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科园林: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5年12月21日 22:01:24 中财网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字[2015]第0807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cn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



1-2

二、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3-5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中喜专审字[2015]第0807号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
公司”)编制的截止2015年6月3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文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
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
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査、重
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
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
估。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文科公司编制的截止2015年6月30日的《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如实反映了文科公司截止2015年6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文科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
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截止2015年6月3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78号)核准,并经深圳
证劵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
销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93元,截至2015年6月24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30,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507,900,000.00元。扣除承销
费用3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72,900,000.00元,已由中
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存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44201550900052538391的人民币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694467294的人民币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755915407710203的人民币
账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20000020757800005594042的人民币账户内;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3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4,550,000.00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中喜验字[2015] 027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制度。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
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


1

补充园林绿化工程配套流动
资金项目



164,500,000.00



2

湖南省岳阳县苗木生产基地
改扩建项目

99,500,000.00

85,000,000.00

岳县发改
[2011]225号

3

湖北省通山县苗木生产基地
项目

85,390,000.00

75,000,000.00

2011122402110020

4

偿还银行贷款



140,000,000.00





合计



464,50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可根据上述各项目的实际进度,
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专款专用,用
于支付上述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已投入资金。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
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湖南
省岳阳县苗木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于2011年12月22日经岳县发改
[2011] 225号备案批准立项、湖北省通山县苗木生产基地项目于2011年
12月19日经2011122402110020备案批准立项。并经深圳文科园林股份
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
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上述两项目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13,047,973.54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
资额

已预先投入资金

本次置换资金

1

湖南省岳阳县苗木生产基地
改扩建项目

85,000,000.00

12,066,314.61

12,066,314.61

2

湖北省通山县苗木生产基地
项目

75,000,000.00

981,658.93

981,658.93



合计

160,000,000.00

13,047,973.54

13,047,973.54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
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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