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宁波韵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股份变动公告

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9:33:57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15—065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21,444,175股

(2)发行价格:19.88元/股

2、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开始
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票的限售期具体情况如下:

(1)汇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香港”)、杨金锡、刘晓辉因
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宁波韵升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及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锁定期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个月

30%

第二次解锁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

30%

第三次解锁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

40%



(2)除汇源香港、杨金锡、刘晓辉外的其他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宁
波韵升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得转
让。


上述股份将于限售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3、资产过户情况

公司本次定向增发的认购对象汇源香港以宁波韵升磁体元件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磁体元件”)、宁波韵升高科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磁业”)
两家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各25%的股权作为对价支付;杨金锡、刘晓辉等10名交
易对方以持有的北京盛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磁科技”)70%的股权作为
对价支付。截止本公告日,标的资产股权已全部过户至本公司。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

2015年5月21日,宁波韵升刊登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因筹划涉及本
公司的重大事项停牌。


2015年6月5日,宁波韵升刊登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因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


2015年7月28日,宁波韵升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等议案。同日,宁波韵升与交易对方汇源香港、杨金锡、刘晓辉
等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协议。


2015年8月19日,宁波韵升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议案。


2015年11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向汇
源(香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64号),
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2015年12月15日,经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批准,杨金锡、刘晓辉、南海
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
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静远”)、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华”)、刘光清、杨春梅、赵育清、杨良、朱华将其持有的


盛磁科技70%的股权过户至宁波韵升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5年12月21日,经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汇源香港将其持
有的磁体元件25%股权过户至宁波韵升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5年12月21日,经宁波市江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汇源香港将其持
有的高科磁业25%股权过户至宁波韵升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5年12月2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新增股本
21,444,175元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5)02160)。


登记结算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宁波韵升
已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21,444,175股的登记手续。


(二)本次发行情况

1、拟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
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9.88元/股。


3、发行数量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计
算的发行股份数量不为整数的向下调整为整数(单位精确至1股),本次交易具体
向交易对方发行数量如下:

表: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序号

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股权

标的资产价值(元)

发行股份数(股)

1

汇源(香港)有限公司

25.00%

300,229,448.01

15,102,084

2

刘晓辉

22.19%

39,962,948.58

2,010,208

3

杨金锡

16.20%

29,176,551.17

1,467,633




4

南海成长精选(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3.64%

24,561,271.35

1,235,476

5

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4.55%

8,187,150.49

411,828

6

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4.55%

8,187,150.49

411,828

7

刘光清

4.01%

7,219,930.20

363,175

8

杨春梅

3.38%

6,089,165.03

306,296

9

赵育清

0.72%

1,304,756.75

65,631

10

杨良

0.48%

869,957.91

43,760

11

朱华

0.29%

521,974.75

26,256

合计

-

426,310,304.74

21,444,175



4、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票的限售期具体情况如下:

(1)汇源香港、杨金锡、刘晓辉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宁波韵升向其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限售期及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锁定期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个月

30%

第二次解锁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

30%

第三次解锁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

40%



(2)除汇源香港、杨金锡、刘晓辉外的其他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宁
波韵升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得转
让。


(3)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5、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三)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汇源香港、杨金锡、刘晓辉、南海
成长、青岛静远、北京建华、刘光清、杨春梅、赵育清、杨良、朱华发行股份共
计21,444,175股,每股作价19.88元,购买资产作价人民币42,631.03万元。截至2015
年12月21日,标的资产股份全部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磁体元件、高科
磁业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盛磁科技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5)02160),
对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到位情况予以审验确认。


2015年12月24日,公司就本次股票发行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2015年12月28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新
增的股份完成登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


(四)资产过户情况

磁体元件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已于2015年12月21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股东变更为宁波韵升,并领取了宁
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


高科磁业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已于2015年12月21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股东变更为宁波韵升,并领取了宁
波市江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


盛磁科技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已于2015年12月15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公司股东变更为宁波韵升,并领取了北
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


(五)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


为:

宁波韵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资产已完成过户或交付、
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办理完毕,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差异,相
关协议及承诺的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
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风险和障碍。宁波韵
升尚需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履
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宁波韵升和交易对方已按照相关规
定完成了标的资产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手续,以及新
增股份在中登公司的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宁波韵升尚需向主管工商登记部门办
理因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二、发行结果和发行对象

(一)发行结果

本次交易具体向交易对方发行数量如下:

表: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序号

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股权

标的资产价值(元)

发行股份数(股)

1

汇源(香港)有限公司

25.00%

300,229,448.01

15,102,084

2

刘晓辉

22.19%

39,962,948.58

2,010,208

3

杨金锡

16.20%

29,176,551.17

1,467,633

4

南海成长精选(天津)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3.64%

24,561,271.35

1,235,476

5

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4.55%

8,187,150.49

411,828

6

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

4.55%

8,187,150.49

411,828




公司

7

刘光清

4.01%

7,219,930.20

363,175

8

杨春梅

3.38%

6,089,165.03

306,296

9

赵育清

0.72%

1,304,756.75

65,631

10

杨良

0.48%

869,957.91

43,760

11

朱华

0.29%

521,974.75

26,256

合计

-

426,310,304.74

21,444,175



1、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安排

资产出让方承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票的限售期具体情况如下:

(1)汇源香港、杨金锡、刘晓辉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宁波韵升向其非公开发
行的股份限售期及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锁定期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个月

30%

第二次解锁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

30%

第三次解锁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

40%



(2)除汇源香港、杨金锡、刘晓辉外的其他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宁
波韵升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得转
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
定向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股份已于2015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开始计算,公司将为上述投资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
次认购股票于限售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汇源(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类别

有股本的私人公司

住所

香港九龙观塘创业街36号华基中心23字楼1室

法定代表人

叶双权

成立日期

2004年7月13日

经营范围

投资、商品贸易



2、杨金锡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50302****

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号眷33楼361号



3、刘晓辉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721116****

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号眷33楼361号



4、南海成长精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

住所

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2号丽港大厦裙房二层201-D127

执行事务合伙人

郑伟鹤

成立日期

2011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
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项目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5、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257号8号楼307室

法定代表人

王志华

成立日期

2011年10月19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6层710-74室

法定代表人

王一军

成立日期

2012年2月29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备案情况

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7、刘光清

身份证号码

11010219400716****

住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号眷33楼361号



8、杨春梅

身份证号码

37901419750626****

住址

山东省平度市城关办事处杭州路15号50户



9、赵育清

身份证号码

34010419650317****

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水岸庄园308号楼1至2层5
单元102



10、杨良

身份证号码

11010819630605****

住址

北京市丰台区葛村西里7号楼47号



11、朱华

身份证号码

15262919790629****

住址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胜利二居委
十一区二组082户




上述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前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联系或业务联系。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
数量

比例
(%)

股东性质

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4,895,630

32.69

境内非国有法人

浙江信达地产有限公司

10,469,563

1.96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820,640

1.09

国有法人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

4,662,832

0.87

国有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4,500,592

0.84

未知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
基金

3,999,874

0.75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910,788

0.73

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经济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802,800

0.71

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3,743,139

0.70

未知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3,499,824

0.65

未知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

股东性质

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4,895,630

31.43

境内非国有法人

汇源(香港)有限公司

15,102,084

2.71

境外法人

浙江信达地产有限公司

9,669,643

1.74

境内非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019,829

0.90

未知

中国节能减排有限公司

4,662,832

0.84

国有法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经
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3,802,800

0.68

未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499,824

0.63

未知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保险
产品-股票账户

3,196,773

0.57

未知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个险万能

3,016,920

0.54

未知

竺韵德

2,981,464

0.54

境内自然人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韵升控股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2.69%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竺韵德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韵升控股集团仍将直
接持有本公司31.43%的股份,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竺韵德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
售条
件的
流通
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2,059,132

2,059,132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20,480,000

4,282,959

24,762,959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0

15,102,084

15,102,084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0,480,000

21,444,175

41,924,175

无限
售条
件的
流通
股份

A股

514,497,750

0

514,497,750

B股







H股







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14,497,750

0

514,497,750

股份总额

534,977,750

21,444,175

556,421,925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各项
偿债能力指标均有所改善,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后续经营成果的影响

2014年度和2015年1-4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9,803.70万元和16,195.08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2015年1-4月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16,195.08万元增至16,860.28万元,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
一定程度的提升。


本次交易的利润承诺方汇源香港与宁波韵升一致确认,磁体元件2015年度、
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利润承诺数分别为6,478.12万元、10,005.19万元、10,762.51
万元;高科磁业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的利润承诺数分别为3,420.05
万元、958.21万元、986.81万元。杨金锡、刘晓辉与宁波韵升一致确认,盛磁科
技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度的利润承诺数分别不低于1,492.11万元、1,806.06
万元、2,098.89万元。如该利润承诺得以实现,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得以提高。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积极借鉴吸收盛磁科技在永磁微电机领域的先
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实现体制、战略、人才、管理、技术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力争在2016年完成对盛磁科技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扩
大上市公司的市场领域,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充分利用上
市公司在资金、品牌、技术、信贷、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加快盛磁科技业务的拓
展,实现上市公司与盛磁科技的业务协同发展。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治理制度。本次交易后,控股股
东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
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高管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
稳定性和独立性。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规定,进一步规
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影响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安排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
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为了避免与本次交易完成后
的上市公司同业竞争,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竺韵德已签
署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函。


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利益,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竺韵德已签署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承诺函。


六、为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财务顾问主办人:李杰 卓芊任

财务顾问协办人:任飞

项目组其他成员:沈少波


电话:021-38565656

传真:021-38565707

(二)法律顾问

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大闸路500号来福士办公楼19楼

负责人:童全康

项目经办人:陈农 陈明

电话:0574-87529222

传真:0574-88398686

(三)财务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瑞玉

项目经办人:骆竞 钱俊峰

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16883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孙建民

项目经办人:谭正祥 滕波

电话:025-84711605-206

传真:025-84714748

七、备查文件

(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书面


证明;

(三)《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报告书》;

(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五)《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六)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申报材料;

(七)其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上述文件,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或
独立财务顾问办公地址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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