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巨化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时间:2015年12月25日 16:33:16 中财网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按照贵会2015年12月21日下发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15315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发行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反馈意见中要求发行人说明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回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反馈意见中要求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和发表意见的问题出
具了核查意见;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反馈意见中要求律师进行
核查和发表意见的问题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现将发行人、保荐机构和律师对
反馈意见的回复汇总说明如下,请予审核。(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与尽职调查
报告中的简称相同。)


一、重点问题

问题1、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核查本次募投项目“10kt/a HFC-245fa项
目”的项目用地取得情况,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是否存在不确定性,是否会导
致项目无法实施,从而募集资金超过项目需要量,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保荐机构/律师核查意见】

“10kt/a HFC-245fa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浙江衢州巨新氟化
工有限公司,选址位于衢州市集聚区高新片区氟新路以东、物流大道以南、中兴
路以西C-3-2号地块(衢集储(2015)16号),项目需新征土地32,863平方米。

衢州巨新于2015年11月27日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竞得该土地,并
与衢州国土资源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浙衢(集)国土成
字[2015]第6号),土地面积32,863平方米,成交总价为人民币12,323,700元。


2015年12月4日,衢州巨新与衢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308002015A21025),约定衢州巨新受让宗地编号为衢


集储(2015)16号的土地使用权。2015年12月23日,衢州巨新已足额缴纳该
宗土地出让价款。


目前,该宗土地的使用权登记正在办理中。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使
用权已通过合法方式竞拍取得,并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
地出让价款与项目投资计划中土地费用支出1,232.50万元基本一致,该宗土地的
使用权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已不存在实质
性障碍,不存在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从而募集资金超过项目需要量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
要量”的规定。




问题2、申请人所处化工行业属于高污染行业,且安全问题较多,2015年2
月和5月,申请人分别受到衢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衢州市环境保护局的
处罚。本次募投项目中,“10kt/a PVDF项目”和“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二期)”

由申请人组织实施。请申请人说明是否存在相关安全隐患,充分披露风险及拟
采取的防范措施。


请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问题,并就本次发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人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受到安监、环保处罚情况及安全隐患情况

2015年2月及2015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锦纶公司因苯泄漏事故受到衢
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罚款17.5万元的行政处罚、因燃烧事故消防灭火过程
中消防水超标排放受到衢州市环保局6.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锦纶公司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了全面停产整改,积极完成了事故调查处理并组
织了多次隐患排查,新建及改建了部分设施,整改情况已通过主管部门验收。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走访确认,以上环保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安监处罚
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锦纶公司已按时缴纳罚款,后续已纠
正违法行为,并通过环保及安监审核。


公司为大型化工企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生产特点,存在


较大的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以人为本,不断健全安全生产机制、管理体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
生产检查、评价,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并及时整改。


保荐机构查阅了衢州市安监局政府网站、《衢州市安委办关于2015年度省市
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衢州市市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
况报告表》等资料,经核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衢州市2015年挂牌督办的市
级重大安全隐患巨化股份硫酸厂库区已经完成治理整改并经衢州市安全生产委
员会验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不存在其他市级、省级挂牌重大安全隐患。


2、“10kt/a PVDF项目”和“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二期)”的安全隐患因
素情况

“10kt/a PVDF项目”和“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存在固有的安全风险,主要包括火灾、爆炸、中毒和灼伤以及电气伤害、
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危险危害。


(1)“10kt/a PVDF项目”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序号

项目

危险危害辨识结果

1

主要危险化学


特殊管理

无剧毒化学品。


高毒物品:氟化氢;氟化钠。


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第三类。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氢气;氟化氢/氢氟酸;乙酸
乙酯。


监控化学品:R142b、R22、VDF、氟化氢、氟化钠等。


易燃易爆

存在VDF、R142b、氢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有毒有害

存在VDF、R142b、氢氧化钠等有毒有害危险化学物


2

危险危害因素

危险危害

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灼烫以及电气伤害、机械伤
害、高处附落、车辆伤害、火灾等危险危害。


3

重点监管的工艺

存在(热)裂解、聚合等危险工艺。


4

危险化学品重
大危险源

辨识结果

根据GB18218-2009,建设项目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

建设项目整体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所在区
域的电化厂原生产装置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




(2)“23.5kt/a 含氟新材料项目”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如下:

序号

项目

危险危害辨识结果

1

主要危险化学


特殊管理

剧毒化学品:八氟异丁烯。


高毒物品:氟化氢,氟化钾。





序号

项目

危险危害辨识结果

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第三类)。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天然气;氢;甲醇;氟化氢。


第四类监控化学品:HFP、R22、VDF、氟化氢、氟化
钾等。


易燃易爆

存在四氟乙烯、甲醇、氢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有毒有害

存在四氟乙烯、六氟丙烯、氯化氢、液碱、氮气等有
毒有害危险化学物品。


2

危险危害因素

危险危害

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灼烫以及电气伤害、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火灾等危险危害。


3

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

存在裂解、聚合等危险工艺。


4

危险化学品重
大危险源

辨识结果

建设项目四氟乙烯(TFE)单体单元(含裂解、精馏
工序)属三级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生产装置相对独
立,故建设项目合计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




3、“10kt/a PVDF项目”和“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二期)”的环保隐患
因素情况

(1)“10kt/a PVDF项目”环保隐患因素分析如下:

序号

类别

污染物

环保风险

1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包括水量、
COD、氨
氮、氟化物


泄漏物料流入清净水沟进入雨水池,直接排入巨化集团排
渠引起的地表水污染事故;泄漏物料和冲洗水进入污水处
理系统,从而增加污水处理负荷,不能达标处理,外排引
起地表水污染。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事故的消防应急处置
过程中,如不当操作有引发二次水污染的可能。


