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华和谐: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号)

时间:2015年12月11日 15:01:49 中财网













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
5


2
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9年2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6号)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09年4月27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
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
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初始份额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
能低于初始份额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
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
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
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
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本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0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5年第3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第一章
绪言
................................
................................
................................
................................
.....
1
第二章
释义
................................
................................
................................
................................
.....
2
第三章
基金管理人
................................
................................
................................
.........................
6
第四章
基金托管人
................................
................................
................................
.......................
13
第五章
相关服务机构
................................
................................
................................
...................
17
第六章
基金的募集
................................
................................
................................
.......................
37
第七章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38
第八章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
39
第九章
基金的投资
................................
................................
................................
.......................
47
第十章
基金的业绩
................................
................................
................................
.....................
59
第十一章
基金的财产
................................
................................
................................
...................
60
第十二章
基金资产估值
................................
................................
................................
...............
62
第十三章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66
第十四章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68
第十五章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70
第十六章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71
第十七章
风险揭示
................................
................................
................................
.......................
76
第十八章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
79
第十九章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82
第二十章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83
第二十一章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84
第二十二章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
86
第二十三章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
87
第二十四章
备查文件
................................
................................
................................
...................
88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
................................
................................
................................
.................
89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
................................
................................
.......
102

第一章 绪言



《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银
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
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
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
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章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基金合同、《基金合同》
《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
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
《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
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
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
、基金
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
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
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
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基金登
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
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
记并存续或经
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
基金管
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
募集
达到法律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
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
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之日


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
日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基金存续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

公历日



公历月


工作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
n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在本基金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
开始办理


赎回
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
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
情形


基金账户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
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同一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变更的操作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
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投资者通
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
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股息、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



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
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
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现金;
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三百
九十七天以内
(
含三百九十七天
)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债
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
(
含一年
)
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
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
工具


指定媒体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章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

5

28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1]7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
-
85186558


传真


010
-
58163027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5

28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
[2001]7
号文)
设立的全国性
资产
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资比例
4
9
%)、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

21
%)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
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2
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
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
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
4
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
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
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境外投资部、
交易管理部、养老金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投资银行部、
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战略发展部等
22
个职能部门,
并设有北京分公
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
动型
A
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
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星
化工新材料股份公司筹备组组长;西南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此外,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
会会长、盐田港集团外部董事、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等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财富资
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
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
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
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
究员。



钱龙海先生:
董事,
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杨树财先生:董
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发
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第十三届长春市人大代表,长
春市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
省人民政府第三届、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曾任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
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副总裁、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现任

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

书记;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周晓冬先生:
董事,
金融
MBA
、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上
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北
京惠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代总经理、代董事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
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郑秉文先生:
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
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
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
职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教授,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
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深圳天骥基金董事,
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南方国际租赁有
限公司董事、总裁。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浩天信和律
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刘星先生:
独立董事

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政
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
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
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周兰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
学历
。曾任北京建材研究院财务
科长;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现
任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致贤先生,监事,
硕士
。曾任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秘书、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一处秘书、重
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
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
营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收款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收款主管、
收款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财务部
总监助理





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

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
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
理等职。

2011

3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
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
投资管理二部总监及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
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

2009

9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
银华全
球核心优选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
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银华
国际资

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
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管理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
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银华国际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可彦先生: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
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曾担任嘉实泰和
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
理,曾担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201
3

8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3

10

22
日起担任
银华富裕主题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5

5

6
日起兼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



唐能先生:硕士学位,
2009

9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职务
,自
2015

5

25
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万志勇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09

5

26
日至
2010

6

17
日。



陆文俊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09

4

27
日至
2013

8

30
日。



周晶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
2013

2

25


2015

5

6
日。



3.
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
周毅

王华、
姜永康、
王世伟、
郭建兴
、倪明
、董岚枫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

10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现任
银华
中小盘精选
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逆向
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

部总监及
A
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
硕士
学位


2001
年至
2005


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
究员、组合经理等职。

2005

9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


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现任公司
总经理
助理、
投资管理三
部总监及固定
收益基金投资总监
以及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
,并同时担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方基
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

2013

1
月加盟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建兴先生,学士学位。曾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山西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自营
业务工作,历任交易主管、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并曾就职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2011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
任银华优质增长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
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
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职务。

