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青海华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时间:2015年12月29日 00:02:36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5-047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202,0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发行价格:5.39元/股
.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和限售期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
(万股)

认购资金额

(万元)

限售期

1

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1,800

9,702

36个月

2

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800

9,702

36个月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00

9,702

36个月

4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00

19,943

36个月

5

上海圣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3,700

19,943

36个月

6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700

19,943

36个月

7

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

3,700

19,943

36个月

合计

20,200

108,878

-



. 预计上市时间: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
象以现金认购。




. 释义


公司、发行人、青海华鼎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青海重型



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华鼎的控股股东

机电控股



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青海重型的控股股东,本次
发行对象

溢峰科技



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青海重型的股东,本次发行
对象

财通基金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对象

兴业全球基金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对象

圣雍创投



上海圣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对象

千石资本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对象

创东方富达



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发行人2014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核准情况

青海华鼎分别于2014年6月30日和2014年7月18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7月11日下发
《青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青国资产【2014】103号),原则同意
青海华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2015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海华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01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0,2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20,200万股

3、发行价格:5.39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108,878万元

5、发行费用:22,908,800.00元

6、募集资金净额:1,065,871,200.00元

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验资情况

(1)、2015年12月22日,立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430047号《关于青海华鼎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认购资金实收情
况的验证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总额1,088,780,000
元已全部到位。


(2)、2015年12月2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651号《验资报告》,根据
该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12月22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1,088,7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908,8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1,065,871,200.00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
202,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863,871,200.00元。


2、股份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28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新增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0,20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
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
资金金额、发行过程等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符
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
开发行对象中机电控股、溢峰科技分别为发行人控股股东青海重
型的第一大及第二大股东;发行人董事王春梅在机电控股担任副
总经理;溢峰科技为发行人董事长于世光实际控制的公司;机电
控股、溢峰科技、圣雍创投承诺将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股份享有
的除收益权、处置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的股东提案
权、董事监事提名权、股东大会表决权等)不可撤销地、不设限
制地及无偿地全部授予青海重型行使;同时,承诺限售期满后不


采取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
股份(除征得青海重型的书面同意之外)。除上述情况外,发行
对象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最终出资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
的资金,未采用结构化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发行对象中,机电控股、溢峰科技和圣雍创投不属于私募股权基
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创东方富达属于私募股权基金,已
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备案手续;财通基金、千石资本、兴业全球
基金为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有关规
定完成了备案手续。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青
海省国资委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涉及的《股份认购协议》、《青海华鼎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
件合法有效,机电控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发行人1800万股新增
股份、溢峰科技通过本次发行取得发行人1800万股新增股份、
财通基金通过本次发行取得发行人1800万股新增股份、兴业全
球基金通过本次发行取得发行人3700万股新增股份、圣雍创投
通过本次发行取得发行人3700万股新增股份、千石资本通过本
次发行取得发行人3700万股新增股份和创东方富达通过本次发
行取得发行人3700万股新增股份,发行人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该等新增股份登记手续,有关
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 发行结果,包括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各机构认购的
数量、认购股份的限售期、认购股份预计上市时间等。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份数量
(万股)

限售期(月)

预计上市日期

1

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1,800

36

2018年12月25日

2

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800

36

2018年12月25日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00

36

2018年12月25日

4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00

36

2018年12月25日

5

上海圣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700

36

2018年12月25日

6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


3,700

36

2018年12月25日

7

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3,700

36

2018年12月25日

合计

20,200

-

-





(二) 发行对象情况


1、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880万元

法定代表人:白子明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西宁市七一路318号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投资融资、为子公司
提供经济担保和咨询服务;机电产品及配件的批发、零售。



2、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于世光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2日

注册地址:东川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园

经营范围:产业投资;高科技机械产品、特种陶瓷的技术咨
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琪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4、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兰荣

成立日期: 2003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圣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吉泰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42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庆军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14层4-1406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
业务。(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