2

废气

VDF、HCl、
HF、烟粉尘


在生产或储运过程中,因设备泄漏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容易
造成有毒物料泄漏,会造成大气污染,如不及时或妥善处
理,会酿成大气污染事故。本项目涉及的物料具有一定的
毒性,其中HCl等一旦泄漏容易大量挥发造成车间环境和
大气污染,极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另外,R142b、
VDF为可燃物质,一旦车间内浓度达到燃烧或爆炸极限,
遇火星即造成燃烧甚至爆炸事故,从而可能对周边生产设
施造成破坏性影响,并造成二次污染事件。同时,生产过
程涉及化学反应,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的密闭容器中进行,
如操作不当或反应失控,可能发生反应釜或其他压力容器
爆炸,酿成火灾和物质泄漏事故,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环
保设施焚烧炉燃烧残液和废气不完全或运行不正常,造成
排放的尾气不达标或者直接排放,可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


3

固废

一般废物、
危废

含呆滞性大、扩散性大有害物的固废若未及时处置,转入
大气、水体和土壤,成为大气、水体和土壤环境的污染“源




头”。


4

噪声

高噪声源主
要为各类机


除了南厂界、北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以达标外,昼夜噪
声贡献值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2)“23.5kt/a 含氟新材料项目”环保隐患因素分析如下:

序号

类别

污染物

环保风险

1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包括水量、
COD、氨
氮、氟化物


泄漏物料流入清净水沟进入雨水池,直接排入巨化集团东
排渠入白沙溪汇入衢江引起的地表水污染事故;泄漏物料
和冲洗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从而增加污水处理负荷,不
能达标处理,外排引起地表水污染。在泄漏以及火灾爆炸
事故的消防应急处置过程中,如不当操作有引发二次水污
染的可能。


2

废气

TFE、HFP、
PTFE、PFA


在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泄漏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容易造成有
毒物料泄漏,会造成大气污染,如不及时或妥善处理,会
酿成大气污染事故。本项目涉及的物料均具有一定的毒性,
其中HF(II级高度危害,原料)、三乙胺(II级高度危害,
原料)、HCl(II级高度危害,原料)、六氟丙烯(III 级中
度危害,原料/产品),一旦泄漏容易大量挥发造成车间环境
和大气污染,极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另外,四氟
乙烯为可燃物质,一旦车间内浓度达到燃烧或爆炸极限,
遇火星即造成燃烧甚至爆炸事故,从而可能对周边生产设
施造成破坏性影响,并造成二次污染事件。同时,生产过
程涉及化学反应,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的密闭容器中进行,
如操作不当或反应失控,可能发生反应釜或其他压力容器
爆炸,酿成火灾和物质泄漏事故,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环
保设施焚烧炉燃烧残液和废气不完全或运行不正常,造成
排放的尾气不达标或者直接排放,可能造成大气环境污染。


3

固废

固废、废硅
胶、废分子
筛、冷凝液、
釜残液

含呆滞性大、扩散性大有害物的固废若未及时处置,转入
大气、水体和土壤,成为大气、水体和土壤环境的污染“源
头”。


4

噪声

高噪声源主
要为各类机


若各噪声源未有效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对周围环境有一定
影响。




4、公司拟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环保治理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培训教育
投入和安全环保投入,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对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风


险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风险控制。


公司将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定期聘请第
三方认证机构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持续
改进安全环保管理,保证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对重要危险源和污染因子进行
有效识别和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已制订的安全、环保控制措施和相关应急处置方案、隐患排查
与治理、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措施,足额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并合理使用。


公司将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相关规定,对于本
次募投项目在项目规划、建设、验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防
控、整改和验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设施、防止污染的设施与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1)安全防范措施

序号

类别

安全防范措施

1

选址方面

设计时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
范》、《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为依据,确保建设项目建
构筑物与相邻装置等建构筑物和厂外道路等的防火间距,符合
规范要求。


2

总体布局

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结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


3

主要工艺技术、装
置、设备、设施方


采用可靠、成熟的生产工艺;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加强监测,
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聘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
行设计;按照《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等标准规范进行
设计;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要求进
行防雷设计;防爆设计;设置导除静电的装置或设施等;确保
设备、材料及其安装质量,保证装置本质安全。


4

配套和辅助工程方


危险化学品储存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
(GB15603-1995)中的有关规定;设备选型、材质等符合储存
介质的相关要求。


5

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和消防器材设施方


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GB50140-2005)要求配置必须的
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栓、灭火器等);按照《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要求,
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

“两重点、一重大”

安全对策措施

按浙江省《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
业条件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45号)配备符合
要求的从业人员。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




序号

类别

安全防范措施

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08〕200号)
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
收;严格按《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2008)、《氢气
站设计规范》(GB50177-2005)等规范要求敷设氢气管道;按
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40号)、浙江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规范设置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
牌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7]110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
行)》和《浙江省开展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安监管应急〔2010〕121 号)、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12〕145号)等法律、法
规、规章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严格管理。


7

安全管理方面

安全设施设计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编制导则》(安监总管三[2013]39号文)要求编制《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要求设置防中毒、防化学灼伤的安全警示标
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张贴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或职业病危害
告知卡。




公司已经对建设项目安全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识别和论证,并针对性的制定了
安全治理措施。2014年10月23日,浙江科健安全卫生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浙
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10kt/a PVDF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浙科健【安评】预
字第1-04b-2014017号)。2014年12月9日,衢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危
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衢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4】40
号),通过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2014年6月12日,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出具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
公司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浙安科【评】字第
2014-04SY-036号)。2014年9月19日,衢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危险化
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衢安监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14】27号),
通过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公司将全面落实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

制度。


(2)环保治理措施

序号

环境污染物

环保治理措施




序号

环境污染物

环保治理措施

1

废水

废水处理实行清污分流的原则,各生产装置界内排放的工业废
水、生活污水需先经过预处理,达到污水厂接纳指标后经污水管
网送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同时为防止突发事故造成污染物外泄
对环境的污染,设置专门的事故水池及安全事故报警系统,一旦
有事故发生,被污染的消防水、冲洗水等直接流入事故水池等待
处理。


