款、经营性负债等外部融资方式进行融资来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对资 金的需求。受此影响,公司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快速增长,分别为 1,358.39万元、 1-2-1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2,902.44万元、4,426.54万元和 2,342.77万元。 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银行借款、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71,214.54万元、 89,623.80万元。如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甲方长期拖延大额 工程款或者供应商资金紧张、大幅收紧信用期,致使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流动资金无法满足经营所需和偿债需求,公司将面临 偿债能力的风险。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5,625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4,500万股, 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1,125万股。 新老股份发行(售) 安排 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应当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合理确 定,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将通过转让老股增加 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智大控股、叶家 豪、叶国英、亚太投资平等、自愿协商确定,亚太投资公 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股份总数的 25%,智大控股、 叶家豪、叶国英合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公开发售股份总 数的75%,其中: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将按发行前 其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占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应确保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合理确定新股发行 数量,新股数量不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将通过转让老股增 加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2、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量之和为不超过6,000万股; 3、本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根据前述调整 1-2-1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机制计算确认的股份数。 本次新股发行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最终数量, 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共同确定。 拟公开发售股份的 股东情况 智大控股、叶家豪、叶国英、亚太投资本次发行前分别持 有公司 10,177.20万股、 2,239.20万股、 603.00万股和 1,740.60万股股份,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分别为659.5552万 股、145.1161万股、39.0787万股和281.25万股。 发行价格 13.31元 发行市盈率 20.35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每股 收益按照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22元(按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54元(按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04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59,895.00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53,113.25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合计8,021.75万元,其中:保荐费用500万 元,承销费用6,200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695万元,律师 费用161.59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395万元,发 行手续费用70.16万元。 1-2-1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承销费用:公司按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新 股与老股转让的总数的比例分摊,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按 发行费用分摊 其发售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与老股转让的总数 的比例分摊; 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QIXI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 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家豪 成立日期: 1995年 5月 12日(2011年 9月 28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江南名苑一、二层 邮政编码: 518038 电话: 0755-8899 7888、0755-8899 7999 传真: 0755-2532 9777 互联网址: www.qxzs.com 电子邮箱: ir@qxholding.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本公司是由奇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8日,深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 44030110327972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资本18,000万元。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股权结构及股本规模未发生过变动。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1-2-1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公司系由奇信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为奇信有限全体股东,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发起人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智大控股 10,177.20 56.54 2叶家豪 2,239.20 12.44 3亚太投资 1,740.60 9.67 4叶秀冬 1,080.00 6.00 5宏富创投 900.00 5.00 6叶国英 603.00 3.35 7汇智创投 540.00 3.00 8衡盈创投 360.00 2.00 9飞腾基金 360.00 2.00 合计 18,000.00 100.00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上述发起人以其对奇信有限的出资 作为出资资产。奇信有限截至 2011年5月31日的净资产为400,569,563.26元,其 中 180,000,000元按照 1:1的比例折合为 180,000,000股,每股面值 1元,其余 220,569,563.26元均计入资本公积。