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富临运业:关于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时间:2016年01月04日 11:32:15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15-106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31日(周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30日(周三)至2015年12月31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31
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2015年12月30日15:00至2015年12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副董事长蔡亮发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名,代
表股份161,978,2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6695%。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8名,代表股份1,979,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315%。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


160,039,4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511%;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名,代表股份数1,938,740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6184%。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0,197,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07%;
反对1,780,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8,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508%;反对1,780,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49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富临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成都高新

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60,197,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07%;
反对1,780,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993%;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8,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508%;反对1,780,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9492%;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都伟律师、刘佳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