2

废气

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气确保达标后排放,同时严格控制监控有毒
有害气体排放,通过配套建设先进的废弃治理措施保障工艺废弃
达标,无组织废气则通过废水处理调节池、生化池加盖等方式进
行集中排放。


3

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原材包装桶、废干燥剂、废催化剂、高沸物和
员工生活垃圾等。废催化剂和高沸物为危险废物,废催化剂送衢
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置,高沸物拟采用焚烧方法进
行无害化处置。废包装桶委托原生产企业回收再利用。其余废物
为一般工业固废,可回收利用。


4

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同时高噪声设备基本安置于室内,离厂界较远,厂区设绿化设施
起减噪作用。




公司已经对建设项目环保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识别和论证,并针对性的制定了
环保治理措施。2014年12月,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江巨化股
份有限公司10kt/a PVDF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2月25日,衢州市环
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10kt/a PVDF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意见的函》(衢环建[2014]47号),通过了该项目的环评审批。


2014年12月,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2月25日,衢州市环境保
护局出具了《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审查意见的函》(衢环建[2014]48号),通过了该项目的环评审批。


公司将严格执行浙经贸医化[2005]1056号、浙经信医化[2011]759号及浙环
发[2012]60号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设备的选型工作,确保技术、装备水平
的先进性;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清洁生产、污染防治和事故应急措施,严格
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公司依据GB/T 28001-2011 idt OHSAS 18001:2007标准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依据GB/T 24001-2004 ISO 14001:2004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定期开
展体系内审、验证体系运行有效性,并持续改进,以满足公司环境保护、职业健


康安全的相关要求。2015年10月26日,公司通过上述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换
证审查。


5、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提示

公司属化工行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的特点,存在固有的
火灾、爆炸、中毒和灼伤以及电气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危险
危害的风险;化工行业属于重污染行业,存在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影响的
风险。虽然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一体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事故预案、应急处理机
制,不断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升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
实行从项目建设到生产销售的全过程风险控制,但不排除因生产过程管理控制不
当、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发生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给公司财产、员
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衢州市安监局政府网站、《衢州市安委办关于2015年度省
市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衢州市市级重大安全隐患整
改情况报告表》,以及募投项目有关的文件,包括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审查意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第三方机构编
写的《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有关人员进行了沟
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的
“10kt/a PVDF项目”和“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二期)”等七个固定资产投
资项目均已通过环保部门募投项目环评批复,已经开工建设项目通过了安监部门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募投项目土地均已落实完毕,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规定,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发行人已就募投项目及公司
存在的相关安全隐患、风险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履行了信息披露。





问题3、本次募投项目“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
期)、含氟特种气体项目”项目内容均包括集成电路、液晶平板显示等,请申
请人说明上述募投项目内容的区别,是否存在项目内容重合部分,导致募集资
金超过项目需求量的情形,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发行人的说明】

本次募投项目“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期)”、
“含氟特种气体项目”,系发行人电子化学品新材料板块重点投资项目,为发行
人在结合技术储备、项目建设周期、市场需求等因素基础上,为便于项目建设、
管理、核算而进行的统筹投资安排,三个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建设内容、产品
方案、生产过程不同,为独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成后将独立验收、独立
生产、独立核算、独立评价考核,不存在项目内容重合或重复建设。


1、募投项目主要建设装置和周期不同

(1)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5,397.08万元,总用地面积13,196平方米,建筑面
积6,050平方米,选址于衢州中兴路与北二道交叉口的西南侧。项目建设周期为
18个月。


本项目需新建的主要生产、配套装置如下表所示:

序号

装置名称

数量
(套)

产品

数量/包含设
备数量(台)

1

高纯氯气装置

1

高纯氯气

12

2

高纯氯化氢装置

1

高纯氯化氢

21

3

医药级氯化氢装置

1

医药级氯化氢

11

4

分析设备

-

-

21



(2)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期)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2,035.11万元,总用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
积2,500平方米,选址于“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南侧。项目建设周期为
36个月。


本项目需新建的主要生产、配套装置如下:


序号

装置名称

数量
(套)

产品

数量/包含设
备数量(台)

1

电子级二氧化碳
装置

1

电子级二氧化碳

18

2

电子级氧化亚氮
装置

1

电子级氧化亚氮

8

3

电子级含氟气体
装置

2

柔性生产一氟甲烷、二氟甲烷、三氟甲
烷、四氟甲烷、甲酰氟、八氟环丁烷、
五氟乙烷、六氟乙烷、六氟丙烯、八氟
丙烷、四氟化硅等

13

4

电子级含氯气体
装置

1

柔性生产二氯氢硅、反式二氯乙烯、三
氯化硼、溴化氢、三氟化硼等

14

5

电子级混合气

6

生产磷烷、砷烷、乙硼烷、锗烷、乙硅
烷、硅烷为主要组分以及氦/氮、氮/氦、
氢/氮、氢/氩、氧/氮、氧/氩、氧/含氟
气体等的电子混合气体

24

6

冷冻装置

1

-

1



注:电子级含氟气体装置及电子级含氯气体装置适用于生产表内列示的全部产品,装
置投产后公司将视市场实际需求及公司现状柔性选择产品生产。


(3)含氟特种气体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80,106.94万元,总用地面积76,590平方米,建筑面
积22,970平方米,选址于原电化厂、电石厂靠近巨化集团厂区铁路的部分地块。

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本项目需新建的主要生产装置如下:

序号

装置名称

数量
(套)

产品

数量/包含设
备数量(台)

1

高纯三氟化氮装置

1

高纯三氟化氮

196

2

高纯六氟丁二烯装置

1

高纯六氟丁二烯

45



除生产、配套装置外,各项目还需新建相应辅助生产设施,包括循环水站、
事故缓冲池、配电房等。其中,由于项目毗邻而建,为避免资源浪费,“高纯电
子气体项目(一期)”所建辅助生产设施将与“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期)”共同
使用,“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期)”无需重复建设。


