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泰达首选: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1月)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10月27日获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6』227号文核准,基金合同于2006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及其所管理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所载内容截止日 为2015年12月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2 二、释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7 四、基金托管人 ............................................................................................................. 16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9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0 七、基金的转换 ............................................................................................................. 48 八、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和转托管 ............................................................................ 49 九、基金的投资 ............................................................................................................. 50 十、基金的业绩 ............................................................................................................. 61 十一、基金的财产 ........................................................................................................ 63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64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1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2 十五、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 7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75 十七、风险揭示 ............................................................................................................. 80 十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2 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84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8 二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8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10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2 二十四、备查文件 ....................................................................................................... 11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达宏利首选企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 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 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 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或本 基金管理人: 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合同或本基 金合同: 指《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或本托 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泰达宏利首选 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 的法律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1次, 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 个月的最后1日 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指《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自2013年6月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 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2013年2月17日由中国证监会第二十八次主席办公会议 通过的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 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2014年7月7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4年8月8日 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包括配 套《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 题的规定》)及颁布机关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 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 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 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 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 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 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 卖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期结束后达到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同 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限: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销售机构确认的投资人有效申请工作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 指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存续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 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 的业务规则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 额间的转换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同一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变更的操作 巨额赎回: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 总份额的10%时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 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 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 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 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 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公司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6月6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77808 信息披露联系人:陈沛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51%;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49%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是中国首 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目前,公司管理着包括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系 列基金、泰达宏利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泰达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聚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 利逆向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泰达宏利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改革动力量化策 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复兴伟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起点灵活配置混 合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新思路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创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泰 达宏利活期友货币市场基金、泰达宏利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三十多只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担任天津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天津泰达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融资与风险 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刘建先生,董事。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天津财经学院,获法学学士、 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年至2001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部 副处长;2001年至2003年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清算中心负责人;2003 年至2014年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董事总经理。2014年10 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 起任公司总经理。 杨雪屏女士,董事。拥有天津大学工科学士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硕士学 位。1995年至2003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 担任记者及编辑;2003年至2012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 秘书科;自2012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 资产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孙泉先生,董事。拥有天津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及美国 芝加哥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 负责信贷和外汇管理工作;1989年任职于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负责区域发展、国企改革、对外合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1997年任职于天 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划部,负责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计划经营管理工作; 2001年任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泰达控股重组并购、资 源整合、上市筹备和金融类、实业类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现任天津泰达投资 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渤海产业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公 司和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何达德先生,董事。毕业于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取得精算学荣誉理学士学 位。现为宏利行政副总裁及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宏 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首席行政总监,负责宏利于香港的全线业务,包 括个人保险、雇员福利及财富管理等业务。同时何先生分别为宏利人寿保险(国 际)有限公司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之董事。现为澳大利亚精算学 会及美国精算学会会员,在寿险及退休顾问工作方面拥有三十多年的丰富经验, 其间担任多个领导层要职。 任赛华女士,董事。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 获得数学学士学位,加拿大安大略省会计师公会之特许会计师。任女士于2007 年加盟宏利资产,曾任首席行政事务总监,现担任宏利资产亚洲区零售经销部 主管。早年任女士曾任职于亚洲和加拿大的著名国际投资银行、会计事务所及 省级退休金委员会,监管托管业务的销售及担任全球基金服务客户关系管理、 新业务发展及会计等高级职务。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担任泰达宏利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杜汶高先生,董事。毕业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持有数学及管理科学理 学士学位,现为宏利资产管理(亚洲)总裁兼亚洲区主管及宏利资产管理(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掌管亚洲及日本的投资事务,专责管理宏利于区内不断壮大的 资产,并确保公司的投资业务符合监管规定。出任现职前,杜先生掌管宏利于 亚洲区(香港除外)的投资事务。2001年至2004年,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 产品的开发工作。杜先生于2001年加入宏利,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 曾获派驻纽约、伦敦及悉尼担任杠杆融资及资产担保证券等不同部门的主管, 拥有二十多年的资本市场经验。 汪丁丁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数学系,中国科学院数学力 学部理学硕士学位,1990年获夏威夷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8年 先后担任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东西方中心人口研究所 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员、香港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助理教授、德国杜依斯堡 大学经济系客座教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教授及美国夏威夷大学经 济系访问教授。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及浙江大学教授,自2007年至今,担任东北 财经大学“社会与行为”跨学科教育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主任。 周小明先生,独立董事。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持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硕士学位、民商法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起先后任职于浙江大学、中国人民银 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曾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基金法》起 草小组成员、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目前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 基金研究所所长、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清华大学法学院联合法律硕士导 师、中国信托业协会培训与资格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主编。 