2011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

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
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


2010

10
月加盟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
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
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
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
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
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
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
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风险控制委
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在特殊情况下,
风险控制委员会可依据其职权,在上报董事会的同时,对公司业务进行一定的干预。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
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
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会和中
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
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
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

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
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
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
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
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
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
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
相对的独立性,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督察长、董事会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章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
4

1

1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
人民

35
,
640
,
625.71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洪渊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
5

9
月末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5
人,平均年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
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
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
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
管银行中最
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
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
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5

9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96
只。自
2003
年以来,
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9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
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



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
范和控
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年六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
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第
70
号)审阅后,
201
3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
ISAE3402
(原
SAS70
)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
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
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
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
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
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
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
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
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
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
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
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
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
产的安全与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
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
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



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
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
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
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
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
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

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
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
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
事务,从而有效地控
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
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
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
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
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
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
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
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
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
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
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
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
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
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
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
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
,
对基金的投融资、基金
的禁止投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
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
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
定的行为
,
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
并且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基
金托管人如果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存在疑义
,
应及时
向基
金管理人提出
,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做出解释、澄清或纠正。






第五章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电话


010
-
58162950


传真


010
-
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网址


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78
-
3333





2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电话


0755
-
83515002


传真


0755
-
83515082


联系人


饶艳艳





3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


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10
-
85186558, 4006783333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客服电话


95588


网址


ww
w.icbc.com.cn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服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
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服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市
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客服电话


95511
-
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客服电话

95595


网址

www.cebbank.com




1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



法定代表人

董建岳


客服电话

400
-
830
-
8003


网址

www.gdb.com.cn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
2



法定代表人

吴建


客服电话

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13)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

金子军


客服电话

(0571)96527

4008096527


网址

www.czcb.com.cn




1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安东


客服电话


95580


网址


www.psbc.com







15)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四路35号

法定代表人


王西省


客服电话


96779


网址


www.xacbank.com




1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联系人


谢小华


客服电话


95526


网址


www.bankofbeijing.com.cn




1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联系人


丰靖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18)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


李镇西


联系人


刘芳


客服电话


95352


网址


www.cbhb.com.cn




1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20)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联系人


陈幸


客服电话


40011-96228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2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联系人


何茂才


客服电话


0769-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2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联系人


严峻


客服电话


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23)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法定代表人


唐国兴


联系人


孙琦


客服电话


400-88-96666


网址


www.jlbank.com.cn



2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服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25)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腾克


客服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


网址


www.qdccb.com




2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施传荣


客服电话


021-962999、
400
-
696
-
2999


网址


www.srcb.com




2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范一飞


客服电话


021-962888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28)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法定代表人


王金龙


联系人


李涵


客服电话


4006
-
960296


网址


www.bank
-
of
-
tianjin.com





29)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


农惠臣


联系人


何佳


客服电话


96518


网址


www.uccb.com.cn




30)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天安国际大厦
49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联系人


李格格


客服电话


400
-
664
-
0099


网址


www.bankofdl.com




31) 广东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大良新城区拥翠路
2



法定代表人


姚真勇


网址


www.sdebank.com




32)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联系人


遇玺


客服电话


95537

400
-
609
-
5537


网址


www.hrbb.com.cn




3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2



法定代表人


王天宇

联系人


张露茜

客服电话


967585

网址


www.zzbank.cn



34) 重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
153



法定代表人


马千真


联系人


孔文超


客服电话


96899
(重庆地区)

400
-
709
-
6899
(其他
地区)


网址


www.cqcbank.com




3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


蔡霆


客服电话


400
-
6515
-
988


网址


http://www.bhzq.com




36)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
大连期货





大厦
38

39



法定代表人


张智河


联系人


谢立军


客服电话


4008-169-169


网址


www.daton.com.cn




37)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法定代表人


董祥


联系人


薛津


客服电话


4007121212


网址


http://www.dtsbc.com.cn/




38)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


杨树财


联系人


安岩岩


客服电话


400-600-0686;
0431-8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39) 东兴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15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联系人


汤漫川


客服电话


4008
-
888
-
993


网址


www.dxzq.net




40)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


www.guodu.com




4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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