2、募投项目产品方案内容不同

三个募投项目产品虽然最终均用于集成电路、液晶平板显示、太阳能电池等


半导体领域,但产品方案及内容不同,募投项目产品方案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产品

产量(吨/年)

备注

高纯电子气体
项目(一期)

高纯氯气

500

-

高纯氯化氢

1,000

-

医药级氯化氢

1,000

-

高纯电子气体
项目(二期)

电子级二氧化碳

200

-

电子级氧化亚氮

150

-

电子级含氟气体

500

柔性生产一氟甲烷、二氟甲烷、三氟
甲烷、四氟甲烷、甲酰氟、八氟环丁
烷、五氟乙烷、六氟乙烷、六氟丙烯、
八氟丙烷、四氟化硅等

电子级含氯气体

200

柔性生产二氯氢硅、反式二氯乙烯、
三氯化硼、溴化氢、三氟化硼等

电子级混合气

4,000瓶/年

以磷烷、砷烷、乙硼烷、锗烷、乙硅
烷、硅烷为主要组分以及氦/氮、氮/
氦、氢/氮、氢/氩、氧/氮、氧/氩、氧
/含氟气体等的电子混合气体

含氟特种气体
项目

高纯三氟化氮

2,000

-

高纯六氟丁二烯

50

-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期)”、“含氟特种气
体项目”产品方案不同,各募投项目最终生产产品将不存在重合。


3、募投项目选址不同

三个募投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公司不同区域,除“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期)”共用部分辅助设施外,三个募投项目均需新建并
使用独立的生产、配套装置及辅助生产设施,不存在项目重合。


综上,募投项目“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期)”、
“含氟特种气体项目”内容不同,不存在项目内容重合导致的募集资金超过项目
需求量的情形。


公司依据现有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判断,对前述募投项目进
行了严谨的规划和决策,委托专业设计机构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募集资金金
额均根据各募投项目自身的实际需要测算得出,未超过实际需求量。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预案及前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报告》、《项目备案通知书》等文件,并与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对本次
募投项目从建设内容、建设装置、产品方案、项目选址等各方面进行了分析对比。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募投项目“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高纯电子
气体项目(二期)、含氟特种气体项目”,不存在因项目内容重合导致募集资金超
过项目需求量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问题4、请保荐机构和申请人律师核查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及其关联方从定价
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如
是,就该等情形是否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出具承诺并公开
披露。


【保荐机构/律师核查意见】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巨化集团公司持有巨化股份股票1,011,667,326股,巨
化集团公司子公司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巨化股份股票45,990,537股,除此
之外,巨化集团公司其他子公司未持有巨化股份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
日(2015年8月25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日,巨化集团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董事周黎旸持有巨化股份股票15,000股,董事朱林辉持有巨化股
份股票4,395股,高管汪利民持有巨化股份股票5,949股,巨化集团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巨化股份股票。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提供的《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从巨化股份本次非公
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今,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及其子公司浙江巨化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巨化股份股票的巨化集团董事周黎旸、朱林辉,高管汪利民未减持
巨化股份股票。


巨化集团公司出具了《巨化集团公司关于不减持巨化股份股票的承诺函》,
承诺“在巨化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15年8月25日)前六个月至
本承诺函签署日,巨化集团未减持巨化股份股票。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至巨化
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所持巨化股份股票的计划。若
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巨化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巨化股份所有,并依


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了《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不减持巨化股份
股票的承诺函》,承诺“在巨化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2015年8月
25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未减持巨化股份股票。自本承诺函签署日
起,至巨化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所持巨化股份股票
的计划。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减持巨化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巨化股份
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持有巨化股份股票的巨化集团董事周黎旸、朱林辉,高管汪利民出具了《关
于不减持巨化股份股票的承诺函》,承诺“在巨化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
日(2015年8月25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未减持巨化股份股票。自
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至巨化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所
持巨化股份股票的计划。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减持巨化股份股票所得收益将全
部归巨化股份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已公开披露《控股股东及有关方出具不减持巨化股份股票的承诺函的
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及其子公
司巨化投资、巨化集团董事周黎旸、朱林辉、高级管理人员汪利民在核查期内持
有巨化股份的股票外,巨化集团其他子公司及巨化集团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未持有或曾经持有巨化股份的股票。巨化集团及其关联方巨化投资、巨
化集团董事周黎旸、朱林辉、高级管理人员汪利民在核查期内不存在减持情况,
并承诺自出具不减持承诺函之日起至巨化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
不存在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之情形。




问题5、请申请人结合前次募投项目效益实现情况,说明在氟化工结构性产
能过剩背景下,本次募投资金扩大产能的原因、本次募投效益测算的审慎性及
决策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发行人的说明】

(一)氟化工结构性产能过剩背景下,本次募投资金扩大产能的原因


1、前次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57,424.71万元,分别投资于20kt/a
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28kt/a新型食品包装材料项
目、30kt/a ODS替代品技改项目、购买土地使用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


20kt/a TFE及其下游产品项目、49kt/a新型氟致冷剂项目、28kt/a新型食品
包装材料项目和30kt/a ODS替代品技改项目承诺效益为年均利润总额,分别为
19,466.78万元、18,184.49万元、6,139.27万元和1,733.33万元。上述项目2012
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6月累计实现效益分别为1,890.53万元、-1,382.66
万元、13,322.03万元和4,115.35万元。上述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
经济持续下行,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滑。


(2)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2013年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164,462.65万元,分别投资于10kt/a FEP
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50kt/a新型氟制冷剂
项目(一期20kt/a R125)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10kt/a FEP
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A段已于2014年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B段尚未完全建成。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
R125)已于2014年8月建成投产。


