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武钢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005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公司债代码:122366 公司债简称:14武钢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0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到会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会计报表 及内部控制审计事务所,审计费用(含决算报表审计、内控审计费用及住宿差旅费) 为人民币205万元。 另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 本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关于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盘活固定资产、解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调节负债结构、优化财务指标, 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拟与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 本公司一、二、三硅钢厂与其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 亿元。 租赁期限:3年。租赁利率:3.89%(不含增值税)。租赁期内,若中国人民银 行调整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租赁合同年租息率将进行调整。原则上,年租息率按 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相同比例浮动。新的年租息率自中国人民银行三年期贷款基准 利率调整三个月后生效。租金以等额本息方式按季支付。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所 有权转归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租赁期限届满,公司以人民币1元留 购租赁设备,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不影响公 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沿港路3号。” 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厂前。 2、原《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公司董事会设一名职工代表席位..” 修改为: 第九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可设一名职工代表席位…… 3、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 人。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本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四、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董 事会的换届选举。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决定的董事候选人为马国强、胡望明、邹继新、 朱永红、刘强。 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国强:1963年11月出生,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宝钢集团公 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宝钢股份总经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 常委、总经理,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武汉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胡望明:1963年11月出生,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 委常委、副总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五、六届董事会董事。 邹继新:1968年7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大学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武汉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 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 朱永红:1969年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 学位。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兼计财部部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副总会计师,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刘 强:1960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武汉钢铁(集团)公 司总经理助理兼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武钢工 技集团党委书记,现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本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五、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董 事会的换届选举。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决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吉昌、祁怀锦、张 克华、张杰。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吉昌:1963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大连金生实业总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现任大连麦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咨询师。武汉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祁怀锦:1963年6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历任中央财经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教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克华:1953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 理助理、工程部主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 杰:1969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建筑房地产部主任,现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矿产能源基建部 主任。 本议案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六、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12月29日下午2:30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15—031)。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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