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8,000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25万 股,其中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 4,500万股,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 1,125万股。 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22,500万股。 股东名称及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智大控股 10,177.20 56.54 9,517.6448 42.30 叶家豪 2,239.20 12.44 2,094.0839 9.31 亚太投资 1,740.60 9.67 1,459.35 6.49 叶秀冬 1,080.00 6.00 1,080.00 4.80 宏富创投 900.00 5.00 900.00 4.00 1-2-1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叶国英 603.00 3.35 563.9213 2.51 汇智创投 540.00 3.00 540.00 2.40 衡盈创投 360.00 2.00 360.00 1.60 飞腾基金 360.00 2.00 360.00 1.60 有限售条件社会公众股 --1,125.00 5.00 无限售条件社会公众股 --4,500.00 20.00 合计 18,000.00 100.00 22,500.00 100.00 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实际控制人叶家豪及其亲属叶秀冬、叶国英以及 智大控股其他股东叶洪孝、叶又升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公司董事周新凱承诺: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其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6个月。 自奇信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至其减持期间,如奇信股份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 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股东亚太投资、宏富创投、汇智创投、衡盈创投以及飞腾基金承诺: 自奇信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长叶家豪、副董事长叶洪孝、周新凱承诺: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 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 1-2-1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行人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二)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前十名股东 本公司共有 9名股东,其中法人股东 3名,有限合伙企业股东 3名,自然人股 东3名,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1智大控股 10,177.20 56.54法人股 2叶家豪 2,239.20 12.44自然人股 3亚太投资 1,740.60 9.67法人股 4叶秀冬 1,080.00 6.00自然人股 5宏富创投 900.00 5.00合伙企业股 6叶国英 603.00 3.35自然人股 7汇智创投 540.00 3.00法人股 8衡盈创投 360.00 2.00合伙企业股 9飞腾基金 360.00 2.00合伙企业股 合计 18,000.00 100.00 2、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公司有自然人股东3名,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叶家豪 2,239.20 12.44 2叶秀冬 1,080.00 6.00 3叶国英 603.00 3.35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叶家豪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叶家豪直接持有公司 2,239.20万 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2.44%。 智大控股为叶家豪控制的公司,系关联法人,直接持有公司 10,177.20万 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6.54%。 叶秀冬为叶家豪的妻子,系关联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 1,080.00万股,占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的6.00%。 1-2-19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叶国英为叶家豪的弟弟,系关联自然人,直接持有公司603.00万股,占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35%。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本公司是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之一,目前主要从事建筑 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业务。公共建筑装饰施工业务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 源。报告期各期内,公共建筑装饰施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2.21%、72.95%、79.45%和65.95%。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竞争情况 总体来看,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呈现出“大市场、小企业”的一种较为充分 的市场竞争状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数量较多,中小企业比重较高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的《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显 示:我国“十一五”期间,建筑装饰行业的企业数量,由 2005年的19万家,下 降到2010年的14.8万家,下降幅度为 23%,取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资 质的企业数量增加,从 2005年的4.5万家左右,增加到 2010年的5.8万家左右,增 长幅度28.9%。虽然具备施工等级资质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但占行业所有企业 数量的比重仅为 40%,仍有约 9万家企业未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绝大 多数无资质企业为中小企业。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官方网站中装新网( http://www.cbda.cn/)发布的 《2014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发展报告》显示: 2014年,行业企业总数在14.0万家 左右,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但中小企业数量比重依然较高。 2、行业百强企业占据市场份额较小,市场集中度较低 由于本行业市场规模大,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使得处于高速发展期的建筑 装饰行业市场集中度依然较低。