杜英华女士,独立董事,任期始于2014年6月20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 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10月,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 设立天津津华律师事务所,现任该律所副主任,正高级律师,具有22年法律实 务经验。同时担任天津第五届律师协会理事、天津第六届律师协会监事。 何自力先生,独立董事,1982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1975年至 1978年,于宁夏国营农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1982年至1985年,于宁夏自治 区党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88年至今任职于南开大学,历任经济学系系主 任、经济学院副院长,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 长和秘书长、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2002年1月至7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 伯克利分校作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1991年至2008年任 职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景涛先生,监事。拥有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商学学士、麦考瑞大学应用 金融学硕士和南澳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1998年先后就职于渣打银行、巴克莱 资本、Baron Asset Management;2005年加入宏利资产,曾担任固定收益高级 投资经理,现担任北亚投资负责人。 王泉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学士、经济学硕士。2002年3月加入泰达宏 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历任基金运营部基金会计、基金运营部副总经 理、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运营副总监兼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自2014年10月起 担任运营总监。 邓艺颖女士,职工监事。金融学硕士,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任业务部;2005年4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先后担任交易部交易员、固定收益部研究员、研究部总监业务助理兼 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投资副总监兼研究部总监;具备10年基金从业经 验,10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建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傅国庆先生,副总经理。毕业于南开大学和美国罗斯福大学,获文学学士 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1993年至2006年就职 于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管理工作,期间曾任办公室主任、 研发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 9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财务总监。 张萍女士,督察长。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管理学和理学双 硕士。先后任职于中信公司、毕马威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等公司,从事财务管理 和管理咨询工作。2002年起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监察稽核部副总 监。2005年10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2006年11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张勋先生,管理学硕士;2006年7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天相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担任研究组长;2009年7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研究组长;2010年4月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 研究员、高级研究员,现任研究部副总监;2015年4月3日至今担任泰达宏利 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1月21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9年证券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温震宇先生,2006年12月至2007年4月管理本基 金。陈少平女士,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管理本基金。史博先生,2007年 7月至2009年5月管理本基金。梁辉先生,自2008年8月至2010年2月管理 本基金。许杰先生,自2010年2月至2011年9月管理本基金。刘金玉先生, 自2011年3月至2013年7月管理本基金。吴俊峰先生,自2013年7月至2014 年9月管理本基金。陈桥宁先生,自2013年7月至2014年11月管理本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刘建、投资总监王彦杰、投资副总监兼研究 部总监邓艺颖、金融工程部门负责人戴洁、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卓若伟、资深 基金经理吴华组成。督察长张萍列席会议。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决策事项,可分类固定收益类事项、权益类事项、其 它事项: (1)固定收益类事项由刘建、王彦杰、卓若伟表决。 (2)权益类事项由刘建、王彦杰、邓艺颖、戴洁、吴华表决。 (3)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 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承销证券; (4)将基金财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5)从事可能使基金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倒仓等手段操纵市 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与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与风险管 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 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 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控制的体系结构 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 管理层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 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负完全的和最终 的责任。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董事会及/ 或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 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 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 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 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 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 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 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 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 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分别建立了公司营运 风险和投资风险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和投资 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 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 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 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 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 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 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 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 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 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 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 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 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 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 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 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 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 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 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 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 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 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 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06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 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 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 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 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 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 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 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 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 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 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 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 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邮编:100033 传真:010-66577760/61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联系人:于贺 联系电话:010-66577619、010-66577617 网址:http://www.mfcteda.com 网上直销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2、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服电话:95599 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银行网站:www.ccb.com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银行网站:www.boc.cn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0)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电话:0769-22119061 传真:0769-22117730 联系人:陈幸 客服电话:4001196228 公司网址:www.dongguanbank.cn 1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259 联系人:王宏 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 8811 公司网站:www.cbhb.com.cn 1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95574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1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5)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联系人:林波 客户服务热线:浙江省96699,上海962699,其他地区(0577)96699 公司网站: www.wzbank.cn 16)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301、18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301、18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葛甘牛 客服电话:400-820-8988 银行网站:www.dbs.com.cn 1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传真: 021- 68865680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春峰 联系人:胡天彤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892 电子邮箱:hutt@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 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 / 95521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www.gtja.com 23)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吴琼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5)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联系人:袁媛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2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客服电话:400-620-8888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2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3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1)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孙恺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3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3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34)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潘月 联系电话:025-5231056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3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黄英 联系电话:0591-38162212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3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3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楼、20 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www.gzs.com.cn 