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浙江世宝: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03 证券简称:浙江世宝 公告编码:2015-088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820万股A股,占公 司A股股份总额的16.6708%,占公司总股本的12.0940%,上市流通日为2015 年12月28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01号文核准,浙江世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8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证券简称“浙江世宝”,股票代码“002703”,于2014年12月26 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277,657,855股,其中A 股:190,943,855股,H股:86,714,000股。截止本公告日的公司股份总额为 315,857,855股,其中A股:229,143,855股,H股:86,714,000股,尚未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2,240,418股A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今,公司无派发股票股利及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发行中,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和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6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12个月,股份限售期为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25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上述上市可交易时间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 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3,820万股A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额的 16.6708%,占公司总股本的12.094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6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明细表: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 数量(股) 是否存在冻 结情况 1 申万菱信基金-光大银行-申万 菱信资产-华宝瑞森林定增1号 11,538,461 11,538,461 否 2 宝盈基金-招商银行-宝盈定增 12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11,412,351 11,412,351 否 3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赢1号 3,892,394 3,892,394 否 4 安信证券-光大银行-安信证券 长泰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850,985 3,850,985 否 5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保险产品 3,848,970 3,848,970 否 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 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656,839 3,656,839 否 合计 38,200,000 38,200,000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遵守了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本次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 日,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浙江世宝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公司股本结构表; 3、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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