根据中装新网发布的《2014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 1-2-2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展报告》, 2014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全年完成工程总产值约为3.16万亿元规 模,同期行业排名第一的金螳螂完成产值为 206.89亿元,也仅占行业规模的 0.65%。根据《建筑装饰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到 2015年,建筑装饰 行业总产值力争达到3.8万亿元,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百强企业的平均产值力争达 到25亿元,如果该目标实现,则公共建筑装饰装修百强企业占有的市场份额预 计会达到10%左右。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本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中的领先企业之一,连续 12年位居中国建筑 装饰行业百强企业,并荣获 2013年度全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2012-2014年 度,本公司与本行业部分企业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2012年度 2013年度 2014年度 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 金螳螂 1,394,161.69 111,562.81 1,841,428.39 158,799.42 2,068,859.59 189,824.71 亚厦股份 957,653.98 65,064.29 1,214,294.74 92,077.82 1,291,711.23 106,900.39 广田股份 677,782.71 38,035.93 869,132.69 52,816.99 978,797.03 54,967.04 宝鹰股份 291,285.16 15,218.71 372,681.13 21,983.42 538,246.48 27,295.50 洪涛股份 284,173.89 20,447.05 354,565.07 27,952.24 339,264.09 29,409.61 柯利达 113,500.15 6,451.08 170,788.38 9,693.81 184,430.44 9,521.90 瑞和股份 134,264.88 7,357.27 150,819.58 8,098.75 152,186.20 5,479.33 本公司 223,300.99 12,086.60 257,995.97 12,674.92 320,588.10 14,894.65 数据来源:各公司年度报告或审计报告 公司行业地位突出,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先后被授予“全 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行业开创型企业”、 “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优秀装饰施工企业”、“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专业化百 强企业(酒店空间类)”、“改革开放 30年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突出贡献企业”、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评价 10年庆典特别荣誉—行业中坚”、“全国十 佳酒店设计机构”、“全国绿色装饰装修达标企业”、“中国建筑装饰绿色环 保设计50强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全国室内装饰 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 化先进单位”、“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绿色产业基地”、“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百 1-2-2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家优秀科技创新型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科学研究院”、 “企业信用评价 AAA级信用单位”、“中国科学发展创新示范单位”、“广东 省服务业百强企业”、“ 2012-2013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奖”、深圳市 “自主创新企业金奖”、“2014年度深圳百强企业称号”、“第十二届(2013) 深圳企业新纪录”、“深圳质量百强企业”、“深圳市质量强市骨干企业”、 “特区建立30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功勋企业”、“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十佳突 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开始,十分重视公司企业形象和公司品牌建设,“奇在创新、 信于守诺”不但是公司内部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更是公司在市场拓展与施工 业务中坚守的信念;“奇信”品牌被认定为“深圳知名品牌”,“奇信集团” 商标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 公司通过不断提高施工质量、优化服务体系和加强技术创新等方式,承接 了一批有影响的装饰设计与施工项目。近年来,公司获国家级奖项的设计与施 工项目如下: 序号奖项项目单位/工程获奖时间 1深圳市市民中心 2007年 2云南海埂会议中心 2011年 3鲁班奖山东广播电视中心 2011年 4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2013年 5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 2014年 6国家优质工程奖银奖深圳电视中心 2006年 7大连海事大学 2004年 8深圳电视中心 2006年 9深圳市市委党校 2007年 10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深圳市文化中心音乐厅 2008年 11广州诺富特白云机场大酒店(装饰) 2008年 12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2008年 1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09年 1-2-22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4云南海埂会议中心 2010年 15湖南岳阳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 2010年 16滁州市政务中心 2012年 17甘肃会展中心 2012年 18中国湿地博物馆(施工) 2012年 19中国湿地博物馆(设计) 2012年 20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 2012年 21深圳大运中心游泳馆 2012年 22深圳大运中心主体育场 2012年 23深圳珠江广场皇冠假日酒店 2012年 24山西大医院综合医疗大楼 2013年 25绵阳市中心医院改扩建三期 2013年 26云南海埂会议中心项目商务别墅型酒店 2013年 27清远狮子湖喜来登酒店 2013年 28山西襄垣大酒店 2013年 29贵州阳光杜鹃花城酒店 2013年 30长治人民医院门诊楼 2014年 31合肥东方国际会议中心 2014年 32江西萍钢红谷滩总部基地办公楼 2014年 33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营中心 2014年 34太原凯宾斯基酒店 2014年 35云南世博花园酒店改造 2014年 36深圳电视中心 2006年 37全国建筑装饰科技创深圳市市民中心 2006年 38新奖深圳市市委党校 2007年 39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2007年 40云南海埂会议中心 2011年 41湖南岳阳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 2011年 42深圳大运中心项目 I标段(主体育场) 2012年 43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深圳市大运中心 III标段(游泳馆) 2012年 44技示范工程滁州政务中心 2012年 45山西省科技馆 2013年 46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2013年 47江西前湖迎宾馆 2013年 