10kt/a FEP扩建项目(一期新建2kt/a FEP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的承
诺效益为年均利润总额5,730.42万元,2015年1-6月实现效益-81.38万元,最近
三年及一期累计实现效益-81.38万元。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包括:①
该项目原计划2014年6月投产,由于经济增长放缓和客户需求结构变化,本着
审慎投资原则,对本项目分A、B两段实施,项目尚未整体完工;②受市场不景
气因素影响,公司产品价格下降。


50kt/a新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20kt/aR125)的承诺效益为年均利润总额
6,660.18万元,2014年度实现效益148.44万元,2015年1-6月实现效益893.73
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累计实现效益1,042.17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
系经济增长放缓,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滑。



2、国内氟化工结构性产能过剩主要集中在产业链上游

目前国内氟化工行业存在结构性产能过剩情形,产能过剩主要集中在产业链
前端。受2010年至2011年氟化工爆发性增长的影响,近几年,国内氟化工行业
产能不断扩张,新增加产能主要集中在拥有萤石资源的江西、福建、山东等地,
新增装置主要包括氢氟酸(HF)及含氟制冷剂(HFC-32、HFC-125)等氟化工
基础原料和低端产品。新建产能大部分技术含量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氟化工
行业产能不断扩大致使产品结构性矛盾突出,结构性产能过剩。与此同时,氟化
工中高端产品仍不能满足内需,部分产品仍主要依靠进口,高端改性氟材料、PVF、
ETFE、PFA等产品尚未实现产业化。


3、发行人主要装置产能利用率情况良好

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已逐步由基础化工企业转型为中国氟化工领先企业,
已形成低端产品原料化、产业链高端化延伸的发展趋势,成为国内领先的氟化工、
氯碱化工综合配套的氟化工先进制造业基地。2015年1-9月,发行人主营业务产
品中除石化产品外,其他产品产能利用率均在75%以上(受化工产品平衡、柔性
生产等需要,部分装置开工率相对略低,同时PVC装置基本停产,致使产能利
用率总体未达到100%),发行人主要装置产能利用率良好。2014年度及2015年
1-9月发行人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2015年1-9月

2014年度

1

制冷剂

81.72%

76.33%

2

氟化工原料

106.21%

93.26%

3

基础化工产品及其他

77.35%

78.77%

4

含氟聚合物材料

77.62%

80.43%

5

石化产品

68.01%

76.41%

6

食品包装材料

75.86%

70.79%

7

含氟精细化学品

86.64%

88.74%



4、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现有产能及新建产能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32亿元,用于以下七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现有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入额(万元)

公司现有
产能

本次拟建设产能

1

10kt/a PVDF项目

56,300.00

1kt/a涂料
级树脂

(1)0.5kt/a涂料级PVDF树脂;

(2)4kt/a太阳能背板膜用PVDF树脂;

(3)1kt/a水处理膜用PVDF树脂;

(4)3.5kt/a电线电缆用PVDF树脂

(5)1kt/a锂电池粘结用PVDF树脂

2

100kt/a聚偏二氯
乙烯高性能阻隔
材料项目一期

53,500.00

28kt/a
PVDC树脂

(1)12kt/a肠衣膜PVDC树脂;

(2)5kt/a保鲜膜PVDC树脂;

(3)5kt/a多层共挤 PVDC 树脂;

(4)10kt/a PVDC 乳液

3

10kt/a HFC-245fa
项目

32,300.00

未规模化生


10kt/a HFC-245fa

4

23.5kt/a含氟新材
料项目(二期)

54,200.00

10kt/a HFP

(1)5kt/a HFP;

(2)3kt/a 氟橡胶;

(3)4kt/a 改性PTFE;

(4)10kt/a TFE

5

高纯电子气体项
目(一期)

14,600.00

未规模化生


(1)1kt/a 高纯氯化氢;

(2)0.5kt/a 高纯氯气;

(3)1kt/a医药级氯化氢

6

高纯电子气体项
目(二期)

12,000.00

未规模化生


(1)200t/a 高纯电子级二氧化碳;

(2)150t/a 高纯电子级氧化亚氮;

(3)500t/a 高纯电子级含氟气体;

(4)200t/a 高纯电子级含氯气体;

(5)4,000瓶/年高纯电子级混合气体。


7

含氟特种气体项


80,000.00

未规模化生


(1)2,000t/a 电子级三氟化氮;

(2)50t/a 电子级六氟丁二烯。


8

补充流动资金

17,100.00

-

-

合计

320,000.00

-

-



本次募投项目中10kt/a PVDF项目、10kt/a HFC-245fa项目、23.5kt/a含氟新
材料项目(二期)为氟化工产业项目。公司现有PVDF产能1,000吨/年,主要为
涂料产品。近年来公司经过不断的操作摸索和技术攻关,积累了丰富的生产操作
和管理经验,PVDF的产品质量已达到聚合级要求,现已具备悬浮PVDF工业化
条件,本次拟建设的水处理膜用PVDF树脂、太阳能背板膜PVDF树脂、电线
电缆用PVDF树脂等属于技术含量较高、下游需求较强、市场前景较好的产品,
项目前景良好。10kt/a HFC-245fa项目目前尚未进行大规模生产,该技术此前由
国外跨国公司垄断,项目实施将实现替代进口,项目前景较好。含氟新材料领域
公司现有10kt/a HFP产能,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二期)本次拟新建5kt/a HFP、


3kt/a氟橡胶及4kt/a 改性PTFE,HFP将部分作为原材料内供用于下游产品生产,
氟橡胶及改性PTFE目前主要依赖进口,该项目实施可以提高公司氟聚合物在国
际上地位和市场竞争力,改变目前我国主要靠进口的局面,为国内提供高质量、
高品质的PTFE、氟橡胶等产品;同时有利于公司内部物料平衡。三个氟化工项
目属于氟化工转型升级的重点方向,丰富了公司氟聚合物和含氟精细化学品的种
类,延伸了公司氟化工产业链。对于尚未规模化生产产品,公司已经完成产品工
艺路线的中试及放大过程,打破发达国家技术垄断。未来通过进口替代、产品应
用领域拓展等方式,募投项目将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公司现有PVDC装置产能为28kt/a,为使用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9,690万元投资建设。2012年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28kt/a PVDC装置累
计实现效益13,322.03万元,为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效益最好的项目。