38)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宗锐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3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4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站:www.jyzq.cn 41)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朱磊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4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www.essence.com.cn 43)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公司网络地址: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44)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410005)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45)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 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 厦20楼2005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4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4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客户服务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联系人:林爽 公司网址: www.txsec.com 4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公司网址:www.mszq.com 客服热线:400-619-8888 5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客服热线: 400-660-0109 5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客服热线:95558 52)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24号楼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服热线:400-881-1177 5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深 圳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公司网址:www.zszq.com 客服热线:400-102-2011 54)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客服热线:95548 5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公司网址:www.hongtastock.com 客服热线:400-871-8880 5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公司网址:www.swsc.com.cn 客服热线:400-809-6096 57)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客服电话:400-990-8826 58)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8楼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服热线:400-821-5399 59)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客服热线:4006-788-887 6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客服热线:400-700-9665 6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66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支付宝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6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峨山路613号6幢55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6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刘潇 电话:021-021-2069194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6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耿杰 联系电话:021-20835817 传真号码:021-20835885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920-0022/ 021-20835588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6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二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6661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6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67)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户服务热线: 400-001-1566 公司网址: www.yilucaifu.com 68)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0-2819 公司网址: https://tty.chinapnr.com 69)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户服务热线: 400-821-9031 公司网址: www.lufunds.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联系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赵柏基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庞伊君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庞伊君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 点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参见以上“五、相关服务机构”中“(一)基金份额发 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条件成熟时,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以电话、传真或网上等形式进行 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 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并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2006年12月18日开放日常申购,于2007年2月1日开放日 常赎回。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 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 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 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认)购确认 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认)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 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 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提出申购或 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 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 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 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 请,投资人可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 的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 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 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 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 1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 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 制。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人可将全部和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 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3、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 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 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4、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 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至 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额和价格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价格=基金份额净值×(1+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申购价格 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属基金资产。 例如:某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基金,对应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为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基金份额申购价格=基金份额净值×(1+申购费率)=1.0160×(1+1.5%) =1.03124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申购价格=50000/1.03124=48485.32份 即:投资者投资5万元申购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0元, 则可得到48485.32份基金份额。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费=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 赎回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 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属基金资产。 例如:某投资者赎回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持有期小于1年,对应的赎回 费率为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 额为: 赎回费=1.0160×10000×0.5%=50.8元 赎回金额= 1.0160×10000-50.8=10109.2元 即:投资者赎回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09.2元。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 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申购份额为申购金额除以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计算的申购价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基金份额份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属基金资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赎回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赎回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 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属基金资产。 6、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7、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 1.50% 100万≤M<250万 1.20% 250万≤M<500万 0.80% M≥500万 每笔1000元 8、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 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率随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连续持有期限(日历日) 赎回费率 1天 ~ 365天 0.5% 366天(含)~730天 0.25% 731天(含)以上 0 9、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低费率 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3个工作 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公告。 10、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范围、特定地域、特定时间、特定交易 方式等的基金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人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和转换费率。 11、自2013 年6 月14 日起,基金管理人面向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 实施特定申购费率,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6月13日发布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旗下部分基金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公告》。 12、根据2015年4月18日基金管理人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网上直销平台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申购金额下限的公告》本公司自2015年 4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官方网上直销、淘宝旗舰店和微信公众平台(微 信号:mfcteda_BJ)首次最低申请金额统一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 10元。 (七)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 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在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 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和赎回的情形与处理 1、出现以下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 或人员支持等不充分;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严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申购;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 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2、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其他情形,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 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连续两个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已接受的赎回 申请,基金管理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可支付部分按单个 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但 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投资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 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 赎回业务的办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 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 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 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