1-2-2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48黔西水西大酒店 2013年 49大南山紫园 2013年 50青岛国际贸易中心 A塔 6-46层 2014年 51常德三中心幕墙制作、安装 2014年 52旺德府国际大厦 2014年 53 绍兴市奥林匹克体育馆工程 -射击射箭馆及配套 管理用房 2014年 54招商银行“科兴科学园”装饰装修工程 2015年 55临沂旅游服务中心 3#楼内装饰施工工程 2015年 56 全国室内装饰优质工 程 湖南岳阳市南湖宾馆 2008年 57室内装饰工程安全文 第三使馆区外交公寓 D座、E座办公及配套综 合楼 2014年 58 明工地 北京地铁 7号西安工程土建施工 12合同段 2014年 另外,近年来,公司弹簧自由位移法处理干挂石材位置的沉降缝、“弹簧 自由位移法处理铝板位置的沉降缝”施工技术、报告厅声学控制技术、不锈钢 水管及卡压式管件的安装、承插限位式副龙骨安装不弯边铝板吊顶施工工艺、 一种幕墙防火装置和利用 CAD技术与数控机床联网深加工石材、铝材、新型无 机材料在高档装修中的应用技术、墙面铺贴马赛克预粘结底板施工技术、大面 积保温降噪轻质隔墙施工技术、墙面树杈木饰面工程施工技术等施工技术或成 果获得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承插限位式副龙骨安装不弯 边铝板吊顶施工工艺荣获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奖”。 除上述获得的国家级奖项外,公司承接的项目还荣获省市级大奖百余项, 如“广东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广东省建 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广东省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 “四川省建筑装饰奖”、“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奖”、“浙江省建设工程 钱江杯奖”、“云南省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云南省优质工程一等奖”、 “湖南省优质工程奖”、“辽宁省建筑装饰工程”、“江西省建设工程杜鹃花 奖”、“陕西省建筑装饰优质工程金奖”、“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深 圳市金鹏奖”、“深圳市建筑装饰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优良工地”、“大 连建筑工程装饰奖”、“山西省三晋杯建筑工程装饰奖”、“山西省优质工程 1-2-2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最高奖”等。 当前,公司正在施工的重大项目包括了陕煤集团红柳林矿业培训中心、招 商银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航天科技广场、西安市地铁三号线等,具体情况参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之“二、(一)重大施工合同”。 2、管理优势 基于装饰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本行业的特点,公司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 设、项目策控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企业文化建设以及人才开发、培养和激 励等方面进行长期的探索和创新,形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发展优势。 (1)质量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将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先后通过了 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认证,并建立了以经营流程为管 理轴心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为建设内部控制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公司严格 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规 定,进行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建设,引入内控管理理念和方法,建立健全法人治 理结构,实现公司从传统管理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 (2)项目策控管理 装饰行业作为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随着投资主体的变化和工艺流程、材 料生产、物资流通、供应价格的充分市场化、透明化,企业间的竞争日趋激 烈。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和降低成本,公司不断探索和总结组织变革和管理模式 创新,围绕责权利统一的原则,适时调整组织架构、清晰设置职责范围、优化 内部管理流程、理顺职能管理中心的关系,按业务管控板块建立总部职能管理 中心和区域中心的运营方式,实施“项目策控管理模式”:即从市场营销人员 接订单前开始,策划控制中心组成项目前期策划小组进行营运策略制定、成本 测算、利润复核、市场核价、施工决策、风险预测和二次经营策划,形成运营 方案和实施组织计划后,交由工程运营中心组织执行实施;在项目建设期间, 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质量、安全和工期把控,策划控制中心牵头落实项目盈利空 间的测算,配合、指导和协助项目经理完成运营计划的实施。 项目策控管理模式有效地明确了各管理环节的职能和岗位职责,做到“事 1-2-2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前有计划、过程有监督、中间有控制、结果有总结”,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 期进度、材料成本、资源调配等做到有效计划和控制。 (3)信息化技术应用 公司重视信息技术在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和分支机构管理中的应用,建立 了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平台和办公自动化系统。企业信息 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使公司获得了“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化先进单位”和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息技术应用科学研究院”荣誉称号,并入选《中国建筑施 工行业信息化发展报告(2013)》优秀企业案例。 公司信息化水平提高提升了信息传递的效率,有效降低公司内部沟通与协 调成本,规范了管理行为,特别是公司正在建设的工程运营项目管理平台,以 成本控制为核心,实现施工项目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通过涵盖工程项目的进 度控制、成本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现场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生产要素管理、组织协调等“四控四管一协调”的管理内容,以实现项目委托 方、监理、设计单位、施工方等各参与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网上协同作业, 从而有效控制材料成本和项目管理费用,同时提高项目管控水平,为客户及相 关方面提供满意服务。 (4)企业文化建设以及人才开发、培养和激励 董事长叶家豪编著《管理思维》作为内部培训教材,倡导积极、和谐的企业 文化氛围,公司荣获“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奖”、“深圳企业文化建设(诚信 文化)金鼎奖”并被评为“全国企业文化示范基地”、“深圳市企业文化建设功 勋企业”、“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十佳单位”、“深圳企业文化建设十佳突出贡 献单位”和“深圳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公司内部刊物《奇信》作为传播企 业文化的重要载体,2013年荣获“广东省最具行业影响力企业报刊”,公司总 经理余少雄先生荣获“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企业优质内刊最佳主编奖”和“广东 省优秀企业报刊主编”。 