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江润发: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 一、本公司已向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 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 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之 签署页) 承诺人: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郁霞秋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 一、本单位已向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及为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单 位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 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 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本单位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之 签署页) 承诺人:长江润发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郁全和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 一、本单位已向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及为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单 位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 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 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本单位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之 签署页) 承诺人:深圳市平银能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 一、本单位已向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及为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单 位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 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 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本单位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之 签署页) 承诺人:深圳市平银新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 一、本单位已向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及为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单 位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 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 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本单位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之 签署页) 承诺人:中山松德张家港保税区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 一、本单位已向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及为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单 位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 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 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本单位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之 签署页) 承诺人:北京杨树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声明与承诺 一、本人已向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 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或口头证言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 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 前,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承诺函自签署日起生效,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之 签署页) 董事签字: 汪金德 杨 豪 詹智玲 郁全和 郁霞秋 邱其琴 沈 彬 黄忠和 卢 斌 监事签字: 郁敏芳 王岳邢 余晓英 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邱其琴 卢 斌 沈 坚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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