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平潭发展: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5年12月23日 17:33:29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5-111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
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度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7号文的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483,41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6.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4.56元,扣除保荐、承销等费用
35,608,483.41元,募集资金净额1,964,391,511.1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2015年
12 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0030022号验资报
告进行了审验。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暨旅游休闲
度假区综合开发启动项目

13.74

11.00

2

平潭海峡医疗园区建设项目(一期)

4.45

4.00

3

补充流动性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5.00

5.00

合计

23.19

2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


截止2015年12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金额(万元)

备注

1

中福海峡(平潭)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州分行

2001513445000695

90,007.16

其中含利息7.16
万元

2

中福海峡(平潭)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州华林支行

8111301012600066398

13,000



3

中福海峡(平潭)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35050189000700000202

7,000



4

中福海峡(平潭)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州分行

591902786610303

29,051.78

其中10,000万元
为七天通知存款

5

中福海峡(平潭)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州分行

696208015

40,000



6

中福海峡(平潭)医
院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福州分行

696196117

0







三、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安排,预计“平潭海天福
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项目”募集资金中有46,000万元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
时闲置状态,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该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
现行十二个月以内(含十二个月)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测算,本次募集资金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公司财务费用约2,000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说明与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
投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将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实施进度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46,000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方案。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
的4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公
司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会进行公司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平潭海天福地.美丽乡村综合旅游
项目”募集资金中4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
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潭发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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