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公司初步建立了行业人才库、人才测评库和标杆 企业人力资源薪酬库。在此基础上,搭建了梯队式的员工培训体系和后备人才 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管理专家、培养内部培训师和聘请高等院校老师作为培训 老师,并结合员工需求对本企业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开发和设计特 1-2-2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色培训课程,开展针对性强的在岗培训,组织各类技能培训、管理专题培训和 国内外学习考察等;建立公司人才地图,科学全面地评估中高级人才职业素养 及发展潜力,直观呈现人员结构分布、个人评估报告,以及“以一带三”人员 继任计划,为公司实现发展战略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持;同时大力鼓励支 持员工进行在职学习,帮助员工参加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考证,对获得相关资 质或职称证书的员工给予奖励,以此激励各类专业人才和技术人才,使得公司 拥有了一批一级建造师和高级职称高端人才。为加强后备人才的开发和培养, 公司还与深圳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建立校 企合作,成立实习基地和培训基地。公司因此被深圳市确定为福田区大学生实 习基地、深圳人才安居工程试点扶持单位,获得相关政策倾斜和直接的资助奖 励,董事长等集团高管和技术骨干被多所高校聘为客座教授,双方合作开展相 关培训和课程教育,共建师资及专业技术团队,积极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并在 技术合作方面展开有益的尝试。 在激励机制方面,公司在建立适合行业和企业自身特点的多个专业序列通 道,实施灵活和更具吸引力的宽带薪酬制度,即同时为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和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设置兼具灵活和个性化特征的混合薪酬机制,使得效益分配 向做出贡献的管理型人才、复合型技术人才、业务拓展人才倾斜;与此同时, 也使不同岗位的员工享有同等晋升的机会。公司创造性的建立基于目标管理 (MBO)的关键绩效指标(KPI)的绩效考评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实施, 从而科学、及时地评估员工绩效,有效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战略的实施推动,也 进一步强化支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优势。 3、人才优势 公司制定了人才的“选、用、育、留”机制,实行科学有效的培训模式和 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激励机制,积极引进和培养了各类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 人才。公司多位管理层成员拥有建筑装饰行业数年从业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 公司专业人才队伍中 99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 6人次先后获得“鲁班奖工程项 目经理”荣誉称号, 53人次荣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获奖工程项目经理”称 号,65人次荣获“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12人次荣获“全 国建筑幕墙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9人次荣获“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优秀项目设 1-2-2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计师”称号;公司长期重视设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并提供各类学习、交流与创 新的平台,不断促进设计师全方位的提升。目前,公司拥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评选的“资深室内建筑师” 1名、“高级幕墙设计师” 2名、“年度杰出设计 师”3名,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评选的“全国百名优秀室内建筑师” 1 名、“中国室内设计二十年杰出设计师”1名、“高级室内建筑师”14名。 4、业务营销网络覆盖优势 近年来公司的区域营销优势不断加强,业务覆盖区域逐步扩大。目前,公 司已经在全国各地设立30多家分子公司,覆盖广东、北京、辽宁、山东、山 西、陕西、宁夏、甘肃、浙江、安徽、江西、湖南、福建、海南、四川、重 庆、贵州、云南、河南、江苏等省市。在已经建立分支机构的区域中,公司装 饰施工业务量不断增加,覆盖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商业中心、旅游 地产、科教文卫设施、住宅精装修等。 (五)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木材、石材、钢材、铝材、玻璃等原材料 的需求增加。但随着采购量的增加,部分产品的运送时间、质量、规格等无法 完全满足公司的统一要求,增加了公司选拣工作量和材料耗费量,降低了项目 施工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建筑装饰部品部件模块化生产项目” 建成投产后,该不利情况将逐步缓解,保证产出的木制品、铝合金门窗等质 量、规格的统一,提高施工的效率,增加承接项目规模的能力等。 2、建筑装饰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对资 金需求的增加也快速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5.23%。公司一 向重视资金管理,但资金不足部分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解决。公司虽与银行保持 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但融资渠道单一,贷款融资成本较高可能会限制公司的进 一步发展。 (六)发行人销售模式和渠道 本公司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星级酒 店和大型住宅开发商等。 项目承接中,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投标或接受邀标的方式取得项目合同,工 1-2-2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程决算价格根据公司实际施工工程量确定。 (七)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种建筑材料。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房屋 房产名称权利人房产证编号 建筑面积 (M2) 取得 方式 用途使用期限 江南名苑一层奇信股份 深房地字第 3000689266号 1,769.34受让办公 1996.8.262066.8.25 江南名苑二层奇信股份 深房地字第 3000689263号 2,020.25受让办公 1996.8.262066.8.25 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社 区杓妈岭工业区 7#厂房 奇信股份 深房地字 6000515313号 6,039.60受让 仓储 租赁 1999.3.52049.3.4 龙岗区布吉街道布吉社 区杓妈岭工业区 9#宿舍 奇信股份 深房地字 6000515252号 2,608.20受让 仓储 配套 1999.3.52049.3.4 福田区侨香路一冶广场 2012.5.152 栋 A单元 505、2502、 奇信股份 -179.73受让住宅 2082.5.142505(注) 注:该房产为公司规定向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按照统一确定的价格购买并由公司按限定价格 向本企业人才出租的住房,公司对该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书,享有有限产权,不向政府以外 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产权交易。 (二)土地使用权 2012年2月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奇信与广东省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签 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 该地坐落于惠州市平潭镇怡发工业园,土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使用日期截止于 2062年3月6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惠州奇信已经办理该宗地的国有土 地使用证,证书编号为“惠阳国用(2012)第1400018号”。 (三)商标 商标注册证号注册人取得方式 核定服务项目 (类别) 使用期限 1-2-29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4177040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07.10.282017.10.27 4177041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07.10.282017.10.27 4188883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2类 2007.12.282017.12.27 5503942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09.11.212019.11.20 6291091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2类 2012.2.282022.2.27 6291092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0.03.282020.03.27 7683458北京英豪申请注册第 42类 2011.1.282021.1.27 7683457北京英豪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2.2.72022.2.6 10861109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2类 2013.8.72023.8.6 10861144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6类 2013.12.212023.12.20 10861173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16类 2013.8.72023.8.6 10861205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19类 2014.2.72024.2.6 10861279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5类 2013.11.212023.11.20 10861320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6类 2013.8.72023.8.6 10861386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3.8.72023.8.6 10861424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9类 2013.9.142023.9.13 10861616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1类 2014.8.142024.8.13 10867755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2类 2014.7.212024.7.20 10871319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2类 2014.7.282024.7.27 10871320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1类 2014.7.282024.7.27 10871321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9类 2013.12.282023.12.27 1-2-30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0871322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3.12.282023.12.27 10871323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6类 2013.12.142023.12.13 10871324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5类 2014.2.282024.2.27 10871325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19类 2014.3.142024.3.13 10871326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16类 2013.12.282023.12.27 10871327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6类 2013.12.282023.12.27 10871328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2类 2013.12.282023.12.27 10871336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3类 2014.2.282024.2.27 10871338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3类 2014.8.72024.8.6 12417162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4.9.212024.9.20 12417144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4.9.212024.9.20 12417121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37类 2014.9.212024.9.20 12417259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2类 2014.9.212024.9.20 12417225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2类 2015.7.212025.7.20 12417209奇信股份申请注册第 42类 2015.5.072025.5.06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其本身不从事与公司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目前除持有公司 56.54%的股份外,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与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在以后的经营中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智大控股、实际控制 人叶家豪分别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以后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 同或相近的业务。 (二)关联交易 1-2-31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未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保证、抵押担保。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均为0。 