7、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7月6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表:
肖水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1209
室(入驻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
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上述发行对象中,机电控股、溢峰科技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
青海重型的第一大及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王春梅在机电控股担
任副总经理;溢峰科技为公司董事长于世光实际控制的公司;机
电控股、溢峰科技、圣雍创投承诺将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股份享
有的除收益权、处置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的股东提
案权、董事监事提名权、股东大会表决权等)不可撤销地、不设
限制地及无偿地全部授予青海重型行使;同时,承诺限售期满后
不采取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在本次发行中所取得
的股份(除征得青海重型的书面同意之外)。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5 年9月30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股份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股)

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52,019,200

21.96

0

周建新

3,996,328

1.69

0

付永生

2,987,473

1.26

0

管开琼

2,760,091

1.17

0

王安科

2,320,600

0.98

0

徐开东

2,060,000

0.87

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86,085

0.84

0

曾建平

1,600,474

0.68

0

陈明月

1,539,400

0.65

0

周荣良

1,510,817

0.64

0

合计

72,780,468

30.74

0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股份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股)

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52,019,200

11.85

0

北京千石创富-招商银行-
广东粤财信托-粤财信
托·青海华鼎定增2号单一
资金信托

37,000,000

8.43

37,000,000

兴业全球基金-招商银行-
广东粤财信托-粤财信
托·青海华鼎定增3号单一
资金信托

37,000,000

8.43

37,000,000

上海圣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7,000,000

8.43

37,000,000

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37,000,000

8.43

37,000,000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粤财
信托-粤财信托·青海华鼎
定增1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18,000,000

4.10

18,000,000

青海溢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8,000,000

4.10

18,000,000

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18,000,000

4.10

18,000,000

付永生

2,987,473

0.68

0

周荣良

2,958,800

0.67

0

合计

259,989,393

59.24

202,000,000



3、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公司本次非公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发行完成后,
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青海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青海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18,000,000

18,000,000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110,000,000

110,000,000




股份

3、其他

0

74,000,000

74,00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0

202,000,000

202,000,000

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
股份

A股

236,850,000

0

236,85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36,850,000

0

236,850,000

股份总额



236,850,000

202,000,000

438,85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202,000,000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如下:

项 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202,000,000

46.0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6,850,000

100.00

236,850,000

53.97

三、股份总数

236,850,000

100.00

438,850,0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自2012年以来,公司资产负债率呈现出上升态势并一直处于
高位:截至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3月31日,以合并口径
计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75%、64.68%和65.92%,2013
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3月利息支出分别4,288.49万元、
4,498.65万元及1,294.84万元,资产负债率及财务费用增加逐步
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8,878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约56,850万元银行贷款,发行完成
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有息债务规模得到减少,
公司偿债能力得到提高,财务风险有效降低,使公司财务结构更


为稳健;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减少公司利息支出,提升公司盈
利及股东回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不超过108,878万元,在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约56,850万元银行贷款,剩余
部分将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本次补流金额将用于补充预期
收入增长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西宁装备园二期工程的流动资金
缺口以及未来三年公司新增研发经费投入。目前公司经营业绩不
佳,主要系外部市场需求低迷、内部经营效率有待提高以及流动
资金不足等因素造成。为有效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提高公司
产品市场竞争力并在行业调整期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
司拟将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重点运用于公司装备制造业务整合、高
新产品产业化以及持续研发投入,以有效提升公司未来经营质量
及盈利能力。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
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
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的
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发生


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发行对象
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亦
不会发生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因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项导致关联交易增加的情形。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
层A02单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1009

电 话:010-66581516

传 真:021-66581525

保荐代表人:于睿、连伟

项目协办人:盛力

联 系 人:张竞、崔增英、杨柳、谢国敏

(二)发行人律师: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林泰松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101号兴业银行大厦13楼

电 话: 020-38219668

传 真: 020-38219766

经办律师: 毛献萍、陈凡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电 话: 020-38396233

传 真: 020-39396216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建民、蔡洁瑜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验资报告;

(二)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的合规性意见;

(三)青海华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