公司本次拟建设项目系公司利用近年来自主研发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PVDC
保鲜膜树脂、肠衣树脂多色系、乳液、多层共挤树脂技术,丰富PVDC品种、
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提升公司在该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和国际竞争地位,促进公
司创新升级,未来将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含氟特种气体及高纯电子特气项目属于化工新材料项目,是化工行业最
活跃、最具潜力的子行业,是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发展方向,也是其他战略
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新材料项目产品具有性能优异、功能
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等特点,行业准入门槛较高,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
能力。


综上,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属于高端氟化工项目及化工新材料项目,
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市场前景较好,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情况及发展前景良好,
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有利于公司产业链高端化延伸、产品差异化竞争战略的实施。


(二)本次募投效益测算的审慎性及决策的合理性

1、10kt/a PVDF项目

本项目投产第一年生产负荷为70%,第二年为80%,第三年为90%,第四
年及以后为100%。


10kt/a PVDF项目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数值(万元)

计算标准




序号

项目

数值(万元)

计算标准

1

销售收入

46,712.51

根据预估的价格和产量测算

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2.93

依据相关税率测算

3

总成本费用

36,729.37



3-1

其中:外购原材料

25,820.73

依据采购市价和预计消耗量测算

3-2

外购燃料及动力

4,289.01

依据采购市价和预计消耗量测算

3-3

工资及福利

934.84

设定定员110人,人均工资及福利费按
10万元计算,前期未完全达产前设定人
员相应减少

3-4

修理费

1,131.05

按固定资产原值3.7%提取

3-5

其他营业费用

467.12

按年营业收入的1%提取

3-6

其他制造费用

463.61

按固定资产原值1.5%提取

3-7

其他管理费用

557.28

按营业收入的1.2%提取

3-8

折旧费

2,592.93

预留残值率为5%,按建筑20年,机器
设备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9

摊销费

26.75

按5年平均摊销

3-10

利息支出

446.05

依据预计产生的借款计算

4

利润总额

9,670.21

-

5

所得税

2,417.55

按25%的税率计算

6

净利润

7,252.66

-



在上述效益测算中,生产期内年均销售收入为46,712.51万元,具体销售测
算明细如下:

商品名称

预计销售单价

(万元/吨)

年均销售量

(万吨)

年均销售收入

(万元)

太阳能背板膜用PVDF树脂

5.36

0.36

19,291.37

涂料级PVDF树脂

4.73

0.05

2,235.19

PVDF悬浮聚合树脂

5.36

0.47

25,185.95

合计

-

-

46,712.51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产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太阳能背板膜用PVDF树脂市
场单价维持在6万元/每吨左右,涂料级PVDF树脂产品市场单价维持在5万元/
每吨左右,PVDF悬浮聚合树脂市场单价维持在7万元/每吨左右,公司在效益测


算时以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单价为测算基础,测算结果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2、100kt/a聚偏二氯乙烯高性能阻隔材料项目一期

100kt/a聚偏二氯乙烯高性能阻隔材料项目一期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计算标准

1

销售收入

96,244.17

根据预估的价格和产量测算

2

营业税金及附加

622.07

依据相关税率测算

3

总成本费用

85,668.65

-

3-1

其中:外购原材料

61,061.40

依据采购市价和预计消耗量测算

3-2

外购燃料及动力

5,026.93

依据采购市价和预计消耗量测算

3-3

工资及福利

1,696.00

设定定员212人,人均工资及福利费按8
万元计算

3-4

修理费

3,069.48

按固定资产原值5%提取

3-5

其他营业费用

4,812.21

按年营业收入的5%提取

3-6

其他制造费用

1,841.69

按固定资产原值3%提取

3-7

其他管理费用

2,500.00

按每年2500万元

3-8

折旧费

4,786.91

预留残值率为5%,按建筑20年,机器设
备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9

摊销费

47.25

按5年平均摊销

3-10

利息支出

826.78

依据预计产生的借款计算

4

利润总额

9,953.45

-

5

所得税

2,488.36

按25%的税率计算

6

净利润

7,465.09

-



在上述效益测算中,生产期内年均销售收入为96,244.17万元,具体销售测
算明细如下:

商品名称

预计销售单价

(万元/吨)

年均销售量

(万吨)

年均销售收入

(万元)

12kt/a肠衣膜PVDC树脂

1.82

1.20

21,840.00

5kt/a保鲜膜PVDC树脂

2.82

0.50

14,100.00

5kt/a多层共挤PVDC树脂

3.52

0.50

17,600.00

10kt/aPVDC乳液

0.91

1.00

9,101.50

VDC单体

0.83

3.65

30,321.56

副产无水氯化钙

0.09

3.53

3,281.11



截至目前,PVDC乳液、VDC单体、副产无水氯化钙产品价格与可研测算


基本一致,2015年8-11月公司对外销售平均价格分别为9,000元/吨、8,267元/
吨及1,020元/吨,保鲜膜PVDC树脂、多层共挤PVDC树脂目前公司销售数量
较小,处于客户试用阶段,未来主要用于替代进口,可研测算价格高于目前公司
对外出售产品价格但与国际价格接近。本次募投生产的PVDC共聚树脂主要用
于食品包装材料,技术含量及产品附加值高,已通过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组织的成果鉴定,产品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未来市场前景较好,本次效益测算结果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3、10kt/a HFC-245fa项目