4、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为公司提 供担保等偶发性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均依照《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协议约定进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5、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根 据我们对公司提供的最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资料的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我们认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6月,公司发生的关 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 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2-32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任期起 止日期 简要 经历 兼职 情况 2014年 度薪酬 情况 (万元) 持有公司股 份的数量 (万股) 与公司 的其他 利益 关系 叶 家 豪 董事长男 52 2014.9 至 2017.9 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 程师,曾荣获改革开放 30年建筑装饰行业 “突出贡献企业 家”、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企业家、中国建筑装饰三十 年“功勋人物 ”和“优秀企业家 ”、“深圳市建筑装饰行 业杰出成就企业家 ”、特区建立 30年“深圳企业文化建设 功勋人物 ”、“深圳百名行业领军人物 ”等多项荣誉。1984 年 7月至 1987年 7月任陆丰县建筑工程公司深圳办事处工 程管理人员, 1987年 7月至 1992年 6月任深圳文业装饰设 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 1992年 6月至 1995年 4 月任西安深业总经理。 1995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智大控股董事,广东省 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 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 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副 会长,深圳市汕尾商会 名誉会长,中国建筑装 饰协会常务理事,深圳 工商联理事,深圳职业 技术学院建筑与环境 工程学院客座教授,深 圳市装饰行业协会第 八届理事会副会长 702,000 6,310.08(通过智大 控股间接持 有 4,070.88 万股,直接 持有 2,239.20万 股) 无 1-2-33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林副董事男 52 2014.9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 1993无 -无 长长至 年 4月至 1998年 4月任深圳电脑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8 逵2017.9 年 4月至 2001年 6月任深圳市惠名(集团)有限公司常务 副总裁, 2001年 6月至 2003年 11月任深圳市华宇投资集 团执行总裁, 2003年 11月至 2005年 4月任奇信有限总经 583,500 理,2005年 4月至 2011年 7月任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行 政人事总监。 2011年 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余董事、男 55 2014.9196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信-无 少总经理至 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美术艺术专业息技术应用科学研究 雄2017.9 导师。1986年 5月至 1989年 1月任深圳警备区罗湖人武部 军事组参谋, 1989年 1月至 1990年 1月任深圳市罗湖区桂 园街道办党委办干事, 1990年 1月至 2008年 5月任香港伟 院院长,中国管理科学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人 文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城市经济专家委 冠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08年 6月至今任本员会委员,深圳市工业 公司总经理, 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会副会长,深圳市企 业管理学会监事,深圳581,831 市中小企业家联谊会 常务副会长,广东工业 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 院客座教授,深圳市美 术家协会会员,深圳时 代商家书画研究院执 行院长,奇信幕墙董事 长、总经理 1-2-34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叶董事男 27 2014.9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智大控股董事长,深圳-4,070.88无 洪 孝 至 2017.9 年 1月至 2010年 9月任奇信有限董事长助理。 2010年 9 月至今任智大控股董事长, 2011年 9月至 2014年 9月任本 市永智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 (通过智大 控股间接持 公司董事, 2014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潮汕青年商会副会长, 深圳市文化创意行业 有 4,070.88 万股) 协会常务理事 周董事男 28 2014.9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深圳市潮汕青年会常-613.80无 新 凱 至 2017.9 际注册高级房地产策划师。2010年 6月至 2014年 2月任深 圳市世纪润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 2011年 1月至今 务理事 (通过亚太 投资间接持 任亚太投资董事, 2014年 1月至 2014年 4月任云浮石银资有 613.80万 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 1月至 2014年 5月任云浮股) 粤城石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 8月至今任深圳市恒昇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 11月至今任前海恒昇 (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 司董事。 1-2-35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闫 海 峰 董事男 39 2014.9 至 2017.9 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0年 10月至 2004年 4月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银行部高级经理, 2004年 4月至 2004年 9月任佳通轮胎(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助理, 2004年 9月至 2005年 12月 任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高级经理, 2006年 3 月至 2006年 10月任威力特日用品(上海)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06年 11月至 2011年 7月任和汇投资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业务总经理。 2011年 7月至今任苏州国发创业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资二部总经理, 2013年 9月至 今任本公司董事。