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银星能源: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16年01月06日 18:03:16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2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1,291,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月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53号),宁夏银星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铝宁夏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九
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4,114,114股股份募集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以下简
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4年12月30日在深
交所上市。发行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41,632,994股。公司非公开
发行有关具体情况详见2014年12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除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
限公司外,其他八家发行对象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云帆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限售
期限为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2月30日。截至2015年12月27日收
到上述八家股东本次解除限售授权委托书,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解除
限售相关事项。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1,291,292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比例
为15.34%,占公司总股本的9.4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6年1月8日。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为8名,证券账户数为25户。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委托管理机构名称

股东名称

持股限售股
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
(股)

本次解
除限售
股份占
总股份
比例

1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资管-光大银行-浙
商金惠新经济第三季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217,000

217,000

0.04%

浙商证券-工行-浙商汇金精
选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350,000

4,350,000

0.80%

浙商证券资管-广发银行-浙
商金惠转型成长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72,000

72,000

0.01%

浙商证券-农行-浙商汇金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61,000

1,161,000

0.21%




序号

股东委托管理机构名称

股东名称

持股限售股
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
(股)

本次解
除限售
股份占
总股份
比例

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00,000

5,800,000

1.07%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91,292

1,691,292

0.31%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
金-同安定增保1号资产管理
计划

711,436

711,436

0.1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
金-富春定增51号资产管理计


711,436

711,436

0.1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
金-富春定增21号资产管理计


853,724

853,724

0.15%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
增分级30号资产管理计划

1,422,872

1,422,872

0.2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上海同
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11,436

711,436

0.13%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
增19号资产管理计划

1,422,872

1,422,872

0.26%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
增35号资产管理计划

426,862

426,862

0.07%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
增36号资产管理计划

426,862

426,862

0.07%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光大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

1,024,468

1,024,468

0.18%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富春国1
号资产管理计划

426,862

426,862

0.07%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
金-尚元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


711,436

711,436

0.13%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
金-旗峰创新2号资产管理计


1,138,298

1,138,298

0.21%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张永珍

711,436

711,436

0.13%




序号

股东委托管理机构名称

股东名称

持股限售股
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数
(股)

本次解
除限售
股份占
总股份
比例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6,000,000

1.10%

6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宝盈基金-招商银行-宝盈定
增12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


5,800,000

5,800,000

1.07%

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鑫龙81
号资产管理计划

8,200,000

8,200,000

1.51%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东海基
金-定增策略3号1期资产管理
计划

700,000

700,000

0.12%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东海基
金-定增策略3号2期资产管理
计划

700,000

700,000

0.12%

8

深圳云帆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深圳云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900,000

5,900,000

1.08%

合 计

51,291,292

51,291,292

9.47%



注:百分比合计数与各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三、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云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均承
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
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58,564,994

47.74%

-51,291,292

207,273,702

38.2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3,068,000

52.26%

51,291,292

334,359,292

61.73%

三、股份总数

541,632,994

100.00%

-

541,632,994

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认为:上述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西南证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权结构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名册;

3、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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