本项目投产第一年生产负荷为60%,第二年为80%,第三年及以后为100%。


10kt/a HFC-245fa项目年均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计算标准

1

销售收入

32,307.69

根据预估的价格和产量测算

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50.37

依据相关税率测算

3

总成本费用

20,560.19

-

3-1

其中:外购原材料

10,341.41

依据采购市价和预计消耗量测算

3-2

外购燃料及动力

3,382.62

依据采购市价和预计消耗量测算

3-3

工资及福利

763.20

设定定员66人,人均工资及福利费按
12万元计算,前期未完全达产前设定人
员相应减少

3-4

修理费

1,291.69

按固定资产原值5%提取

3-5

其他营业费用

646.15

按年营业收入的2%提取

3-6

其他制造费用

775.02

按固定资产原值3%提取

3-7

其他管理费用

740.00

按每年800万元,达产前500万元

3-8

折旧费

2,289.74

预留残值率为5%,按建筑20年,机器
设备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9

摊销费

25.80

按5年平均摊销

3-10

利息支出

304.56

依据预计产生的借款计算

4

利润总额

11,397.13

-

5

所得税

2,849.27

按25%的税率计算

6

净利润

8,547.86

-



在上述效益测算中,生产期内年均销售收入为32,307.69万元,具体销售测
算明细如下:


商品名称

预计销售单价(万元/吨)

年均销售量(万吨)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HFC-245fa

3.85

0.84

32,307.69



公司效益测算时的产品市场价格以及目前的产品市场价格(截至2015年11
月底)情况统计如下:

商品名称

测算单价

(万元/吨)

2015年1-7月产品
均价(万元/吨)

2015年8-11月产品
均价(万元/吨)

2015年11月产品
单价(万元/吨)

HFC-245fa

3.85

5.47

5.55

4.70



注:上述数据取自发行人各时间段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产品市场价格。


该项目预测价格目前仍低于产品市场价格,10kt/a HFC-245fa项目达产后,
实现效益测算中的目标效益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4、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二期)

本项目投产第一年生产负荷为80%,第二年为90%,第三年及以后为100%。


23.5kt/a含氟新材料项目(二期)年均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计算标准

1

销售收入

70,578.29

根据预估的价格和产量测算

2

营业税金及附加

653.61

依据相关税率测算

3

总成本费用

52,779.18

-

3-1

其中:外购原材料

27,338.97

依据采购市价和预计消耗量测算

3-2

外购燃料及动力

10,061.20

依据采购市价和预计消耗量测算

3-3

工资及福利

2,930.00

设定定员293人,人均工资及福利费按
10万元计算

3-4

修理费

2,269.18

按固定资产原值5%提取

3-5

其他营业费用

1,411.57

按年营业收入的2%提取

3-6

其他制造费用

1,089.20

按固定资产原值2.4%提取

3-7

其他管理费用

3,141.08

按每年3,000万元,另加三废处理费

3-8

折旧费

3,914.29

预留残值率为5%,按建筑20年,机器
设备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9

摊销费

40.67

按5年平均摊销

3-10

利息支出

583.03

依据预计产生的借款计算

4

利润总额

17,145.50

-

5

所得税

4,286.38

按25%的税率计算

6

净利润

12,859.13

-




在上述效益测算中,生产期内年均销售收入为70,578.29万元,具体销售测
算明细如下:

商品名称

预计销售单价

(万元/吨)

年均销售量(万吨)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5kt/a HFP

4.07

4.50

18,300.17

3kt/a 氟橡胶

7.26

2.53

18,391.67

4kt/a 改性PTFE

9.00

3.77

33,886.44

合计

-

-

70,578.29



公司效益测算时的产品市场价格以及目前的产品市场价格(截至2015年11
月底)情况统计如下:

商品名称

测算单价

(万元/吨)

2015年1-7月产
品均价(万元/吨)

2015年8-11月产
品均价(万元/吨)

2015年11月产品
单价(万元/吨)

5kt/a HFP

4.07

3.97

3.63

3.63

3kt/a氟橡胶

7.26

7.75

7.25

7.25

4kt/a改性

PTFE

9.00

16.50

16.50

16.50



受氟化工行业景气度下降影响,项目相关产品市场价格较项目设计时有所下
降。HFP产品受价格下降影响,测算价格略高于目前的市场价格,氟橡胶产品价
格和市场价格基本一致,PTFE产品改性涉及多个方向,以各方向产品市场平均
价格为参照,市场平均价格较为稳定,测算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做了较为谨慎的
估计,综合来看,项目达产后,实现效益测算中的目标效益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5、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

本项目投产第一年生产负荷为10%,第二年为20%,第三年为40%,第四
年为70%,第五年及以后为100%。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年均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计算标准

1

销售收入

8,789.82

根据预估的价格和产量测算

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2.93

依据相关税率测算

3

总成本费用

3,405.79

-

3-1

其中:外购原材料

188.82

依据采购市价和预计消耗量测算

3-2

外购燃料及动力

329.44

依据采购市价和预计消耗量测算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计算标准

3-3

工资及福利

300.00

设定定员30人,人均工资及福利费按
10万元计算

3-4

修理费

382.00

按固定资产原值3%提取

3-5

其他营业费用

87.90

按年营业收入的1%提取

3-6

其他制造费用

191.00

按固定资产原值1.5%提取

3-7

其他管理费用

600.00

按每年600万元

3-8

折旧费

1,071.54

预留残值率为5%,按建筑20年,机器
设备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9

摊销费

13.34

按5年平均摊销

3-10

利息支出

241.74

依据预计产生的借款计算

4

利润总额

5,231.10

-

5

所得税

1,307.78

按25%的税率计算

6

净利润

3,923.32

-



在上述效益测算中,生产期内年均销售收入为8,789.82万元,具体销售测算
明细如下:

商品名称

预计销售单价(万元)

年均销售量(万吨)