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力久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 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和苏州华源 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德勤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四川三洲特种钢 管有限公司和苏州园 林营造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 --无 何 文 祥 独立 董事 男 73 2014.9 至 2017.9 194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 程师、高级经济师。1994年 5月至今历任深圳市装饰行业 协会秘书长、会长、名誉会长, 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 深圳大学艺术设计学 院校外导师,深圳职业 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 66,000 -无 独立董事。院专业管理委员会主 任,深圳瑞和建筑装饰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1-2-36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陈 国 独立 董事 男 50 2014.9 至 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 级会计师、研究员、硕士生导师。1992年 5月至 2000年 8 南华大学船山学院董 事,湖南省财务学会理 66,000 -无 民2017.9 月任中南工学院财务处科长、副处长、处长, 2000年 8月事,湖南省教育会计学 至 2010年 1月任南华大学财务处处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会常务理事 2010年 1月至 2013年 9月任南华大学财务处处长, 2013 年 9月至今任南华大学总会计师, 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陈独立男 39 2014.9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66,000 -无 友董事至 律师。2000年 7月至 2004年 9月任深圳海关科员,2004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 春2017.9 年 9月至 2005年 10月任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 2005年 10月至今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司独立董事 人,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监事会男 61 2014.9195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师、一级辽宁奇信董事长 -无 海主席至 注册建造师,曾获得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鲁班 岸2017.9 奖”工程项目经理等多项荣誉。 1995年 5月至 2010年 12214,500 月任奇信有限工程部项目经理。 2008年 1月至今任本公司 工会主席, 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1-2-37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曾监事男 37 2014.9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奇信设计院董事长、总-无 启 明 至 2017.9 程师。2004年 10月至 2011年 7月任奇信有限行政部职员、 行政经理, 2011年 8月至 2011年 12月任本公司企划部企 经理,朝大贸易董事, 奇信智能化监事 划总监。 2011年 12月至 2012年 11月任本公司行政人事管204,408 理中心副总经理, 2012年 11月至 2014年 5月任本公司策 划控制中心副总经理, 2014年 5月至今任本公司市场营销 二中心区域经理, 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宋监事男 45 2014.9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奇信工程管理公司董-无 雪至 级工程师、高级室内建筑师。 1997年 10月至 2002年 4月事长、总经理 山2017.9 任深圳市广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预(结)算部预算员, 2002年 5月至 2006年 7月任深圳市京基置业有限公司预 (结)算部经理, 2006年 10月至 2011年 7月任奇信有限 预(结)算部经理, 2011年 8月至 2012年 8月任本公司市 场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2012年 9月至 2013年 6月任本公司 303,100 市场营销一中心总经理, 2013年 6月至 2014年 12月任本 公司投标管理中心总经理, 2015年 1月至 2015年 9月任本 公司工程运营二中心总经理, 2015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总 经理助理, 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1-2-38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罗副总经男 44 2014.9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无 卫理至 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室内建筑师,曾获得全院客座教授,奇信智能 民2017.9 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项目经理、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化董事长、总经理,朝440,000 和“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等多项荣誉。 1995年 5月至今大贸易董事,惠州奇信 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监事,奇信幕墙监事 叶 国 县 副总经 理 男 56 2014.9 至 2017.9 195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 理经济师。1986年至 1988年任陆丰县建筑工程公司驻深圳 公司总经理, 1989年任广东省陆河县建委副主任, 1990年 至 1991年任深圳华侨城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1992年至 2010年 8月任深圳市南利装饰工程公司副总经 理、项目经理。 2010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朝大贸易董事长、总经 理,惠州奇信执行董 事、经理 400,000 -无 张 轶 副总经 理、董 事会秘 书 女 40 2014.9 至 2017.9 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2000年 11月至 2002年 3月历任深圳国际高 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高级投资经理、总 裁秘书, 2002年 4月至 2004年 10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总行 商人银行部高级经理, 2004年 10月至 2005年 4月任深圳 市香榭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5年 4月至 2007年 7月先后任华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执行官和首 席投资官, 2007年 7月至 2009年 10月任华视传媒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首席投资官。 2011年 4月至今任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 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无 411,650 -无 1-2-39 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乔 飞 翔 副总经 理、财 务总监 男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