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1kt/a 高纯氯化氢

5.98

0.04

2,284.38

0.5kt/a 高纯氯气

8.55

0.07

5,716.38

1kt/a医药级氯化


1.28

0.07

949.38

合计

-

-

8,789.82



高纯电子气体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价格较高,盈利能力较好。截至目前,
上述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小,高纯氯化氢市场单价维持在8.55万元左右,高纯
氯气市场单价维持在11.97万元左右,医药级氯化氢气体市场单价维持在1.88万
元左右,通过比较可知,公司在做效益测算时的单价较市场价格偏低,收入估计
比较保守,测算结果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6、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期)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期)年均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计算标准

1

销售收入

20,542.20

根据预估的价格和产量测算

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8.66

依据相关税率测算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计算标准

3

总成本费用

15,517.64

-

3-1

其中:外购原材料

10,729.20

依据采购市价和预计消耗量测算

3-2

外购燃料及动力

615.83

依据采购市价和预计消耗量测算

3-3

工资及福利

396.00

设定定员33人,人均工资及福利费按
12万元计算

3-4

修理费

268.11

按固定资产原值3%提取

3-5

其他营业费用

2,054.22

按年营业收入的10%提取

3-6

其他制造费用

86.23

按固定资产原值1%提取

3-7

其他管理费用

350.00

按每年350万元

3-8

折旧费

815.05

预留残值率为5%,按建筑20年,机器
设备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9

摊销费

-

按5年平均摊销

3-10

利息支出

203.00

依据预计产生的借款计算

4

利润总额

4,835.90

-

5

所得税

1,208.98

按25%的税率计算

6

净利润

3,626.92

-



在上述效益测算中,项目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为20,542.20万元,具体销售
测算明细如下:

商品名称

预计销售单价

(万元/吨)

年均销售量(吨)

年均销售收入

(万元)

(1)200t/a 高纯电子级二氧化碳

2.00

200

400.00

(2)150t/a 高纯电子级氧化亚氮

3.00

150

450.00

(3)500t/a 高纯电子级含氟气体

电子级一氟甲烷

125.00

20

2,500.00

电子级二氟甲烷

5.00

50

250.00

电子级三氟甲烷

7.00

100

700.00

电子级四氟甲烷

6.00

50

300.00

电子级甲酰氟

50.00

20

1,000.00

电子级八氟环丁烷

15.00

100

1,500.00

电子级六氟乙烷

15.00

50

750.00

电子级五氟乙烷

5.00

10

50.00

电子级六氟丙烯

15.00

10

150.00

电子级八氟丙烷

15.00

50

750.00




商品名称

预计销售单价
(万元/吨)

年均销售量(吨)

年均销售收入
(万元)

电子级四氟化硅

20.00

40

800.00

(4)高纯电子级含氯气体

电子级二氯氢硅

15.00

50

750.00

电子级反式二氯乙烯

100.00

50

5,000.00

电子级三氯化硼

20.00

50

1,000.00

电子级溴化氢

15.00

30

450.00

电子级三氟化硼

50.00

20

1,000.00

(5)4,000瓶/年高纯电子级混合气体

硅烷混气

0.20万元/瓶

1,500瓶

300.00

乙硅烷混气

1.00万元/瓶

500瓶

500.00

磷烷混气

0.50万元/瓶

500瓶

250.00

砷烷混气

1.20万元/瓶

500瓶

600.00

锗烷混气

1.20万元/瓶

500瓶

600.00

乙硼烷混气

0.98万元/瓶

500瓶

492.20

合计

-

-

20,542.20



公司作效益测算的产品价格,效益测算时的产品市场价格以及目前的产品市
场价格(截至2015年11月底)情况统计如下:

商品名称

测算单价

(万元/吨)

2015年1-7月
产品均价

(万元/吨)

2015年8-11月
产品均价

(万元/吨)

2015年11月
产品单价

(万元/吨)

200t/a 高纯电子级二氧
化碳

2.00

2.60

2.58

2.50

150t/a 高纯电子级氧化
亚氮

3.00

3.85

3.90

3.80

电子级一氟甲烷

125.00

661.30

677.30

734.60

电子级二氟甲烷

5.00

10.25

9.80

9.90

电子级三氟甲烷

7.00

9.93

8.90

8.95

电子级四氟甲烷

6.00

7.50

7.80

7.80

电子级甲酰氟

50.00

77.00

77.00

77.00

电子级八氟环丁烷

15.00

16.25

16.20

17.00

电子级六氟乙烷

15.00

15.85

14.50

13.80

电子级五氟乙烷

5.00

6.20

6.00

6.00




商品名称

测算单价
(万元/吨)

2015年1-7月
产品均价
(万元/吨)

2015年8-11月
产品均价
(万元/吨)

2015年11月
产品单价
(万元/吨)

电子级六氟丙烯

15.00

19.60

2.00

19.90

电子级八氟丙烷

15.00

22.80

25.60

2.56

电子级四氟化硅

20.00

23.75

23.50

23.50

电子级二氯氢硅

15.00

20.00

20.80

21.00

电子级反式二氯乙烯

100.00

150.00

150.00

150.00

电子级三氯化硼

20.00

27.50

26.70

26.80

电子级溴化氢

15.00

18.00

17.50

18.00

电子级三氟化硼

50.00

2,560.00

2,560.00

2,560.00

硅烷混气

0.20万元/瓶

0.30万元/瓶

0.30万元/瓶

0.30万元/瓶

乙硅烷混气

1.00万元/瓶

1.50万元/瓶

1.50万元/瓶

1.50万元/瓶

磷烷混气

0.50万元/瓶

0.70万元/瓶

0.70万元/瓶

0.70万元/瓶

砷烷混气

1.20万元/瓶

1.80万元/瓶

1.80万元/瓶

1.80万元/瓶

锗烷混气

1.20万元/瓶

1.80万元/瓶

1.80万元/瓶

1.80万元/瓶

乙硼烷混气

0.98万元/瓶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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